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住院费用,控制药品比例(最终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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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医院药品(耗材)使用比例控制管理和奖罚办法

为促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群众基本医疗。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管理实施办法(2014年修订)的通知》、《**市2014年市本级新农合住院费用总额控制方案》和《关于实行按病种临床路径定额付费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要求、规范制定本办法。

一、根据各科去年和近几个月药品使用平均水平和上级控制比例要求,制定各

临床病区科室临床药品使用费用占总费用控制比例,详见(附件)。控

制比例随运行情况变化和政策性改变可作相应调整。

二、每月统计分析,提出报告。医务科、质控科、院感科、临床药学科、财务

科、信息科、院办与药剂科共同负责该项制度落实。信息科提供统计信

息平台,确保统计信息准确性;每月上旬临床药学科按医院统计规定要

求将上月各科室和医生的月用药比例(药品收入/总收入)、耗材使用情

况上报院办;院办再核实后报医院绩效考核小组讨论;讨论结果交财务

科,财务科按规定落实绩效奖罚;医务科、质控科、院感科、临床药学

科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对有关人员通报并公示,及时落实整

改;院办对不合理用药(耗材)讨论结果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继续严格落实我市、县关于医保、新农合相关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文

件的精神,推进临床合理施治和合理用药。

四、加强对合理用药的培训、指导。重点对不合理用药、大额耗材费用、各类

用药院内统计排名前5位、科内统计排名前3位的药品使用情况检查。

五、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原则,减少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降低预防使

用抗菌药物比例。

六、奖罚规定:

1、处罚

(1)各临床科室用药超过所在科室规定药品比例部分的实际发生药品额度,医院按每超过1%扣罚科室医生5%的绩效工资。

(2)每月全院全部药品使用金额排名第1位的,下一个月该药品用量控制在上月用量的50%以内;如排名为第2至3位的,则控制在上月用量的70%以内。

(3)当月单个科室单个药品使用金额占该月该药品全院销售金额30%以上的,医务科、质控科、院感科、药剂科、临床药学科应当对该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如果存在不合理用药情况的,应当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并作出相应处理,直至取消该药品在该科室的使用

(4)各临床科室某种药品使用金额排名第1位的,下一个月该科室该药品用量控制在上月用量的50%以内;如排名为第2至3位的,则控制在上月用量的70%以内。临床各科室某种药物使用金额超过该药物品种限制总量的,对超过部分按超过部分实际药品金额的20%扣罚科室绩效工资,并且下月该科室该药品用量控制在上月用量的70%以内。受限制使用药品如临床确实需要使用,须报临床药学科临时审批。

(5)每月各科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每超过1%,扣科室绩效1000元;各科室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指标每超过5DDDs,扣科室绩效1000元;I类切口抗菌药物使用率每超过1%,扣科室绩效1000元;。为消除病种对使用强度的影响,

每季度各科室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不超过规定强度的,下季度可以返还原扣除绩效。

(6)卫生部指定病种手术,抗菌药物使用必须按我院《关于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规范》执行,违规使用者,扣50元/例。

(7)所有参合农民患者使用的骨科耗材必须使用中标的国产品牌,如因病情需要使用进口品牌耗材的需分管院长审批,否则费用由主管(手术)医生负责。

(8)每月考核一次,按月度结算。

2、奖励

(1)奖励办法:根据科室在规定药品比例控制范围内其所控制比例的大小【(比例控制指标-

实际药品比例)/比例控制指标】进行排名,每月考评一次,排名第一的科室奖励1000元。各临床科室药品比例每低于控制比例1%奖励科室医生3%的绩效工资。

(2)各科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每低于1%,奖科室绩效1000元;各科室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指标每低5DDDs,奖科室绩效1000元;I类切口抗菌药物使用率每低1%,奖科室绩效1000元。

本办法自2014年4月1日起执行。

**县人民医院

201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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