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务员制度
中国公务员制度

(二)重建历程 1.重建的启动 1980年8月,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 革》一文中明确指出:“要打破老框框,勇于改 革不合时宜的组织制度、人事制度。” 并强调指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关键是要健全 干部的选举、招考、任免、考核、弹劾、轮换制 度;对各级各类领导干部职务的任期,以及干部 的离休、退休,要按照不同情况做出适当、明确 的规定。”
“一生一世都不存升官发财的心理,只知道作救国救民的事业”; *不应享有特权,应当在政治上经济上与国民平等; “国中之百官,上而总统,下而巡差,皆人民之公仆也”。 还特别颁布了一道大总统令,要求各地政府都要取消中国官场传
统的“大人”、“老爷”等称谓。
*应当严格约束自己,忠于人民,要为民服务。 “官吏则为人民所供养……代彼办事……(应当)为人民而尽职,
3.民国政府时期公务员制度的发展 (1)制度法规逐步完备 1928年10月,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了 《训政纲领》,宣布结束“军政”,进入“训政” 时期。随着考试院的成立和《公务员考试法》、 《公务员任用法》、《公务员考绩法》、《公务 员惩戒法》等一系列法规的颁布,公务员制度逐 渐形成和完备。 (2)明确了公务员制度的内容 国民政府时期的公务员制度包括考选制度和栓叙 制度两大部分,由考试院具体负责管理公务员的 考试、任用和锉叙。
孙中山吸收法国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天赋平等, 主权在民”的观念,并指出“国家之本,在于人 民”。 他认为,在共和国时期,主权应当属于全体国民, 人民是一国之主,官吏不过是人民的公仆,
孙中山在其“公仆观”的基础上,提出了国民公仆应该具有以下 品质: *应当一心一意为国奋斗,而不应该沽名钓誉,以谋私利;
每一种文官根据其事务的重要、繁简与难易程度, 分别规定有相应的任用、官等、俸禄、惩戒等管 理法规。
国家公务员制度-第一章-PPT课件

世界各国关于公务员的概念有大有小,范围也不尽一致。主 要有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小范围的。(英国) 第二种是中等范围的。(美国、德国) 第三种是大范围的。(日本、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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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公务员的含义(2-2)
政治中立的目的,是要求公务员忠实地 执行政府的政策,为政府服务,为公众服务。 同时,保证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性与连续性, 提高政府管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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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原则与特点
一、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 二、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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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原则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分类管理原则 依法管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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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
㈠与外国公务员制度的区别 ㈡与传统干部人事制度的区别 ㈢与我国古代官吏制度的区别
第一章 国家公务员制度概述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初步了解
什么是国家公务员及国家公务员制度, 了解公务员制度的产生发展概况,懂 得为什么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我国 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原则、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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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内容:
国
1-1国家公务员及国家务员制度的建立
国 的 文
通过竞争择优录用。 1855年、1870年,两个枢密院命令的颁布-
官 制 度
-公务员制度诞生。
⒉美国 1883《彭德尔顿法》1923《职位分类法》 ⒊德国 1953《联邦官员法》1957《官员法总则》 1977年《联邦公务员法》 ⒋日本 1947 《国家公务员法》1950《地方公务 员法》
公务员制度讲座(2024)

202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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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制度作用与意义
有利于加强国家政权建设
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公务员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科学的公务员制度有利于加强国 家政权建设,提高政府的执政能力和 水平。
系统性
公务员制度是一个完整的系统, 包括公务员的考试录用、考核奖 惩、职务升降、任免交流、培训 教育、工资福利保险等各个方面 ,各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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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制度历史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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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吏制度
中国古代的官吏制度源远流长,早在夏商周时期就有了世卿世禄制、军功爵制等官吏制度 。
生。
成果展示
通过定期发布反腐倡廉工作报告 、开展廉政宣传月等活动,展示
反腐倡廉建设的成果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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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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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制度改革成果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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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的建立
通过职位分类和职务层级划分,实现了公务员管理的科学化和规 范化。
公务员制度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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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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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制度概述 • 公务员分类与职责 • 公务员招聘与录用 • 公务员培训与考核 • 公务员薪酬与福利 • 公务员纪律与监督 • 总结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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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ALOGUE
公务员制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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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制度定义与特点
当代中国公务员制度

公务员录用计划是公务员录用的年度计划,其内容包括:用 人部门名称及其编制数,缺编数和拟增总人数,拟录用职位名称、 专业、人数及所需资格条件,招考对象、范围及考试等。
第 14 章
2、发布招考公告 招考公告中必须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及其他报考须 知。 报考公告必须提前、公开发布。 报考公告中载明的内容具有法定效力,不得随意更改。 特别是有关身体条件的要求,没有载明的,视为没有相应要 求,报考单位不得以没有载明的要求为由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和录用资格。 报考以及考试的组织应该坚持便民的原则。
第 14 章
3、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网络进行网上初步资格确认 实地资格审查
(1)必备资格条件
◘ 具有中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
精神
◘ 文化程度 ◘ 身体和年龄条件
第 14 章
(2)职位资格条件 ❖ 职位资格条件只有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才有权规 定 ❖ 职位条件必须是拟任职位所必需的,不能规定歧视性 条件 ❖ 不得与“公务员法”明确规定的条件相冲突
第பைடு நூலகம்14 章
2、公务员义务的具体内容 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认真履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 德 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第 14 章
三、公务员的权利 1、公务员权利的分类 @政 治 权 利 @ 物质经济保障权利 @ 文 化教 育 权利
取得国籍的方式 原始国籍:因为出生而自然取得 取得国籍:因为加入一国而获得
公务员基本制度

二、《公务员法》要解决什么问题? (一)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 1、公务员与国家权力 (1)国家权力的特性。 公民从出生到死亡都要与公务员打交道。 【天使理论】 2、公务员行使权力必须受到法律约束,这是法治发展的规律。 法律是用来干什么的?【法学、医学和神学】 【案例】2003年4月,浙江大学毕业生周一超因“乙肝小三阳” 被拒公务员门外,愤怒之下 举刀刺杀公务员,造成一死一重伤,周被判处死刑。 3、强化对公务员的依法监督和管理 【案例】某市市委书记李兴民刚上任,就决定耗资百万搞“阅兵式”,全市1万多干警和机关 工作人员统一置装、演练三天、肃立街头,等待市委书记的“检阅”。 问题是:这么荒唐 透顶的决策,谁来监督?
我国公务员制度立的过程
第一阶段 (1987年至1989年)主要是修改和征求意见阶段
第二阶段
(1989年开始) 主要是进行试点阶段
第三阶段(1992年至1993年8月14日)主要是高层决策和发布阶段
第四阶段(1993年10月至2005年4月)全面实施和不断完善的阶段
第五阶段 (2005年4月至今)公务员法正式实施阶段
四、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有利于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
五、实行公务员制度有利于公开选拔优秀人才,克服传统人事任免 中任人唯亲的弊端。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主要内容
1、职位分类制度 2、新陈代谢制度 3、激励约束制度 4、职业发展和保障制度
中国公务员制度与国外公务员制 度比较
• • • • • 1、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3、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4、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5、我国公务员分类中不存在西方国家的“政 务官”与“事务官”的划分
我国公务员制度与美国公务员制度的比较(可编辑).doc

我国公务员制度与美国公务员制度的比较(可编辑)精选资料我国公务员制度与美国公务员制度的比较摘要公务员制度又称为“文官制度”是指对各级事务官员或文职人员进行管理的制度包括公务员的考试、录用、考核、晋升、退休等。
①现代公务员制度起始于西方是在西方政治体制之下产生的文官管理制度。
它基本原则包括:职位分类、竞争性的考试录用、职位终身制、政治中立、法制管理等等其中竞争性的考试录用、职位终身制和政治中立原则是西方公务员制度的核心原则。
②它涵盖了公务员的选拔、管理、待遇、考核、退休各个方面也涉及到了公务员的基本价值信念问题。
关键字:公务员制度问题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一)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差异性发展改革开放之前我国是一个全能型的国家国家与社会不分政治与经济不分政治强而经济弱基本上可以说是一个政治性的社会。
自从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大力发展市场经济我国的社会经济才取得了飞速的发展社会才逐渐地与国家相分离但是传统的政治因素并未完全消失人们在思考社会事务时仍然不可能完全摆脱政治思维的影响。
所以我们面临的是一个政治思维影响极为深远市场经济思维并不完全成熟的状况。
在我国现阶段经济改革迅猛政治改革缓慢的局面下作为适应经济改革而做出的政治改革就很容易出现制度建设和思维建设的不同步性。
(二)公务员制度的中国化原则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是必须与我国的国情和政治发展相适应的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借鉴西方先进的管理经验为我国的政治、经济发展服务也就是说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必须有“中国化”的原则。
上面我们已经讲过西方的公务员制度有着例如职位分类、竞争性的考试录用、职位终身制、政治中立、法制管理等等基本原则我们在学习它们的优秀经验时也要选择性的借鉴过来。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和体现了党的基本路线而西方文官制度则标榜“政治中立”。
在《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总则中明确规定“国家公务员制度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
中国公务员制度

中国公务员制度公务员制度是一个国家公共行政机构系统中的核心组成部分,它对于国家的管理效率、政治稳定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作用。
中国公务员制度经历了多年的发展和改革,逐步形成了独特的特点和规定。
本文将以中国公务员制度为题,就其背景、运行机制、选拔考核、权利义务等方面进行探究。
一、背景中国公务员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秦汉时期,但其发展史上最重要的节点是中华民国成立后,在政治、社会、经济等方面都带来了巨大的变革。
1950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公务员制度开始系统地建立起来。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国公务员制度也不断调整和完善,逐渐形成了今天的模式。
二、运行机制中国公务员制度的运行机制包括公务员的招聘、选拔、任用、晋升、考核与奖惩等环节。
首先,公务员的招聘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采用公开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人才。
其次,公务员的选拔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各级机关通过专业考试和甄选程序,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价,选拔胜任的人才。
然后,公务员的任用和职位晋升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根据能力和工作表现给予适当的岗位和待遇。
此外,公务员的考核与奖惩也是制度的一部分,通过考核来评价公务员的工作业绩,根据评定结果对其进行奖励或处罚。
三、选拔考核中国公务员制度注重选拔考核的公正性、专业性和透明性。
在选拔考试方面,采用非记名制,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估。
考试科目包括综合知识、专业知识、能力测试等,涵盖广泛的领域。
同时,考试内容和标准也是由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的考试委员会确定,确保评判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在考试结束后,成绩及格的考生会被列为公务员人选,按照其成绩排名确定岗位分配。
四、权利义务公务员在履行职责时,享有一系列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公务员的权利包括:政治权利,如参与和表达意见、建议的权利;工作权利,如依法公正行使职权的权利;社会权利,如公平对待和公正待遇的权利等。
与此同时,公务员也承担了一系列的义务,包括:守法遵纪的义务,如保守国家秘密、廉洁奉公等;廉洁奉公的义务,如抵制腐败、防止权钱交易等。
中国公务员制度

见证2 见证2
孙中山: 孙中山:
现在各国的考 试制度, 试制度,差不多都 是学英国的。 是学英国的。穷流 溯源, 溯源,英国的考试 制度, 制度,原来还是从 中国学过去的, 中国学过去的,所 以中国的考试制度, 以中国的考试制度, 就是世界上最早最 好的制度。 好的制度。
西方的实践
英国: 英国:最早建立现代公务员制度的国家 1853: 关于建立英国常任文官制度的报告》 1853:《关于建立英国常任文官制度的报告》
第一章 中国公务员制度概述
一、公务员制度的管理目标 二、公务员制度的内容 三、公务员制度的功能 四、中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
一、公务员制度的管理目标
保证机关正常运转,促进机构职能的有效实现。 保证机关正常运转,促进机构职能的有效实现。 优化配置人才资源,实现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 优化配置人才资源,实现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
二、公务员制度的内容
公务员制度的内容主要有:录用、 公务员制度的内容主要有:录用、职务与 级别、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与惩戒、 级别、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与惩戒、 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 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 退休、申诉控告等, 退休、申诉控告等,各个环节构成了一个管理链 条,这个链条上的每一环就是一个具体的管理制 并共同构成了公务员制度。 度,并共同构成了公务员制度。
中国共产党的工作人员
党的机关中的下列人员是公务员: 党的机关中的下列人员是公务员:中央和 地方各级党委、纪检委的领导人员; 地方各级党委、纪检委的领导人员;中央和地方 各级党委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 各级党委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 纪检机关内设机构的工作人员;街道、 纪检机关内设机构的工作人员;街道、乡、镇党 委机关的工作人员。 委机关的工作人员。 注:企业、学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 企业、学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 社会中介组织、 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以及农村党的基 层组织的工作人员,不列入公务员范围。 层组织的工作人员,不列入公务员范围。
国家公务员制度

第一章:国家公务员制度概述第一节:公务员和公务员制度一、务员的涵义和范围1,公务员的涵义:指代表国家从事社会公共事物管理,行使行政职权,履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2,公务员的范围:大范围:把国家从中央到地方政府机关的公职人员,各级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国立学校及医院,国有企业,事业等部门的所有正式工作人员和军职人员,都称为公务员。
如法国,日本等国家的公务员范围基本属于这种类型。
中范围:把在国家政府机关中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称为公务员,公务员不包括立法机关和审判机关的文职人员以及军事人员。
如美国和德国小范围:把通过公开考试录用,在政府机关中任职的工作人员称为公务员.不包括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不包括司法人员和军职人员。
如英国。
3,中国公务员的范围公务员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这就是说,只有同时符合依法履行公职、使用行政编制和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这三个标准或条件的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成为国家公务员。
一、是国家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政府机关、人大和政协机关工作人员二、是法官、检察官三、是除工勤人员以外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与共产党机关工作人员四、是除工勤人员以外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的机关工作人员五、是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二、国家公务员制度(一)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涵义:指国家对公务员实行科学管理而建立的一套法规和制度体系。
(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共同特征分类机制:激励竞争机制、监督约束机制、新陈代谢机制、保障机制、法律法规体系三、我国公务员制度与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不同1、西方国家实行”政治中立”,我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行党管干部原则.2、西方国家实行”两官分途”,我国的政府组成人员和非政府组成人员虽产生的方式,承担的责任不同,但属于同一类型,可以互相转任。
3、西方国家政务类官实行的任期制,意味着党派轮流坐庄;我国政府组成人员实行任期制,是为了防止领导干部终身指和克服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的弊端。
中国国家公务员实行什么样的分类制度?与西方国家公务员分类制度有何差异?

中国国家公务员实行什么样的分类制度?与西方国家公务员分类制度有何差异?一般认为,公务员的分类,就是指公务员职位结构的分类。
普遍认为,公务员的分类有两种:一种是公务员按组织管辖可分为政务类公务员和业务类公务员(有的国家称“政务官”和“事务官”);另一种是公务员按职位结构所进行的纵向归类和横向归级的分类,这在西方国家具体分为品位分类和职位分类。
品位分类是一种以人为对象的人事分类方法。
它要求先根据工作性质将公务职位作较粗的纵向归类,再根据职务的职责和公务员资格条件作较粗的横向归级,然后根据职务作精细的分级,这就是公务员的品位分类。
品位分类反映了“通才”与“专才”对社会治理产生的作用。
中国国家公务员实行的分类制度:我国古代官员实行品位分类方式,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品位分类,因为它所说的品位就是官员等级,官员既有官品又有职务。
官品标志其等级即级别,代表其地位之高低,资格之深浅;职务代表其职责之轻重、任务之繁简。
20世纪70年代以前的管理体制:分部分级制,具体指在中央和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的原则下,在组织部统一管理下,由宣传部、统战部和组织部等党的职能部门进行分部管理,对公职人员进行分级管理的体制。
20世纪70年代以后的管理体制:分类分解制,是指在坚持党委领导的原则下,改变集中统一管理的现状,建立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并对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合理分解,下放干部管理权限,改变党政干部的单一管理模式,实行选任、委任、考任、聘任等多种作用方式并举的体制。
我国《公务员法》第14 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1.职位分类上职位分类是一种以职位为对象的人事分类方法。
它要求先根据工作性质将公务职位作分门别类,形成职门、职组、职系,再根据各职系内的职位按其工作难易、责任轻重和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分级归等,形成职级和职等,从而确定职位规范,这就是公务员的职位分类。
按照职位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和综合管理类三大类:行政执法类:直接履行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的职位;专业技术类:履行专业技术职责、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手段保障的职位。
我国公务员制度

体现了分类管理 具有竞争激烈机 具有新陈代谢机
的原则
制
制
具有廉政保障机 具有勤政保障机 具有健全的法规
制
制
体系
第十四页,共18页。
我国公务员制度(zhìdù)的实施情况
1、我国公务员制度推行工作的目标任务(rèn wu)
1)推行公务员制度要有一定的起始时间和具体要求。
第三页,共18页。
公务员的概念(gàiniàn)
2、国外公务员概念(gàiniàn)的范围 中央到地方 的工作人员
中央政府 政务官
日本、法国:把所有国家机关的 工作人员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的 所有人员,都划入公务员范围, 但有国家和地方、特别职与一般 职之分。
美国:将政府系统中的所有公职 人员统称为“公务员”,包括政务 官与事务官。
编制标准
• 公务员严格执 行国家编制限 额。
经费标准
• 公务员的工资、 福利、保险都 必须由国家财 政支付。
第六页,共18页。
公务员的概念(gàiniàn)
4、我国与国外公务员范围(fànwéi)上的差异
我国公务员的范围界定在各类国家(guójiā)机关系统内,而不像 日本、法国包括所有公职人员。也不像英国不包括选举、任 命的政府组成人员。
2)推行公务员制度要结合机构改革(gǎigé)和工资制度改革(gǎigé),分期分批进行
。
• 组织工作班子,培训骨干,拟定本单位实施方案,进行公务员法的宣
准备阶段
传教育。
实施阶段
• 在“三定”基础上,合理设置职位; • 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根据任职资格条件,选择配备人员; • 结合单位实际,实施录用、职务升降、培训等其他制度。
我国的公务员制度

第一节
我国的公务员制度
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概述
一、干部管理制度及其改革
一、干部管理制度及其改革
(一)干部管理制度 1、国家干部含义
是指列入干部编制、享受 干部待遇,从事各种公务管理 工作的公职人员。
2、国家干部的主要类型 (1)国家机关干部 (2)党的工作干部 (3)军队干部 (4)社会政治团体与群众干部 (5)专业技术干部 (6)企事业行政干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而非政治中立 2、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而非超越党派 3、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并把政治素质 放在首位,而非仅强调个人能力 4、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而非特殊利益集团
5、坚持统一管理,强调公务员是一个整体, 没有“政务官”与“事务官”的划分。
(二)同传统的干部人事制度相 比,具有以下鲜明特征
第二阶段:(966年至1976年)
第三阶段:(1977-1992年)
1、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干部人事制度得到恢复与发展
1979年,中央组织部发布了 《关于实行干部考核的意见》
1980年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颁发了 《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规定》 1982年,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建立 老干部离休制度的决定》,同年劳动 人事部颁布了《吸收录用干部的若干 规定》
3、制定阶段(1988年5月至1993年8月)
1989年开始在国家审计署等部门试行 国家公务员制度; 1992年党的十四大,再次提出“尽快 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1993年4月24日国务院第二次常委会议 通过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
4、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初步推行
1、1993年10月1日起,争取用3年或更多一点 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建立起国家公务员制度 2、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同机构改革、 工资制度改革结合进行的,并推行“三定” (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进行职位分类
中国公务员等级

中国公务员等级
制度
中国公务员等级制度是根据《公务员法》规定的一套专门针对公务员的职级分类标准,用以衡量公务员的胜任力和工作能力。
中国公务员等级制度一般分为九级,分别是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正职级、副职级、办事员级、乡科级和村科级。
此外,不同地区和部门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设置特级、技术等级或者其他等级制度。
具体而言,正处级是最高职级,负责重大领导工作;副处级是次高职级,主要承担领导工作;正科级、副科级和正职级、副职级是中层干部,主要负责研究、决策和管理工作;办事员级负责行政和日常事务执行;乡科级和村科级负责农村地方管理工作。
国家公务员制度

第一章国家公务员制度一、填空1.国家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它包括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也包括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从事党委、社团组织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
2.狭小范围的公务员主要国家是英国,对象是中央政府行政系统中非选任和非委任的事务官员。
3.中等范围的公务员主要国家是美国,对象是联邦和州的中央政府行政机关中所有公职人员。
4.宽大范围的公务员主要国家是法国、德国、日本,对象是从中央到地方所有国家机关(除国会议员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5.美国在1883年通过了《彭德尔顿法》,在1978年颁布了《文官制度改革法》。
6.法国在1946年通过了《公务员总章程》。
7.日本在1947年通过了《国家公务员法》。
8.我国公务员制度建立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84-1993年,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创立;第二阶段1993年至今,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全面实施、进一步完善。
9.1986年-1988年,我国形成了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三大要件”:组建人事部、筹建国家行政学院、制定国家公务员法规。
10.从1989年起,先后在国务院审计署、海关总署、国家环保局、国家税务局、国家统计局、国家建材局等6个部门和深圳、哈尔滨两个城市进行了试点。
11.一个机构同时挂党委工作部门与政府工作部门两块牌子的单位,原则上列为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范围。
12.使用事业编制的单位要列入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范围,要经过人事部审批或同意。
13.我国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进”、“出”、“管”。
14.把义务与权利作为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内容,这对我国人事制度安排来说,属首创。
15.在我国当前的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是各级政府的人事行政机关。
16.部外制典型的国家是英国、美国,主要指在政府行政系统之外,设立相对独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
17.部门制典型的国家是法国、德国,主要指在政府行政系统之内设立公务员管理机构。
中国公务员制度课件(PPT 41张)

• 1954年9月,根据《国务院组织法》,撤销中央人事部 ,成立国务院人事局,属国务院领导。 • 由此,政府干部工作成为党的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事部门协助组织部门做好管理干部的工作,各级党 的组织部门对政府人事部门加以支持、指导。形成了我 国干部人事管理体制的基本格局。
• 第二阶段:(1966年至1976年) • 文化大革命10年,我国组织、人事部门成为“重灾区” 。党的组织原则、干部路线乃至整个国家的干部管理工 作都遭到破坏,并陷入极度混乱之中。
• 第二节 中国公务员制度
• 一、《公务员法》出台 • 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6年 1月1日起施行。
• 二、公务员概念与指导原则 • 1。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 2。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 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 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 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 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第六章 中国公务员制度
干部 VS 公务员
第一节 概述 一、干部管理制度及其改革 (一)干部管理制度 1。我国的干部管理制度,最初萌芽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 期的根据地,经过革命战争的实践,形成了一些初步的 规范,如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党管干部的 根本原则,这些为我国的干部管理制度奠定了基础。
(三)制定阶段(1988年5月至1993年8月) 1989年开始在国家审计署等部门试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1992年党的十四大,再次提出“尽快推行国家公务 员制度”,1993年4月24日国务院第二次常委会议通 过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1993年10月1日起施 行。
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篇一:《当代中国公务员制度》复习资料(答案)当代中国公务员制度一、名词解释1、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实行编制管理、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2、公务员职位聘任制,也称聘用制、聘用合同制,是机关与所聘公务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任用方式。
3、公务员辞职是指公务员出于本人意愿,依照法律规定,辞去现任职务,解除或部分解除与行政机关职务关系的行为。
4、公务员辞退是指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在法定的管理权限内作出的解除其与公务员之间存在的职务关系的行政行为,是一种单方面的法律行为。
5、公务员退休是指公务员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为国家服务到一定的工作年限,或因病残丧失了工作能力,离开工作岗位,依法办理退休手续,由国家给予生活保障,并给予妥善安置和管理。
6、公务员考核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按照管理权限,根据有关法规,采取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国家公务员的思想品德、工作成绩、工作能力及工作态度进行全面考察并作出评价。
7、公务员奖励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根据公务员的现实工作表现对其实行的物质或者精神鼓励。
8、公务员惩戒制主要是指对有过错公务员的行为予以否定性的评价并给以一定的惩罚、申戒,以对其警示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称。
9、委任制就是由任免机关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直接委派其辅助人员或执行人员担任一定职务或是免去其现任职务的任用方式。
选任制就是通过选举产生的方式来确定任用对象的任用方式。
聘任制也称聘用制、聘用合同制,是指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对于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通过聘用合同任用与管理工作人员的方式。
10、公务员职务晋升是指根据机关的工作需要和公务员本人的表现,提高公务员原来的职务,公务员由较低层次的职务升任至较高层次的职务。
11、公务员降职是指对不称职的公务员,依法降低其原来的职务,由较高层次的职务改任较低层次的职务。
中国公务员等级制度和职称关系

中国公务员等级制度和职称关系中国公务员的行政级别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颁布)规定分为十五级,下面就是引用的资料:第三章职位分类第八条国家行政机关实行职位分类制度。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确定职能、机构、编制的基础上,进行职位设置;制定职位说明书,确定每个职位的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作为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培训、晋升等的依据。
国家行政机关根据职位分类,设置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和等级序列。
第九条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非领导职务是指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助理巡视员、巡视员。
第十条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一)国务院总理:一级;(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国家级:国务院总理(一级)国务院副总理(二级)国务院常委(三级)正省级干部(正部级干部):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省长、天津市市长)部队正军职干部(如江苏省军区司令员、12军军长)副省级干部(副部级干部):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安徽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部队副军职干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军副军长)正厅级干部(地市级干部):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正职干部(如河北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各地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无锡市市长)部队正师职干部(如1军后勤部部长、34师政委)注:以上为高级干部副厅级干部: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教育局局长、江宁区区长)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苏州市副市长)部队副师职干部(如35师副政委、179旅旅长)正处级干部(县团级干部):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沈阳市卫生局副局长、浦口区副区长)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扬州市劳动局局长、滨海县县长)部队正团职干部(如105团政委)副处级干部: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镇江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家港市副市长)部队副团职干部(如105团参谋长)正科级、副科级干部略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但不具有行政级别,不属于公务员编制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
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
在深入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努力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配套的人事管理体制。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发展,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经历了调研准备、推行实施和完善发展三个阶段。
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推行情况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实施,是以1993年8月国务院颁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为标志的。
范围为全国中央、省、市、县、乡五级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一)建立和推行的背景建立和推行公务员制度,是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干部人事制度的重大改革。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逐步形成了政府机关人事管理制度,建立了一支行政管理队伍,适应了当时计划经济的需要。
形成和发展出若干行之有效的准则,比如,党管干部的原则,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等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开始了改革开放进程,党的工作重心发生转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其他方面的改革的推进,使原有的干部人事制度面临着改革的迫切需要。
首先,经济体制改革迫切要求在干部选拔上增加透明度、开放度和群众的参与程度,要求在更大范围内创造一个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局面。
其次"国家干部"的概念过于笼统,缺乏科学的分类,管理权限过于集中,管理方式陈旧单一,管理制度不健全,用人缺乏法治等传统体制的弊端必须突破。
第三,对体现干部人事制度优良传统的具体制度、内容和做法,也需要根据形势发展需要,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调整、改进、完善,动态地适应着时代的要求。
因此,在进入改革开放之际,小平同志就要求要勇于改革不合时宜的组织制度、人事制度。
此后,干部人事制度进行了坚决而系统的改革,尤其是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都将其作为一个重要方面加以强调。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选择特定时期某一局部,作为全局的突破口,往往会对全局起主要和决定作用,同时也符合事物发展的方向和趋势。
《国家公务员制度》课程教学大纲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逐步建立起现代国家公务员制度,经历了多次改 革和完善,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公务员制度体系。
CHAPTER 03
国家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制度
职务设置及分类管理
职务设置
根据《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 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 级副职。
保障女性公务员在生育期间的 合法权益,提供生育医疗费用 和生育津贴。
CHAPTER 07
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与退休制度
辞职条件及程序
辞职条件
国家公务员在符合法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涉 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等条件下,有权提出 辞职。
辞职程序
公务员应向所在机关提出书面辞职申请,说 明辞职理由和去向,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审批期间,公务员应继续履行工作职责。
福利待遇及发放标准
住房保障
提供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或 公租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医疗保障
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地区 还提供补充医疗保险或公务员 医疗补助。
休假制度
包括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 等,保障公务员的休息权益。
其他福利
如子女教育、文化体育设施使 用等,根据地区和单位实际情
况进行发放。
保险种类及覆盖范围
课程概述与目标
课程背景与意义
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
国家公务员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了解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制度框 架和运行机制,提高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认识。
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
本课程旨在帮助学生掌握公务员职业素养、行为规范、业务能力等方面的知识,为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奠定 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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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中国公务员制度》1、何谓公务员考核制度?(20分)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11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满十八周岁;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负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七项构成了作为公务员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同时,它也就成为公务员考试报考的前提条件。
另外,报考者必须身体健康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报考特殊职位的考生还应具备该职位要求的特殊条件。
(二)公务员报考的限制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24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以上各情形是公务员职位所严格禁止出现的,从根本上说,这是为了保证公务员队伍的思想素质、政治道德素质,以确保公务员队伍的纯洁性。
(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是指:由录用主管部门依法规定的成为某个职位上的公务员时不可缺少的条件。
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一般由招录机关提出,经省级以上考试录用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公布。
具体职位的资格条件各不相同,作为招考条件来说,不可能一个职位一个样,实际是先规定考生一般应具有的资格条件,如年龄、学历等,然后再确定一些职位类别要求的特殊资格条件,如专业等。
具体说来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1.年龄条件考虑到人才成长规律和机关用人成本,一般规定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有些职位,如某些行政执法类职位等,年龄上限会低一些;有些偏远落后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经批准年龄上限可以适当放宽一些。
2.学历条件按照现行规定,报考公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但是有些职位,特别是省级以上机关的职位,会要求本科或研究生以上学历,而偏远落后地区和某些少数民族地区的部分职位,经省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
3.专业条件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多数职位对报考者所学专业有明确要求,有的职位还要求报考者必须掌握某项专门技能。
4.政治条件党的机关和某些特殊职位招考公务员一般对报考者的政治面貌有明确要求。
另外,有些职位,如警察,对身高等条件有特殊规定;如翻译,对外语的掌握水平有特殊规定;如会计,对会计师资格有特殊规定等。
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可能在公务员法里一一列举,所以,法律授权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依照公务员法及有关法律做出规定。
另一方面,对报考条件的限制涉及公民的权利,不能随意限制,为了防止各招录单位限制过多,所以公务员法规定,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由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规定。
2、目前中国公务员考核制度还存在哪些不足?(40分)答:具体表现在:(一)考核内容缺乏量化指标,难以保证考核结果准确新《规定》第二章第四条首先规定:“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接下来的有关条款只是对德、能、勤、绩、廉五大考核内容作了些定性说明,缺乏细化的指标设计,定性有余,定量不足,无从把握,操作起来比较困难,难以保证考核结果客观、准确。
(二)考核结果的等次依然偏少,不利于考核激励作用的发挥新《规定》第六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和旧《规定》相比,虽然增加了“基本称职”等次,使称职和不称职之间有了一个过度,但称职与优秀两个等次之间却缺乏过度,加之优秀等次人数有比例限制,实际评定中不称职和基本称职的人又很少,这就使称职人员中相当一部分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都比较好的公务员与一部分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都比较差的公务员没有任何差别,大多数的人都集中在称职等次,不管实际工作表现如何都能享受相同待遇,使得考核激励功能弱化。
例如:2007年7月25日,重庆市人事局公布去年全市公务员考核结果:全市有111879人参加考核,优秀15806人,占14.12%;称职93733人,占83.78%;基本称职34人,占0.03%;不称职 42人,占0.04%。
(三)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确定不够合理新《规定》中第十一条:“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15%以内,最多不超过20%。
”由于条款给定了具体的优秀人员所占的比例,在实际操作中机关单位为了不让名额浪费,不管部门工作优劣,一律按人数分配指标,只要有指标就会产生相应比例的优秀人员数量,结果把那些其实达不到优秀标准的人员评定为优秀等次,背离了考核的目的,削弱了考核的效果。
(四)考核结果的应用不尽公平新《规定》第十九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3.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4.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五条:“受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1.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2.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以上两条相比,对年度考核中不称职公务员的处理,在某种意义上甚至重于受行政处分的公务员,这样显然有失公平,对不称职人员的处罚过重。
另外对连续被评为称职以上的人员的物质奖励偏少,称职与优秀的等次差别不大,难以提高人员的积极性,建议对连续获得优秀等次的人员给予双倍物质奖励。
例如第一年获得了优秀等次,享受了当年的年度考核奖金,第二年又获得了优秀等次,那当年的年度考核奖金就应该加倍,以此类推。
(五)考核标准没有严格区分新《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
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虽然该条款规定了领导类与非领导类公务员的考核,但没有对非领导类公务员中不同工作职位的人员采用不同的标准考核。
比如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和司法类的公务员工作性质、工作要求和责任大小都不同,对他们的考核采用同样的标准显然不合理。
(六)公务员的考核救济制度不完善3、如何完善中国公务员考核制度?(40分)答:一、公务员考核制度概述公务员考核是国家主管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考察的行政组织活动。
它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中枢”,同时又可为人事决策的科学化和改进人事制度提供指导。
客观公正的考核有利于促进公平,提高效率,保证廉洁。
考核制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现、选拔优秀行政管理人才的重要途径,也是评价和激励公务员的重要途径,更是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和行政效率的重要手段。
通过严格的,单位可以全面了解公务员的政治表现、工作能力、文化专业知识和工作实绩, 从而为公务员奖惩、培训及晋级增资等提供科学依据,使之科学、合理、公平,做到知人善任、适才适位,以充分调动公务员工作积极性,建立一支稳定、廉洁、高效的公务员队伍。
二、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一) 考核内容缺乏针对性、可比性。
我国对干部的考核,经历了几个不同的发展阶段。
新民主主义时期,叫做“审查”,考核内容侧重考审干部对党和革命的忠诚程度、工作能力和弱点,在审查中特别注意干部家庭背景、社会关系和过去历史上的问题;建国后,普遍实行干部鉴定制度;十年动乱时期,干部考核工作遭到破坏,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干部考核工作才逐渐恢复并得到新的发展,1979 年中组部下发《关于实行干部考核制度的意见》,提出干部考核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要对干部进行定期的全面的考核。
我国实行公务员制度后的考核制度继承了过去干部考核制度许多优点,但也沿袭了一些不适应新时期公务员考核实际的内容,如考核内容定性成分多,定量成分少,追求全面性,重点不突出等。
这些内容作为对公务员的要求是正确和必要的,但作为考核标准却过于笼统,实际执行中难以把握,可比性差,两个情况相差大的人,很难分出优劣。
操作中,成绩过多被人左右,有悖于公务员考核制度公平性,由此造成的偏差会引起更多人不满,造成人力资源损失和浪费。
(二) 考核结果等次偏少。
公务员考核覆盖面广,层级复杂,因此考核标准必须科学、合理。
但目前我国的公务员考核结果等次缺乏针对性,分类、分层次考核的基本要求不明确。
新《规定》第六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和旧《规定》相比,虽然增加了“基本称职”等次,使称职和不称职之间有了一个过度,但称职与优秀两个等次之间却缺乏过度,加之优秀等次人数有比例限制,实际评定中不称职和基本称职的人又很少,这就使称职人员中相当一部分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都比较好的公务员与一部分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都比较差的公务员没有任何差别,大多数的人都集中在称职等次,不管实际工作表现如何都能享受相同待遇,使得考核的激励功能弱。
(三) 考核易流于形式。
考核人员中有的认为“考核年年搞,哪有精力搞”,考核是一项复杂艰巨的任务,没有充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有的情面观念重,你好我好大家好,怕得罪人影响自己的宝座;有的不具备考核工作所需的专业技术知识,素质低下,难以胜任此项工作,导致考核结果失真。
而被考核者素质不高,敷衍了事,表现为写个人总结和述职报告时三言两语。
一些单位和部门对考核工作认识不深,宣传不力,许多人缺乏参与意识,把公务员考核等同于过去的年终评先进,优秀等次实行轮流坐庄,搞平衡,搞照顾或者搞论资排辈。
结果使一些政绩突出而平时不太注意人际关系的人榜上无名,一些政绩平平但“人缘好”的人却评为优秀。
考核中流于形式和极端民主化的现象同时并存,影响着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健康发展。
(四) 考核监督机制不健全。
从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上看,各级人事行政部门注重收集汇总考核结果,缺少强有力的监督检查措施,考核工作认真与否,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如何,完全取决于单位、部门领导的重视程度和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工作水平,缺乏客观的调控措施与检查力度,影响了考核工作的权威性。
三、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意见建议(一) 科学设计考核指标,促进考核规范化制度化首先,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制定职位说明书,使每个公务员都有明确的职务、责任、权力和应有的利益,为公务员考核提供科学依据。
其次,对定性的指标尽量进行量化。
将德、能、勤、绩、廉五个大指标根据工作和任务的实际给予细化,达到可操作化的程度,同时确定考核指标的权重,以体现以实绩考核为主的考核思想。
例如:“能”这个指标可细分为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谈判技巧、上进心以及其他专业技能等,再对各小指标进行相应的行为描述,通过与实际情况相比较给定合适的分值。
考核标准量化后,在考核中既容易掌握,又便于分出高低,避免了单凭主观意愿给被考核者评定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