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麻山中学关于禁止方面的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芝麻山中学

关于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乱订资料等行为的管理规定

各年级(班)、教研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实施细则》、《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及发展规划纲要》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怀远县教育局《进一步加强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乱订教辅资料、乱收费、违规办班的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以期达到有效遏制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滥购教辅资料的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过重的学业负担及经济负担,树立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良好形象,努力把我校办成学生乐学、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学校。

一、管理规定:

1、学校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教师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增加收费项目,不得搭车收费。

2、学校鼓励教师认真钻研教材,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在不加重学生课业及家长经济负担的前提下,提高学生学习成绩。

3、认真执行县教育局《进一步加强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乱订教辅资料、乱收费、违规办班的意见》,在职教师不得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补课或以其他名义举办各种形式的辅导班(生活园)。学校教师不得在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含生活园)兼职、兼课。

4、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设置计划,选用经省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教科书,教师不得违反规定统一为学生购买或强行推销教辅资料、复习资

料。

5、期中或期未各任课教师不得私自以复习为由为学生印制各种试卷,收取学生费用。

二、违规处理意见:

对经查实属有偿家教、乱订教辅、违规办班行为的教师,视其情节做如下处理:

1、该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2、将其表现与绩效工资挂钩,直至扣发全额绩效工资;

3、一年内不得评选评优,不得评聘高一级职称;

4、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者,调离工作岗位,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警告以上的处分,直至辞退;

5、由此原因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6、违规所得,全数退还家长。

三、城关小学规范办学行为领导机构

1、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陈建福

副组长:刘平先、袁华、徐华林、邓诚

成员:邱展能、张祥生、张庆军、各年级组长

2、领导成员责任分工

(1)责任落实小组成员

七年级(陈京雨)、八年级(李先传)、九年级(陈松恩)

(2)处理违规事件小组

组长:陈建福

成员:刘平先、袁华、徐华林、邓诚

蕲春县芝麻山中学

2012年2月20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