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公司科技人员激励暂行办法5L8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铝业公司科技人员激励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要求,为进一步调动中国铝业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吸引人才、培育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科技人才队伍,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创建一流企业、构建和谐中铝、打造百年老店”的宏伟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科技人员激励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岗位激励和绩效激励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中科技人员是指在公司总部、成员单位、分(子)公司(以下简称成员单位)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的在岗科技人员。

第二章职业通道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实施“221”人才工程,建立适应公司发展、具有公司特色的科技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即五级工程师(设计师、研究员)(以下简称工程师)制度:首席工程师、主任工程师、主管工程师、区域工程师、支持工程师。科技人员职业发展通道是与管理人员发展通道并行、共存、互通的一种职业成长与发展平台,是有序、开放的体系。员工可根据组织需要和个人情况选择职业发展通道。

第五条实行扁平化管理的成员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情况进行相应设置。

第六条五级工程师岗位职责:

(一)首席工程师:引领公司本学科领域的研究方向;组织实施本专业的公司重大科技项目;编制本行业或本专业技术发展规划草案;在公司范围内组织开展本学科领域的学术交流、技术攻关等活动;负责本专业的公司科技攻关项目和课题的立项论证、验收等;负责将本专业先进技术和理论应用于科研、设计和生产实践;推动公司科研成果转化;指导本专业主任工程师开展科技工作。

(二)主任工程师:在本单位组织相关科技人员开展本专业的学术交流、技术攻关等活动;组织实施本专业在本单位的重大科技项目;负责本专业在本单位的科技攻关项目和课题的立项论证、验收等;负责本单位科研成果转化;协助本专业首席工程师开展科技工作;指导本专业主管工程师开展科技工作。

(三)主管工程师:组织对区域工程师及以下科技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在本单位分厂(部门)组织或协助主任工程师组织相关科技人员开展本专业的学术讨论、技术攻关等;负责本专业在分厂(部门)的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负责分厂(部门)科技攻关项目和课题的立项论证、验收等;处理所负责专业技术范围内的技术问题;协助本专业主任工程师开展科技工作;指导本专业区域工程师开展科技工作。

(四)区域工程师:组织对支持工程师和一般科技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和技术交流;参与单位、分厂(部门)项目攻关,承担车间技术改造任务;协助本专业主管工程师开展科技工作;指导本专业支持工程师开展科技工作。

(五)支持工程师:组织对一般科技人员和技术工人进行专业知识培

训;参与单位、分厂(部门)、车间(科室)项目攻关;协助本专业区域工程师开展专业技术工作;指导本专业一般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开展技术工作。

第七条各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及实际情况,细化岗位职责。

第八条受聘工程师原则上不能担任副科级(主管助理)及以上管理职务。

第三章受聘工程师的待遇及管理

第九条受聘工程师的总薪酬一般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特殊支付工资组成。首席工程师的总薪酬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长期激励工资等部分组成,首席工程师的总薪酬由总部制定,原则上不低于所在单位领导人员副职的总薪酬。受聘工程师的总薪酬按照附表一所列岗级对应标准由各成员单位确定。

第十条公司总部负责首席工程师的选拔聘任和绩效考核工作,成员单位主任工程师的专业设置和指标分配,主管及以下工程师职数的核定,增量工资的审核确定;各成员单位负责主任工程师的选拔聘任和绩效考核工作,主管、区域、支持工程师专业设置和指标分配;成员单位的分厂或三级企业负责主管及以下工程师选拔聘任和绩效考核工作。

第四章受聘工程师的选拔聘任

第十一条受聘工程师的选拔聘任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和宁缺勿滥的原则。

第十二条受聘工程师的总职数原则上控制在工程技术、研究设计人员总数的40%以内,主任、主管、区域、支持工程师职数原则上按1:5:15:30比例设置。总部根据各成员单位的生产规模、专业情况、工程技术人员总数等确定首席和主任工程师的专业设置和指标,主管及以下工程师职数和增量工资,各成员单位根据第十条规定予以落实。受聘工程师专业类别和指标、职数每两年重新核定一次。

第十三条受聘工程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为公司做出贡献的愿望,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

(一)首席工程师:是指在公司本专业领域的科技领军人物,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系统掌握专业理论和操作知识,熟悉国际同行业最新发展动态,引领国内同行业先进技术发展方向;具有组织大型科技攻关项目、解决科研、设计和生产实际技术难题的能力和经历;近五年作为主要研发人员取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成果,并在成果产业化转换中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主任工程师:是指公司成员单位专业领域的技术带头人。系统掌握专业理论和操作知识,熟悉国际国内同行业最新发展动态,掌握所从事专业技术领域的先进技术,专业功底深、实践经验多、应用能力强,在重大科技攻关、重大工艺改造中做出突出贡献;具有组织科技攻关,解决科研、设计和生产实际

技术难题的能力和经历;近五年作为主要研发人员取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成果,并在成果转化中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主管工程师:是指公司成员单位分厂(部门)专业领域的技术带头人。熟悉掌握本专业技术领域的先进技术;了解国际同行业先进技术;具有组织解决科研、设计和生产实际技术难题的能力和经历;专业基础好、动手能力强;近五年作为主要研发人员承担过省部级科技项目或具有专利且在专利作者排名中列前三名,成果转化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区域工程师:是指公司成员单位车间(科室)技术带头人。熟悉掌握所从事技术领域的生产技术,了解国际、国内同行业相关技术;具有解决生产实际技术问题的能力,取得分公司级及以上科技、技术攻关创新成果或专利发明,能够发现并解决科研生产现场中的问题;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五)支持工程师:是指公司成员单位车间(科室)的技术骨干。掌握专业理论和操作知识,了解国内同行业相关技术,掌握所从事技术领域的生产技术;具有解决生产现场技术问题的能力;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成果转化效益显著、做出突出贡献、特别优秀的科技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第十四条选拔聘任程序

(一)分级成立选拔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二)发布选拔聘任信息:发布公告,明确选聘程序、各级工程师职数、职责、薪酬待遇、任职条件、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试范围,以及要求提交的材料、证件等。原则上每人最多可申报两个受聘工程师职位。

(三)资格审查:对申报者提供的材料及相关证件进行核实,确定初选合格者。

(四)组织考试:按照受聘工程师层级顺序,组织初选合格者进行考试,考试分闭卷笔试和公开面试两部分。闭卷考试一般包括能力测试和专业测试两部分;公开面试主要包括个人业绩陈述、专业知识讲述并接受面试评委的提问。选拔首席、主任工程师只进行公开面试,不进行闭卷考试。

(五)结果公示:根据考试结果,经选拔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聘人选,公示五个工作日以上。

(六)受理申诉:人事部门接受申诉,并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七)根据公示结果,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五条首席工程师由公司总经理聘任,主任级工程师由成员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聘任,主管级及以下工程师由成员单位分厂(部门)主要行政负责人聘任。

第十六条受聘工程师聘任后,公司和成员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进一步合理确定其关键绩效考核指标。

第十七条受聘工程师聘期两年。每年年度考核优秀或良好以上的,可续聘受聘工程师。续聘比例控制在各级受聘工程师职数的60%以内,其余须重新选拔聘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