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机关离退休人员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土资源部机关离退休人员
生活服务用车管理问题研究

离退休干部局调研组

离退休人员生活服务用车制度是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保障离退休人员生活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度实行至今已近三十年。在新的形势下,为了准确把握离退休人员用车的实际需求,提升服务的针对性和效率,强化服务的质量,推动生活服务用车管理工作更好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我们对我部机关离退休人员生活服务用车管理问题进行初步归纳梳理。

一、 管理现状
(一)现行管理方式的政策依据
1、离休人员
为了落实中央对离休干部"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还要略为从优"的方针,有关部门从1981年起陆续在文件中对离休干部生活服务用车方面做了相应规定,主要有(有些重复或失效的未列入其中):
⑴"中央和国家机关各单位的副部级以上干部(包括离休干部),按每人一辆计算配备。其中正部长和常务副部长,外事和公安部门的副部长以及65岁以上的年老体弱的副部长,根据工作需要可配专车;其他副部长不配专车,由单位根据需要保证用车。"(﹝81﹞能发字第64号)
⑵"要给离休干部配备必要的车辆。地专级以上的离休干部,按同级在职干部的配车规定配备车辆。县以上老干部工作部门和干休所,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配备车辆,供离休干部看病、学习、公出使用。"(劳人老﹝1982﹞10号)
⑶"离休干部使用的车辆,参照现行标准配备。原配有专车的干部,离休后待遇不变,鉴于工作量减少,根据本人自愿的原则,其专车也可组成老干部服务的车队,由机关统一调度。正副部长级离休干部用车,保证随叫随到。司局长级(含十四级)离休干部看病、住院和处以下离休干部急诊、重病住院,应保证用车,均不收费。因私事用车按规定收费。老干部工作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可配备适当数量的工作车辆,为离休干部服务。"(国办发﹝1983﹞39号)
⑷"实行公里定额包干,正部级离休干部和按规定应配专车的副部级离休干部仍按一人一辆、其他副部级离休干部按两人一辆、司局级离休干部按八人一辆计算定编。"(国管财字﹝1985﹞318号)
⑸"已离休的副部长级干部、退出现职尚未办离休手续的副部长级干部和副部长级干部离休后享受正部长级待遇的干部,也不配备专车。"(中办发﹝1989﹞11号)
⑹"交通费定额包干标准:正部级离休干部每人每月100元;副部级离休干部(不包含只享受副部级住房、医疗待遇的)每人每月70元;司局级(含待遇)离休干部每人每月50元;处

级离休干部每人30元;处以下离休干部每人20元。交通费定额包干标准调整后,凡配有专车和享受专车待遇而用车不交费的离休干部,不发定额包干交通费。"(组通字﹝1992﹞17号)
⑺"暂不核定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及特殊业务用车编制。"(﹝2004﹞国管财字166号)
⑻"老干部服务用车在新的编制和使用管理办法印发之前,要按照控制总量、报废一辆更新一辆的原则掌握。离退休部级干部使用的车辆,属于符合保留专车条件的车辆,可按规定予以更新,属于留用的车辆,不再进行更新。"(国管办财﹝2006﹞44号)
2、退休人员
中央对退休人员生活服务用车管理的政策依据有:
⑴"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退休后享受部长级和省长级待遇的,不配专车。过去已按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配备了专车的副部长,其专车可继续保留,但本人不用时,由机关调度使用。"(中办发﹝1994﹞14号)
⑵"离退休部级干部使用的车辆,属于符合保留专车条件的车辆,可按规定予以更新,属于留用的车辆,不再进行更新。"(国管办财﹝2006﹞44号)
小结:离退休人员生活服务用车主要面向离休干部,对退休人员只有面向部级以上退休干部,对部级以下退休人员生活服务用车方面则暂无相关规定。
3、政策执行效果评价
离退休人员生活服务用车管理制度对落实离退休人员生活待遇,保证离退休人员队伍的稳定,推动干部队伍的新老交替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体现了组织对离退休老同志的照顾,收到很好的社会效益。但随着时代的变迁,特别是离休干部一方面绝对数量已从1982年的250万①减少到2009年底的102万②,减少了59.2%,另一方面离休干部整体迈入了高龄、高发病的"双高期",平均年龄已达83岁,走不动、出不来、看不见、听不清的越来越多,用车次数和频率越来越低。与此同时离休干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的不断扩大、公共交通的便利化、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私家车的普及,而生活服务用车预约调配需要时间、道路拥堵、小轿车后备箱放不下轮椅以及司机缺乏相应急救经验均不符合老同志的需求,更多的离休干部普通门诊选择就近定点医疗单位,急诊更多需要直接求助于急救车,离退休人员生活服务用车政策明显滞后,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方式与面临的新形势极其不相适应。

(二)管理现状
调研组采取政策研究、专题研讨、数据统计、典型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力求比较准确地掌握我部机关离退休人员生活服务用车的情况,全面分析现行车

辆管理方式存在的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以我局2005-2009年离退休人员生活服务用车管理情况为样本进行典型案例分析。
1、我局现有车辆的数量、来源、车况如下:
序号 品牌 种类 购买日期 来源 车况 属性 1 桑塔纳 小客车 1994.07 划拨
待报废 老干部用车 2 桑塔纳2000 小客车 1997.03 划拨
待报废 老干部用车 3 红旗 小客车 1997.03 划拨
待报废 老干部用车 4 红旗 小客车 1998.04 划拨 一般 老干部用车 5 别克 小客车 2003.10 划拨 良好 老干部用车 6 红旗 小客车 1999.05 划拨 一般 机构用车 7 帕萨特 小客车 2002.09 划拨 良好 机构用车 8 汇众 旅行车 2006.11 借用 良好 机构用车 2、现有车辆的管理、使用情况:
按照我部现行车辆管理制度,11名副部级离退休干部保留原相对固定工作用车,其车辆和司机属于机关服务局管理。我局现有车辆主要保障部级以下离休干部看病、住院用车以及处室日常工作用车。现在机构用车和老干部服务用车混编使用。
我局现有司机5名③,车辆共8台。5台老干部服务用车中已有3台车辆使用超过13年服役期限,无法正常使用,处于待报废状态。
图一显示为我局2005-2009年5台正常使用车辆的出车里程和出车台次。

从图一可以得出:2005-2009年,5台正常使用的车辆中平均每台车出车199.6次/年,平均每台车行驶里程7500.6公里/年(其中2009年5台车平均每台车出车171次/年,平均每台车行驶里程5937公里/年)。
图二显示为我局2005-2009年保障离休干部生活服务用车的出车实际里程和出车台次。(2006年数据样本有点特殊,因一名副部级离休干部没有配车,患病基本每天要去医院看病,其用车由我局负责保障,故行车里程和出车台数较多)

从图二可以得出:2005-2009年,5台正常使用的车辆平均每台车为离休干部生活服务出车42次/年,平均每台车行驶里程1624.28公里/年(其中2009年5台车平均每台车为离休干部生活服务出车10.6次/年,平均每台车行驶里程384.4公里/年)。
图三显示为我局2005-2009年离休人员生活服务用车的出车实际里程及台次在总量中所占比例。

从图三可以清晰得出:2005-2009年间离休人员生活服务用车(剔除2006年异常样本后)在总行车里程和台次中比例在不断下降,到2009年已只占全部用车的十五分之一左右。

3、车辆的实际需求
⑴ 车辆老化严重,需要及时更换。根据2004年国管局《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的通知》(﹝2004﹞国管财字166号)第二条指出,"暂不核定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及特殊业务用车编制。"由于暂不核定离退休人员服务用

车编制,我局车辆更换出现困难,现有5辆老干部服务用车,其中3辆已超过13年报废年限,平均车龄12.2年,平均行驶里程88562.8公里。这些车安全性能低、节能环保差,老旧零件没法更换,维修费用居高不下,亟待更新。
⑵ 老干部服务车辆"窝车"现象,利用率低。目前正式编制司机的"只退不进",造成人手不足,同时老同志用车次数和频率下降,不同程度上出现"窝车"的现象。
⑶ 机构用车不足。近几年来中央国家机关退休人员大量增加,以我局为例,原地质矿产部1988年初开始接收退休职工,当时退休人员共计99名,占总人数的31.1%;到2009年底我局正管退休人员已达532名,占我局离退休人员总数的79.7%。退休人员大量增加增添了许多事务性服务工作,而车辆编制却没有相应增加,给我们工作带来了很多不便。同时离退休干部工作有其特殊性,每到月初的19个离退休党支部集中学习、逢年过节看望慰问老同志、年末分发慰问品都需要集中用车,再加之国务院要求消减25%公务车以及交通限行措施后,车辆调配经常是捉襟见肘、应接不暇,远远不能满足需求。
4、运行费用的支出情况、资金来源渠道
2005-2009年车辆运行支出情况统计表 单位:元 项目
年度 车辆维修 油 费 养路保险费 司机补助 司机奖励 司机工资 其他 总计 2005 15380.00 40151.20 15503.81 21050.00 18990.00 154740.00 9857.50 275672.51 2006 25354.50 40350.00 14457.68 26007.00 12000.00 154740.00 8236.00 281145.18 2007 19814.90 15107.87 24225.19 26007.00 12000.00 224652.00 5960.50 327767.46 2008 36760.60 15107.87 21741.25 5350.00 0.00 261360.00 6268.50 346588.22 2009 15916.40 20000.00 19749.50 8175.00 0.00 261360.00 4406.00 329606.90 由上表可以得出:①2005-2009年车辆运行花费,平均每年需要312,156元,平摊到5台正常使用的车辆上,平均每台车需要支出62431.2元/年。②车辆运行费用平摊到5年来行驶的总里程中,平均运行费用8.3元/公里(还不包括每台车辆每年近1.5万元的折旧费,如计算在内每公里运行费用将近10元)。
司机工资全部来源为财政资金,其他车辆运行所需的油料费、维修费和管理费等各项费用每年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根据《2007年车辆实物费用定额项目明细》(国土资厅发〔2006〕146号文)第4条规定"其他费用:包括养路费、过桥过路费、停车费、行车安全奖励费等,核定6000元/辆·年",5辆车经费缺口在100778.7元/年(扣除工资、核定经费后),需要在离退休机构公用经费中列支,挤占公用经费。



二、现行车辆管理方式存在的问题
1、现行管理方式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矛盾
现行离退休人员生活服务用车制度,起源于改

革开放初期,那时物质资源匮乏、人民生活水平普遍较低、交通事业相对落后,老同志出行或就医面临诸多不便,为离休人员提供生活服务用车体现组织对这一特殊群体的关心。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公共交通事业的飞速发展,离休人员收入水平稳步提高,特别是2006年规范津补贴后,同时离休干部数量的持续减少,且整体进入双高期,生活服务用车的次数和频率减少,看病就诊更多选择就近治疗或者更需要的是急救车,中央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生活服务用车现行管理方式的成本和效益不成正比。
2、实际需求与拥有资源的矛盾
⑴ 司机少与车辆多的矛盾。我局司机均为正式编制,只退不进,如招录正式编制司机没有用人权限,如聘用合同制司机经费没法列支,造成人手不足,多台车窝在车库里。
⑵ 数量不少和质量不高的矛盾。5辆老干部服务用车平均车龄12.2年,其中3辆已超过13年报废年限,继续使用的维护保养压力很大,且客观上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3) 资源浪费与资源不足矛盾。现行离退休干部用车制度,是在近30年前干部退休制度建立伊始,根据离休干部人数、人员编制、车辆配置等制定的,计划经济管理色彩较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干部退休制度的发展演变,一方面离休人员进入"双高期"、人数持续减少,用车量在减少;而另一方面退休人数翻了好几番,相应机构车辆数没有增加,同时部分退休人员趋向高龄化,面临大量看病、住院用车需求,在现行政策规定下无法保障这一群体的需求,需自行解决。
3、现行管理方式存在的其他问题
⑴ 离退休人员急救车费用无法报销问题。随着离休人员整体进入"双高期"以及部分高龄退休人员生理机能不可避免地逐步衰退,疾病容易侵袭,急性疾病高发,车辆调配需要时间,道路拥堵、以及车班司机缺乏相应急救经验和24小时备班制度,所以使用专业的急救车的次数和频率越来越高,但是按照现行规定急救车出车费用无法科目列支无法报销,部分部委给老同志报销也是挤占公用经费的结果。
⑵ 驾驶员年龄结构和编制问题。离退休人员生活服务用车专职司机原包括在"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当中,实行公务员制度以后,他们的编制性质没有明确的说法,直接涉及到司机的待遇、新老更替、相关经费等问题,特别是原有司机退休后,不能调入或聘用新司机,人员无法有效更新。有些部委因为没有专职司机,已经把车辆分配到各处室、分散到活动站或者动员在职人员车辆为老同志服务,但这一是缺乏有效管理,二是发生交通事故带来诸多不便。

(3) 车班司机管理难度大的问题。2006年规范津补贴以后,司机们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造成干多干少一个样,人员管理难度加大。
(4)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优先保障离休干部看病住院用车,但有时受交通限行、司机有限等限制,保障不一定都到位,有些离休干部能约上车,有些离休干部则预约不上车,更有些是自己搭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或者其子女开车送过去的,资源的分配不均就不可避免的会让离休老同志对车辆管理方式产生非议。
4、现行管理方式的成本效益评价
车辆的运行使用效率低下,成本过高,运行成本8.3元/公里,加上车辆的折旧费,运行成本近10元/公里。1992年五部委调整中央国家机关离休干部交通费定额包干标准(组通字﹝1992﹞17号)后,我局继续执行"离休司局级以上干部在定额内用车每公里0.2元计费,超过定额0.5元计费;离休处级以下干部按0.5元计费;过桥费、过路费、停车费折算进里程内"规定,2005-2009年收费不足千元,其中从2008年底至2010年3月才收费了180元。而实际支出呢?按照每公里8.3元成本计算,5年来离休人员(不包括部级)生活服务用车支出为337038.1元。
同时离休干部还有交通费定额包干补贴,我们做了近5年的统计,总计为266450元,平均到每位离休干部④大概为395元/年。

2005-2009年我局离休干部交通费定额包干支出情况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总计 58020 55000 52760 51950 48720 266450 另外离退休人员生活服务用车空驶情况严重,经常是短距离运行,长时间等待,造成油耗居高不下。例如司机开车15公里去老同志家接其去医院,从家里到医院5公里。看完病以后开车5公里把老同志送回家,再开车15公里回单位,里面收费里程只有来回10公里,空驶里程为来回30公里(停车费用未折算进收费里程中)。同时这位老同志在医院看病需要半天时间,司机就要在外等候半天,如果去接送其他要车看病的老同志,时间也不允许。有时送老同志看好病回单位已过了午餐时间,使得司机不能按时就餐。
统计我局5年来离退休人员生活服务用车总行驶里程为40607公里,收费里程为25195公里,占总行驶里程的62.05%,成本为(8.3元/公里计算)209118.5元,向老同志收取了不足千元。空驶里程15412公里,占总行驶里程的37.95%,空驶成本高达127919.6元。如果过桥费、过路费、停车费不折进收费里程中,空驶比例更高,因为按照离休司局级干部定额内0.2元收费计算,10元的停车费可以折算成50公里收费里程。

5、原因分析
⑴ 用车管理方式仍沿袭着计划经济的轨迹,车辆使用需要预约和调配。

离退休人员特别是离休人员年纪偏大,生理功能衰退严重,一不小心患急、重病(特别是在晚上)这时最需要的是救护车。结果近几年来离退休人员生活服务用车逐年递减,资源无法有效利用,同时用车的成本过高。
⑵ 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编制没有重新核定。2004年国管局《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的通知》(﹝2004﹞国管财字166号)指出,"暂不核定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及特殊业务用车编制"。我局现有5辆老干部服务用车,平均车龄12.2年,其中3辆已超过13年报废年限,继续使用的维修压力很大,急需更换车辆。
⑶ 中央国家机关近些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财务管理制度的不断健全完善,普遍推行零基预算,加强对各部委年度预算的执行审计,特别是离退休干部工作中需要经费支持的项目在部门年度预算中没有科目,立不了项,"打酱油的钱不允许用来买醋",我们为离退休人员报销急救车出车费用以及聘用合同制司机都面临经费无法列支的问题。

三、解决问题的思路与对策
(一)目标
进一步满足中央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生活服务用车的个性化需求,让一部分非急需生活服务用车通过社会化方式来解决,优化车辆资源配置,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逐步探索和建立中央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生活服务用车社会化、市场化和货币化的保障新机制。
(二)思路与原则
离退休人员生活服务用车交通费用货币化、用车社会化是改革的大趋势,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背景相吻合,与中央提倡的"四就近"精神相统一,与居家养老模式相配套,让全体离退休干部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但在具体执行时离退休生活服务用车改革还应该把握节奏,稍滞后于在职的公务车改革。2008年3月《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8〕10号)第3方面第8条规定"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待遇。在进行涉及离退休干部切身利益的改革时,要同步研究制定相应的保障办法和措施。"
因为如果缺乏相应保障办法和措施,单纯依靠市场化在现有阶段是无法解决所有问题,例如享受副部级单项医疗待遇的离休干部乘坐出租车是进不了北京医院北楼的;部分离休干部觉得乘坐单位的车很体面,有尊严,司机还可以帮着搀扶、拿药等,社会上的车辆无法满足其相关需求;另外离退休人员尤其是离休干部思想上牢牢依靠机关、依靠组织,事无巨细都需要组织去帮其解决的观

念短时间很难彻底改变,盲目推向市场反而可能激发各种不必要的矛盾。
在现阶段相关配套制度没有具备之前,可以执行过渡阶段的措施(俗称"半货币化"),重新核定更新车辆、解决司机新老更替问题、提高交通费定额包干、界定生活服务用车范围、进行用车成本核算,切实降低车辆运行成本。
在离退休人员生活服务用车改革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体现党和国家对离退休人员的关心照顾,让广大离退休人员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
(三)全国(中央与地方)离退休人员用车改革的进展与经验
全国各地公务用车改革的例子不少,但涉及到离退休人员生活服务用车改革的不是很多,挑选几个有代表性的案例。
珠海市:集中保障,改革老干部用车制度。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过程中,在做好解释的基础上将原老干部专车全部回收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组建了专门为老干部服务的"老干班",制定了厅级离退休老干部用车制度,实行车辆、司机统一调派,保证用车需要。对处级以下离退休干部的用车则由所在单位租车保障,费用在公共交通经费中开支。
东莞:离退休干部因公务或其他特殊情况用车,可以公款支付租金,需提前半天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机关车队联系租车业务。根据实际里程计费,其中租赁单程加收20%的空驶费,等候服务的加收等候服务费用,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国防科工局:2004年起发放退休人员交通补贴,主要内容是:退休人员到机关阅读文件、参加政治学习等活动,以及到医院看病,机关不派车,发给交通补贴,经费来源是自筹。其标准是:局级干部每人每月500元,处级干部每人每月300元,退休人员返聘期间和享受专车的领导不享受此项补贴。以目前34名退休人员(不含部级退休干部)计算,一年发放交通补贴14万元。这项措施老同志普遍反映较好,减少了车辆服务管理中的矛盾,不存在车辆不够用的问题,也减少了工作人员的工作量。但该补贴国家没有明确政策规定,也未被列为保留的改革性补贴,而是归并入退休人员补贴,如果规范公务员第三步津补贴后,该项补贴如何体现是个问题。
(四)具体改革方案
中央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用车改革政策性强、难度大、涉及面广,在用车改革过程中需要注意均衡推进,防止"一刀切",改革标准的制定上要体现科学,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在现阶段缓解离退休人员生活服务用车管理中的矛盾,可以采取以下一些措施:
⑴ 副部级以上离退休人员继续实行"老人老办法",暂时不实行车改,适当

更新车辆。
⑵ 老干部服务用车和机构用车重新核定编制,纳入统一管理,及时更新车辆。在退休人员比重越来越多的背景下,事务性工作大量增加,可以适当精简老干部服务用车编制,增加老干部服务管理部门机构用车的数量,相互调剂使用,严格车辆报废标准,及时更新和改善现有车辆老旧状况。
⑶ 解决司机新老更替问题。考虑到生活服务用车市场化是未来的发展趋势,招聘正式编制的司机不太符合大趋势。但在现阶段专职司机老化问题很严重,青黄不接,可以考虑在公用经费中列支招聘合同制司机工资的科目,为离退休人员生活服务用车提供保障。
⑷ 规范生活服务用车使用范围,加大车辆监管力度。明确界定生活服务用车的范围(离休干部看病、住院用车),用制度规避非保障性用车的大量蔓延,同时加大用车的监督力度,严格执行生活服务用车公里记录,降低车辆的运行成本。
⑸ 梳理文件,制定符合当前的政策,提高离休干部交通费定额包干的补助标准。现行补助标准:司局级(含待遇)离休干部每人每月50元;处级离休干部每人30元;处以下离休干部每人20元(组通字﹝1992﹞17号)。从1992执行至今已有18个年头,形势变化很快,原来交通费定额包干还不够老同志去医院看病来回打的的钱,已经无法符合目前情况。
1992、2009年各级离休干部平均工资及定额包干在工资中的比例 局级离休 处级离休 处级以下离休 1992年11月 434.97元/月 317.56元/月 262.81元/月 交通费定额包干在其工资中比例 11.50% 9.45% 7.61% 2009年11月 7111.36元/月 5391.22元/月 4680.52元/月 交通费定额包干在其工资中比例 0.70% 0.56% 0.43% 由上表可以得出:①1992年各级离休干部平均工资338.45元/月,相应交通费定额包干补助在工资中比例平均为9.52%。②2009年各级离休干部平均工资5727.7元/月,比1992年工资提高了16.9倍;2009年相应交通费定额包干补助在工资中比例平均为0.56%,是1992年所占比例的1/17。③如果把交通费定额包干标准调整回当初刚制定时在工资中的比例,局级离休干部交通费定额包干应为817.81元/月,处级离休干部交通费定额包干应为509.47元/月,处级以下离休干部交通费定额包干应为356.15元/月。④以我局129名离休干部(2010年8月数据)为例,如果交通费定额包干调整到上面标准需要支出100,1506元/年,比2009年我局支出的交通费定额包干48720元/年增长20.6倍。但考虑到一这是历史的欠账;二是离休干部数量在不断减少,从1982年的250万到2009年底的102万,平均每年减少3.15%,而且越到后面随着年纪增加减员的速度也将呈递增状态,总支出的规模也应该是

可控;三是也间接减少了原来生活服务用车运行和管理的成本。离退休人员生活服务车辆改革在起初的一两年内效果是无法显现,但长期效果将十分明显。⑤交通费定额包干费用提高以后,救护车和打车等费用均可以包含在其中。
⑹ 离退休人员生活服务用车实行成本核算。提高离休干部交通费定额包干以后,原来每公里扣0.2元失去了理论依据,可以实行用车成本核算。可以通过向离退休人员提供预约上门服务,按照成本核算,提高离退休人员生活服务用车的收费标准,计算空驶费用,即能满足部分老同志尊严、体面的精神层面需求,又能保证车辆运行收支的良性循环,努力推动离退休人员生活服务用车市场化进程。




调研组成员名单:
吴国华 离退休干部局局长、党委书记
李红林 离退休干部局生活处调研员
荀志坚 离退休干部局办公室副主任
王 宁 离退休干部局办公室(财务)科员
王 科 离退休干部局生活处副主任科员(执笔)
①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中发﹝1982﹞13号)。
② 中组部部务委员、秘书长高世琦在第13期全国老干部局长轮训班上的讲话。
③ 为统计口径的统一,以下均为截止2009年底数据。
④ 司局级及以下离休干部,截至2009年底数据为135名。
??

??

??

??

- 1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