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实施细则

水土保持实施细则
水土保持实施细则

水土保持实施细则

中交一项目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1.2水土流失目标 (3)

1.3水土保持工作管理体系 (3)

1.4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主要内容 (3)

第二章施工准备阶段 (4)

2.1.施工临时用地规划、布置及生活区的环境保护要求。 (4)

2.2.加强施工管理,保护红线外施工沿线的地表植被、土地。 (6)

2.3弃渣按规定堆放 (6)

2.4做好便道防护工作,保护自然景观,减少水土流失。 (6)

2.5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制定奖惩措施。 (7)

第三章施工阶段 (7)

第四章施工结束阶段及其他临建方面 (8)

第五章水土保持考核办法 (9)

第六章附则 (11)

水土保持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1.1为有效保护我标段沿线的生态环境、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人民生活环境,降低环境污染,减少水土流失,提高水土流失的管控水平,结合本项目管段实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1.2水土流失目标

努力把工程设计和施工对水土保持不利影响减至最低限度,确保铁路沿线景观不受破坏,植被有效保护,江河水质不受污染,土层发育稳定;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环保型工程。严格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坚持“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防止水源污染,控制水土流失。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3水土保持工作管理体系

项目经理部建立水保工作小组,以拌合站、预制场、桥区等各分部为主体的水土流失控制保障体系,形成从项目部到作业层的完整水土保持管理体系,层层落实责任。

1.4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主要内容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项目部管段内各分部、拌合站、预制梁场、钢筋加工厂及临时驻地等,以施工用地为界,范围包括全线主体工程

占地、施工便道、施工场地、各种临时用地等。

1.5水土保持工作由项目部统一领导,各分部派专人督促落实,各施工队设专人、专岗、专职负责该项工作。

1.6水保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树立“原始的就是最美的,不破坏就是最好的保护,力求施工中最小程度的破坏、施工后最大限度的恢复”的环保理念,彻底改变“先破坏后恢复”的错误观念,筑造精品工程,修一条绿色大道。

1.7推行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各分部务必增强水保意识,强化水土流失控制措施,组建水保领导小组,建立水保组织管理体系,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职责到人。

1.8各分部应自觉接受、主动配合地方行政机关和环境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把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到位,力争各项指标达到规范要求。

1.9针对环境保护的重要因素,制定必要的环境保护应急预案,并落实各阶段响应责任及物质准备。

第二章施工准备阶段

2.1.施工临时用地规划、布置及生活区的环境保护要求。

2.1.1严格按设计和业主规定的征地范围和数量丈量用地,严禁超范围占用土地。施工临时设施在满足工程需要的前提下不占或少占农田,各种临时房屋采取因地制宜、简易方便的原则就近设置,充分利用荒

山、荒坡、线路附近的既有道路和房屋场地。修建的施工便道,要结合地方乡镇长远规划,选择线路。

2.1.2 做到临时施工场地布置优化,加强临时防护,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迹地清理、土地平整,并复耕或恢复植被,要做好施工便道路基边坡挡护、排水防护,加强施工过程中的临时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迹地整治和道路两侧绿化措施。

2.1.3便道、砼搅拌站、预制梁厂、施工营地的设置要合理、紧凑,严禁随意搭建,尽量减少对植被的损坏,不占用乡村道路、阻碍交通。施工场地周围预先开挖排水沟,做到排水畅通,场内不得积水、积污,应充分考虑其对原地面排水的影响,以免阻挡地表径流的排泄,影响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

2.1.4施工营地及施工现场设固定的垃圾桶或垃圾池盛放垃圾,分类标识存放,定期清理,运至指定的垃圾处理场或废品回收利用,不得乱扔、乱倒垃圾。施工场地的遗弃物、废油等集中进行处理。污水须排入当地的排污管道或经集中净化处理后排出,严禁将未达到排放标准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至江河及其它水体中。

2.1.5生活区及施工场地周围的植物、植被严禁随意践踏和破坏,并在生活区设立植被宣传保护牌,告示参加施工人员对环境的保护人人有责。

2.1.6 放出标识明确、醒目的施工用地界线,禁止越界施工。

2.2.加强施工管理,尽最大可能保护红线外施工沿线的地表植被、土地和沿线生态环境。

2.2.1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施工场地、贯通便道、弃渣场尽量占用永久建设用地、荒地,不占、少占良田。

2.2.2严格要求,规范操作。禁止砍伐或踩踏红线外的植被,不可避免时应取得所有者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许可。明确保护目标和保护范围,最大程度的避免对周围植被和土地资源的破坏。

2.2.

3.对影响范围内所有珍稀濒危植物和古树名树提出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并做好标记。

2.2.4机械设备应在按规定修建的施工便道或既有道路上行走,禁止机械设备碾压施工用地界外的农田、绿化林地和地表植被。

2.3弃渣按规定堆放。

2.3.1钻孔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和废弃泥浆以及承台基础开挖多余弃土应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堆放地点应远离农田、河道,并做好防排水措施。

2.3.2在施工场地开挖和弃渣场堆渣以前,先剥离表层覆盖层或耕植土,并选择便于储存、不易流失的储土场堆存,以便施工完毕后土地复垦时利用,并做好必要的防护和保肥。施工结束后将弃渣弃土整理、恢复,表面用耕植土覆盖。

2.4做好施工便道和施工场地的防护工作,保护自然景观,减少水土流失。

2.4.1施工便道尽量使用原有道路,新修便道尽量少占耕地,特别是

少占绿化林地和花草树木,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自然景观的破坏。2.4.2做好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并保证工地排水和各工点、驻地生活废水处理设施在整个工程中有效运行。

2.5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制定奖惩措施,使施工人员自觉参与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

2.5.1在工地及周边设立爱护绿化和自然植被、防止水土污染的宣传牌,施工工人进场后,立即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教育,明确保护责任。

2.5.2宣传和教育的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当地的自然环境状况、水土保持的方法和范围等。

2.5.3在教育的同时,采取适当奖惩措施,奖励保护生态环境和水土保持的积极分子,处罚破坏生态环境、污染水土的人员。

2.6制订环境敏感区的专项组织方案及应急预案。

2.7在各施工场地出入口醒目位置设广告牌,列出施工单位的名称,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施工阶段

3.1施工中应严格遵循施工技术规范,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工期。

3.2雨季施工应做好防、排水工作。雨季来临前尽早疏通工地附近沟渠,以方便暴雨来临时及时排洪、排涝。

3.3随时注意天气变化,收集气象信息,河道中墩施工尽量避开雨季。

3.4桥涵施工中需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阻塞河流、水渠或灌溉排水系统。确保防洪排涝的安全,尽量减少对农田灌溉和水利设施的干扰。

3.5选用先进工艺,规范施工操作,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河道、河岸、水体的影响。

3.6桥梁下部施工应选用先进工艺,减少挖出的弃土、钻孔泥浆对附近地下水、农田的污染。

3.7桥梁墩台修筑完毕,及时清除临时工程的堆积物,并将施工中产生的废浆、弃土和废弃物及时运到指定地点,恢复河道河岸。

3.8在河流水中施工,承台基础开挖的土方集中堆放在岸边较高位置,或集中运到洪水冲不到的渣场堆放,待承台基础浇筑完成后再回填。

3.9承台基础开挖的土方集中堆放,承台基础浇筑完工后回填,剩余部分可用于附近低洼地的整平,其余一律运往渣场堆放。

3.10施工营地应尽量远离水体。若不得不布设在水体附近,产生的污水、粪便严禁排入水体,生活污水、粪便必须经净化处理排放。

3.11施工机械需严格检查,防止漏油。禁止将污水、垃圾直接抛入水体,应收集后与工地上其它污染物一并处理。

3.12钻孔桩泥浆首先循环利用,余浆经沉淀、干燥处理后定点排放,不得排入河流或水渠之中。

第四章施工结束及其他方面

4.1保护土地资源,采取措施恢复临时用地和施工便道。

4.2施工结束后,沿线施工营地、施工便道、拌合站、预制梁厂、钢筋加工场等临时占地以及弃渣场应复垦或恢复林、草植被。

4.3将临时占用的耕地部分复垦,恢复成农用地。在清理废渣和废料、拆除临时建筑、清除硬化层后,将压实的土地翻松、整平,适当布设土梗,恢复破坏的排水、灌溉系统。

4.4对临时占用的林地、荒地,在把废渣、废料和临时建筑拆除清理后,平整场地,充分利用表土恢复林、草植被。

4.5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治水污染,保护沿线水环境,确保全线产生的污水达标排放。

应采取保护措施,保证行人车辆的安全。

4.11妥善处理各种固体废弃物,防止污染。废弃的零碎料件、边角料尽量充分利用,水泥袋、包装箱等纸制品全部回收。

第五章水土保持考核办法

5.1组织保证。(总10分)

5.1.1未建立水土保持领导机构的,扣3-5分;建立了水保机构,但分工不明,岗位和职责不确定,未做到专人、专岗负责水保工作开展实施的,扣2-4分。

5.1.2没有成文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的安排的,扣2分。

5.2临时用地。(总15分)

5.2.1施工营地、钢筋加工场、制梁场、施工便道无占地设计规划方案扣3-5分,有设计方案但未严格按方案施工的扣4-6分。

5.2.2临建规划不合理、设计不达标、标识不明晰的不批准开工。扣4-5分

5.3场地布置。(总15分)

5.3.1场地内无醒目的水保宣传标语,扣1-2分否则;水保体系、制度上墙,加2-4分;未组织并开展水保教育且内容全面,扣3-5分。5.3.2 泥浆池设置不合理扣2-4分,泥浆池未设防护栏杆或安全网扣3-4分,防护栏杆或安全网未按要求设置的扣1-2分。

5.4植物保护。(总10分)

5.4.1踩踏或破坏红线外的农田、绿化植被每发现一次扣2-5分。5.4.2桥梁基础施工时,弃土、弃渣抛洒河流扣4-6分。

5.5表土保存。(总10分)

5.5.1 施工便道和基础开挖前未按规定剥离表土的扣2-4分。

5.5.2 剥离了表土,但未集中堆存,扣2-3分;未采取防止土壤肥力下降的保肥措施,扣1-2分;未采取任何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扣1-2分。

5.6桥梁施工。(总15分)

5.6.1采用先进施工技术,明显减少了环境污染,有利于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加2分。

5.6.2桥墩基础、承台施工中产生的弃土、泥浆等随意堆积排放,每发现一次扣5-6分,生活污水、粪便、油料、污泥、弃渣、工业垃圾未妥善处理直接排入地表水体的,扣4-5分。

5.7完工后未按要求及时清理场地扣4-5分,未按要求进行复垦扣2-5

分,并限期整改,通过验收后方可离场。(总10分)

5.8水环境保护。(总15分)

5.8.1没有污水处理池、沉淀池、化粪池的扣2-3分;污水处理设施不齐全的扣2-3分;污水处理设施齐全但不能保证有效运作的,扣3-4分。

5.8.2因随意排放污水发生了水污染事故,视严重程度扣1-3分,因水污染引起群众抗议、投诉,扣5分。

5.8.3因施工作业对当地灌溉和排水作业造成妨碍的扣1-2分,并限期整改,疏通或重建排灌系统。

以上内容是考核各分部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的主要依据,考核起评分100分,综合考评结果90分以上者为优秀;90~75分为合格;75分以下为不及格。

第六章附则

6.1.本细则适用于项目部管段各分部。

6.2.本细则由项目部安环部负责解释。

6.3.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5-9)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5-9)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目录1总则-11168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GB/T1577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1995);《防洪标准》(GB50201—94);《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1993年1月19日,国发[1993]5号);《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000年11月26日);《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水利部水建管[2003]79号文发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计委、国家环保局、水保[1994]513号);《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2002]16号令,2002年12月1日); 3、2 环境管理计划审核开工前,承包人报送的环境管理计划,包括水质保护、空气与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理、生态保护等工作计划,重点评估环保措施的全面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以及施工场地、方法、行为的环境限制与约束。不满足或未能全部满足要求,按规定程序修改和补充,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3、3日常环境保护检查与评估施工期环境保护检查与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水质、空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生态、人群健康

等,根据施工对环境的影响特点,确认施工过程中,环境要素重点控制位置与时段。监理部将进行巡视、检查、督促、整改。 (1)水质、空气、噪声根据施工计划、施工方法、施工强度,分析污染源可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及范围,作事前控制。监理部将跟踪检查各项临时或永久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并见证承包人自行监测,审核监测结果。根据环境监测数据比照相关法规、标准评估工程对环境的实际影响,发现环境问题和环境隐患,分析原因,提出补救和改进措施,承包人或有关责任单位予以落实,直到工程对环境的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2)固体废弃物主要检查的内容是固体废弃物产生的数量、强度、堆放场地及其容量,施工弃渣料和生活垃圾堆放场地的合理性。按照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评估固体废弃物是否对水源、空气、农业、植被、景观等造成影响。一旦发现有上述影响,承包人及时改进,直至满足规定的要求。 (3)人群健康保证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是工程健康保证措施的重点,做好宣传和预防工作是确保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体检,发现不适合人员应及时劝退。同时应与地方医疗机构合作,在工地建立救治中心,保证对施工人员的及时救治。根据工程施工工程量大,施工环境差的特点,应做好施工人员的防尘保护,尽量减少尘肺病的发生。 此外,承包人还应重点做好自我保护(预防与治疗)和公共卫生(施工现场和宿营地)。

环水保监理实施细则(通用)

第一章环水保监理工作原则 一、监理工作依据 国家有关环水保的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的相关规章制度;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批复意见;本项目的有关环水保设计文件;《保泸高速项目管理办法》等业主有关环水保的管理办法、文件。 二、监理工作方针 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三同时”制度,采用先进的高速环水保技术和严格的施工期环水保管理措施,切实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相关批复意见中提出的各项环水保要求。 三、监理工作目标 环境污染控制有效,土地资源节约利用,工程绿化完善美观,水保措施落实到位,努力建成一流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高速公路。 四、监理工作范围 主体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场地、施工营地、施工便道、取弃土场、砂石料场及材料储存场、施工机械营地、制梁厂及其临近受影响的区域。 第二章环水保监理组织机构、环境保护体系及岗位职责 一、环水保监理组织机构 进场后,驻地办立即成立环水保监理组织机构,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组织机构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驻地办环水保专业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开展好环水保监理的控制,使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始终处于可控状态。驻地办、专业监理工程理师及配备环水保监理人员,共同

做好环水保监理工作。环水保专业监理人员上场后,均要进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专项培训。 以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为活动纲领和行为准则,全面履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 严格监理,提供顾客超值服务;预防污染,贯彻法律法规要求。以人为本,保证职工健康安全;持续改进,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监理项目部环水保组织机构见图1-1。 图1-1 环水保监理保证体系 二、环水保监理保证体系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开发和保护并重”的指导思想、“质量环水保双优”的工作方针,把环境保护与工程质量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考核、评优实行“环水保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环水保监理保证体系,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驻地监理工程师:王占海 环水保专业监理工程师:张志义 路基监理工程师 桥梁监理工程师 隧道监理工程师 路面监理工程师 试验监理工程师 测量监理工程师 安全监理工程师 交安监理工程师 绿化监理工程师 合同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资料员、试验员

【范本】水土保持施工监理大纲

五、监理大纲 第一节工程概述 1.1工程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湘江下游,起点为衡阳市的湘江蒸水河口,终点为株洲航电枢纽,共154km 湘江航道;项目建设地点在湖南省株洲市和衡阳市境内;招标项目规模:湘江二级航道二期工程建设湘江衡阳蒸水河口~株洲枢纽154公里二级航道,在大源渡航电枢纽和株洲航电枢纽各新建2000吨级二线船闸1座,建设跨船闸桥梁2座、鱼道2座、衡阳水上服务区及其他相应配套设施。 1.2.工程项目组成 1、在大源渡枢纽和株洲枢纽各新建1座2000吨级船闸,船闸有效尺度均为280m×34m×4.5m(长×宽×门槛水深),设计年单向通过能力均为2450万吨; 2、建设项目河段范围的航道及配套工程,航道设计尺度为3.0m×75m×550m (水深×航宽×弯曲半径),整治航道里程154km,新建衡阳水上服务区,按一类航道维护标准建设朱亭、衡山、衡阳3处航道站,按2000吨级船舶通航要求对4座桥梁进行防撞加固等; 3、新建大源渡和株洲枢纽鱼道各1座,改移株洲枢纽二线船闸湘江堤防,新建株洲枢纽二线船闸进场道路上跨京广铁路桥。 1.3.合同控制目标 本公司将通过规划和组织协调,采取组织、技术、经济、合同等措施,实现以下控制目标: 1、质量目标: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国家标准。本公司将按照招标文件

中监理合同主要条款五质量控制的内容进行控制。监督承包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提出关键部位的质量控制措施,说明本工程技术难点,提出解决技术难点的控制,最终使该工程达到地方评优标准。 2、工期目标: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中监理合同主要条款四工期控制的内容进行控制,按承包商的施工网络计划,控制各单项工程的工期进度,配合业主力争提出缩短工期的方案。 3、投资目标:按照本工程造价控制的内容进行投资控制,具体与业主协商在监理合同中的约定。 履行合同,协调、安全文明施工,内业资料及时完善,杜绝违章作业,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争创标准化文明工地。资料与施工同步,及时完善。强化合同管理,力争全面履约。 第二节监理工作的范围与工作内容 本项目监理范围为湘江二级航道二期工程施工期水土保持专项监理,监理服务阶段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的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内容以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为准)。 2.1.监理工作范围 水土保持监理范围包括株洲及大源渡两个船闸和鱼道、衡阳水上服务区、3处航道站等建设区域内的工程永久占地防治区、施工临时占地防治区、弃渣场区、取料场区及直接影响区等六个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区域以及其他与湘江二级航道二期工程相关的水保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工作。 2.2.施工工期和监理服务期 湘江二级航道二期工程总工期51个月,计划完工工期为2019年12月底。其中监理服务期为43个月,从合同签订日开始,至二期工程水保工程专项验收后终止。在服务期间,积极配合招标人和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整个工程的水保工程项目检查等工作;服务期满后,持续配合招标人和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整个工程的

环保、水保监理实施细则(20201224225405)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实庭环境的整体性是环境最基本特征,环境中任何一种因素的变化都能导致环境整体质量的变化 1. 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的依据 1.1 国家水利建设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1.2 经批准的开工项目环境评估意见书。 1.3 施工区域的环保规定。 1.4 本项目的设计文件及相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设计。 1.5 建设单位下达的有关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规定和要求。 1.6 委托监理合同、施工合同。 2. 工程特点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要求 2.1 3. 工作范围及工作重点 3.1 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对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中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方案、实施办法进行审核。符合相关规定,由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核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3.2 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组织机构专职人员、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及相关制度的建立,是否符合要求。 3.3 督促施工单位与当地环保部门建立正常的工作联系,了解当地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要求和相关标准,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支持。 3.4 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进行跟踪检查,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及验收。

4. 改良土施工控制环境污染措施的检查 5.1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投标承诺及批准的施工方案检查施工单位采用的机具设备及施工工艺。 5.2 采用拌和场集中配制时,检查堆料覆盖,拌和配料的封闭(或半封闭)设施。 5.3 对于路拌施工,检查撤灰、拌和使用设备,检查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控制扬灰。 5. 加强施工中环保措施的落实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6.1 项目部在对施工队进行技术交底的时候要下达各项工作的环保作业指导书并提出具体的环保要求。 6.2 工程设施前要有原地貌的影响资料。 6.3 环保措施设施时要有施工工序、施工工艺、减缓措施及恢复措施的详细记录并及时报监理工程师。 6. 环境监控的主要内容 7.1施工准备阶段 7.1.1 核对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中环境影响报告及水保方案审批意见的落实情况,并根据现场实际提出优化建议。 7.1.2 参加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查,就环保方面提出改进意见。 7.1.3 参加审查施工营地、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的平面布置及采取的环保措施,审查重点施工工艺的环保措施以及砂石料场的选址和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7.2施工期 7.2.1 在自然环保区内的施工行为和生活行为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7.2.2 环评及设计中提出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7.2.3 施工营地、场所的污水、垃圾的处置情况。 7.2.4 施工便道修筑和使用情况。(尤其在生态环境脆弱、敏感地带) 7.2.5 临时用地植被处理,恢复及水保措施。 7.2.6 其它(施工、监理单位日志等)

水土保持行政执法处罚依据

水土保持站执法行为执法依据 (一)行政许可3项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水土保持方案应当包括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范围、目标、措施和投资等内容。 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办法,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20号)第十四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其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水土保持方案,必须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依法开办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申请采矿,必须填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采矿批准手续。 (一)五百亩以下的,由县级水土保持主管部门批准; (二)五百亩至一千亩以下的,由地(市)级水土保持主管部门批准; (三)一千亩以上的,由省级水土保持主管部门批准。 开垦国有山坡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凡从事工矿生产和对生态环境、水土保持有影响的基本建设项目,应当依法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列入建设

环水保实施细则

第一节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1.1 贵广铁路工程简介 新建贵阳至广州铁路(以下简称“贵广铁路”)跨黔、桂、粤三省区,自贵阳市的贵阳北站引出,至广州枢纽新广州站,正线全长857公里,该项目的建设还包括了贵阳、广州铁路枢纽改造及桂林、贺州相关铁路配套工程。为开通200公里/小时(预留提速条件)的Ⅰ级、双线电气化铁路。本线是《铁路“十一五”规划》中“继续扩展西部路网”所列新建铁路项目,是西南至华南地区便捷铁路新通道及西北至华南地区铁路新通道的组成部分,是一条以客为主、兼顾货运完善西部路网布局的区际快速铁路干线,可大大缩短西北、西南地区到华南珠三角地区的时空距离。建设贵广铁路对加强西南与珠三角地区经济联系,增强珠三角地区对贫困地区的辐射作用,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建设和谐社会,优化和完善西部路网布局,提升西南地区对外通道运输能力,促进相关区域资源合理开发,带动旅游业进一步发展,繁荣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均具有重要意义。 1.2 GGTJ-13标工程标段简介 贵广铁路GGTJ-13标段正线范围为DK763+574.00~DK802+252.73(=DK803+700),线路长度38.671km(全段均含南广线38.671km)。主要工程:桥梁9座21.31km,隧道1座3.75km,路基13.61km,车站2座(三水南站、佛山西站)。 横江疏解区联络线: L1DK0+000~ L1DK3+576,L2DK0+000~ L2DK3+628,线路长度7.204km,其中桥梁2座4.516km,路基2.688km。 1.2.1工程范围 贵广铁路GGTJ-13标段一分部正线里程DK763+574~DK776+049.84,线路长度为12.475km,起于青岐涌西岸青岐涌特大桥155#墩,止于三水大桥南引道东侧显和特大桥广州台尾。本施工段主体工程有桥梁5座10.584km(青岐涌特大桥13标部分、思贤窖特大桥、江根特大桥、显和特大桥、安溪山塘大桥);路基1891.7m,共有4个区间段:DK767+442.965~DK768+248.51、DK770+961.3~

新旧水土保持法对比

新华社受权播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来源:新华社关键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规划;受权;十一届;水土保持方案作者:赵超、 余晓洁 2010-12-25 20:49 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39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新华社25日 受权全文播发这部法律。 修订后的水土保持法共七章六十条,分为总则、规划、预防、治理、监测和监督、法律责任 和附则。 修订后的法律规定,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 修订后的法律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水土保持规划,采取封育保护、自然修复等 措施,组织单位和个人植树种草,扩大林草覆盖面积,涵养水源,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 修订后的法律还明确,国家加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坡耕地改梯田、淤地坝 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加大生态修复力度。 修订后的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发挥水 土保持监测工作在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服务中的作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 障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经费。 修订后的水土保持法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我国修法强化水土保持规划法律地位 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赵超、余晓洁)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5 日表决通过修改后的水土保持法,进一步强化了水土保持规划的法律地位。 修改前的水土保持法仅规定了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主体和批准机关,过于简单和笼统,操作 性不强,导致一些地方长期以来对水土保持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不够重视。修改后的水土保持法对 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依据与主体、规划类别与内容、编制要求以及组织实施作了明确规定。 法律指出,水土保持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类型区划分、水土流失防 治目标、任务和措施等。 法律规定,水土保持规划一经批准,应当严格执行;经批准的规划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修改的,应当按照规划编制程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法律还规定,有关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城镇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规

水土保持法规文件汇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第十八条修建铁路、公路和水工程,应当尽量减少破坏植被;废弃的砂、石、土必须运至规定的专门存放地堆放,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和专门存放地以外的沟渠 倾倒;在铁路、公路两侧地界以内的山坡地,必须修建护坡或者采取其他土地 整治措施;工程竣工后,取土场、开挖面和废弃的砂、石、土存放地的裸露土 地必须植树种草,防止水土流失。 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排弃的剥离表土、矸石、尾 矿、废渣等必须堆放在规定的专门存放地,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和专门存 放地以外的沟渠倾倒;因采矿和建设使植被受到破坏的,必须采取措施恢复表 土层和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第十九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必须有水行政主管部 门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制定。 第二十七条企业事业单位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对造成的水土流失负责治理。 本单位无力治理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治理,治理费用由造成水土流失的企业 事业单位负担。 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水土流失防治费用,从基本建设投资中列支;生产过程中发 生的水土流失防治费用,从生产费用中列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第十四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其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水土保持方案,必须先经水行 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依法开办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 个体申请采矿,必须填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申请办理采矿批准手续。 建设工程中的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应当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并签署意 见。水土保持设施经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投产使用。 水土保持方案的具体报批办法,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主 管部门制定。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第十一条在山区、原区、丘陵区、风沙区、河谷川道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利水电工程,开办矿山、电力、建材企业,从事油气田勘探、开发和其他可能造成水土流失 的活动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外商投资企业,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中必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项目审批部门的同级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 门批准,领取《水土保持方案合格证》后,方可领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办理有 关批准手续。

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bbb泵站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第十五分册: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 bbb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bbb泵站工程项目监理部 二OO九年十二月 批准: 审核:

编制: 目 录1 水土保持 1.1 水土保持目标 1.2 编制依据 1.3水土保持监理的范围 1.4 水土保持措施 2 环境保护 2.1 环境保护监理的范围 2.2 环境保护监理的目标 2.3 环境保护监理的依据 2.4 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内容 2.5 环境保护监理的措施

1 水土保持 1.1 水土保持目标 对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bbb泵站水土保持工程实施有效的措施控制,实现bbb泵站施工过程中无水土流失,完建工程有水土保护,使工程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 1.2 编制依据 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有关技术标准;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 1.2.1 有关合同文件、设计文件与图纸、施工措施方案、技术说明及资料 1. 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2. 发包人与施工承包人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3. 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图纸、文件; 4.《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bbb泵站工程监理规划》; 5. 经过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 6. 由生产厂家提供的有关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的使用技术说明; 7. 工程设备的安装、调试、检验等技术资料。 1.2.2 有关现行规程、规范和规定 1.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 2. 其他有关现行规程、规范和规定。 以上所列标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新的版本时,则按新颁发的版本执行,除以上规范外,部颁和国家有关现行规范均应遵守。1.3 水土保持监理的范围

(新)环水保管理制度

贵州省六盘水至镇宁高速公路六枝至镇宁段(第三合同段) 环水保管理制度 编制:谭荆 审核:张晓新 四川武通路桥工程局 六镇高速公路第三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0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环水保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目标: 严格按国家、交通部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做好环保、水保的标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委批复的环保、水保方案实施,确保工程所处的环境不受污染和通过国家验收。 环境污染控制有效,土地资源节约利用,工程绿化完善美观,节能、节材和水保措施落实到位,把施工对环境、邻近单位和居民生活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确保六镇高速公路工程实现“三个一流”目标,做好施工期间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依照国家、交通部及贵州省、六枝特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相关法规,结合六镇高速公路第三合同段项目部(以下简称“本标段”)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贵州省、六枝特区环境保护法规,严格执行IS014000《环境保护体系》,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接受国家和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监督检查,促进施工生产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固体

废物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交通部及地方行政部门管理规定。 四、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范围 主要包括施工现场主体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场地、工区驻地、施工便道、取弃土场、砂石料场及储存场、施工机械营地和制梁场及其临近受影响的范围。 五、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全过程进行施工期间的环境监测,适时采取相应对策,减少对环境的影响。配合项目办、总监办、驻地办组织,广泛开展环境保护方面的各项活动;接受地方、行业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指导、监督、协调、理顺与地方、行业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关系。 六、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项目必须纳入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加强生产过程中废水、废(烟)气、施工扬尘、噪音(振动)、固体废弃物(碴)的排放控制,建立目标,实现达标排放。 七、工程项目施工临时用地要节约土地,尽量少占耕地。工程完工的同时,严格按照环保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对临时设施、施工工点、取弃土场及其他施工区域范围做好环保及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 八、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减少对周围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破坏和影响,防止水土流失,特别注意居民稠密区、水源保护区、风景游览区、自然保护区和国家重点保护的名胜古迹的环境保护 第九条各施工队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各自工程特点,排查本施工队内环境保护对象、目标,制定针对性的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必须把环

水土保持法考题+答案【2020年最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自()年3月1日起施行。A.1991 B.1995 C.2010 D.2011 答案:D.2011 关键词:水土保持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42条 2.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目的是(),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A.防治干旱B.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 C.防治洪水 D.预防和治理水污染 答案:B.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 关键词:水土保持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1条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水土保持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A.领陆 B.领水 答案:D.境内 关键词:水土保持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2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所称水土保持,是指对()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A.自然因素B.洪水 C.人为活动 D.风沙 答案:A.C. 关键词:水土保持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2条

5.水土保持工作实行()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 A.惩罚 B.管理 C.预防 D.技术 答案:C.预防 关键词:水土保持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3条 6.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 A.保护 B.管理 答案:A.保护 关键词:水土保持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3条 7.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A.全面规划 B.综合治理 C.因地制宜 D.突出重点 答案:A.B.C.D. 关键词:水土保持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3条 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统一领导,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本级(),对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任务,安排专项资金,并组织实施。 A.城乡规划 B.水利事业发展规划 C.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D.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答案:D.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关键词:规划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4条 9.国家在(),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A.水土流失重点县 B.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C.干旱地区 D.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环水保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新建武汉至十堰高速铁路工程环水保工程(修订版)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铁武汉大桥监理公司汉十铁路HSJL-6标监理站 2017年1月

目录 第一章专业工程特点及技术、质量标准 (1) 一、工程特点 (1) 二、主要技术标准 (12) 三、编制依据 (13) 四、编制说明 (14) 第二章监理工作范围及重点 (16) 一、工作范围 (16) 二、工作重点 (16) 第三章监理工作流程 (17) 第四章监理工作控制要点、目标及监控手段 (18) 一、架梁工程监理要点 (18) 二、主控内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旁站部位和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监理安全质量应注意的问题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8) 第六章旁站具体部位及工序 (42) 一、箱梁架设全过程; (42) 二、箱梁支座安装灌浆。 (42)

第一章专业工程特点及技术、质量标准 一、工程特点 1.地形地貌 汉十铁路HSSG-6标位于省襄阳市境内,线路走向总体为南东-北西向。由东向西可划分为江汉冲积平原区、随应丘陵区、汉江冲积平原区、武当山低山区四个地貌单元。 2.工程地质 枣阳~谷城段线路基本上在垄岗阶地行进,局部穿越一级阶地,一级阶地第四系全新统冲积层由黏土、粉质黏土、砂和砾石土组成,表层多分布有淤泥、淤泥质黏土等软土,软土厚度一般在15m以内;岗地表层第四系中、上更新统网纹黏土、粉质黏土、黏土,下部为砂砾石层或为黏性土充填的砾石层,上部土层具弱~中膨胀性,一般以硬塑~半干硬为主。坳谷表层局部分布有软塑~可塑的松软土,厚度一般3~6m。本段第四系覆盖层厚度总体呈“两端薄,中间厚”的盆地沉积特征,两端以滚河、谷城汉江为界,第四系覆盖层厚度在10~20m左右,往中间南

水保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水土保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制定监理机构规章制度,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签发监理机构的文件。 2.确定监理机构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各级监理人员职责权限,协调监理机构内部工作。 3.指导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负责本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调整监理人员。 4.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 5.审批开工申请报告,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暂停施工通知和复工通知等重要文件。 6.组织审核付款申请,签发付款凭证。 7.主持处理合同违约、变更和索赔等事宜,签发变更和索赔的有关文件。 8.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9.受建设单位委托可组织分布工程验收,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单位工程验收、合同项目完工验收、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0.检查监理日志,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或季报、年度报告)、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组织整理监理档案资料。 11. 签发合同项目保修期终止证书和移交证书。

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季报、年度报告)、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2 .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 3.组织设计交底和现场交桩。 4.受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主持工地监理例会。必要时组织召开工地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题问题,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会议内容。 5.检查进场材料、苗木、籽种、设备及产品质量凭证、检测报告等。 6.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协调有关各方之间的关系。按照职责权限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有关问题,宾干职责分工进行现场签证。 7.检验工程的施工质量,并予以确认。 8.审核工程量。 9.审查付款凭证。 10.提出变更、索赔及质量和安全事故等方面的初步意见。 11.按照职责权限参与工程的质量评定和验收工作。 12.填写监理日志,整理监理资料。 13.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工程建设实施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和紧急情况。 14.指导、检查监理员的工作。 15.现场与监理有关的其他工作。

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管理,防止水土流失,实现项目经济效益与水保效益相统一,及时落实水保的设计和工程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中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和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书及批复文件等国家、行业、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陕西旬凤韩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土保持工作的范围为建设项目的影响范围,主要包括主体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场地、施工驻地、施工便道、取弃土场、砂石料场、拌合站、制梁场、施工机械停放区及其临近受影响的范围。 第三条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应贯穿公路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坚持“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针。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实行“三同时”制度。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水土保持管理,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及备案通过,在实施过程中将进一步补充、完善内容。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1

第五条为切实做好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公司成水土保持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安质环保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施工单位应成立水土保持管理小组,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第六条水土保持管理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1.委托具备相应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的机构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时向国家水保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2.负责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保监理和监测单位,负责对本项目水保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监测。 3.负责传达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水土保持的要求。 4.全面负责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对重大水保问题进行决策,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掌握工程施工水保动态,定期检查和总结工程水保措施实施情况。 5.负责组织审批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6.协调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地方水保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各方的关系,解决水保问题,完善各项措施。 7.每年3月底前向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及陕西省水利厅2

环水保实施方案

环水保实施方案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目录 环水保实施方案

一、总则 为确保本工程环水保目标的实现,做好施工期间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依照国家、交通部及有关省、市环水保的相关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省、市环境保护法规,严格执行ISO14000《环境保护体系》,并按照上级单位相关文件要求,做好环水保工作,接受国家和地方政府对环水保的监督检查,促进施工生产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二、目标 严格按国家、交通部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做好环保、水保的标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委批复的环保、水保方案实施,确保工程所处的环境不受污染和通过验收。 环境污染控制有效,土地资源节约利用,工程绿化完善美观,节能、节材和水保措施落实到位,把施工对环境、邻近单位和居民生活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四、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济青高铁JQGTSG-2标施工全过程中环水保、文明施工工程。

五、工程概况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站前工程JQGTSG-2标,其中施工内容有:正线里程范围为DK1+800~ DK38+,线路长度公里;济南东动车运用所走行线施工里程范围为JDC1DK423+500~JD1DK426+,线路长度公里,以及标段范围内的拆迁及征地、管线迁改、路基、桥涵(含箱梁制架)、无砟轨道(含预制)、其它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大临工程等。 主要工作内容:正线:桥梁4座公里,区间路基公里,站场(章丘北站)1个,公里,轨道板预制场一处,供应范围DK1+800~ DK70+200,24607块,无砟道床(包含轨道板运输、铺设、及其调试、精测网CPⅢ测设和精调),梁场2处,预制架设箱梁984孔,济南梁场492孔、章丘梁场492孔,正线框架桥1座计282顶平米,涵洞4座横延米;济南东动车运用所:路基公里,框架桥1座计顶平米,涵洞6座横延米;济南境内本标段及济南东动车所范围内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造价:亿元,合同工期48个月,调整后竣工日期:2018年12月31日。DK1+800-DK16+100属于济南市历城区,DK16+100- DK38+026位于章丘市。 六、组织管理机构 七、环保工作计划 完善环境和水土保持管理制度及措施,落实责任制度的控制管理,确保年度目标的总体实现。全面执行ISO14000环境保护体系的标准,系统地采用和实施一系列环境保护管理手段,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组织体系,制定目标和指标,并把目标分解到各个职能部门和施工队。 1、学习业主、监理文件传达贯彻落实。

水保监理细则

目录 (一)总则1 1.编写依据1 2.适用范围1 3.建设单位为该项工程开工和正常进展应提供的必要备件1(二)开工审批内容和程序1 1.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控制1 2.对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的复核和工程放线2 3.施工机具、设备的检查2 4.质量保证体系的审查2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措施计划的审查2 6.审查签发施工图纸和技术交底3 7.审定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3 8.下达开工令4 (三)质量控制的内容标准、措施和方法4 1.质量控制的原则4 2.质量控制标准及方法5 3.工程质量测定9 4.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程序10 5.工程质量评定11 (四)进度控制的内容、措施和方法12 1.进度控制的原则12 2.进度控制目标12 3.进度控制的内容12 4.进度控制措施和方法14 (五)计量和支付20 (六)合同管理主要内容16 1.工程变更管理16 2.索赔管理16 3.违约管理17 4.争议的解决17 5.清场撤离18

(七)信息管理18 1.信息管理体系18 2.编制监理文件18 3.工程文件的传递和受理19 4.监理日志20 5.监理报告21 6.会议纪要23 (八)水土保持工程的验收30 1.施工期水土保持临时设施的检查和验收24 2.水土保持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24 3.水土保持工程的竣工验收要求17 4.水土保持工程的完工验收24

(一)总则 1.编写依据 为有利于本工程的过程控制,规范监理活动,依据相关文件编制本细则。主要的编制依据包括: 1.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水利工程部分2010年版); 1.2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 1.3承包合同及委托监理合同; 1.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第30号令);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1.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1.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 1.9《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 1.10《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程》(GB/T15773-2008) 2.适用范围 本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浑河南支苏子河(新宾县段)河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工程。 3.建设单位为该项工程开工和正常进展应提供的必要备件 督促并检查开工前和工程正常进展应由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必要施工条件完成情况:(1)首批开工项目施工图纸和文件的供应;(2)测量基准点的移交;(3)施工用地的征用;(4)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应由发包人提供的道路、供电、供水和通信等条件。 (二)开工审批内容和程序 1.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控制 ⑴承包人完成开工准备后,应及时向监理部提交单位工程开工申请表。经监理部检查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施工准备满足开工条件后,监理部应于接受施工单位申请后的24h内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出相应的开工批复意见。单位工程开工申请表其后主要应附如下内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种子、苗木进场报验单;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检查表;现场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报审表后附组织机构框图、人员清单及其资质或岗位证书(必须及投标文件一致)、部门职责及主要人员数量和分工等;施工设备进场报验单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施工测量成果报验

环、水保管理实施细则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口大桥项目经理部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呼口大桥项目经理部施工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环境管理目标 第二条施工现场施工扬尘控制在哈尔滨市政府、环保局等部门规定的范围内,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统一规划,严格控制污染源,施工污水、场界噪声达标排放。自然、人文环境保护满足当地政府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具体指标如下: 1、施工现场扬尘、噪声控制在过程所在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以内; 2、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保证水、电、油、煤等消耗控制在项目评估成本内; 3、施工现场自然资源保护满足当地政府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 4、重要环境因素控制率100%。 第三章施工现场环境标准 第三条从施工现场来看环境影响因素主要分为噪声、扬尘与烟尘、污水、废弃物四大类。 一.噪声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执行。 1、有明显场界时,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早6点~晚10点不超过70db 晚10点~早6点不超过55db 二、污水排放标准 1、生活污水:先经过隔油池处理,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 2、生产污水:排放前无明显悬浮物,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 三、空气标准 1、扬尘:施工现场目测15m以外无扬尘; 2、汽车、机械尾气:符合国家规定。 四、固体废弃物标准 1、场内分类存放,提高回收率; 2、充分利用下脚料,减少废弃物; 3、按指定位置排放,减少占地和环境破坏; 4、运输途中无遗洒。 六、环境因素调查与评价标准 1、项目部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对桥梁工程、生活区等方面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填写《环境因素调查表》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活动、污水、废弃物等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评价,根据评价表的打分数值情况确定重大环境因素。 2、桥梁施工影响环境因素

环保、水保监理实施细则

新建武汉到孝感城际铁路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铁四院(湖北)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汉孝城际铁路监理站 二〇〇九年十月 目录 1. 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的依据 3 2. 工程特点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要求 3 3. 工作范围及工作重点 4 4. 隧道内施工环境 4 5. 改良土施工控制环境污染措施的检查 4 6. 加强施工中环保措施的落实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4 7. 环境监控的主要内容 5 8. 环境监理的方法和手段 5

9. 主要工作方法和措施 6 10. 监理工作流程 7 环保、水保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和控制措施 10 1 环保、水保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10 2、环保、水保监理控制要点 11 3 文物保护的目标原则、方法措施 14 4 环保保证体系及岗位职责 16 1. 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的依据 1.1国家和铁道部关于铁路建设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1.2经批准的开工项目环境评估意见书。 1.3施工区域的环保规定。 1.4本项目的设计文件及相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设计。 1.5建设单位下达的有关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规定和要求。 1.6委托监理合同、施工合同。

2. 工程特点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要求 2.1工程概况:武汉至孝感城际铁路位于1+8武汉城市圈中北部地区。线路自汉口站引出,经后湖、天河机场至孝感市孝南区的闵集、王母湖、东城新区,止于孝感东站。全线设汉口(接轨站)、后湖、金银潭、盘龙城、天河机场、天河街、闵集、王母湖、毛陈、槐荫、孝感东11个车站;其中盘龙城、王母湖近期缓设。汉口站(含)至孝感东,正线全长61.263km,其中武汉枢纽内正线1.534km,区间正线59.729km。 全线桥梁总长47.6116km,占线路总长度的77.7%,隧道4.45km,占线路总长度的7.3%,桥隧比重85%;路基9.201km,其中站场路基2.607km、区间路基6.594km,对汉口站进行局部改造,在汉口动车运用所存车;采用一次性跨区间无缝线路、I型带挡肩平板无碴轨道;新建牵引变电所、分区所各2座;新建2条10kv电力贯通线和2座10kv配电所;新建房屋24000m2(不含天河机场站)。 全线总用地4910亩,其中永久征地3500亩,临时征地1412.4亩;拆迁房屋51.8万平方米,主要为汉口地区。 2.2监理工程师熟悉了解施工图中专门列入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内容。掌握设计文件中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及要求。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总局、水利部对本项目环保、水保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复函及大理市地方性法规。 3. 工作范围及工作重点 3.1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对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中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方案、实施办法进行审核。符合相关规定,由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核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3.2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组织机构专职人员、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及相关制度的建立,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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