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歇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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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歇家研究

【摘要】:“歇家”涉及到明清的商业、赋役、词讼等各个领域,甚至部分问题延及到民国,因此在博士期间无法系统地完成其研究,本文仅就“歇家”以下几个问题作一初步的简略探讨。1、“歇家”概念及其异名考略。“歇家”最初的基本含义是“客店”,更确切的说是提供“住宿”服务的一种经营方式,但“歇家”不仅是一个经营方式,也可指一个特殊群体,故其可指代为经营方式,也可指代为人,是人与经营方式高度集合的一个词,这也是其与客店类称呼一个重大差别。“歇家”介入商业、赋役、司法等领域,都是利用人们的流动所需要的“住宿餐饮”服务环节而延伸出来的,随着其延伸功能不同,其延伸的别名也甚多(当然其别名形成不仅仅是这个原因)。“歇家”在赋役、词讼领域共同别名有“保歇”、“歇保”、“保家”、“安保”、“保户”、“保识”、“歇店”、“歇户”、“主户”、“积歇”、“饭店”、“饭家”等等。而“歇家”在赋役领域中特有的异名有:“引户”、“住户”、“雇长”、“仓歇”、“仓鼠”、“区甲”,“看夫”、“联夫”、“火夫”等等。而“歇家”在贸易领域中可称之为“歇店”、“歇户”、“客店”、“园亭”、“牙家”、“侩家”、“牙歇”等等,其内涵,基本上是“客店”与“牙行”合一的经营方式,其沿袭了古代邸店、塌房等诸多经营方式于一体,形成了集客店、经纪人、仓储、贸易甚至运输、借贷于一体的新的商业运营模式,笔者把这种经营方式称之为“歇家牙行”经营模式。2、“歇家”主要构成人员。“歇家”在不同领域,有不同的人员构成。充当仓场的“歇家”多是官僚、皇亲勋戚、内官、士绅豪富、胥吏衙役的家人及

其仆人或与其有利益关联的商人所构成。充当县乡“歇家”的人员非常复杂,主要有以下几类:“市棍”、“市猾”类;“书吏”、“册书”类;“胥吏衙役”、“里差(图差)”类;“土棍”、“绅衿”类;“里役”类。在词讼领域,充当“歇家”的,多是绅衿、豪棍、衙门胥吏、讼师等。在贸易领域,充当“歇家”多是“牙商”、“牙保”,但这些“牙商”、“牙保”多是由乡绅富户或官僚、皇亲勋戚、内官、胥吏衙役的家人及其仆人的所构成。3、设立“歇家”这种职役的衙门考略。仅据笔者所知,设立“歇家”这种职役的衙门有:“国子监”、“法司(指京城中的法司)”、“兵营”、“京通仓库”、“盐场”、“船政”、“税关”等。笔者依次称为“国子监歇家”、“在京法司歇家”、“兵歇家”、“京通仓役歇家”、“盐场歇家”、“船政保家”、“税关歇家”等。4、“歇家”诞生的制度变革背景考略。“歇家”在县乡、词讼、仓场等领域中的强大的包揽势力,有其深刻的变革背景,其中收归和弱化粮长、里长权力的变革,即粮里制度衰落以及充当粮长、里长自身力量的衰微,是“歇家”蓬勃发展的社会基础。而“比限”制度建立及其弊端,则是推动“保歇制度”形成的根本性原因。不仅如此,在制度变革中,“歇家”人员构成也发生变化,因“追征”的需要而形成的“图差”,就是清代歇家重要来源之一。5、“县乡歇家”考略。几乎全国各地都存在“歇家”包揽赋役、词讼的现象,实际上他们才是真正的乡村控制者,因其复杂性,难以一时全部梳理清楚,本章仅仅梳理了各省“县乡歇家”的基本状况,及其在各省发展的原因、势力和人员构成,略微论及了“歇家”与乡民、政府之间的复杂关系。假设延伸研究,将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这将是笔者随后几年努力的方向。6、“仓场型歇家考略”。

本章分三部分来写,即京通“仓役歇家”考略;民运系统与“歇家”关系考略;仓场“歇家”的流变原因及其性质考。就第一部分而言,明代京通两仓所设置8个类目的仓役中,有两类是“歇家”。因“仓役歇家”掌控着税粮完纳过程的关键环节,故仓官仓吏与其关系非同一般,其在仓场舞弊行为亦是最为严重。“下官歇家”在为旗军提供住宿服务的同时,还有追寻、勾摄、监禁挂欠旗官等等职责,故其有时能把持粮运。第二部分,主要论述了五大民运系统,即南京仓储系统、北京内库等仓储系统、水次转运及预备仓系统、边仓系统、各布政司在省城、府城等地建立的各类存留粮的仓库系统与歇家的关系。第三部分,主要论述了“歇家”在仓场,从“服务”到“包揽”再到“保歇”制度建立的流变过程,以及在仓场的“歇家”性质核心不在于其作为纳户的中间服务组织而存在,而是作为中贵、勋戚、官僚、乡绅、胥吏衙役等权力集团在财政市场上追逐利益的体现者而存在。【关键词】:歇家变革县乡仓场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0

【分类号】:K248

【目录】:摘要6-8Abstract8-12第一章:总说12-66第一节:”歇家”概念及其异名考略12-52一、以往对”歇家”研究及对”歇家”一词的解释概

览14-17二、”歇家”为”客店”之别称及其异名考略17-22三、”歇家”在赋役及词讼领域的异名考略22-36四、”歇家”在贸易领域的概念及其异名考略36-52第二节:”歇家”主要构成人员及其含义之延伸52-66一、歇家主要构成人员考52-56二、”歇家”在各衙门设立及其含义之延伸56-66第二章:”县乡歇家”诞生的制度变革背景考略66-152第一节:收归和弱化粮长权力的变革及其影响考66-110一、变革的间接背景——粮长权力体系构建及其与地方官吏的权利冲突67-80二、变革的直接背景——逋负、流民与粮长80-86三、周忱收归粮长权力运动及其目的考略86-97四、周忱改革的效果及其造成粮长制度的流变模式97-102五、韩雍弱化粮长权力的变革原因及其目的考略102-107余论107-110第二节:明清赋役征收中的”比限”制度建立及其影响考110-152一、政绩考核标准演变与地方”比限”制度的建立111-123二、”赋役完欠”政绩考核标准与”酷比”现象123-131三、”催比”环节所引起的弊端考131-141四、”比限”与催征体制的演化141-150余论150-152第三章:”县乡歇家”考略152-226第一节:江西的”歇家”与县乡社会关系152-166第二节:浙江的”歇家”与县乡社会关系166-185第三节:江苏的”歇家”与县乡社会关系185-204第四节:其它地区的”歇家”与县乡社会关系204-226一、福建的”歇家”与县乡社会关系204-210二、山东的”歇家”与县乡社会关系210-214三、两湖(湖广)地区”歇家”与乡村社会关系214-219四、其它各省的县乡”歇家”梳略219-226第四章:”仓场型歇家”考略226-303第一节:京通”仓役歇家”考略226-241一、京通”仓脚歇家”考略226-235二、京通”下官歇家”考略235-241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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