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解读《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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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承接代理记账业务。第十一、十二、三十三条 三是强调社会审计的客观公正,事务所不得代理记账同时自己审计。
第十三条 四是扩大会计从业资格证持证范围。从事资金管理、预算管理、会计
电算化系统管理的会计工作岗位人员应当持证。第六条 五是明确会计领导岗位设置,一定规模的行政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总
会计师或者财务总监。第八条
1、《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各单位聘(任)用会计人 员或委托代理记账情况网络报备的通知》(厦财会 【2010】5号)
2、《厦门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我市会计代理记账行 业有序发展的若干意见 》(厦财会【2010】9号)
3、《厦门市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行政事业单位设 置总会计师或者财务总监若干意见的通知》(厦 府【2010】330号)
5月6日,市人大对《条例》进行第一次审议; 7月28日,市人大对《条例》进行第二次审议; 9月29 日,市人大对《条例》进行第三次审议; 9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13届18次会议表决通过 ; 10月13日,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正式报省人大 ; 11月26日,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
三、《条例》的总体特征
6、多元视角--会计行为各利益相关方皆有据可依 (1)会计人员
持证要求 第六条 任职条件 第七条 兼职规定 第十条 代理记账 第十二条 违规报告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权益保障 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履职要求 第二十一条 继续教育 第二十五条
三、《条例》的总体特征
6、多元视角--会计行为各利益相关方皆有据可依 (2)单位及其负责人
6、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系统
三、《条例》的总体特征
一个先例 两面兼顾 三条通道 四个创新 五大亮点 多元视角 全面规范
三、《条例》的总体特征
1、一个先例--首开全国会计人员立法之先河 针对会计行业的管理,我国已经出台了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但是尚无专门针对会计人员 管理的制度规定, 该《条例》成为全国首个针对 会计人员的立法。
解读《厦门市会计人员条 例》讲义
为什么需要对会计人员行为层面进行规范?
会计信息属于公共产品的范畴,有必要对其进行 规范和监管,一是国家从技术层面做了规范,规 定了统一会计制度,二是需要行为层面的规范, 就是对负责编报这种信息的会计人员的行为规范 加以界定。
《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就是全国首个从会计人 员行为层面进行规范的地方性法规。
4、《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诚信 建设的若干意见》(厦财会【2010】17号 )
5、《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会计人员诚 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厦财会【2010】18 号)
6、《厦门市财政局人事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会计人 员表彰奖励办法的通知》( 厦财会【2010】22号)
《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信息化管理系统
厦门市财政局—会计之窗 http://www.xmcz.gov.cn/kjzc/index.html 1、会计从业资格证管理系统 2、会计人员网上报备管理系统 3、厦门市会计人员信用查询系统 4、厦门市代理记账机构信息查询系统 5、相关考试培训报名系统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 会计电算化考试报名系统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系统
三、《条例》的总体特征
2、两面兼顾--保护与惩罚并举
《条例》的立法宗旨:保障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加强会计人员管理,规范会计行为。
第一、保障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会计人员负有进行会 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的职责。但是,由于制度、机制、 体制等各方面的原因,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还存在较多 问题,《条例》从立法层面给予保障。 第二,加强会计人员管理。本法规对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 了细化和补充,从各个方面加强了对会计人员的管理。 第三,规范会计行为。从法律和制度层面,建立起严格的 工作程序,规定明确的工作职责,完善监督和制约机制、 责任追究机制,对会计行为进行规范。
二、《条例》的制订过程
2006年6月,市财政局开始准备《条例》的起草工作。 2007年,《条例》列入了市人大立法计划的立法调研
项目。 2008年,《条例》列入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的备
选立法项目。 2009年,《条例》列入了市人大立法计划的正式立法
项目。
2月12日市财政局正式提交《条例(草案)》市法制局审查 ; 4月17日,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条例(草案)》 4月22日,市政府将《条例》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三、《条例》的总体特征
3、三个解决通道—解决会计人员制止单位违法违 规现象的难题
对于单位违法违规现象,会计人员如何依法履职? 《条例》为会计人员设定三个层面的解决通道: 一是首先可以制止或纠正;第十六条 二是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要求承担责任;第十七条 三是向相关部门举报。第十七条 保护条款—错误处理第十八条
打击报复第十九条
三、《条例》的总体特征
4、wk.baidu.com个制度创新
一是创新管理体制,引导会计人员自律管理 —市、区管理体制、行业自律第四条、第五条
二是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会计人员诚信管理 —会计人员动态管理:单位报备第九条、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诚信管理:从业档案 、不良记录、警示名单、
警示后果第四章第二十八—三十四条 三是创新保障制度,保障会计人员依法履职
过;
12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3号公布《条例》; 2010年3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
《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法规体系
《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 委会审议批准
《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释义》--厦门市人大法制委、 财经委、市财政局编制
《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配套文件—厦门市政府、 市财政局发布
—明确单位负责人 、会计人员、单位、管理部门职责第三章第 十五—二十条
四是注重调研,开启科学立法新风(针对第十-十二条)
—对会计代理记账行业开展课题调研,对条例所涉及的潜在成本 和效益进行调查分析
三、《条例》的总体特征
5、凸显五大亮点—重点突出,着力解决现实紧迫问题
一是进一步规范会计人员的兼职,会计兼职需单位书面同意。第十条 二是推进代理记账制度发展与机构管理,代理记账人员不得以个人名
第十三条 四是扩大会计从业资格证持证范围。从事资金管理、预算管理、会计
电算化系统管理的会计工作岗位人员应当持证。第六条 五是明确会计领导岗位设置,一定规模的行政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总
会计师或者财务总监。第八条
1、《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各单位聘(任)用会计人 员或委托代理记账情况网络报备的通知》(厦财会 【2010】5号)
2、《厦门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我市会计代理记账行 业有序发展的若干意见 》(厦财会【2010】9号)
3、《厦门市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行政事业单位设 置总会计师或者财务总监若干意见的通知》(厦 府【2010】330号)
5月6日,市人大对《条例》进行第一次审议; 7月28日,市人大对《条例》进行第二次审议; 9月29 日,市人大对《条例》进行第三次审议; 9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13届18次会议表决通过 ; 10月13日,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正式报省人大 ; 11月26日,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
三、《条例》的总体特征
6、多元视角--会计行为各利益相关方皆有据可依 (1)会计人员
持证要求 第六条 任职条件 第七条 兼职规定 第十条 代理记账 第十二条 违规报告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权益保障 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履职要求 第二十一条 继续教育 第二十五条
三、《条例》的总体特征
6、多元视角--会计行为各利益相关方皆有据可依 (2)单位及其负责人
6、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系统
三、《条例》的总体特征
一个先例 两面兼顾 三条通道 四个创新 五大亮点 多元视角 全面规范
三、《条例》的总体特征
1、一个先例--首开全国会计人员立法之先河 针对会计行业的管理,我国已经出台了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但是尚无专门针对会计人员 管理的制度规定, 该《条例》成为全国首个针对 会计人员的立法。
解读《厦门市会计人员条 例》讲义
为什么需要对会计人员行为层面进行规范?
会计信息属于公共产品的范畴,有必要对其进行 规范和监管,一是国家从技术层面做了规范,规 定了统一会计制度,二是需要行为层面的规范, 就是对负责编报这种信息的会计人员的行为规范 加以界定。
《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就是全国首个从会计人 员行为层面进行规范的地方性法规。
4、《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诚信 建设的若干意见》(厦财会【2010】17号 )
5、《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会计人员诚 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厦财会【2010】18 号)
6、《厦门市财政局人事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会计人 员表彰奖励办法的通知》( 厦财会【2010】22号)
《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信息化管理系统
厦门市财政局—会计之窗 http://www.xmcz.gov.cn/kjzc/index.html 1、会计从业资格证管理系统 2、会计人员网上报备管理系统 3、厦门市会计人员信用查询系统 4、厦门市代理记账机构信息查询系统 5、相关考试培训报名系统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 会计电算化考试报名系统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系统
三、《条例》的总体特征
2、两面兼顾--保护与惩罚并举
《条例》的立法宗旨:保障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加强会计人员管理,规范会计行为。
第一、保障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会计人员负有进行会 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的职责。但是,由于制度、机制、 体制等各方面的原因,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还存在较多 问题,《条例》从立法层面给予保障。 第二,加强会计人员管理。本法规对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 了细化和补充,从各个方面加强了对会计人员的管理。 第三,规范会计行为。从法律和制度层面,建立起严格的 工作程序,规定明确的工作职责,完善监督和制约机制、 责任追究机制,对会计行为进行规范。
二、《条例》的制订过程
2006年6月,市财政局开始准备《条例》的起草工作。 2007年,《条例》列入了市人大立法计划的立法调研
项目。 2008年,《条例》列入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的备
选立法项目。 2009年,《条例》列入了市人大立法计划的正式立法
项目。
2月12日市财政局正式提交《条例(草案)》市法制局审查 ; 4月17日,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条例(草案)》 4月22日,市政府将《条例》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三、《条例》的总体特征
3、三个解决通道—解决会计人员制止单位违法违 规现象的难题
对于单位违法违规现象,会计人员如何依法履职? 《条例》为会计人员设定三个层面的解决通道: 一是首先可以制止或纠正;第十六条 二是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要求承担责任;第十七条 三是向相关部门举报。第十七条 保护条款—错误处理第十八条
打击报复第十九条
三、《条例》的总体特征
4、wk.baidu.com个制度创新
一是创新管理体制,引导会计人员自律管理 —市、区管理体制、行业自律第四条、第五条
二是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会计人员诚信管理 —会计人员动态管理:单位报备第九条、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诚信管理:从业档案 、不良记录、警示名单、
警示后果第四章第二十八—三十四条 三是创新保障制度,保障会计人员依法履职
过;
12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3号公布《条例》; 2010年3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
《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法规体系
《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 委会审议批准
《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释义》--厦门市人大法制委、 财经委、市财政局编制
《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配套文件—厦门市政府、 市财政局发布
—明确单位负责人 、会计人员、单位、管理部门职责第三章第 十五—二十条
四是注重调研,开启科学立法新风(针对第十-十二条)
—对会计代理记账行业开展课题调研,对条例所涉及的潜在成本 和效益进行调查分析
三、《条例》的总体特征
5、凸显五大亮点—重点突出,着力解决现实紧迫问题
一是进一步规范会计人员的兼职,会计兼职需单位书面同意。第十条 二是推进代理记账制度发展与机构管理,代理记账人员不得以个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