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级交通工程专业培养方案本科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学院2017级交通工程专业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以交通产业发展趋势为导向,以创新能力培养为核心,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国际视野,掌握交通工程专业知识,以及交通信息与控制技术、交通节能与环保技术、交通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等应用技能,同时具备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领导才能,适应现代交通行业需求的专业型、应用型、创新型人才。
本专业着眼于交通行业发展的前沿,偏重智能交通和绿色交通,设有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环保与节能、新能源交通工具等特色培养方向。学生毕业后,具有交通信息与管理、交通规划与政策、交通控制与设备、交通环保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二、培养规格和要求
1. 通过专业核心课程的学习,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要求学生掌握交通工程、交通信息工程与控制、交通规划与管理、交通环境工程、电动汽车等方面的基本原理和应用,对智能运输系统有深入的了解,熟悉基本的交通工程学科和智能运输系统的理论和技术,具备交通工程师的技能。
2. 通过专业实践课程的训练,使学生有参加科研、工程实践的体验,得到创新能力的培养,并在科研实践训练中形成较强的自学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思维能力,拥有成为交通科学家的潜质。
3. 通过公共基础课程的学习,掌握一门外语,熟练使用计算机,具备较好的数学基础。
4. 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健康的体魄。
三、授予学位与修业年限
按要求完成学业者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修业年限:四年。
四、毕业总学分及课内总学时
五、专业基础课程(须与教学计划所列专业基础课程一致)
交通工程导论、工程力学、工程力学实验、道路工程、电子技术基础、电子技术基础实验、运筹学、专业英语
六、专业核心课程(须与教学计划所列专业核心课程一致)
交通调查与分析、交通流理论、交通地理信息系统、交通规划与设计、交通管理与控制、交通环境工程
七、专业特色课程:如“双语教学课程”、“精品课程”等。
运输经济学、交通环境工程、交通地理信息系统、通信与网络(双语教学课程)。
八、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计划表(见附表一)
九、专业学分学时分布情况表(见附表二)
十、专业实践教学环节一览表(见附表三)
十一、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教学进程计划表(见附表四)
十二、独立开班的留学生教学计划
无
附表一:交通工程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计划
1包含政治理论社会实践活动2个学分。
2B类课程为专业限定性必修课程。
填写说明:
(1)各院(系)应同时列出课程中文名称及其准确的英文名称。
(2)对有关实践教学内容的学分和学时情况的表达规范如下:理论与实验(实践)合上课程学分和学时分别为“理论学分+实验(实践)学分”、“理论学时+实验(实践)学时”;实践教学学时用周数表示,一般1周计1学分,分散的实践教学环节在折合成周数后计算学分。
(3)“开课学期”应明确到具体学期,尤其是公共必修课板块的思想政治课;同一板块专业课程请分别按开课学期依次排列。
(4)在公共选修课板块,由院(系)结合本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参照《中山大学普通本科生修读公共选修课程(通识教育课程)暂行管理办法》精神,明确核心通识课程各模块学分要求。
(5)“课程负责人”栏需明确列出课程教学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建议只填写1-2名。不需填写职称。
附表二:交通工程专业学分学时分布情况表
填写说明:
(1)公必课、专必课根据该专业设置的课程填写每学期学分学时,专选课分专业设置课程学分和建议学生修读学分两栏填写;公选课的学分、学时不需分学期列出。
(2)每学期的合计总学分、总学时仅包含公必课、专必课和专选课(建议修读)的学分、学时,公选课不计入;公必课、专必课、专选课(建议修读)、公选课的合计学分应与相应课程类别毕业学分要求相等。(3)此表以学制四年为例,学制超过四年的,请自行增列。
(4)体育课安排如下:
第一学年第一学期、第二学期:各1学分、36学时;
第二学年第一学期、第二学期、第三学年第二学期、第四学年第一学期:各0.5学分、18学时;
第三学年第一学期、第四学年第二学期:不安排体育课
附表三:交通工程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含实验)一览表
填写说明:
(1)此表所填课程即毕业总学分中实践教学学分所含课程。
(2)课程类型包括以下几种:①独立设置的实验,指不依附于理论教学、内容相对独立的实验课;②理论+实验,指包含实验教学内容、理论和实验部分各有一定学分学时的课程;③集中性实践,指独立设置、集中实施的实践课程,如见习、实习、社会调查、社会实践、毕业论文或设计等课程;④分散性实践,指独立设置、分散在学期内多个时段实施的实践课程;⑤理论+实践,指包含实践教学内容、理论和实践部分各有一定学分学时的的课程;⑥其他。
附表四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计划表
—11—
1. 申请辅修的学生,在专业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中任意选修25个学分以上即可。
2. 申请双专业的学生,《高等数学(一)》为必修课程(修过的可申请免修),并且要求完成第二专业的毕业论文。属于理工学科的学生,必需修满表中专业必修课中不含*的36学分,另外还需在专业选修课中选修14学分以上;其他跨学科的学生,必需修满表中专业必修课的50学分。同类课程在学分数不低于本表的情况下,可申请免修。
3. 申请双学位的学生,在第2条基础上,总学分达到75学分以上。
4. 其他规定参见学校有关辅修和双专业、双学位课程的有关规定。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