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组学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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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先争优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一条总则
党支部中心组学习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领导干部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工作能力的有效方法,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学习型政党的重要途径。为开展创先争优、增强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的工作力度,实现理论学习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心组成员
中心组由站党支部委员、办公室主任组成。必要时,可根据学习内容适当扩大参学人员范围。
第三条学习组织
站党支部书记任中心组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办公室负责同志任学习秘书,负责做好学习的协调、联系和服务工作以及学习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习内容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
市委等上级党委的重要文件和领导重要讲话;国家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廉政建设、市场经济、文化历史、企业管理和现代科学技术等方面的知识。
第五条学习任务
1、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党支部中心组学习的首要任务。
2、要精心研读马列著作、毛泽东著作、邓小平著作、江泽民著作,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一系列重要论述,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的各项规章。
3、要把学习党的理论同学习经济、政治、科技、技术、法律、管理等方面的新知识结合起来,不断完善知识结构,开阔世界眼光,提高综合素质,培养战略思维,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六条学习形式
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以通读学习材料、观看电教片、集中研讨、交流学习心得、专题培训、专题报告和讲座、专题读书会、外出参观交流、网络交流等学习等形式进行。个人自学,则由组员根据中心组学习安排和个人实际情
况,采用阅读理论原著、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学习时间
全年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其余为个人自学。也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集中学习次数。
第八条学习要求
1、坚持学习理论和解放思想相结合。坚持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自觉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树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
2、坚持学习理论与指导实际相结合。坚持把学习理论与研究解决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结合起来,与研究解决职工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与研究解决党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使理论学习成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企业和谐、开创事业新局面的强大动力。
3、坚持学习理论与改造主观世界相结合,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带头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坚
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不断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各种错误思潮、腐朽思想的影响和侵蚀。
4、要树立“终身学习”、“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思想观念,结合形势发展和实际工作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自学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实现学习目标。每年撰写一至两篇有实践深度和理论高度的调研文章。
5、正确处理工学矛盾,学习时间与重点工作或上级会议时间发生冲突时,要提前请假,本着“学习时间可串不可占”的原则,及时补课。
第九条督查考核
1、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考勤制度,如实填报理论学习考勤表。确实因事不能参与集中学习的,要提前与党支部书记请假。
2、理论学习特别是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将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之一;考评结果将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班子建设目标管理体系。
3、中心组成员每年要在民主生活会中汇报和检查自己的学习情况;党支部中心组每年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报告。
4、自觉接受上级党委宣传、组织、纪检部门进
行旁听、调阅学习笔记等检查督导工作。
第十条通报和宣传
1、及时向上级党委和宣传部门汇报学习经验和成果,以便于沟通情况,传达信息;同时,积极参与上级党委宣传部门开展的党委中心组经验交流会,推广和学习成功经验。
2、充分利用内部文件、《长邯煤管》刊物、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向广大党员、群众通报中心组学习情况,推广学习经验,刊登中心组成员的学习体会或调研文章,增强中心组理论学习在基层的影响力和推动力,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学习。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制度由站党支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从颁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