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如何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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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之我见
长期以来,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一直是干部队伍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课题。实际工作中,一些干部存在着只要不违法违纪,组织上不能“拿我怎么样”,事业的进步与否、单位的发展好坏“与我没有多大关系”的思想。表现在工作岗位上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在岗不作为、少作为、甚至乱作为。与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极不适应,严重制约了单位和部门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必须认真研究,下决心、动真格、出实招,切实加以解决。
一、影响干部能上不能下的主要原因
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受传统思想影响,对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思想和观念还没有得到根本转变,“老好人”思想严重,不愿得罪人。二是干部层面上,在“官”念上期望值过高,把职务的升降、岗位的调动看得过重,只想上、不愿下。三是舆论氛围不畅。对“有为者有位,无为者让位”、“上下都是工作需要”、“无功就是过”和“上了不坐铁交椅,下了不坐冷板凳”等新观念宣传不够,少数同志在被调整时,多方找关系,力求保住自己的位置,来自方方面面的说情风给干部调整工作带来很大阻力。
考评机制不健全。在干部的考核中定性标准多,量化标准少。同时,由于受干部的岗位、职责、要求的不同,所在单位的客观现状、历史发展、群众期望值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很难在统一尺度上评价出每一名干部的工作实绩,给组织上确定干部“下”的标准带来很大难度。由于“下”的标准不够具体,往往在调整干部“下”时,少数同志不够信服。
管理制度不完善。在实际工作中,管理制度缺失、缺位的现象比较突出,有的虽然建立了一些干部管理制度,但在具体执行工作中,往往
产生偏差,致使对一些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工作不在状态,工作能力较弱的干部没有很好的组织处理手段。同时,对年轻干部任职设置的门槛过多,不能及时得到提拔任用而取代能力低下的“老同志”,致使干部能上能下问题不能得到很好解决。
二、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的几点思考
政治路线确定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实现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需要进一步改革完善现行的干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管理方式方法和措施,造就一支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德才兼备、充满活力的干部队伍。
(一)审时度势,充分认识推进干部能上也能下的有利因素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干部工作。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把健全干部退出机制,切实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问题作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一项重要举措。
法律层面上,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我国第一部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总章程性质的重要法律,在我国干部人事制度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它的颁布实施,为科学、民主、依法管理公务员队伍提供了重要依据,为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指明了方向,为进一步完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提供了法律保障。
制度层面上,早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了要废除党政领导职务的终身制。此后,为进一步落实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管理机制,党和国家先后出台实施了一系列制度规定。特别是近年来,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要求,党政领导干部在同一职务上只能担任两届,而担任同一层次领导职务最多15年,
这为实现干部能上能下、形成正常的新老交替机制打下了基础。此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也明确规定了干部免职、辞职、降职的各种情形。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印发的《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要求对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的规定。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依照不同情形,分别给予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问责处理。2009年,中央办公厅还印发了《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中央组织部也配套印发了《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及《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提供了制度保障。
实践层面上,省司法厅孙建新厅长在2008年“三长”会议上郑重提出,要把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作为推进我省司法行政工作步入良性循环发展轨道的第三个突破口。2009年3月,省司法厅出台了《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的若干意见(试行)》,明确规定对有5大类22种情形的不胜任岗位的领导干部作出调离、改任非领导职务、降职或免职等组织处理,为基层单位大力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制度改革提供了强力的措施保障。在省司法厅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基层各单位在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尤其在干部能上能下问题上,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党委的决策部署,大胆改革创新,通过推行竞争上岗,变“伯乐相马”为“赛场赛马”;小步快跑搭梯子,加快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优先安排加椅子,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等措施,大力拓宽
干部“上”的渠道。通过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问责制,加大对不胜任现职干部的调整力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试用期制,设置任职年龄限期等手段,积极疏通干部“下”的通道。近年来,通过落实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免去领导干部的领导职务,取消领导干部的任职试用期;通过监督检查和考核,对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和因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工作损失的干部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通过因达到任职限期年龄,免去领导干部的领导职务等,大大激活了干部队伍的活力,增强了履职尽责能力。
(二)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大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的攻坚力度。
能上能下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必须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结合实际,立足长远,边摸索边总结,边实践边提高,不断丰富形式和内容,使之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向深度推进、向广度拓展。
1.加强政治生态建设,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必须首先解决用什么样的人,不用什么样的人的问题。所以,导向和氛围问题至关重要。一要树立好正确的用人导向。始终树立“有位须有为,有为才有位”、“不是你不行,而是别人比你更行”和“能上能下”的观念,及时提拔重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充分激发干部的争先进位意识,对那些工作不能创新,事业不能发展而又长期占据一个位子的,坚决淘汰;对那些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做表面文章的,及时予以调整;鼓励想干事业的,支持干成事业的,激励干好事业的。在干部“下”的方面要大胆探索,疏通“出口”,建立健全了一套比较合理、便于操作的免职、辞职、降职制度,使各级领导“下”得服气,“出”得明白。二要营造好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结合形势政策的发展变化和分局实际,经常性组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大讨论”、“大学习、大讨论”等主题教育活动,从有利于监狱事业发展、有利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