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编 (第二章)著作权概述 总论和第二编著作权 扬州大学 知识产权法 教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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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couragement for authors to create; the greater the number of a country’s intellectual creations, the higher
its renown; the greater the number of productions in
作者权时期
18世纪末,欧洲大陆各国相继也建立了著作权制度。与英 国不同,这些国家的法律体现了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的一 些主张。认为,作品不同于商品,它是人格的反映,在著 作权中人格权是首要的,财产权次之。1793年法国制定的 《著作权法》,著作权内容丰富,成为许多大陆法系国家 著作权法的典范。因此著作权法也形成了两个具有代表性 的法律体系:
• 对象和表现形式不同。工业产权的标的,是以一
定的产品和工艺方法以及标记为表现形式,如:专利、商 标、地理标志等;其作用主要是在物质生产和生活的实用 性以及商品流通方面用以满足人类的物质需求;改善人们 的衣食住行等生产和生活条件。著作权的标的是作品,即: 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形式复 制的智力创作成果。目的是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文学、 艺术作品可令人赏心悦目,科学作品则帮助人们认识和理 解人与自然。
basic prerequisites of all social, economic and cultural
development.
▪ -----ARPAD BOGSCH, Director General
▪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WIPO)
我国著作权制度的历史
一、古代:我国的著作权法萌芽于北宋时期,朝廷下令《禁擅镌》 二、近代:1910年清政府颁布我国第一部著作权法《大清著作权律》
三、新中国:1986年4月12日通过的《民法通则》中第一次把知识产权列 为民事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1990年7月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 1992年我国决定同时参加《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 两个公约分别于1992年10月15日和1992年10月30日对我国生效。 随着实践的发展,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对著作权的保 护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国《著作权法》几经修改于2001年10月27日在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通过完成,从而 使我国著作权法律制度走向现代化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教学内容与重点
• 教学内容:本章内容包括著作权和著作权 法的概念,著作权制度的历史与发展,中 国著作权制度的历史。
• 重点: • 1、著作权的概念; • 2、著作权产生的条件――即创作作品是著作权产
生前提; • 3、著作权与工业产权的区别; • 4、《安娜女王法》历史地位
• 4、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的区别
一个是以美国、英国为代表的普通法体系,也可以称 之为版权法体系。该体系把著作权主要作为财产权,而不 强调其人格权内容。
另一个是以法国和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体系,也可称 之为作者权法体系。该体系除了规定著作财产权之外,还 强调著作权中的人格权内容。但是,随着近现代全球化的
国与国之间的著作权保护和国际公约
• 我国参加的有关国际公约,我国宪法、民法通则、刑法的 有关规定以及相关单行条例和有关司法解释构成了著作权 法的体系。
第二节 著作权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著作权制度从产生发展到今天,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著作权制度的起因——特许出版ຫໍສະໝຸດ Baidu时期 第二阶段:著作财产权时期 第三阶段:作者权时期 第四阶段:国与国之间著作权保护和国际公约
• 独占性和排他性不同 • 产生方式不同 (列表)
• 二、著作权法
• 著作权法,也叫版权法,它是确认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 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某些专有权利,调整著作权人与作 品的使用者或传播者之间的有关对作品著作权的占有、使 用和处分等问题而产生的著作权法律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 称。新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于1990年9月7日颁布,1991 年6月1日生效实施。2001年10月27日修正,包括总则、 著作权,著作权许可证使用合同,出版、表演、录音录像、 播放,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附则等六章,共六十条。
由于作品的跨国界传播和印刷, 1886年国际社会签订了《伯尔尼 公约》,当时有十个国家签署了 该公约。但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 以美国为的一些国家,由于其国 内法达不到公约所要求的标准, 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主持下, 1952年在日内瓦通过了《世界版 权公约》。1993年通过的《与贸 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更进 一步强化了国与国之间相互保护 著作权的联系性和一致性。
第二章 著作权法概述 第一节 著作权和著作权法 第二节 著作权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第三节 我国著作权制度的历史
著作权保护的意义
▪ Copyright, for its part, constitutes an essential element
in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Experience has shown that
literature and the arts, the more numerous their auxiliaries in the book,record and entertainment industries; and indeed, in the final analysis, encouragement of intellectual creation is one of the
the enrichment of the national cultural heritage depends
directly on the level of protection afforded to literary and
artistic works. The higher the level, the greater the
特许出版权时期
著作权产生的 前提是印刷业的发达, 起因于特许出版权, 它是由英王以缴纳特 权费为条件授予商人 的一种垄断的印刷权, 以维护和平衡出版界 从业商人的利益并对 出版物进行管理。仅 为行政权。
著作财产权时期
英国议会于1709年 通过了一部以保护作者的 权利为主要目的的法案, 史称《安娜女王法》。它 为现代著作权制度奠定了 基石,标志着以保护作者 的财产利益为宗旨的著作 权制度的诞生.(参见教 材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