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酒泉市城区国有土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酒泉市城

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批复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11.05.18

【实施日期】2011.05.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酒泉市城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批复

酒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厅:

你们《关于申请批准实施酒泉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请示》(酒国土资地〔2010〕436号)收悉。经审核,现对酒泉市城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批复如下:

一、酒泉市城区土地级别界限范围(见附件1)

二、酒泉市城区基准地价(见附件2)

三、今后如需对本次批准的基准地价进行调整,你们应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土地利用等因素及有关法规政策,对当地地价水平进行测算后提出调整意见,按规定程序报省级价格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四、经批准的基准地价是制定标定地价、出让金、出让底价、协议出让最低价的基础价格,由酒泉市人民政府择机公布实施。

五、原省物价局、国土资源厅《关于酒泉市城区基准地价的批复》(甘价服务〔2004〕4号)自酒泉市人民政府公布本次基准地价之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1.酒泉市城区土地级别界限范围

2.酒泉市城区基准地价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1:

酒泉市城区土地级别界限范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