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
一、发展党员实行责任制。
党委书记对发展党员工作负总责,党委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和组织委员负直接责任,支部书记和入党介绍人负具体责任。
二、在发展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过程中,有违反程序、弄虚作假者,或预备党员转正后一年内出现违法违纪现象者,要区别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凡违反党章规定,弄虚作假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把明显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四、对违反程序发展党员的党组织,要取消评先资格;对主要责任人,上级党组织要进行批评教育;影响恶劣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和组织处理;违反党纪者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对违反党章规定、违反发展程序而被吸收入党、成为预备或正式党员的,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