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黄简老师笔法研究——19860205张旭的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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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旭的筆法

•黃簡

一九八六年二月二十五日寫於香港。

原載香港《書譜》一九八六年第二期,pp.72-75。一至張旭筆法始弘

筆法是書法的基本技法。筆法的由來,或曰始自蔡邕,或曰起自崔瑗,或曰始於張芝,總之,大約是東漢後期中國書法出現第一個高潮(漢隸碑群)時產生的,而筆法的誕生也證明了中國書法已達到成熟。在此以前的作品,並不是說沒有筆法,只是筆法從實踐上升為理論,成為一種系統的、代代相傳的用筆技巧,應當說是始自這一時代。這一點,不僅有流傳至今的蔡邕《筆論》、《九勢》,趙壹《非草書》等典籍為證,並且有這一時代的書法作品實物印證,大致是可信的。

張旭肚痛帖

筆法是書法藝術的祕訣和鑰匙,自然引起學書者的極大注意。不過在典籍中看,筆法一般是秘而不宣的。相傳宋翼為鍾繇弟子,作字平直相似,狀如算子,鍾繇叱之,翼三年不敢見繇,即潛心改跡。晉太康中有人於許下破鍾公墓,遂得《筆勢論》,翼乃讀學,名遂大振。此事只是傳說,然求學之難,可見一斑。唐陸彥遠得筆法於其父陸柬之,雖用功,筆跡終不及古賢,乃求教於當時大書家褚遂良,褚答︰「用筆當須如印印泥。」陸百思不悟。後在江島以錐劃沙,才知褚意。清包世臣於乾隆乙亥夏,在揚州遇黃小仲,請教筆法,辯證三月。小仲告之曰︰「唐以前書,皆始艮終乾;南宋以後書,皆始巽終坤。」包聞之茫然,服念彌旬,差有所得,照其習之二年。嘉慶丁酉,包將小仲之筆

法收入所著《藝舟雙楫》一書中。道光辛巳,過常州唔小仲,出稿相質。小仲說︰「用筆者天,書中盡之;始艮終乾,正所謂流美者地,書中闡發善矣,然非吾意。」包氏再請他詳細講一講,卒不肯言。近蘇州友人造訪,言及「江南第一書家」蕭退庵先生授課鄧散木,亦不肯盡言筆法。此蕭氏晚年對友人自道之,二家為姻親,諒不為虛。這種情況,在過去是很常見的,不僅是書法界,其他如醫學界、武術界、飲食業、勞工界可說比比皆是,不足為奇。

但筆法畢竟還是流傳了下來,未致中絕。這種流傳,基本上是父傳子、師傳徒(限於一、二個最得意的門生)的單線傳授。唐大中年間,張彥遠編成《法書要錄》一書,這是中國第一部書學論文集,其影響至為深遠。在這書中,張記載了歷代筆法的傳授︰

「蔡邕授於神人,而傳之崔瑗及女文姬,文姬傳之鍾繇,鍾繇傳之衛夫人,衛夫人傳之王羲之,王羲之傳之王獻之,王獻之傳之外甥羊欣,羊欣傳之王僧虔,王僧虔傳之蕭子雲,蕭子雲傳之僧智永,智永傳之虞世南,世南傳之,授於歐陽詢,詢傳之陸柬之,柬之傳之姪彥遠,彥遠傳之張旭,旭傳之李陽冰,陽冰傳徐浩、顏真卿、鄔彤、韋玩、崔邈,凡二十有三人,文傳終於此矣。」

這段記載,是唐朝人所記,故說「文傳終於此矣」,張彥遠只能記到此時此地。但張彥遠的記載,有兩點不妥︰第一說蔡邕的筆法得之於神人,這比宋陳思《書苑菁華‧秦漢魏四朝用筆法》所記蔡邕在嵩山石

室內得素書還不可信。不過古代始作俑者都有神奇的聯想,時代壓之,無法苛求。第二是筆法傳到張旭,下面的徐浩、顏真卿、鄔彤、韋玩、崔邈都歸之於李陽冰門下,這是大謬不經的。這幾位大師,無疑都是得之於張旭直接傳授,史有明文,斑斑可稽。我懷疑「陽冰傳」三字乃衍文。元鄭杓《衍極》劉有定注的記載為﹕「(陸)彥遠傳張旭,彥遠,張之舅也。旭又得褚遂良餘論,以授顏真卿、李陽冰、徐浩、韓滉、鄔彤、魏仲犀、韋玩、崔邈等二十餘人」,此說可與唐人著作如顏真卿《述張長史筆法十二意》、韓方明《授筆要說》、盧攜《臨池訣》相印證,無可懷疑。

筆法傳授至唐代的張旭,立雪門下的人特別多,如果推及到如懷素這樣雖未得張指授、但取法於顏真卿、鄔彤的「徒孫」一輩,則更陣容壯大。看來,張旭不僅是一位傑出的書法家,而且是一位出色的書法教學大師。古代相傳的筆法,是至張旭始為廣為流傳。顏真卿《述張長史筆法十二意》一文記,張旭在洛京裴儆宅時,「人或問筆法者,張公皆大笑,而對之便草書,或三紙,或五紙,皆乘興而散,竟不復有得其言者。」表面看來,張旭似乎也是一位不肯直言的人,但顏真卿又記載說,張認為「筆法玄微,難妄傳授,非志士高人,詎可言其要妙」,則張只是擇人而教,並非是故秘其說。雖然有些不合「有教無類」得精神,但從他的教學效果來說,也無可厚非。

二,韓方明的記載和沈尹默的解釋

張旭既要課徒,必有一套理論。據現今可見之典籍來看,唐韓方明《授筆要說》言之最詳。韓方明自言「貞元十五年,授法於東海徐公﹝王壽﹞,十七年,授法於清河崔公邈」。崔邈出自張旭門下,已見上述系統表中;徐﹝王壽﹞是徐浩之子,徐浩親教之,而徐浩亦為張旭門人。如此看來,韓方明乃是張旭之「徒孫」至「徒曾孫」一輩,時代甚近張旭。韓所記張旭筆法,乃崔邈所言︰

「清河公雖云傳筆法於張旭長史,世之所傳得長史筆法者,惟有得『永』字八法,次有五執筆,已下並未之有前聞者乎。方明傳之於清河公,問八法起於隸字之始,後漢崔子玉歷鍾、王以下,傳授至於永禪師,而至張旭始弘八法,次演五勢,更備九用,則萬字無不該於此。墨道之妙,無不由之以成也。」

這一段話,實是非常之重要,它是我們目前唯一可見的有關張旭書法理論大綱式的記錄。這段話又可分為兩層意思︰第一層是說當時社會上流傳的張旭筆法,只是「永」字八法和五執筆;第二層是說崔邈所授,才說明「永」字八法並不是張旭所創造,而是後漢以來就有的,至張旭「始弘八法,次演五勢,更備九用」,是擴大了古法,做了補充和系統化的工作。這一內容,是外間人所不知道的。

可惜的是,韓方明的《授筆要說》,也只有五執筆的詳細記載,至於「始弘八法,次演五勢,更備九用」,究竟是些什麼,竟然闕如。或許是崔邈不肯明言,只是透露一線天機;或許是韓方明故神其技,不

肯著諸明文。總之這一張旭書法理論的核心部份,似乎是無緣再見了。近人沈尹默先生曾釋韓方明此篇文章,講到這句話,有一段解釋︰「方明說他(張旭)始弘八法,又說以『永』字八法傳授於人,這樣說法,是承認『永』字八法之名,是由張旭提出的。唐代《翰林禁經》中只這樣說,隋僧智永發其旨趣,世遂傳李陽冰言逸少攻書多載,十五年偏攻『永』字,以其能備八法之勢,能通一切字也。這或者是別人附會上去的話,不足為以『永』字名八法之根據。不信,你試檢查一下張旭以前論書的文獻,如蔡邕《九勢》中只提到掠、橫、豎三種;衛茂漪的《筆陣圖》只說點畫、波撇、屈曲,後面列舉了一、□、□、□、□、□、□七條;右軍《題筆陣圖後》所述有波、橫、點、屈、折、牽、放縱六種;李世民《筆法訣》六種則是畫、撇、豎、戈、環、波;歐陽詢的八法,是□、□、□、□、□、□、□、□,都和『永』字配合不好。而在張旭以後,世所傳顏真卿、柳宗元他們的《八法頌》,卻是依『永』字點畫寫成的。方明所說真行草書傳授於崔邈,『永』字八法始名於張旭,這是可信的。」沈先生這段釋義,對比張旭前後「永」字八法的不同,肯定張旭「始弘八法」的功積,非常正確。現在一些書法文章中還常見將「永」字八法歸之於王羲之,說是取之於《蘭亭序》之第一字,未知根據何在。只是沈先生說「『永』字八法之名是由張旭提出的」,實不是韓方明的意思。韓文說「方明傳之於清和河公,問八法起於隸字之始,後漢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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