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水浸出物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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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水浸出物测定
标准号:GB 8305—87
关键词:茶水,测定
GB 8305—87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1987—1l-19批准1988-07-01实
施
本标准适用于茶叶中水浸出物的测定。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 1574—1980《茶一水浸出物测定》。
水浸出物是指在规定的条件下,用沸水萃取茶叶中的可溶性物质。
1 原理
用沸水萃取茶叶中的可溶性物质,再经过滤、蒸发至干,称量残留物。
2 仪器和用具
实验室常规仪器及下列各项:
2.1鼓风电热恒温干燥箱:温控103±2℃。
2.2恒温水浴。
2.3具盖蒸发皿:直径60mm,高50mm,容量80ml。
2.4干燥器,内盛有效干燥剂。
2.5分析天平:感量0.001g。
2.6容量瓶:500ml。
2.7锥形瓶:500ml。
3 操作方法
3.1 取样
按照GB 8302—87《茶取样》的规定取样。
3.2 试样制备
按照GB 8303—87《茶磨碎试样的制备及其干物质含量测定》的规定,制备试样。
3.3 蒸发皿的准备
将具盖蒸发皿(2.3)置于103±2℃的恒温干燥箱(2.1)内,烘干1h,取出,在干燥器内(2.4)冷却至室温,称量(精确至0.001g)。
3.4 测定步骤
3.4.1 试液的制备
称取3g(准确至0.001g)磨碎试样(3.2)于500ml锥形瓶(2.7)中,加沸蒸馏水450ml,立即移入沸水浴(2.2)中,浸提45min①(每隔l0min摇动一次)。浸提完毕后立即趁热减压过滤②。滤液移入500ml容量瓶(2.6)中,残渣用少量热蒸馏水洗涤2~3次,并将滤液滤入上述容量瓶中,冷却后用蒸馏水稀释至刻度。
3.4.2 测定
准确吸取上述试液(3.4.1)50ml,注入已知质量的具盖蒸发皿(3.3)中,在沸水浴(2.2)上小心蒸干,然后移入103±2℃的恒温干燥箱(2.1)内烘3h③。取出加盖,立即移入干燥器(2.4)内冷却至室温,称量,再烘1h。在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称量,重复此操作,直至相继两次称量差不超过0.001g。以最小称量为准。
4 结果计算
4.1 计算方法和公式
茶叶中水浸出物,以干态质量百分率表示,按下式计算:
如果符合重复性(4.2)的要求,取两次测定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结果。
4.2 重复性
同一样品的两次测定值之差,每100g试样不得超过0.5g。
5 结果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使用的方法;
b.测定的结果(取小数点后一位);
c.本标准中未规定的或另加的操作;
d.试样的名称和产地;
e.试验日期,操作人员。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商业部杭州茶叶加工研究所、上海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维华、钟萝、严家辉、李名君、郭雯飞、王济安。
①国际标准ISO 1574-80中是加水后回流抽提1h,现改为沸水浴浸提45min。
②国际标准ISO 1574—80中是常压过滤,本标准采用减压过滤。
③国际标准ISO 1574--80中烘2h,本标准烘3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