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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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补偿补充规定

新农合补偿补充规定

新农合补偿补充规定一、基金划分新农合基金分为:风险基金、门诊补偿基金(用于门诊统筹补偿和门诊慢性病补偿)、住院补偿基金和大病商业保险补偿基金四部分。

门诊补偿基金按年筹资总额的20%左右提取;大病商业保险基金按照当年筹资标准提取;风险基金按年度筹资总额的3%提取,总规模保持在筹资总额的10%,达到规模后不再提取;其余基金为住院补偿基金。

年度住院和门诊补偿基金可进行调剂使用。

二、封顶线封顶线设定为每人每年25万元,住院和门诊慢性病合并计算封顶线。

三、全血、成份血、生物制品及特殊检查的报销办法(一)使用全血、成份血及《西安市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1年版)》内的生物制品,纳入补偿范围,按照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执行。

(二)特殊检查费用全部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按规定比例报销。

三级医院单项单次检查费用在150元以上(不含150元),二级医院单项单次检查费用在100元以上(不含100元)的医疗检查项目,经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纳入补偿范围。

四、特殊情况的补偿(一)外伤住院患者的补偿。

外伤病例实行先公示、后补偿,按同级定点医疗机构非单病种补偿标准执行。

存在第三方责任者的,不予补偿。

(二)院前抢救费用补偿。

同一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前三天观察室、急诊室、抢救室(含门诊死亡病历)产生的医疗费用中合规费用全部纳入补偿范围,按同级定点医疗机构非单病种补偿标准执行。

(三)院前门诊检查补偿。

同一定点医院住院前三天门诊诊断性检查并连续住院治疗的患者,其门诊检查费用纳入本次住院补偿范围。

属单病种管理的病例,与诊断相关的门诊检查费用按55%予以补偿。

(四)院外检查补偿。

住院期间,因本院不具备条件,经本院同意并按要求填写《西安市XX区(县)城乡居民院外大型检查申请单》(见附件),在被申请医院产生的诊断性检查费用列入本院住院补偿范围。

(五)外出务工、探亲、居住患者的补偿。

在市域外就诊的参合患者,应选择当地各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急诊除外),出院时产生的费用按同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标准执行,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不予报销。

西安市居民医保办理须知及待遇享受政策

西安市居民医保办理须知及待遇享受政策

西安市居民医保办理须知及待遇享受政策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

然而,随之而来的医疗费用却越来越高,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负担。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国实行了全民医保制度。

其中,居民医保是为城乡居民提供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旨在为居民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服务,降低居民看病的负担。

西安市作为陕西省省会城市,也实行了居民医保制度。

本文将介绍《西安市居民医保办理须知及待遇享受政策》,帮助广大居民更好地了解西安市居民医保的相关政策。

一、办理居民医保的条件1.符合居民医保的参保人群:居民医保的参保人群主要包括城乡居民、农村五保户、低保家庭、特困人员、残疾人等。

2.符合西安市居民医保的参保范围:西安市居民医保的参保范围包括本市户籍居民、非本市户籍居民和农村居民。

3.符合西安市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西安市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是根据参保人员的年龄和户籍等因素来确定的,具体标准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二、办理居民医保的流程1.申请办理居民医保:居民可以到当地社保部门申请办理居民医保。

2.缴纳医保费用:办理居民医保需要缴纳一定的医保费用。

缴费方式一般包括现金、银行转账、支付宝等。

3.办理医保卡:办理居民医保后,会发放一张医保卡。

居民可以凭借该卡享受医保待遇。

4.享受医保待遇:办理居民医保后,居民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医保待遇。

具体待遇包括门诊、住院、药品等费用报销。

三、居民医保的待遇享受政策1.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居民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就诊,可以享受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

报销比例一般为50%至90%,具体比例根据当地政策而定。

2.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可以享受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

报销比例一般为70%至90%,具体比例根据当地政策而定。

3.药品费用报销: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购买药品时,可以享受药品费用的报销。

报销比例一般为50%至70%,具体比例根据当地政策而定。

4.门诊慢病管理: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慢病管理时,可以享受门诊慢病管理费用的报销。

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方案(暂行)

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方案(暂行)

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方案(暂行)一、补偿模式全市统一为以住院统筹补偿为主,兼顾门诊统筹补偿、门诊慢性病补偿及大病商业保险补偿的模式。

二、住院补偿基金使用(一)封顶线。

封顶线设定为每人每年25万元。

(二)起付线、补偿比例及补偿办法。

1.住院补偿起付线和补偿比例。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起付线为150元,补偿比例为85%;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和其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简称少年儿童)及大学生的补偿比例为90%。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400元,补偿比例为75%;少年儿童及大学生的补偿比例为80%。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办法执行过渡期政策。

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执行原政策,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执行以下标准: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00元,补偿比例为65%;少年儿童及大学生的补偿比例为70%。

省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0元,补偿比例为55%;少年儿童及大学生的补偿比例为60%。

2.补偿办法。

起付线以上按比例给予补偿,具体计算方法:参保患者住院总费用减去“不在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和“起付线”之后,按比例补偿。

(三)特殊人群补偿。

1.高龄老人住院补偿。

参保人员中80岁以上(含80岁)老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按90%比例报销,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按80%比例报销;参保人员中90岁以上(含90岁)老人在省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按90%比例报销。

参保住院患者年龄计算时间以出院结算时间为准,下同。

2.少年儿童及大学生补偿。

(1)少年儿童及大学生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淋巴瘤和先天性心脏病四种疾病,出院时按照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计算,补偿比例85%,年度累计每人封顶线为30万元。

(2)少年儿童及大学生因意外伤害引起的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三种疾病在门诊治疗时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补偿范围,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70%,年度最高补偿限额为1500元。

陕西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陕西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陕西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在陕西乡村,农村合作医疗有了新的调整,规定参保⼈员住院出院后报销不可超过10⽇,报销范围扩⼤到门诊药费、检查费等,那么详细的陕西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到底包括哪些呢?下⾯,店铺⼩编带⼤家来详细的看⼀看吧:⼀、陕西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参保⼈员在统筹期间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

⼀般分为门诊补偿、住院补偿、⼤病补偿三个部分。

1、门诊补偿报销范围:(1)村卫⽣室及村中⼼卫⽣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药费限额10元,卫⽣院医⽣临时补液处⽅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术费限额50元,处⽅药费限额100元(3)⼆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术费限额50元,处⽅药费限额200元(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术费限额50元,处⽅药费限额200元(5)中药发票附上处⽅每贴限额1元(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2、住院补偿报销范围:A、药费:辅助检查:⼼脑电图、X光透视、拍⽚、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B、60周岁以上⽼⼈在镇卫⽣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2)报销⽐例:镇卫⽣院报销60%;⼆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3、⼤病补偿(1)镇风险基⾦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不纳⼊新农合基⾦⽀付范围的情况1、应当由公共卫⽣负担的;2、应当从⼯伤保险基⾦中⽀付的;3、应当由第三⼈负担的;4、因故意犯罪、酗酒、吸毒、⾃杀、⾃残、⽃殴等造成的;5、在境外就医的;6、超出新农合报销基本药物⽬录、基本诊疗项⽬和医疗服务设施⽬录范围的。

2021西安新农合健康扶贫新政策

2021西安新农合健康扶贫新政策

从西安市卫计委获悉,西安市出台《新农合健康扶贫政策》,全面实行零住院押金,门诊统筹中的一般诊疗费全额报销,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政策保障对象包括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形成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政府保障相互衔接的“四重保障”医疗保障体系。

参合贫困人员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针对农村贫困人口执行“三免两降两提高”。

“三免”即西安市参加新农合的贫困人员参合缴费由政府资助;门诊统筹中的一般诊疗费全额报销;推行“先诊疗、后付费”,全面实行零住院押金,办理入院手续不缴纳预付款。

“两降”即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一级协议医疗机构住院就诊,降低报销门槛,不设起付线,合规费用全额纳入报销;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0000元降至3000元。

“两提高”即参合贫困人员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最高不突破90%;3类38种门诊慢性病封顶线提高20%,参保贫困人员Ⅰ类、Ⅱ类、Ⅲ类门诊慢性病封顶线分别调整为24000元、9600元、6000元。

新农合及大病保险一级医院报销85%新农合及大病保险的基本报销情况为,人均筹资620元,个人150元,政府470元。

住院报销政策为,一级医院起付线150元,报销比例85%;二级医院400元,报销比例75%;市三级医院2000元,报销比例65%;省三级医院3000元,报销比例55%。

封顶线为25万元,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报销比例上调5%。

少年儿童和大学生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淋巴癌和先天性心脏病报销比例85%、30万元封顶。

门诊报销为,只在乡村两级实行,报销比例70%、80%,封顶线为家庭人数×150元。

门诊慢性病政策分3类38种,报销比例65%,封顶线分别为2万元、8000元、5000元。

大病商业保险为,起付线1万元,实行分段报销政策,5万元以内报销50%,5-10万报销60%,10万以上报销80%,不设封顶线。

西安市农村医保门诊就医报销流程

西安市农村医保门诊就医报销流程

西安市农村医保门诊就医报销流程随着国家医疗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西安市农村医保门诊就医报销流程也越来越便利,为农村居民提供了更好的医疗保障。

下面将介绍西安市农村医保门诊就医报销的详细流程,以便更好地为大家提供参考。

一、就医前准备在前往医院就诊之前,首先要办理农村医保卡。

农村居民可以在所在村办理医保卡,也可以到指定的医保服务中心进行办理。

办理医保卡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资料,并缴纳一定的医保费用。

办理成功后,就可以携带医保卡前往医院就诊了。

二、就医流程前往医院就诊时,携带医保卡和身份证。

在医院门诊大厅或诊室前台,找到医保报销窗口,将医保卡和身份证交给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会帮助办理挂号和报销手续。

医生诊断后,开具门诊处方。

拿着处方到药房取药,药房工作人员会将药品信息录入医保系统,并核对病人信息和药品信息。

三、报销流程药品取到后,患者再次前往医保报销窗口,递交就诊费用明细清单和处方。

工作人员会根据医保政策核对报销信息,并进行报销操作。

报销时需注意,医疗费用和购药明细一定要真实准确,避免因报销信息错误导致报销失败。

医保报销窗口工作人员会在医保卡上刷卡,完成报销手续。

患者则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医保部分费用将直接打入患者银行卡。

四、报销结算医保报销流程完成后,患者需要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银行网点进行报销结算。

结算时需携带医保卡和银行卡,并填写相应的结算表格。

银行工作人员会将医保报销金额打入患者的银行卡中。

五、注意事项1.部分医院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无法直接与医保系统对接,需要患者自行垫付费用后再进行报销。

在这种情况下,患者需保存好相关票据和处方,以便后续报销。

2.带好身份证和医保卡,确保个人信息的准确性。

3.在医院就诊和药品购买时,建议选择医保定点机构,以确保报销流程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西安市农村医保门诊就医报销流程虽然过程繁琐,但在国家医疗保障政策的推动下,大大方便了农村居民就医的过程,为农村居民提供了更好的医疗保障。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1.19•【字号】陕政发[2009]62号•【施行日期】2009.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通知(陕政发〔2009〕6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国发〔2009〕12号)精神,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新农合制度的重大意义推行新农合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各地要充分认识新农合制度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结合当地实际,量力而行,稳步推进。

要以公平、公开、受益为出发点,逐步缩小城乡居民之间的基本医疗保障差距,促进新农合制度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落实政府责任,推进新农合工作稳步发展(一)提高筹资水平,完善筹资机制。

各级政府要切实落实财政补助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到位。

从2010年开始,全省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

其中,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对参合农民分别按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农民个人缴费由原来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30元。

确有困难的地区,农民个人缴费可以分两年到位。

因地制宜确定缴费方式。

自主选择定时定点交纳、滚动筹资、储蓄或结算账户代缴、财税机构代收等方式,或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由村委会统一征缴。

坚持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合的原则。

重新参合的要收取中断期间个人应缴的参合费用。

(二)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提高经办工作水平。

陕西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政策

陕西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政策

陕西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政策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城乡差距的缩小,农村合作医疗逐渐成为农民群众医疗保障的重要途径。

为了更好地保障农民群众的健康,陕西省制定了一系列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政策,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了全方位的医疗服务保障。

一、合作医疗基金陕西省的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由农民个人、政府补助和其他渠道的资金组成,主要用于农民的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

基金的管理由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负责,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二、报销范围陕西省的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保项目和疾病诊断、治疗所需的医疗费用。

同时,还涵盖了一些特殊项目,如生育保健、计划生育手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

报销比例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和医疗费用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报销流程农民在就医时,需要向医院出示农村合作医疗证件,医院会根据不同项目的报销比例进行费用结算。

农民只需要支付自己应该支付的部分,其他费用由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报销。

报销流程简单方便,大大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四、报销标准为了更好地保障农民的医疗保障,陕西省的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标准也在不断提高。

目前,陕西省的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标准已经达到了全国平均水平。

同时,陕西省还针对一些特殊人群制定了更高的报销标准,如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等。

五、优化服务为了更好地服务农民群众,陕西省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优化服务。

比如,建立了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网点,方便农民就近就医;开展了农村合作医疗普及宣传活动,提高了农民对农村合作医疗的认识和使用率;加强了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和监督,确保了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六、结语陕西省的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政策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了全方位的医疗服务保障。

通过不断完善政策和优化服务,陕西省的农村合作医疗已经成为农民群众医疗保障的重要途径,为实现全民健康做出了积极贡献。

陕西新合疗报销规定

陕西新合疗报销规定

陕西新合疗报销规定陕西省新农合疗报销规定是指陕西省新农合制度中对医疗费用报销所设定的一系列规定和限制。

新农合是一项为农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保险制度,陕西省实行的新农合疗报销规定也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农民的健康权益。

根据陕西省新农合疗报销规定,农民参保人员需在合作医疗机构就医,选择定点医院进行相应的医疗服务。

医疗费用需要符合新农合疗报销规定中的范围和标准,才能够享受相关的报销待遇。

在陕西省新农合疗报销规定中,规定了一些基本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比如门诊费用、住院费用、手术费用、床位费用、检查费用、化验费用等。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医疗费用可能存在一定的限制标准,需要农民提供相应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或其他相关材料才能进行报销。

此外,在陕西省新农合疗报销规定中还规定了一些具体的报销比例。

一般来说,门诊费用的报销比例可以达到50%以上,而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则可以更高。

然而,在一些特殊的治疗项目或特殊的医疗服务上,报销比例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关的了解和咨询。

在陕西省新农合疗报销规定中,还对报销金额进行了一定程度的限制。

一般来说,每年每人的报销上限是一定的。

超过这个上限的部分需要个人自行承担。

同时,对于一些高额的医疗费用,可能也存在一定的报销限制或需要进行特殊的报销程序。

综上所述,陕西省新农合疗报销规定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农民的医疗保障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限制。

农民在享受新农合疗报销待遇时,需要按照规定前往定点医院进行医疗服务,并且需要符合报销范围和标准。

同时,还需要了解和遵守报销比例和金额的相关限制。

通过遵守这些规定,农民可以更好地享受到医疗保障的待遇,确保自身健康权益的实现。

陕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陕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陕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由我国农民(农业户口)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陕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吧!(一)参合农民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和经批准转至域外医疗机构住院所发生的诊疗费用,除《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补偿规定》中所确定的不予补偿和限价补偿的项目外,均依据《河北省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及服务价格(试行)》执行并按桃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的标准予以报销。

(二)下列项目不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1、服务项目(1)挂号费(包括特需门诊、专家门诊挂号费),门诊、住院病历工本费;(2)出诊费,自请会诊,外请专家手术费,点名手术费,检查、治疗,手术加快费,特需医疗服务费,陪护费,包床费,护工费,高价病床费(超出最低床位费的费用),家庭病床费;(3)就医、转诊交通费,救护车费;(4)伙食(营养)费,生活用品费,洗理费,煎药费,取暖费,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等;(5)输血费(包括全血、成分血和血液制品);(6)《河北省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及服务价格(试行)》范围外的诊疗项目(包括新项目、新技术、新器械、新材料等);(7)医疗机构开展的未经物价、卫生部门审核批准的诊疗项目。

2、非疾病诊疗项目(1)各种健美、美容、美发、美体、减肥、增胖增高等;(2)非功能性整容、矫形等;(3)镶牙(包括种植牙)、洁牙、牙齿畸形矫治及其并发症(4)装配义眼、假发、假肢等;(5)验光配镜(包括隐形眼镜)等。

3 、预防保健项目(1)预防接种、预防用药、预防注射、疾病普查普治及其并发症的诊疗费用;(2)妇女、儿童保健及其并发症的诊疗费用;(3)婚前检查、妊娠遗传病诊断;(4)保健按摩、足疗、水疗、体疗、食疗、气功医疗等;(5)利用新农合大病统筹基金进行的各种健康体检(包括出国、出境健康体检),医疗咨询(包括健康咨询、心理咨询)等;(6)有专项经费支持的各种疾病防治项目,如结核病防治、艾滋病防治、血吸虫病防治、地方病防治等;(7)国家免费治疗的疾病项目,减免费用的治疗项目减免费用部分。

西安市医保门诊报销政策及报销比例

西安市医保门诊报销政策及报销比例

西安市医保门诊报销政策及报销比例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健康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医疗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为人们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本文将介绍西安市医保门诊报销政策及报销比例。

一、西安市医保门诊报销政策西安市医保门诊报销政策是指在医保范围内,通过门诊就诊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西安市医保门诊报销政策适用于以下人群:1.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居民;2. 参加职工医保的职工及其直系亲属。

西安市医保门诊报销政策覆盖范围包括以下项目:1. 西安市医保门诊报销政策覆盖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诊疗费、检查费、化验费、放射费、手术费、床位费、护理费等医疗费用。

2. 西安市医保门诊报销政策不包括药品费用。

患者需要自行承担药品费用。

3. 西安市医保门诊报销政策不包括一些特殊的医疗项目,如整形美容、减肥、性功能障碍等。

二、西安市医保门诊报销比例西安市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是指患者在门诊就诊时,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

西安市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如下:1.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西安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为50%。

即患者在门诊就诊时,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占总费用的50%。

患者需要自行承担剩余50%的费用。

2. 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西安市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为80%。

即患者在门诊就诊时,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占总费用的80%。

患者需要自行承担剩余20%的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患者在门诊就诊时,需要携带医保卡和有效证件。

医保卡是患者享受医疗保险福利的凭证,有效证件是用于确认患者身份信息的凭证。

三、西安市医保门诊报销政策的优势西安市医保门诊报销政策不仅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还具有以下优势:1. 促进医疗服务的公平性。

通过医保基金支付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使得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2. 促进医疗服务的规范化。

医保门诊报销政策规定了医疗服务的标准和报销比例,促进了医疗服务的规范化和提高。

西安市居民医保办理须知及待遇享受政策

西安市居民医保办理须知及待遇享受政策

西安市居民医保办理须知及待遇享受政策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为了保障人民的健康权益,我国实施了医疗保险制度,其中居民医保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西安市居民医保的办理须知和待遇享受政策。

一、办理须知1.居民医保范围西安市居民医保的参保范围包括户籍在西安市的居民、非户籍居民、学生和农民工等。

其中,居民指在西安市户籍所在地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居民,非户籍居民指在西安市工作、学习、生活满6个月以上的居民。

2.参保条件西安市居民医保的参保条件如下:(1)年龄在16周岁及以上;(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在西安市居住6个月以上;(4)无其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5)符合参保人员的身体条件。

3.参保流程参保者可到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具体流程如下:(1)填写《西安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或《西安市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2)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3)缴纳医保费用。

4.参保费用西安市居民医保的参保费用由参保人员和政府共同承担。

其中,参保人员每年需缴纳200元的保费,政府每年为参保人员补贴400元。

5.医保待遇西安市居民医保的待遇包括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报销、住院费用报销、门诊大病保险等。

二、待遇享受政策1.基本医疗保险西安市居民医保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门诊医疗、住院医疗、门诊特殊病种医疗、门诊慢性病医疗、门诊大病保险等。

(1)门诊医疗:参保者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医疗服务,报销比例为50%。

(2)住院医疗:参保者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报销比例为75%。

(3)门诊特殊病种医疗:参保者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特殊病种医疗服务,报销比例为70%。

(4)门诊慢性病医疗:参保者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慢性病医疗服务,报销比例为50%。

(5)门诊大病保险:参保者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大病保险服务,报销比例为60%。

西安从7月1日起上调新农合报销比例

西安从7月1日起上调新农合报销比例

西安从7月1日起上调新农合报销比例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社区医师》
【年(卷),期】2008(24)13
【摘要】据新华网西安市将从7月1日起,提高参合农民报销比例,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达到起报点就可报销40%的费用。

【总页数】1页(P8-8)
【关键词】报销比例;西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197.1
【相关文献】
1.8.3亿农民参加新农合,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超过50%农民看病告别“全自费时代” [J], 白剑峰
2.新农合大病保险全面推开门诊报销比例提至约50% [J],
3.北京:新农合重病报销比例提高 [J],
4.汉阴新农合财政投入和报销比例双提高 [J], 华中;上丽军
5.今年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报销比例将达75%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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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在西安门诊报销流程

新农合在西安门诊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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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居民医保办理须知及待遇享受政策

西安市居民医保办理须知及待遇享受政策

西安市居民医保办理须知及待遇享受政策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保障人民健康成为国家政策的重要一环。

作为国家医保政策的一部分,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在保障人民健康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西安市居民医保办理须知及待遇享受政策。

一、西安市居民医保办理须知1.谁可以参加西安市居民医疗保险是指在西安市居住的、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可以参加。

其中,城镇居民指在城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具有城镇户籍的居民,农村居民指在农村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农村居民。

2.如何参加居民可以到所在社区、乡镇卫生院等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办理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成功后,参保人员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3.缴费标准西安市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40元。

其中,城镇居民由个人缴纳120元,政府财政拨款120元;农村居民由政府财政全额负担。

4.医保待遇西安市居民医疗保险的待遇包括门诊、住院、大病保险等。

具体待遇范围和报销比例可到医保经办机构查询。

二、西安市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政策1.门诊待遇西安市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待遇包括门诊挂号费、诊查费、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手术费、中药费等。

门诊待遇报销比例为60%。

2.住院待遇西安市居民医疗保险住院待遇包括住院费、手术费、检查费、化验费、诊疗费、西药费、中药费等。

住院待遇报销比例为75%。

3.大病保险西安市居民医疗保险还包括大病保险待遇,对于符合大病保险范围的疾病,报销比例为90%。

4.门特病种西安市居民医疗保险还规定了特定的门特病种,包括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肝炎等。

对于门特病种,报销比例为90%。

5.慢性病门诊对于慢性病患者,西安市居民医疗保险规定了慢性病门诊待遇。

慢性病门诊包括门诊挂号费、诊查费、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手术费、中药费等。

慢性病门诊待遇报销比例为60%。

总之,西安市居民医保办理简便,待遇覆盖面广,报销比例高。

居民参加医保可以有效降低医疗开支,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为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

西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新农合运行方案的几点意见

西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新农合运行方案的几点意见

西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新农合运行方案的几点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公布日期】2008.06.06•【字号】•【施行日期】2008.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西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新农合运行方案的几点意见各有关区县合管办、合疗经办中心:根据《陕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新农合运行方案调整的几点意见》(陕合疗组办发〔2008〕3号)精神,结合我市2008年新农合运行的实际情况,现就我市新农合运行方案调整如下:一、总体要求省政府决定,2008年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90元。

为进一步规范新农合基金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和农民受益水平,扩大受益面,推进新农合制度建设,请各区县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适度保障、略有结余”的基金管理原则,认真做好2008年新农合补偿方案的调整完善工作。

各区县在调整2008年新农合补偿方案时,必须严格按照《陕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新农合运行方案调整的几点意见》和本意见的各项要求进行。

各区县调整后的补偿方案(包括门诊统筹方案)在2008年6月15日之前报市合疗办审批,经报省合疗办备案同意后方可实施。

要求6月底调整到位,7月1日起实施。

各区县要严格执行审批备案后的新农合补偿方案,不得擅自更改。

二、补偿模式2008年采用两种补偿模式:模式一:大病统筹(含特殊慢病)+家庭账户模式二:大病统筹(含特殊慢病)+门诊统筹(含家庭账户)各区县根据各自实际,选择其中一种补偿模式。

2008年尚建有家庭账户的区县,继续使用,用完为止,但不得强迫农民使用,也不得冲抵下年度个人参合缴费。

2009年按省合疗办要求,全市统一采用“大病统筹(含特殊慢病)+门诊统筹”模式,不再设立家庭账户。

三、基金划分(一)采用“大病统筹(含特殊慢病)+家庭账户”模式的区县,基金分为大病统筹基金(用于住院补偿和特殊慢病补偿)、原家庭账户基金和风险基金三部分。

陕西省新农合患者报销政策小知识

陕西省新农合患者报销政策小知识

陕西省新农合患者报销政策小知识
西安市第四医院是陕西省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陕西省参合患者在我院住院就医后可持住院资料回患者参合地享受省合疗报销待遇。

具体如下:
“省合疗患者”指陕西省以内各地市的参合患者(其中,西安市参合患者按照西安市合疗规定在定点医院住院享受“报销直通车”政策)。

省合疗患者在我院住院就医后,需携带以下资料回自己所属参合地享受当地合疗报销政策:请携带“出院发票原件、诊断证明书原件、住院费用总清单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和患者的合疗证件”到医院合疗办公室进行网络登记备案和住院资料封存,然后,由患者持已封存的资料回到参合地市的合疗经办部门,按当地合疗政策享受
报销。

省合疗患者在西安市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住院起付线是3000元,报销比例55%,若属于合疗政策规定的“单病种”疾病,则按照“单病种”疾病的报销规定予以报销。

值得提醒患者的是:按照省合疗文件规定,省合疗患者到西安市市级三级医院住院就医前,应在当地二级医疗机构开具《转诊单》,这样才能在当地享受正常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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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解答
1、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2、什么是报销直通车?
答:报销直通车是指参合农民患者出院当天就能享受到报销补偿,报销部分先由定点医院垫付,再由医院与县合作医疗办公室按规定结算,目的是减轻患者经济压力、方便住院患者办理报销手续。

3、什么是起付线?
答:起付线又叫门槛线,是指参合农民住院时首先要支付的金额,超过此线以后的部分进入补助范围。

设置起付线的目的是为了合理引导患者就诊、遏制和减少小病大养,降低合作医疗资金透支风险。

因合作医疗基金是由各区县筹集,所以在补偿比例上各有不同,具体报销补偿如下:蓝田县合疗患者报销比例
起付线:1000元/人/年比例:50%
每人每年补助的最高限额为3万元。

闫良区合疗患者报销比例
起付线:1000元/人/年比例:50%
每人每年补助的最高限额为3万元。

高陵县合疗患者报销比例
起付线:1000元/人/年比例:50%
每人每年补助的最高限额为3万元
户县合疗患者报销比例
起付线:1500元/人/年比例:50%
每人每年补助的最高限额为3万元
长安区合疗患者报销比例
起付线:1000元/人/年比例:50%
每人每年补助的最高限额为3万元
临潼区合疗患者报销比例
起付线:1000元/人/年比例:45%
每人每年补助的最高限额为3万元
未央区合疗患者报销比例
起付线:1000元/人/年比例:40%
每人每年补助的最高限额为3万元
雁塔区合疗患者报销比例
起付线:1000元/人/年比例:40%
每人每年补助的最高限额为3万元
周至县合疗患者报销比例
起付线:1000元/人/年比例:50%
每人每年补助的最高限额为3万元
注:各区县的报销补偿比例每年均有调整,以患者出院时的政策为标准。

合疗不予补偿范围:
1、因工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计划外生育,计划生育手术,打架斗殴,自杀,服毒,犯罪行为。

酗酒。

受雇佣致伤。

性病及戒毒治疗而发生的医疗费用;
2、未经批准转诊及使用超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范围的费用;
3、器官移植的各种器官源或组织源。

血液透析,近视眼矫正手术,气功疗法。

音乐疗法。

保健性
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4、未经审批而进行CT,核磁共振,彩色B超等费用较高的特殊检查及治疗费用;
5、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费用。

假肢,义齿,眼镜,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费用,各种减肥、增肥、增高等项目的一切费用。

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的费用。

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疗及保健材料;
6、治疗期间,凡与疾病无关的医疗费,处方与诊断不符合的药品费,超出范围的检查费和无医嘱的药品费,治疗费,非临床需要而自己要求剖腹产分娩的费用、病员自购药品费等不予报销;
7、就医产生的交通费、空调费、挂号费、院外会诊费、伙食费、损害公物赔偿费、押瓶费、电炉费、电话费、电冰箱费、取暖费、新生儿各项费用、急救车费、会诊费、点名{医生、护理}和预约检查,治疗]费、超标准床位费等;
8、出国或赴港、澳、台期间所发生的医药费用;
9、预防、保健性诊疗项目[如;各种疫苗、预防届中、跟踪随访等]、各种咨询费,家庭病床的医药费用;
10、其他按规定不列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

11、特大自然灾害发生疾病产生的费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基金无力承担的及其他按规定不列入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

西安市新农合住院报销有新规:特殊材料事先告知患者
从2010年1月1日起,参合患者在市级定点医院住院期间,使用全血、成份血及《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血液制品及静脉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限川崎病、手足口病)时,患者自付该项费用的50%后,其余部分纳入补偿范围,按规定比例报销。

三级医院单项单次检查费用在150元以上,二级医院单项单次检查费用在100元以上的医疗检查项目,经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报科主任审核后,患者自付30%,其余部分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按规定比例报销。

特殊卫生材料应首选国产产品,国产产品单价低于10000元(含10000元)的,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按规定比例报销;单价在10000元以上的超出部分,个人自付50%后,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按规定比例报销;合资及进口特殊卫生材料,个人自付50%后,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按规定比例报销。

使用特殊卫生材料应事先告知参合患者,并签订告知同意书。

此外,跨年度患者住院费用报销按出院日结算,执行第二年的补偿标准;未连续参合患者住院费用报销执行参合当年的补偿标准。

我省合疗管理增加新规定
发布时间:2010-08-05 信息来源:合疗处
参合身份转移有章可循:近期,省合疗办针对农民参合身份转移做出规定:参合农民在参合期间因婚配原因户籍由省内甲县迁往乙县者,由迁出县合疗办向迁入县合疗办开具证明(注明本人在本年度的医药费用报销情况),在迁入县合疗办注册登记,年度内享受迁入县参合农民同等医药费用报销待遇并获得报销。

新农合基层药品报销目录与基本用药目录接轨:全省新农合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在继续执行《陕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试行)》(陕
合疗组办发〔2008〕12号)的情况下,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年版基层部分)》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统一执行现行报销办法并给予报销。

参合患者急诊观察费用有新规: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急诊(观察室)治疗,根据病情需要确实具备住院条件的参合农民,在入急诊(观察室)后72小时内必须转入住院治疗,否则产生的医疗费用由接诊医院承担。

因参合患者自身原因不能入院的,医院要落实责任人向患者解释并签知情同意书,内容载明一切费用无法列入新农合补助,并请患者或家属签字。

对病情确定不需要住院的入住急诊(观察室)患者,入住24小时之内,医院要落实责任人向患者或家属作出解释,与病人签订知情同意书,内容载明产生的医疗费用无法列入新农合补助,并请患者或家属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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