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九永一分部钢筋集中加工厂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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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九龙坡至永川高速公路

(成渝高速公路扩能)

钢筋集中加工厂管理办法

编制:

审核:

审批:

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九龙坡至永川高速公路第一合同项目经理部

2015年12月31日

目录

1、钢筋集中加工厂管理 (2)

2、本办法适用范围 (2)

3、岗位及人员职责 (2)

4、月度盘点工作流程 (2)

5、材料检验、发放、领用 (2)

6、文明施工 (2)

7、安全生产管理 (2)

8、责任人考核与追责办法 (2)

9、附则 (2)

钢筋集中加工厂管理办法

1、钢筋加工厂管理办法

为加强钢筋集中加工厂管理,规范钢筋集中加工厂出入库制度,特制订此办法,各单位依此执行。

2、范围

项目经理部各钢筋集中加工厂。

3、岗位、人员职责

1,各工区:本项目钢材加工采取集中加工管理模式。具体工作流程:每个钢筋加工厂须配备1名主管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质量把关,确保钢筋加工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进行加工,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1名材料员,现场收发料管理,以满足加工厂日常管理需

要;在钢筋加工厂周围设置安全保安监督系统,配备保安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防止材料丢失、被盗现象及安全事故的发生。

2,试验室:钢筋到达我分部钢筋集中加工厂,物设部将通知项目部试验室进行进厂材料取样试验,物设部专人填写进厂材料检验委托单,并就第一次进厂材料须委托试验的送外委试验检测,材料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物设部:物设部按月度、季度汇集钢材需用量计划、钢材进厂计划汇总,经项目经理部的现场技术主管、经营部、物设部、工程部、生产副经理、项目经理审批,项目审批流程结束后,物设部根据施工台帐审核,审核无误,物设部根据最终的审批计划安排发货。

4,工程部:负责提供工程量与材料量0#台帐、钢材季度需用量计划、具体的钢材进厂计划(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安排材料进厂,防止材料进厂堆积,导致项目资金周转不开)

5,钢筋加工协作队伍:

每个钢筋加工厂须配备具有上岗资格的操作人员,不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保证正常生产。

钢筋加工厂须委托本单位管理人员对口项目部的物设部收料人员,每批次钢筋进厂与物设部收料人员、钢筋场技术主管、试验室试验员共同进行材料进厂验收工作,试验室负责对进厂材料的质量监督检验,其余三方人员共同确定进厂材料数量,签认材料收料单及材料调拨单、领用单。材料部将根据每批次材料进厂的收料单、调拨单、领料单进行进厂材料台账登记工作,当日材料当日清理。

4、月度盘点工作流程:

1,项目部每月材料盘点的时间为:当月18-20日,盘点方式主要采取实地盘点的方法。25日之前完成钢筋场材料节超核算。项目部物资盘点小组成员于每月18-20日统一时间到现场进行盘点,不得缺席,如确有事情处理无法参与需向项目总经济师请假说明原因,无故缺席又不请假给予部门主管100元处罚,盘点结束须在20日前将原始盘点记录表、统计表签字完善上报项目部物设部。物设部负责盘点数据的汇总工作,25号之前必须将数据整理完毕并移交经营部与财务部,如若不能完成给予物设部部门主管100元/天处罚。

2,钢筋厂材料负责人盘点工作:每日填制当日的钢筋加工厂半成品、成品构件移交出库清单,钢筋加工厂须有现场技术主管提供的签字确认纸质版钢筋下料单,没有下料单钢筋厂不得私自加工,严禁电话通知、口头通知、不规范下料单现象存在,如若发现存在私自无计划加工,一次将予所加工钢筋市场价值的2倍进行处罚并给予钢筋场技术主管200元/次处罚;当日钢筋加工厂半成品、成品构件移交出库清单,须当日完成分管人签字,物设部于次日收集出库清单,进行材料日盈亏核算,如若发现出库清单有签字不完善现象,本月结算扣除钢筋集中加工厂协作队伍违约金200元/张,并对钢筋场技术主管予以100元/张的处罚;

3,配合项目经理部日常管理、盘点核算等工作,钢筋集中加工厂负责材料领用人员须向项目部物设部纸质版委托备案。

4,临建钢筋及辅助钢筋不得私自调用,必须提前计划,先通知项目物设部人员,由物设部人员通知经营部人员予以确认加工费用,之后安排材料人员到厂办理材料的调拨、领用、退料手续。如若不遵照此流程,一经发现私自调用,给予钢筋加工场所调用钢筋市场价值的10倍进行处罚,并给予钢筋场技术主管200元/次处罚。

5,盘点工作结束后,参与材料盘点工作的人员,含钢筋场收料人员、工程部、物设部、经营部、财务部共同在盘点原始记录单上签字确认,项目部物设部将原始记录单都收集一份,进行盘点材料盈亏核算。

5

材料检验、发放、领用

不合格

1,钢材到厂后,由项目物设部检查供应商随原材料附带的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等相关文件,检查无误后,向试验室出具试验委托单,试验员按技术规定对原材料进行取样检验,合格后放行,出现不合格品立即通知钢筋加工厂值班人员并通知质量管理部门及现场技术主管,对不合格品明确标识,并进行退换货处理。

2,我分部钢材结算为理计收料,项目部材料员除点验外,每车入库钢材必须过磅称重,且钢筋场收料人员、我方收料人员、供应商送货人员三方在过磅单上签字确认,同时在钢材送货商单据上备注过磅重量。现场点验完毕,向钢筋加工队伍开据领料单,领料单须在备注一栏备注过磅重量,钢筋场技术主管、加工队伍材料负责人、物设部收料人员三方在场签字,开单。材料进入加工厂卸货,并严格分区摆放。

3,成品料或半成品出厂严格出厂流程,杜绝无计划出库,钢筋场技术主管、使用队伍负责人、加工队伍收料员三方同时在场,缺少任何一方禁止发料,使用队伍负责人根据半成品加工申请单对数量和质量进行确认,并向使用队伍负责人开具成品钢筋出库单,出库单必须写明出库时间、钢筋型号、钢筋长度、根数、桩号以及具体使用部位(严格参考0#台账填写),并备注成品料过磅称量,如出库钢材为设计外使用,必须详细说明原因。如若出库单不能完全体现出库数据,则视为钢材丢失,将对钢筋加工厂所出库钢筋市场价值的2倍进行处罚,并给予钢筋场技术主管200元/次罚款。钢筋加工厂收料人员和钢筋场技术主管在发料人一栏签字,使用队伍主管技术员在领料主管签字,使用队伍领料备案人员在领料人一栏签字。之后配送至施工现场。

4,建立严格而完善的的追责体制。钢筋加工厂必须严格按照钢筋下料单和设计图纸加工,钢筋出库前使用队伍必须严格审核钢筋加工厂加工产品。针对于钢筋加工厂加工而无法使用的半成品,一方面划清相关责任主体责任,以此批钢筋市场价值的10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另一方面考虑此批半成品的再次利用,尽最大努力降低项目部损失。

合格使用

点验签字验收

5,物设部结合过磅重量和理论计量重量,作为与供应商对账、核算、索赔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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