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与非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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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意义的上的理性是源于康德,是指人是理性的动物,基于理性下的人可以认识自然和发现规律,人可以追求自身的权利和自由,可以改变一切,它是古典自由主义思想的源泉。非理性主义者则认为人是社会的人,离开社会,人就不可能而存在,作为社会中的人,自始至终带有着传统和神秘的色彩,人要跟着感觉走,不要试图去认识一切和改变自然中的一切,因为这样反而会迷失自我和导致社会系统的紊乱。
其实,理性主义者主张人要做一个完全自由的人,要实现完美,但非理性主义主义者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他们代表着当今两大主流意识形态——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的分歧。
在汉字中,理字从“王”(玉部)。《说文解字》云:“理,治玉也,从玉里声。”在古人看来,玉有天然纹理,而“治玉”要求首先必须把握玉的纹理,然后顺应玉的固有纹理并按照人的需要进行人工加工,这就是“理”。此后,理也作为名词使用,指纹理。再后来,“理”被引申为一切事物的条贯纹理,如肌理、脉理、地理、物理、心理、事理、名理、义理、文理、条理等。在中国传统哲学中,有多少哲学流派就有多少对“理”的不同解释。一般而言,主要的解释有以下几种:(1)“理”是客观规律。认为“理”是自然理性或科学理性,即“理”是自然万物的法则或规律,但自然理性强调自然至高无上,人要顺应自然万物的法则或规律,与自然同一而无为;科学理性却强调依靠科学理性改造和征服自然,主张人要通过发现和掌握自然万物的法则或规律来达到“人定胜天”的目的,积极有为。(2)“理”是社会规范。认为“理”是社会伦理理性、人文理性或制度理性,即“理”是一种道德伦理原则、社会规范、行为准则或法理原则与法律规范,但社会伦理理性强调“礼”,推崇礼治下的人伦秩序(统治者通过亲缘伦序纲常和礼乐的仪式教化来实行孝道,礼别异、乐和同,从而建构一种基于亲缘伦序服从的良好等级秩序);人文理性则强调“仁”(“仁者,人也”),突出人内在的道德主体价值,推崇仁治下的人道秩序(统治者通过道德示范和人文教化来实行人道、教化人心,从而建构一种基于内在道德服从的良好秩序);制度理性却强调“法”,突出法理的普遍价值,推崇法治下的人工秩序(统治者通过创设法律和制度来人工建构一种基于法律服从的良好秩序)。(3)“理”是逻辑理性。(4)“理”是主体理性,即人的理智的思维方式、认知结构和能力。(5)“理”是本体理性,即宇宙本体和万物制造者,是一切存在的根据(以朱熹理学为
代表)。总之,在中国文化中,所谓理性,就是遵照事物固有的规律(包括“天道”、“天理”等,即客观的“本体理性”、自然理性、科学理性等)或具有普遍性的逻辑、道理、规范(包括逻辑之“逻理”、人道之“心理”、社会之“伦理”与“事理”、主体之理智能力等,即逻辑理性、人文理性、社会伦理理性、主体理性等)来判断和行为,从而把“物理”内化为人的行为能力,把“伦理”内化为人的行为规范。有学者指出,在中国文化传统中,“理性的运用不是表现为某种抽象的纯形式或逻辑一般,因为它与具体的生命存在没有分离。理性既是生命的内在本质,也是生命自我实现的理想状态。”[1]也就是说,在中国人看来,理性生命与感性生命应当是同一的,理性必须转化、点化感性生命,以寻求理与欲、真理与价值、知与行的内在统一。尽管不同的思想流派对于理性和感性生命具体实现内在统一的方式与途径不尽相同甚至分歧严重,但寻求一元性的理性的统一(包括理性的客观性与主观性的统一、理性与感性的统一、理性的特殊性与普遍性的统一、理性的历史性、现实性与理想性的统一等)却是中国文化精神的共识。相对于西方社会,自周秦以来,中国基本上算得上是一个理性主义传统绵延不绝的古老大国,以儒家为代表的人文理性和以法家为代表的制度理性成为了中国历史文化的主流,而人文理性与制度理性都是以社会为本位,关注作为社会规范意义上的理性价值,同时,以民为本的开明道统和以君为本的专制君统则成为中国传统治理理性的两极。此外,以自然为本位的道家的自然理性和以“理”为本位的朱熹理学的本体理性以及以“心”为本位的阳明心学的主体理性,在中国历史上也留下了不可磨灭的深刻印迹。这些理性精神使得在中国始终无法孕育出强大的宗教力量,同时,也抑制着逻辑理性、民主理性、科学理性与技术理性的发展。
在中国主流文化精神中,天人是合一的,但基本着眼点却是人;自然与社会、对象性与主体性、客观与主观是辩证统一的,但统一的重心仍在人伦社会关系;甚至本质与现象也是统一的,但统一的方式却是中国人所倡导的本质直观思维方式。
非理性主要是指一切有别于理性思维的精神因素,如情感、直觉、幻觉、下意识、灵感;也指那些反对理性哲学的各种非理性思潮,如惟情论、意志论、生命哲学、无意识、直觉论、神秘主义、虚无主义、相对主义等。
一般人常见的十二种非理性观念:
1. 需要被赞赏:一个人不管做什么,都绝对必须得到每个人的喜爱和赞许。
2. 过高的自我期许:人在各方面都必须能力十足,完美无缺。 3. 责备:有些人很坏、邪恶、卑鄙,应该受到责备惩罚。 4. 面临灾难:当事情不能尽如己愿时,一定是可怕的灾祸。 5. 不必负责:不愉快是由外在环境所造成,个人一定无法加以控制。 6. 忧虑:对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或可怕的事物,必须要常记挂在心里。 7. 逃避问题:逃避某种困难或责任,总一定比面对问题还来的容易。 8. 无助感:过去的经验与事件,是现在行为的决定者,过去的影响一定是无法磨蚀。 9. 完美主义:每个问题一定有一个正确或完美的解决方法,而且必须找到,否则将会有大灾难。 10. 依赖:一个人必须依赖他人,并应找一个比自己更强的人去依靠。 11. 过分关切:一个人应该为别人的难题或困扰而烦恼。 12. 惰性:个人的自我陶醉或不必积极参与活动,也必能带来极大的喜悦。
在漫长的文论史上,理性与非理性是一对彼此依赖又尖锐对立的冤家兄弟。人们或者理性地认识文学现象、理性地从事文学创作,或者把文学看作非理性的事物。非理性意识由来已久,希腊时期柏拉图的迷狂说就具有强烈的非理性色彩。但作为一种文学思潮的非理性主义却发生在19世纪末到20世纪的一段时期里。人们一般把现代非理性主义追溯到康德的哲学革命,认为康德的唯心主义的不可知论和意志论开了非理性主义的先河。据卢卡奇的《理性的毁灭》的说法,非理性主义这个概念最早出现在库诺·费舍尔的《费希特》一书中,后来文德尔班的《哲学史》在“非理性主义的形而上学”标题下讨论谢林和叔本华,标志着这一概念正式诞生。[1]卢卡奇全面讨论了帝国主义时期非理性主义的流变,从谢林到叔本华、基尔克戈尔,从尼采到狄尔泰、齐美尔,从实证主义到存在主义……西方非理性主义哲学家和流派几乎被一网打尽。在文学批评和美学上,卢卡奇用“非理性”和“颓废”两个相关概念攻击现代主义文艺则成为整个20世纪人们批判现代主义最为重要的理论模式。
哲学界一般认为现代“非理性”思想主要包括:①孔德、马赫的实证主义,他们把感觉经验看作纯主观的“感觉复合”;②叔本华、尼采、柏格森的意志论,他们或把世界视为生活/生命意志的表象,或把生命意志发展为一种权力意志,或认为世界的存在是生命冲动和创化的绵延过程;③弗洛伊德等的精神分析学,主张无意识本能是生命活动的基础和根本能量;④萨特等人的存在主义,认为客观世界和人类历史都是偶然的荒诞的。在许多人看来,西方现代主义文学和美学
是这种非理性思潮的重要表现和组成部分,它一方面是对西方理性主义传统的反,另一方面也表达了资本主义的文化危机意识。无疑,这种非理性思潮对20世纪中国文学与文论曾经也产生过深远的影响。从王国维对康德、叔本华非功利和意志论美学的心仪到鲁迅对尼采超人哲学和价值重估的宣扬,从创造社对直觉概念的遵从到新感觉派对精神分析学的借鉴……现代“非理性”思想的渗透是不可忽视的历史事实
在现代中国文论中,
人们虽然广泛地引入各种非理性思想和作品,
但“非理性”概念并不常见。
人们也没有把“非理性”视为一种思想,
相反,
“非理性”
常常成为现代文学现代性建构的一种思想资源和精神力量。
鲁迅的《摩罗诗力说》
援用了尼采《扎拉斯图特拉如是说》的格言:
“求古源尽者求方来之泉,将求新源。”
在《文化偏至论》中,
鲁迅把斯谛纳尔、叔本华、尼采、基尔克戈尔、易卜生等的思想
称为“新宗”
――一种建构现代人本学进而求立人邦国的思想新源。
在王国维那里,
叔本华的非理性的意志论美学则是通往现代审美主义的精神驿站。
西方的非理性思潮是启蒙理性之反,
但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
它却是人的解放和文的自觉的一种精神支援,
显然与五四所倡导的科学与民主的理性精神相辅相成。
对文学情感本质的认定是现代文论的一项重要内容。
从王国维开始到朱光潜,
现代文论家往往把直觉、情感与理性、逻辑看作相对立的概念,
文学从载道的实用理性中
解放出来而回到情感或直觉的表现成为许多作家的共同追求。
周作人说:“文学总是创造的、情感的,
与那分析的,理智的科学实在不能相互调和。”
郁达夫则直接指出了文学的非理性特征:
“文学是天才的创造物,不可以规矩来测量的;
……因为天才的作品,都是abnormal eccentric,
甚至有unreasonable的地方,以常人的眼光来看,终究是不能理解的。”这里郁达夫已经直接使用了“非理性”概念。
显然,对“非理性”的这种认知在现代文论中具有某种普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