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动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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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动态关系

作者简介:第一作者:崔北庆(1989.9-),汉族,安徽蚌埠人,成都理工大学商学院研究生。

第二作者:赵欢(1990.10-),汉族,安徽铜陵人,成都理工大学管理科学学院研究生。

摘要: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一直是国内外学者研究的主要内容,在不同的经济条件下,二者关系表现出不同的内容和方式。本文结合我国建国以来的实际情况,提出政府干预力度和市场自由度两个概念,利用博弈论的思想,探讨政府干预与市场之间的动态均衡,得出:(1)我国政府干预力度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减弱,市场自由度会越来越大,两者之间存在着某种动态均衡的关系;(2)政府干预和市场自由之间通过博弈,最后所达成的均衡是一个区域,而在这个均衡区域里,政府干预与市场之间存在一定的相互替代关系。

关键词:政府干预力度;市场自由度;动态关系

1.引言

从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到2013年11月我国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一直都是现代经济学争论的焦点,各国学者研究的主题。

本文通过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博弈,深入分析政府干预力度与市场参与力度之间的联系,建立动态模型,并结合我国建国以来的国情进行论证,以此为政府改革和市场转变提供指导,方便相关部门做出正确决策。

2.政府与市场的动态关系

从市场和政府之间的博弈过程的视角出发,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博弈是长期的、重复的、动态的,暂时的博弈均衡可能会被社会现实状况的变化所打破,然后,政府和市场会在博弈中会寻求一种新的暂时均衡,所以,“均衡―非均衡―均衡”是政府和市场之间博弈的最基本途径。从近现代行政管理发展的宏观历史来看,政府与市场的结合关系有:弱市场一强政府、强市场一弱政府、弱市场一弱政府、强市场一强政府这四种基本模式[13]。这四种模式是市场与政府之间博弈的一种暂时均衡,在社会历史上都出现过。而我国从建国以来到现在,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是“弱市场一强政府”。但是我国当前的这种组合模式也有其具体特点,提出两个概念,即政府干预力度和市场自由度。

所谓国家干预力度是指国家对国民经济干预的程度,可以利用国家财政支出、经济政策、经济法规和行政管理等指标来衡量。市场自由度指市场自由化的程度,可以利用贸易自由度、财政自由度、货币自由度、金融自由度、投资自由度、劳工自由度和资源配置自由度等指标来衡量。然后本文

据此建立动态理论模型,提出以下两种观点:

(1)政府干预力度与市场自由度之间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具体来说包括两种情况:在不存经济危机的情况下,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政府干预力度逐渐减弱,市场自由度逐步加强,如图1;若存在经济危机,政府干预力度会在经济危机期间加强,随着危机的消退,政府干预力度也逐渐减弱,如图2。

纵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的过程,我们可以看出,当新中国刚成立时,在经济、生产技术落后,资源尚未得到开发的积贫积弱的情况下,实行计划经济是非常必须,这也被历史证明是有效的;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计划经济也逐步显露出它的局限性,一方面管的过死,一方面计划的制定和执行都不科学,对经济的阻碍作用也越来越大,这时就需要市场经济来解决,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的开发力度也越来越大,政府干涉逐步缩小,直至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机制。正如图1所反映。

图2表示在经济危机的条件下,根据我国实际情况,政府对市场的参与力度和市场自由度之间的一种关系。例如在B发生经济危机时,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力度会突然加强,然后再逐步减弱。但是总体来看,政府干预力度是逐渐减弱,市场自由度逐渐加强。建国以来,我国在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经济危机。例如1974到1976年间的经济危机和2008年受

美国次贷危机影响的经济波动,这两次经济波动分别由图中的A、B两点表示。当发生经济危机时,我国政府为了稳定经济,保持经济增长,会加强对市场的干预,比如2008年我国推出了四万亿的财政政策,此时政府的干预力度会突然加强,市场自由度会相对减弱,图中清楚的反映这一点。但是,整体来看,政府干预力度会减弱,市场自由度会加强,总体趋势如上图所示。

(2)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政府干预与市场具有相关关系,两者之间存在替代关系,如图3。

如图3所示,若阴影区域A表示政府和市场之间博弈所达到的均衡区域,则A区域内任意一点都代表一定的政府干预力度和市场自由度之间策略选择,那么该策略组合是最优的,可最大化的促进经济增加;如果政府和市场之间的某一策略组合在区域A外部,那么可以利用政府和市场之间的替代关系进行调节,用市场自由度替代政府干预力度或者用政府干预力度替代市场自由度,促使政府和市场的策略处于均衡区域A内,促使达到最优。

3.结论

基于以上的理论探索,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市场失灵需要政府干预,以弥补市场的不足,刺激经济增长;而政府对市场的干预也会出现失灵,阻碍经济

发展。因此政府和市场之间需要相互协调,相互弥补各自的不足,探讨二者之间的均衡区域,以更大化的推动经济进步。

(2)政府政策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刺激经济增加,但是对经济促进作用的力度更多的还基于定性的分析,还没有可行的模型进行定量分析,把政府干预力度和市场自由度量化,建立动态模型,以使有关部门更好的把握政府直接对经济的干预。

(3)政府干预和市场自由之间通过博弈,最后所达成的均衡是一个区域,而在这个均衡区域里,政府干预与市场之间存在一定的相互替代关系。由此可见,政府和市场之间没确定的划分界限。(作者单位:1.成都理工大学商学院;2.成都理工大学管理科学学院)

参考文献

[1]王玉海.政府干预市场理论对转型条件下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启示.中国流通经济.2005,19,(4).

[2]秦宪文.寻求政府与市场的均衡点.财经问题研

究.1996,(1).

[3]宋世明.从权威与交换的结构看政府与市场的功能选择.政治学研究.1997,(2).

[4]毛寿龙.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政府与市场再思考.行政论坛.1999,(5).

[5]王玉海.政府干预市场理论对转型条件下政府与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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