工伤认定处理流程(适用于天津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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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处理程序
一、 目 的
为明确公司所属区域内发生的工伤事故申报和处理流程,及时报告、调查事故原因并制定相关整改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特制定本程序。 二、 范 围
本程序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发生的工伤事故(工伤范围参见《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令第375号)。
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天津市劳动局。
三、 职 责 3.1 员工职责
作成 审核 批准
安环课
3.1.1目击员工及时向部门主管汇报,并保护好现场。
3.1.2协助安全环境课进行事故调查。
3.2医务室职责
3.2.1根据受伤员工的伤害程度,为受伤员工进行紧急处理并给予医疗建议。
3.3事发部门职责
3.3.1组织对受伤员工进行救助,安排人员将受伤员工送往天津市医保定点医院救治(救
治资金使用参考《工伤费用申请、结算流程》)。
3.3.2工伤事故发生后应在最短时间内向安全环境课口头报告事故的详细情况——发生的
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受伤员工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工种、年龄,联系方式)。
3.3.3认真填写《TAMC安全事故报告书》(详见附件1),经部门经理审核确认后,于事
故发生后白班24小时内,夜班48小时内交与安全环境课。
3.3.4按《工伤费用申请、结算流程》进行工伤治疗费用请款与结算。
3.3.5在事故发生后15日内,负责向安全环境课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详见附件2)。
3.4安全环境课职责
3.4.1安全环境课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负责在最短时间内对事故现场进行取证、调查,同时
上报主管经理。
3.4.2根据受伤员工的伤害程度(除轻微伤害外)应陪同前往医院治疗。
3.4.3协同事发部门主管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提出整改建议,并对事发部门的整改措施完
成情况进行监督。
3.4.4负责向工伤保险上缴机构和企业注册所属区县劳动局(西青区劳动局)备案。
3.4.5负责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准备,按《工伤保险申报流程》办理工伤保险的申报。
3.4.6工伤认定书下达后,按《工伤保险申报流程》进行工伤保险待遇办理。
3.4.7工伤结算后,负责将所有资料交由档案室存档。
2008年10月14日
安全环境课
四、工伤处理流程
工伤事故报告、处理流程
工伤费用申请、结算流程
TAMC 工伤保险申报流程
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事发部门提供):
○1盖有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和医生签名的《医院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诊断证明下方必须填写“此诊断证明是最初的原始诊断证明,今后不再更改”,
职工本人签字、按手印、注明日期,单位公章);在医院治疗的病历原件与复
印件。
○2受伤职工的自述材料。按自述材料表格要求填写,事故经过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事故现场人员姓名、救治过程及结果(与诊断证明书上结
果一致)、自述人签字、手印、日期。材料要求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填写。
○3工伤认定旁证材料(两个以上,旁证材料不能出现雷同)。按旁证材料表格要求填写,证明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注明旁证人的
姓名,工种,事故发生时正在从事的工作;旁证人签字、手印、日期。材料要
求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填写。
○4受伤员工及旁证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受伤员工治疗期间所有的费用单据、药物票据、挂号单,CT片子或X射线片子及其报告(此项资料在收到安全环境课通知后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