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签派放行流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新签派放行流程

一、目的:规范总签派室重新签派放行工作,控制重新放行工作中的风险。

二、适用:航班的重新放行。

三、重新放行的情况

当已放行的航班由于无油变化超出规定范围、更换飞机、飞机故障、天气变化、机场及航路运行条件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签派放行单中的以下信息发生变化时,必须重新放行。

(一)油量数据变化;

(二)领航计划报中的机载设备、飞机号、飞行高度、航路、备降机场以及RMK项。

四、重新放行评估

评估过程仍然按照《放行基本流程》规定进行操作。

五、重新放行后的信息发布

(一)将重新放行的原因和变化的内容通知机组。

(二)重新放行后,如出现业载限制,报放行处置同意后,将限制的无油重量通知配载(或代理)。

(三)重新放行后的油量(总油量、耗油)与前一次放行油量不一致时,通知配载部门(或代理)。

(四)国内起飞航班的领航计划(FPL)内容发生变更,

与当地管制部门确认已收到重新递交的领航计划(FPL)。

(五)将重新放行的信息通知相应的放行服务部门(代理、航站、延伸服务、放行讲解),并与其确认收到重新放行资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