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服务公司报销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物流服务公司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各部门的报销程序及规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现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请款报销程序
第二条请款报销的审批权限
(一)公司购置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及日常费用支出时,须填写“采购清单”报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如未经批准擅自采购者,费用自行承担;
(二)各部门所有报销单据必须经部门经理/主管签字后,交财务室后汇总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三条请款审批手续
(一)请款人员因公需要领用现金或支票时,应填写“借款单”经部门经理/主管初审签字;
(二)请款人员执初审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确定是否予以复审。若通过复审,报总经理批准,经会计制单、审核,由出纳按照批准金额予以支付;
(三)请款人员请款后必须及时报销。借款不得超过5天,差旅费借款必须在返回公司上班之日起5天内报销,未按规定时间报销的,财务部门有权对其及其部门实行停止报销费用,并在当月工资中扣回预借的差旅费,待报销后再行支付。
(四)如有人民币300元以上费用需要现金支付的费用,须提前1~2天报公司出纳准备资金,如未申请者,费用一律推后支付。
第四条报销管理程序
(一)请款人员在任务完成之后要及时报销,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二)报销时,报销单上应注明所办事由和用途,并附原始单据和发票,经部门经理/主管审核签字后到财务部报账;
(三)会计人员对报销凭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予以复核;
(四)报销人执复核后凭据和报销单到出纳处核销(由双方当面对“借款单”剪角为凭);
(五)请款购置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还应附验收单。
第三章差旅费报销程序
第五条关于差旅费报销标准的规定
(一)坐车船的规定: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领导可乘坐飞机、软卧、轮船二等舱;部门经理/主管级:可乘坐飞机、软卧、硬卧、轮船三等舱,乘坐飞机需报总经理批准、乘坐软卧仅限正职;其余员工乘坐火车硬卧、轮船四等舱、乘坐飞机需报总经理批准。特殊情况要由总经理批准;
(二)出差人员的住宿规定:住宿费标准为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下饭店的标准客房,一般人员不应超过150元/日;与公司领导一同出差,可按同星级标准执行;
(三)出差住勤补助:工作人员出差外地的伙食补助,不分途中和住勤一般地区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15元,特区补助标准为25元(按实际天数计算);
(四)关于私事绕道的报销规定: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公司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所发生的车船票,一律按直线距离报销,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不发放绕道和在家期间的一切补助费;
(五)员工出差分“长途”和“短途”两种,即当天能往返的为“短途”,出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为“长途”;员工短途出差视同出勤,不再享受任何出差补贴。
(六)员工长途出差交通费,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的陆路交通费可实报实销;经理级以下人员原则上不得随意乘坐出租车,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出租车时,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每次出租车费用不可超过50元,如超过部分由个人承担。
(七)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经公司领导审批财务审核后报销;超过2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假票据或不符合规则的票据,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八)财务部有权对不实的出差费用向员工出差居住地酒店直接查询,如有虚假行为公司将按情节轻重处罚
(九)其他费用报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报销。
第四章交通费及餐费报销程序
第六条交通费报销管理的规定
(一)交通费报销标准
(1)部门经理/主管级每月不得超过200元;
(2)其他部门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办事每月不得超过150元;(3)员工子在本市内外出,只报销公交车票,地铁车票,公交车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连号。结合广州市最新规定,从2010年1月1月至2010年4月30,所有公交车票按车票面额报销;从2010年5月1日开始,所有地铁公交车票都按车票面额的6折报销;的士费一律不予报销。报销规定可按实际情况作以变动。
(4)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核定报销金额。
(二)交际费用(餐费)因事先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发生,发生后由本人填写费用报销单,部门经理/主管初审,报财务
室复审后统一交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餐费按实际人数报销,普通员工每人每餐限40元,经理/主管级每人每餐限60元,副总经理级以上每人每餐限100元,客户每人每餐限60元;超过部分由个人承担。全部费用计入个人成本中,如是未成交客户一律不予报销。
(三)报销范围
1.若无特殊情况,跨月车票不予报销;
2.节假日车票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需说明原因,经各部门主任批准后给予报销);
3.因公外出应经部门主任核准,否则不予报销。
4. 本规定未列明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第五章报销时间规定
第七条报销时间
(一)正常费用在5天内报销,过期未报销不再予以报销。
第八条报销办法
(一)本人填写好报销单,经部门经理/主管审核签字,交到财务部复审,统一交总经理批准;
(二)各项报销的原始凭证(发票、收据等),经各部门经理审签后,报财务审查其合法性并送公司总经理批准。原始凭证应具备的内容:
2 填制凭证的日期;
3 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
4 经办人的签名或盖单;
5 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
6 经济业务的内容;
7 数量、单价和金额;
8 各种发票、收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单;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办理收款业务的要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单。
9 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
10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验收人在送货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
11 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
12 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上。收回款项时应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借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