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合同解释、法律适用和争议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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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的解释
(二)整体解释 整体解释是指将合同的各项条款和构成部分视为一个整体,根据合 同各项条款以及各构成部分的相互关联性阐明争议条款的含义。如果合 同中数个条款相互冲突,则应按照条款之间的关联性、条款与整个合同 的关系、以及在合同中所处的地位等因素综合考察,准确理解条款的真 实含义,而不能孤立地探究条款的通常意思或可能具有的意思。如果合 同是由信笺、电报、备忘录等构成的,在确定某一条款的意思构成时, 还应当将这些材料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解释。
第二节 合同的法律适用
二、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 根据《合同法》第124条规定,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应遵守以下规则: 第一、无名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转让、终止、以及违约责任等, 都应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合同法总则是无名合同法律适用的主要依 据。 第二、合同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是无名合同法律适用的 参照标准。适用类推的无名合同只能参照合同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相类似的 规定进行类推,而不能对合同法总则所规定的一般原则进行类推。 第三、当事人的约定是无名合同法律适用的基础。对于当事人的约定, 只要没有合同法总则的无效事由,不得以其无名合同或者没有对应的具体规 范而确认其无效。
第八章 合同解释、法律适用和争议的解决
第八章 合同解释、法律适用和争议的解决
【引导案例】 2005年10月11日, 甲机械厂为扩大生产,向乙公司借款50万元, 约定于2006年10月11日偿还,若迟延还款,甲机械厂承担20﹪违约 金。2006年10月11日,乙公司要求甲机械厂偿还借款,但因机械厂 产品销售不好,一时无力清偿50万元借款,于是甲机械厂向乙公司请 求暂缓一段时间偿还,乙公司未作任何表示,此后双方未再发生联系。 2008年10月30日,乙公司找到甲机械厂要求偿还借款并支付迟延还 款违约金。甲机械厂以还款时效已过,拒绝还款,乙公司遂诉至法院。 法院该如何审理?
第一节 合同的解释
一、合同解释的概念 合同解释是对有争议内容的理解和确认,以明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 和义务。合同解释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解释,是指任何人都 有权对合同作出解释;狭义的合同解释则是受理合同纠纷的人民法院或 仲裁机构对合同及其相关资料作出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分析和说明。 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在审理合同纠纷时,作出合同解释应遵循法律 确定的原则,符合法律的要求与规则。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一节 合同的解释
【想一想】 [思考问题] 某药厂因产品更新换代,库存的原有药品被药店李老板全买了。李老 板付了款拿了提单,说:“三天后来提货。”可是,李老板一走就再无消 息。药厂多次打电话催告,药店的答复总是:老板不在,不敢做主。三个 月时,药厂担心药品过期,只好将原有药品卖给别的客户。谁知半年后李 老板出现了,见提货不成,便要告药厂违约。药厂说:真正违约的是你, 你不是说“三天后来提货”吗?李老板却说:我现在来,也是三天后嘛! 这个“三天后”,到底该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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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的解释
(五)诚信解释 诚信解释,即诚实信用解释,是指依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从 善意、诚实、守信、合理、公平的角度对合同进行的解释。诚信解释是 其他解释的指导性原则,它们不是并列的关系。当对有争议的合同条款 进行解释时,不能直接适用诚实信用解释原则。只有当其他解释原则均 不能奏效,不能解决合同中的歧义和漏洞时,才能寻求诚实信用解释原 则进行解释 为达成合理的解释结果,实践中应综合运用上述各种解释原则。
第一节 合同的解释
二、合同解释的原则 (一)文义解释 文义解释是指依据合同条款语句的通常含义进行的解释。解释者应 当按照一个合理人处在缔约环境中对有争议的合同用语所能理解的含义 作为解释合同的标准,如果合同中约定有特殊含义应优先适用于特殊含 义。只有在这种方法不能确定当事人表示的真正意思时,才能采用其他 方法进行解释。
第一节 合同的解释
(四)习惯解释 习惯解释是指合同条款发生歧义或疏漏,按照交易习惯对条款的歧 义或者疏漏予以明确或补充。交易习惯是人们在长期反复实践基础上形 成的,在某一地域、某一行业或某类交易中普遍采用的做法。当事人对 合同条款的理解不一致时,应当充分考虑当事人交易的背景,考察交易 背景中实际为当事人所依据的交易习惯。当习惯与合同目的相背时,符 合合同目的的解释优先适用。
第一节 合同的解释
(三)目的解释 目的解释是指依照当事人订立合同所欲达到的效果而对合同进行的 解释。当合同使用的文字或某个条款可以作不同解释时,应排除与合同 目的相悖的解释;当合同文本采用两种文本,各文本使用词语不一致时, 应通过解释使其符合合同目;当合同既可以作有效解释,也可以作无效 解释时,应采纳使合同有效的解释;目的解释的结果可以用来印证文义 解释、整体解释、习惯解释的结果是否正确。
第一节 合同的解释
【想一想】 [问题提示] 李老板说的这个“三天后”到底该怎么理解,要具体问题真体分析。 “三天后来提货”是口头合同中关于履行时间的条款,如果孤立地按照字 面含义理解,半年确实也是三天后;但习惯上人们决不会这样理解,习惯 上的“三天后”,应是三天后不久的一天。口头约定的当时,李老板的真 实意思也应是这样;不然,他会说半年后来提货。所以,本案的“三天后” 应按交易习惯解释。违约者是李老板,而不是药厂。
第二节 合同的法律适用
一、合同法律适用的基本要求 根据法律的效力范围不同,法律可分为普通法和特别法。普通法是对 一般人、一般事项在全国范围内都有效的法律,而特别法是指对特定人、 特定事项在特定地域、特定时间内有效的法律。一般情况下,特别法应优 于普通法。 依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规则,其他法律对合同另有规定的,应当首 先适用其他法律规定。但是应当注意:《合同法》中所指的“其他法律” 应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而不包括国务院颁布的有 关条例。《合同法》与国务院颁布的有关条例不是普通法和特别法的关系。 《合同法》是法律,条例是行政法规。除法律有特别适用的规定以外,行 政法规与法律相抵触的部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