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科技惠民计划项目资助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科技惠民计划项目资助

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布部门】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13.11.11

【实施日期】2013.11.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科技惠民计划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成委发〔2013〕13号),推进民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发挥好科技进步在惠及民生、促进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我局制定了《成都市科技惠民计划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成都市科技惠民计划项目资助管理办法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2013年11月11日

附件

成都市科技惠民计划项目资助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推进我市民生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发挥好科技进步在惠及民生、促进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社〔2012〕127号)、《四川省国家科技惠民计划实施细则(试行)》(川科社〔2013〕5号)及《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成委发[2013]13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成都市科技惠民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惠民计划项目)坚持面向基层,依靠科技进步与机制创新,加快社会发展领域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通过在基层示范应用一批综合集成技术,推动一批先进适用技术成果的推广普及,提升科技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和服务基层社会建设的能力。

第三条惠民计划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相关产业政策,主要包括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城乡发展等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领域。

(一)人口健康领域。优先支持重大疾病防治、临床医疗、中医(含民族医疗)、生殖健康、人口管理、妇幼保健、康复(含体育)医疗等新技术的转化应用。

(二)生态环境领域。优先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控制、重金属污染治理、城镇垃圾处理、农村面源污染防控、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等新技术转化应用。

(三)公共安全领域。优先支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食品安全检测、重大自然灾害预

警、重大生产事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