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量夹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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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量夹具管理办法

编号:CQ-GL- 1目的

为对工量夹具的设计、购买、使用、维护等活动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工装夹具符合工艺质量要求和防止管理不善丢失给企业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2定义

本企业工量夹具包括自制和外购两种。自制是指由本公司产品工程师或工艺人员等相关人员自行设计,委托外协厂加工或自行加工的工量夹具;外购是指由本公司相关人员提出使用要求由专业工厂设计、加工,以成品形式交付我厂或我厂直接购买的标准工量夹具。具体包括:

工具类——各类钳子、烙铁、剪刀、锉刀、维修(电工)工具、接线板等;

量具类——钢皮尺、千分尺、游标卡尺、筛规、压力表、温湿度

计、天平、磅秤、拉力机、张力计、粘度计、密度计、

点温度计、自制校脚板、剪脚板等计量器具;

工装夹具类——胶条、绕线夹具、组合工装、装配工装、测试工

装、回流焊工装、各类冲模等工装治具。

易损工装夹具类——指甲刀、美工刀、刀片、料棒、点焊头、旋

转锉、镊子、各类夹子等

3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应用于生产的,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工具(小模具)、治具的管理,

4职责

4.1生产部负责生产工量夹具需求计划编制和自制工量夹具的申购、外发加工,并负责工量夹具的验收、维修、维护、保养、检定、报废等业务和参与工量夹具《检定规程》编写。

4.2各车间等使用单位负责工量夹具日常维护和使用保养。

4.3技术部负责工量夹具的选择、设计,样件制作、验收、确认、移交,以及

工量夹具《检定规程》的编写。

4.4经营部负责标准工量夹具的采购,并协助生产部完成自治工量夹具的外发加工的采购。

5管理程序及内容

5.1 新工装夹具的选择与设计

5.1.1标准工具一般由技术部设计人员根据工艺需要在专业制造厂选择,选择时尽量选择2~3种不同的工具进行比较确定。若选择的工具需外购,设计人员应填写《新工装夹具(样件)制作申请单》交经营部试购1~2件;选择内部现有工具,可开具《领料单》,直接到原材料库房领用。

5.1.2专用量具一般由各部门根据产品控制需要,在专业厂家选择。自制量具由技术部设计人员根据质量要求自行设计。具体方法同工装夹具设计制作方法。5.1.3因新产品开发或工艺优化需要易损工装夹具时,工艺人员应多方选择比较,在满足生产和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耐用性好、使用方便、性价比高的工具,并固化到工艺文件中。

5.1.4因新产品开发或工艺优化需要自制工装夹具,由技术部设计人员绘制设计草图提交项目经理和首席工程师(或技术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交技术部工装样件管理员。

5.1.5技术部工装样件管理员凭设计草图填写《新工装夹具(样件)制作申请单》,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发加工或提交生产部自行加工。

5.1.6单件价值在200元以上的工装治具,设计人员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讨论评估,评估通过后方可加工。原则上首次样件只允许试做1件,设计草图修改不能超过1次。

5.1.7 对单件价值超过200元工装夹具,需提交总经理批准。

5.1.8技术部须建立《样件加工管理台帐》,逐笔记录样件加工情况,并按月向部门领导、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提交“工装夹具设计一次打样通过率”数据。

5.2 样件确认及移交

5.2.1样件确认

5.2.1.1 工具样件确认由技术部相关人员通过实际操作进行确认,确认可行后,在《作业指导书》和《控制计划》等设计文件中固化。

5.2.1.2 工装和自制量具的确认由产品或工艺设计人员根据草图进行检测确认,并将检测数据结论和修改意见填写在《样件工装确认单》上,一并交技术部工装

样件管理员。

5.2.1.3 对检测验收合格的工装,如需试模,则由工装样件管理员通知相关班组领取样件工装进行小批试流,若该工装生产线无小批产品进行试流,设计人员应安排试制组进行小批试流。试流结束后,试流人员需将试流情况和产品测试情况记录于《试流跟踪表》上,并将试流单返回给技术部工装样件管理员。

5.2.1.4 工装样件管理员需跟催、检查、考核试流进度,并在收到试流单后及时通知设计人员。

5.2.1.5 设计人员需根据试用情况及时对草图进行修改,如需重做,则重新填写《新工装夹具(样件)制作申请单》外发加工;若无需重做工装,可直接将草图绘制成正式工装设计图。工装样件管理员需将工装设计图后附上《样件工装确认单》、《试流跟踪表》,按工艺文件审核程序提交相关人员审核、签字。

5.2.1.6 经小批试用合格的工装夹具,若为新类别,技术部工装样件管理员需敦促相关设计人员提交类别工装鉴定规程。鉴定规程应按工装类别编制,经生产部相关专业人员复核,技术分管领导批准后,提交公司资料室管理。

5.2.2样件、资料移交

5.2.2.1 技术部工装样件管理员负责将审批通过的工装设计图纸提交公司资料管理室归档管理。资料管理室须即刻对设计图进行编号,并建立《新工装夹具清单》,该图号可作为工装管理图号。编制原则用以下方式标示:

GJ T 01 – XXX – XXX –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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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技术图纸工装产品类别序号

产品类别代码

5.2.2.2 对归档的工装设计图,公司资料室需按对应产品型号存入转产文件中以

便查找,并将工装设计图电子档下发至生产部、技术部,技术部工艺人员须将图号调入作业指导书或其他相关技术文件中。

5.2.2.3 对确认合格的样件工装,技术部需移交生产工具库,移交时由工装样件管理员填写《新工装夹具样件移交单》,并随合格样件类别《主要工装夹具鉴定规程》一并移交生产工具库,移交单须有工装样件管理员和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5.2.2.4 技术部工装样件管理员须凭确认单和移交单进行报账。对未移交的工装,可凭确认单报账,但确认单必须经部门主管和分管领导签字。

5.3采购、验收入库及领用

5.3.1采购

5.3.1.1 外购工具工装(含易损工装夹具)购买,由生产部根据下季度生产预测情况结合易损工具工装寿命,编制《季度需求计划》提交生产部长、生产副总、总经理审批,交经营部采购。

5.3.1.2 标准量具采购,由各使用部门根据生产需要填写《临采申请单》,设备管理员复核,提交总经理审批后,交经营部采购。

5.3.1.3 自制工量夹具由生产部根据合同评审和月度预测情况结合淘旧换新及产品工艺改进等填写《工装夹具(样件)制作申请单》,报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审核,提交总经理批准后,外发加工或自行制作。

5.3.1.4 工具、夹具采购应在定点厂家进行,量具采购应在国家专营店购买,以确保工量夹具质量和价格合理。

5.3.2 验收入库

5.3.2.1 标准工具量具(含易损工装夹具)购回后,由原材料库管员核对实物与合同约定的型号、规格、厂家、数量等进行质量验收,并由采购人员凭验收签字后的收料单、合同等办理入库(原材料库)和报销。

5.3.2.2 直接外购工装夹具如胶条、测试工装等,由生产部工装夹具管理员依照图纸进行检测测试和试用验收。经营部采购员凭验收签字的收料单和合同办理入库(生产工具库)和报销。

5.3.2.3 自制工量夹具购回后,由生产部工装管理员按图纸进行检测验收,必要时需通过试模验收。生产部工装夹具库管员须凭收料单办理入库(生产工具库)和报销。

5.3.3领用

5.3.3.1 个人使用的标准工量具如游标卡尺、千分尺、剪刀、烙铁、钳子、接线板等工具(含维修、钳工、电工工具)的领用,由使用单位组长根据员工岗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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