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择校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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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择校现状分析

【摘要】在现在这个人才与科技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众多家长为了自己的孩子能够有个优质的学习环境,不惜采取择校等手段。随着时间的推移,择校的现象日趋严重,逐渐形成了一种“热潮”。通过“择校”为部分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是毋庸置疑的。但因此产生的一系列问题也逐渐暴露。在此,我将“择校”的原因,产生的一系列问题以及应该如何解决的方案在此进行论述。

【关键词】择校中小学人才教育政策

一、择校的概念、由来、类型

择校现象的产生是由于我国高质量教育资源供不应求,而发生在教育供给部门和教育需求者之间的优质教育机会授受关系的行为。由于接受不同质量教育的学生面临着不均等的成就机会,因此任何一位学生或家长都希望自己或自己的子女能成为优质教育机会的优先占有者,而目前来看,选择高质量学校就读就是实现这一愿望的唯一途径,择校行为也便应运而生。

由此可见,择校就是一些家长基于对我国目前的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差别的认识从而通过自己的努力如找关系等为子女寻求更好的学校就读的一种教育选择行为。它是学生及其家长不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而是跨学区主动选择其他学校入学就读的现象。这种行为违反了现行就近入学政策,表现为以分数择校、以权利择校、以金钱择校等不正常现象。

(1)以分择校。“分择校”是按照考试分数选择学校,高分学生进入高质量学校就读。分择校的优点是抛弃了学生入校前基于经济、地位、家庭出身和背景不同的校外差别对入学机会的影响,依据学生发展的潜力和学习努力程度,通过考核让最有培养前途的学生优先占有优质教育资源,体现着教育的效率;考核的依据是分数,分数面前人人平等使分配规则客观公正便于操作把握;分数体现着学生个人的潜力和主观努力程度,按分数分配优质教育机会体现着“付出与回报”的“贡献原则”。因此从形式上看分择校是最接近教育公平的一种择校形式。但是分择校带有明显的精英教育色彩,易于导致“惟分是举”的应试倾向,加剧学生间的应试竞争,不利于少年儿童提高素质实现全面发展。

(2)以权择校。“权择校”是采用行政命令强制择校的方式。我国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以户口为配置教育资源依据的“就近入学制度”,它是由教育行政部门以特定的某一学校为中心,以一定的地理范围为标准,学生不得跨学区和施教区选择学校,学校也不得选择学生。就近入学制度试图采用行政命令按照户口这一天然形成的标准来分配教育资源,希望借此来淡化受教育者对考试分数和优质教育机会的过热追逐。

但由于人们心目中有明显的优劣教育质量判断,家长和学生总会设法择校:部分学校领导和教育行政人员便利用职务之便,凭借对优质教育资源的地区垄断,以出卖优质教育机会为代价,向需要择校的学生家长收取高额好处费,允许学生择校并将择校费留作私用,这样以权钱交易为特征的择校就变成了部分特权人士“寻租”的工具。权择校的出现是教育法规和政策不健全的结果,是教育腐败的表现,是极不公平的择校方式。

(3)以钱择校。“钱择校”是根据市场经济“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让货币支付能力作为择校的依据,支付货币越多享受的教育质量就越高。钱择校是教育市场公平的体现。教育作为一个系统整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与其他社会部门发生联系时也必然要遵循市场法则,教育系统内部的优质教育资源是利用较多教育投入的结果,因而具有较高的教育成本,享受优质教育机会的学生按照“优质优价”原则支付较高的教育费用,正是成本收益市场公平的体现,同时也是对优先占有教育资源而给其他学生造成的教育不利影响的一种经济补偿。但以货币支付能力作为择校依据,使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的学生与其他同龄学生处于不均等的竞争起点上,使本身作为弱势群体的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希望借助教育改变命运,实现阶层转移的希望破灭。这就把教育系统之外的不公平引入教育领域内部,并加剧了这种基于经济不平等的不公平,既不符合义务教育免费性的特点,又损害了教育公平,不利于教育与社会发展的稳定。

看似在金钱面前人人平等,实为一种极大的不平等。在目前我国有的地区温饱问题还没有解决,个人收入有很大差距的情况下,绝不能以金钱多少来决定学

生进什么样的学校。同时,以钱择校,必然会加剧本来办学条件和水平就相差悬殊的学校之间的不平衡,导致两极分化。但为解决教育经费不足问题,目前,还允许个别有特色的学校招收一定数量的高价生。

二、现有的择校政策主要有三种类型:

(1)强制式的择校政策:学生按照户口在住家附近的学校就学,但学生可以选择学费较高的私立学校就读,政府不给予补助。此项政策实施起来简便易行,被多数城市采用;如果家长要选择好学校,则必须设法将户口转至学校附近。

(2)学区内的择校政策:家长可以根据子女的考试成绩,为其在户口所在的学区内选择一所学校就读。如果子女的考试成绩达不到所选学校的规定,则需缴纳一定的费用方可入校就读。

(3)学区间的择校政策:家长可以不受户口的限制,跨学区进入重点学校就读。重点学校往往要组织单独的考试,以此来设置入学的门槛。考试成绩不符合要求者,需缴纳一定的费用方可入校就读。

“择校”是双向选择,学生选择优质学校,学校选择优秀学生。选择是有代价的,“择校费”由此产生,它是学生获得优质教育资源的“门票”,也是学校额外教育压力的“补偿”。在“择校生”与学校之间,这似乎无可厚非,然而,高额的“择校费”导致在短期内优质教育资源的配置向收入高的优势群体倾斜却是不争的事实,不仅不利于受教育者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使收入偏低的社会成员感到不公,而且使教育内部产生的不平等竞争加剧。“择校”现象拉大了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间的差距,使优质学校人满为患而薄弱学校却无人问津,甚至人去楼空,造成对教育资源的浪费,进而形成教育内部发展的马太效应;家长片面追求升学率和分数使“择校”强化了应试教育,从而使义务教育走入另一种非良性循环的发展,严重阻碍素质教育的推行,不利于民族素质的整体提高和全面发展。这些无疑成为教育均衡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障碍,也是教育和谐发展乃至是社会和谐发展的绊脚石。

【参考文献】

1、《从近十年择校政策的演变看我国公立学校体制变革》沈俊强,华东师范大学,2006年硕士论文;

2、《对“禁止择校”政策的现实性分析》陈天红,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学与管理》2005年3月;

3、《我国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及其对弱势群体的影响》文东茅,北京大学教育学院/教育经济研究所,《北京大学教育评论》,第4卷第2期;

4、《试论择校与教育公平》,陈鸿严燕飞,金华教育学院政史系浙江金华,《南昌教育学院学报》第23卷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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