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轮接制度与归属制度

永康广场案场客户轮接管理制度

·轮接客户制度

1、按照A、B轮排接待客户甲方-A 乙方-B

2、自然到访由甲方、乙方轮排接访,外拓拓客资源由甲方轮排接访。

3、接访按照排序一直延续;由<排轮表>登记为依据,并由双方站位人员负责监督

确认。客户到访由问位人员先行问位,由客户指定人员接访或按轮排接访,置业顾问不允许上前认客户,违者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直接开除。

4、接访无效客户鉴定:

①找人办事,表明不看房(必须说明找谁,办的事与买房无关)

②踩盘。(必须客户表明身份)

以上二种情况为无效客户,其它全部为有效客户。

5、双方站位人员空岗情况下不得耽误来访客户购房体验,由在场人员接访,轮空

空岗一方接访机会一次。

6、确认客户归属问题由专人完成,在未能确定客户归属之前任何一方都不得与客

户搭话。如果专人不在场的情况下,由双方站位人员共同确认客户归属。7、如因销售员与来访客户认识或有其他关系严禁在客户归属确定之前上去搭讪,

如客户归属最终定性不属于此置业顾问,可礼貌性的打声招呼,即刻离开。

8、在确任客户归属过程中,置业顾问不得有引导性语言。

9、若登记有误,必须要让双方站位人员得知情况确认并签字,方可涂改,如发现

恶意涂改《接访表》等严重行为罚款。

10、违反以上任何一条罚款违反者200 元,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2015.9.5

永康广场案场客户归属管理制度

·客户归属制度

客户资源的归属应遵循以下原则:

1、已缴纳定金的客户发现自然撞单的情况下,归属为办理大定手续的置业顾问。

2、在客户交钱之前发现自然撞单的情况下,归属当日第一接触客户的置业顾问,

其他置业顾问不得上前认客户,但有义务帮助成交。

3、案场发现有恶意窃取其他置业顾问客户资源的置业顾问,此置业顾问停接客户

一个月,发现第二次窃取的直接开除处理,并将此资源归还原置业顾问,销毁窃取者手中此批客户资源。

4、置业顾问业绩有争议的,按照制度协商,禁止发生争吵,违者根据情节罚款 200

元或开除处理。

5、如发现同时跟进客户的置业顾问,用一些非正常手段或语言进行诱导客户偏向

一方订房的为恶意切单,一经发现罚款200 元,并将此客户归属为另一方。

6、置业顾问业绩有争议的,按照制度协商,禁止发生争吵,违者根据情节罚款200元或开除处理。

201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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