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金发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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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广播艺术学校
关于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和学生食堂补贴的
实施方案
为了规范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发放工作,体现党和政府对中职学生关怀,根据市财政局,市教育局长财教(2010)162号《关于安排发放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和学生食堂补贴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组和评审组:
1、领导组
组长:段红光
副组长:原建林、曹邯燕
成员:胡艺璇、李高鹏、李乔妞、王敏、李娜、
董晓军、宋松峰、王静、郝雪
2、评审组
组长:曹邯燕
副组长:胡艺璇、李高鹏
成员:李乔妞、王敏、李娜、董晓军
宋松峰、王静、郝雪
另外加每班2—3人学生代表
二、补贴对象:比例、期限和标准
补贴对象为在我校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贴比例为在校学生的30%;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30元;补贴期限为2010年11月至2011年4月,共5个月(2月份放假除外)。
三、补贴条件:
1、爱祖国,爱学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责任心,有爱心;
2、家庭经济贫困,平时生活节俭,学习认真,进步较快,有上进心;
3、积极参加学校的集体活动,按时上课、做早操、做课间操等;
4、遵纪守法,不抽烟,不酗酒,不打架,不私自外出;
5、热爱劳动,讲究卫生(包括个人卫生、宿舍卫生、环境卫生)。
四、评审工作程序
1、领会精神。召开相关领导人员会议,领会有关精神,并向学生宣传党和国家关心中职学生的关怀和爱护;
2、组织评选。组织学生,根据补贴条件进行评选;
3、学校评审。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根据评选条件,由学校评审组进行综合审核确定初选名单;
4、公示名单。学校将初选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名单、人数、举报电话等;
5、健全档案。学校要建立健全有关享受伙食补贴的学生的相关资料,包括相关文件、领导组评审组成员名单、学生花名表等。
6、上报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补贴学生花名单、会议记录、公示材料及相关资料报送教育局。
五、档案管理
学校要将相关文件、学校工作组织、工作制度、补贴名单汇总表、会议记录、公示材料、发放补贴凭证和表册等资料集中整理归档备查。
长治广播艺术学校
二0一0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