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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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8--2020)
(公示稿)
三亚市人民政府
2011年01月
目录
1.总则 (2)
2.发展目标与策略 (3)
3.市域城乡统筹规划 (3)
4.滨海地区规划 (8)
5. 中心城区规划 (11)
6.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7)
1.总则
1.1编制背景
•国际旅游岛建设:2009年12月31日,国务院批准《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要求三亚在国际旅游岛建设中必须承担先锋的角色与义务。
•海南省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城乡一体化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和相关省域规划要求,在海南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中,三亚要发挥带头作用,作为推进城乡统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示范区,并进一步强化南部中心城市的职能。
•农垦体制改革:2008年6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推进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农垦体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会、经济融入市场的原则,三亚垦区将纳入三亚市统一规划和管理。
•现行城市总体规划2010年即将到期。
1.2指导思想
•深刻认识三亚区位及资源的独特性和唯一性,认识生态环境是发展的根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生态优先、可持续发展。
•贯彻国际旅游岛建设思路和精神,按照国际旅游城市建设要求,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旅游及相关产业,明确城乡整体空间结构,合理有序发展。
•以人为本,统筹考虑游客等外来人口和本地常住人口需求,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公共设施,保障城市发展惠及广大民众。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强调政府在战略性资源管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促进城市健康有序发展。
1.3规划期限
2008年-- 2020年。
近期为2008年--2015年;远期为2016年--2020年;2020年以后为远景。
1.4规划范围
本次总体规划分为市域、滨海地区和中心城区三个层次。
•市域:三亚市行政辖区范围,包括市域内国营农场辖区,总面积1919.6平方公里。
•滨海地区:东起藤桥、西至梅山沿海各滨海乡镇行政辖区,总面积约1250平方公里,包括了三亚主要的城市建设及重要基础设施用地、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及近海水域等。
•中心城区:中心城区西起海坡、东至田独和榆林湾、北接绕城高速公路,面积约188平方公里,是总体规划的重点地区,也是计算城市用地汇总表等规划技术指标的范围区域。
1.5城市规划区
整个三亚市行政辖区1919.6平方公里作为城市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的一切规划建设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符合本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1.6城市性质与规模
城市性质:国际性热带海滨风景旅游城市。
城市职能:国际热带海滨风景旅游城市及旅游度假胜地,国家南部国际经济文化交流平台及门户城市。国际旅游岛(海南省)以旅游综合服务为主的南部中心城市。
1.7人口与用地规模
合理控制常住人口的增长;在生态环境容量内,鼓励旅游人口和相关配套服务人口的增长。
2020年市域总人口约86万人(含一年以上暂住人口),其中城镇人口约65.5万人,市域城镇化水平约75%左右。
预测2020年市域接待游客人数为1600万人次,平均停留时间4天计,折合日平均游客人数约为17.5万人/日。
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约48万(含一年以上暂住人口),城市建设用地约70平方公里左右,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约146平方米左右。
2.发展目标与策略
2.1城市发展总目标
世界著名、亚洲一流的国际性热带海滨风景旅游城市,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基地和宜居城市,海南省改革创新和城乡统筹试验示范区。努力把三亚市建设成为旅游度假胜地、天涯文化源地、创新创意高地。
2.2经济发展目标
近期2015年GDP达到385亿元,年均增速14%,人均GDP达到68520元;一、二、三产业比重分别为11.9%、20.3%和67.8%。
远期2020年GDP达到500亿元,年均增速8.5%,人均GDP达到78000元;一、二、三产业比重分别为5%、22%和73%。
2.3空间发展策略
中心城市做强做精做实,完善和强化中心城市功能,塑造国际一流旅游品牌,发挥三亚作为海南省南部中心城市对周边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市域空间做厚做优做特,深入挖掘自然、人文资源特色,强化腹地资源的保护、管控和合理利用,提升腹地价值,统筹城乡发展。
2.4产业发展策略
以高端产业为取向,以旅游业为龙头,以创新创意产业、商贸业、文化产业、房地产业、现代农业、海洋产业等为支撑,鼓励和培育与旅游相关的其他各类产业,构建符合三亚市发展需要的现代产业体系。
2.4区域统筹协调策略
三亚应充分体现中心城市职能,海南省南部应以三亚为中心,辐射和带动周边市县,重点发展酒店住宿业、文体娱乐、疗养休闲、商业餐饮等产业。根据市场需求,适度布局建设特色旅游项目,培育一批文化节庆、会展活动和体育赛事。建设好三亚热带海滨风景名胜区,
将三亚打造成为世界级热带滨海度假旅游城市。重点从生态环境保护、整体发展空间结构、综合交通系统、重点旅游线路组织等方面加强与区域的统筹和协调,发挥三亚热带滨海旅游目的地的集聚、辐射作用,形成山海互补特色,带动周边发展。
3.市域城乡统筹规划
3.1市域空间管制
禁建区:包括水源一级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河湖水系,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生态林地及坡度25%以上山体区域,后退最高潮位线控制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主要铁路、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廊道地区,大型基础设施廊道等。禁建区内原则上禁止与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不同区域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禁建区面积约1533.1平方公里,占市域总面积的约79.9%。
限建区:包括风景名胜区内可建设地区,水源二级保护区,一般农田用地及园地,一般山林地及坡度25%以下缓坡地区等。限建区内应严格限制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城镇建设应尽可能避让。确有必要建设的项目应符合相关规划要求,严格控制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开发强度,谨慎进行开发建设,避免与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冲突。限建区面积约159.9平方公里,占市域总面积的约8.3%。
适建区:包括地质灾害不易发区和低易发区,城镇周边、旅游区及独立工矿等其它适宜建设的区域。适建区是城市发展优先选择的地区,要根据资源环境条件,合理确定开发模式、建设规模和开发强度。适建区面积约134.7平方公里,占市域总面积的约7.0%。
已建区:包括城市以及乡镇建成区、农村居民点和区域性交通、水利等大型基础设施用地。已建区是已经建设的区域,应结合城市定位目标,进一步完善各类设施配置,优化景观环境,提高综合品质。已建区面积约92.0平方公里,占市域总面积的约4.8%。
3.2城乡统筹策略和空间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