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措施的确定控制程序知识分享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措施的确定控制程序

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

和风险控制措施的确定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了控制公司资质范围内产品实现过程中的危险源,消除或降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保护进入工作场所人员的健康和安全,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的控制。

3 定义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 28001-2011标准中的定义。专业技术术语采用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定义。

4 职责

4.1质量安全部是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策划工作。

4.2 各项目经理部负责对本项目的危险源进行辩识,对风险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实施。

4.3 综合部负责对公司办公区域内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对风险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实施。

5 工作程序

5.1 危险源辩识范围:

5.1.1 在生产作业活动中,常规的和非常规的活动;

5.1.2 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承包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

5.1.3 人的行为、能力和其他人的因素;

5.1.4 已识别的源于工作场所外,能够对工作场所内人员的健康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危害因素;

5.1.5 在工作场所附近由公司控制下的工作相关活动所产生的危险源;

5.1.6工作场所的设施,包括公司或外单位提供的基础设施、设备和材料;

5.1.7公司及其活动、材料的变更,或计划的变更;

5.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更改,包括临时性变更等,及其对运行、过程和活动的影响;

5.1.9所有与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控制措施相关的适用法律义务;

5.1.10 对工作区域、过程、装置、机器或设备、操作程序和工作组织的设计,包括其对人的能力的适应性。

5.2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过程

5.2.1划分作业活动。

5.2.2辩识各项危险源(危害)并进行评价。

5.2.3 通过评价确定风险。

5.2.4判定风险是否可接受。

5.2.5制定风险控制措施计划。

5.2.6评审措施计划的充分性。

5.2.7 对危险源持续、滚动的辩识、评价、判定及制定控制(削减)措施,并进行动态管理。

5.3 危险源辩识

5.3.1辩识应由有各种实践经验并能胜任的人员参加,全体员工有责任参与作业中的危险源辩识。

5.3.2 辩识过程按公司资质范围内产品实现过程中的生产流程进行。

5.3.3 辩识的范围应包括:

5.3.3.1 人的行为;

5.3.3.2 客观环境;

5.3.3.3 设备、设施的完整性;

5.3.3.4 社会设施;

5.3.3.5 社会影响;

5.3.3.6 环境保护;

5.3.3.7 卫生保健;

5.3.3.8 文物、动植物保护。

5.3.4 辩识方法

1)询问与交谈;

2)现场观察;

3)查询有关记录;

4)获取外部信息;

5)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表。

5.3.5 对辩识出的危险源形成书面的《危险源辩识清单》。

5.3.6 危险源分类

5.3.

6.1安全方面

1) 物体打击;

2) 车辆伤害;

3) 机械伤害;

4) 起重伤害;

5) 触电,包括雷击伤亡;

6) 淹溺;

7) 灼伤;

8) 火灾;

9) 高处坠落;

10) 坍塌;

11) 放炮;

12) 火药爆炸;

13) 化学性爆炸;

14) 物理性爆炸;

15) 中毒和窒息;

16) 食物中毒、蛇、蚊虫叮咬。

5.3.

6.2 职业健康方面

1) 生产性粉尘;

2)毒物;

3)噪声与振动;

4)高温;

5)低温;

6)辐射;

7)其他有害因素。

5.4 风险评价

根据已辩识出的危险源,组织各方面富有经验并能胜任的人员进行评价,以确定不可接受风险。

5.4.1评价依据

1) 法律、法规要求;

2) 行业通用标准;

3) 公司的管理方针或规定;

4) 公司或项目经理部的事件和不符合记录;

5) 监测数据;

6) 合同要求。

5.4.2 评价的内容应包括活动或过程、工序及部位、涉及部门、危险源及其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后果。

5.4.3 采用的评价方法及判别准则

5.4.3.1评价方法

风险评价采用作业条件危险分析法(LEC法),作业条件危险分析法用与系统风险有关的三种因素之积来评价操作人员伤亡风险大小;这三种因素是: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的严重性(C)。其赋分标准见下表: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

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的严重性(C)

5.4.3.2评价准则

确定每一危险源的LEC各项分值,然后再以三个分值的乘积来评价作业条件危险性的大小,即:D=L×E×C。

将D值与危险性等级划分标准中的分值相比较,进行风险等级划分,若D值大于

注:LEC法,危险等级的划分都是凭经验判断,难免带有局限性,应用时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正。

5.4.3.3根据公司资质范围内产品实现过程中的风险评价结果,公司认定当风险值D≥160时为不可接受风险,并将风险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个档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