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翻译中的风格可译性浅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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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翻译中的风格可译性浅谈
【摘要】文学作品翻译中,译作是否确切地再现了原作风格是译者最重要的目的,也是译作对译语读者的效果能否等同于原作对原语读者的效果重要因素。
本文旨在讨论文学翻译中风格的可译性以及翻译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难题。
【关键词】文学翻译可译性风格一、解析风格什么是风格??辞源?中的解释是:“艺术特色〞。
?现代汉语词典?对风格一词的解释是:一个时代、一个民族、一个流派或—个人的文艺作品所表现的主要思想特点和艺术特色。
而英文中的“style〞一词源于拉丁语的“stilus〞,原意为古人在腊板上写字的工具—尖笔,后引申为多义词,现多用于表示作品、绘画、音乐、建筑等因人、因地或因不同的历史时代而形成的独特文体、风格、风格和式样等。
这就说明风格涵盖的内容丰富,既反映一个作家的特性,作品的文体特征,又反映当时的社会现实和时代背景。
18世纪法国启蒙主义思想家和文学家德•布封提出过“风格即
人〞的名言。
不同的作家就有不同的风格。
即便同一作家不同时期风格也不尽一样。
随着作家的经历的变化,其风格也是开展的;又因为作品体裁,对象等的不同,有时一个作家会有几种风格同时存在。
18世纪英国著名作家JnathanSift将风格定义
为:“prperrdsinprperplaesakethetruedefinitinfastyle〞(适当的词用于适当的场合,就是风格确实切定义)。
这从词汇的角度诠释了风格。
由此可以看出风格贯穿一个作品的全部,小到语音,词汇,语法,句法的层面,大到人物塑造,构造安排,主题提醒的层面。
一个作品因此带有作家的独特印记。
二、风格可译性文学作品带有其特有的风格,这已是定论,古今中外多是如此。
那么这种带有感情色彩和艺术特性的特有风格能否被确切的译成另一种语言呢?这个问题在中外翻译界的争论由来已久。
但丁主张“文学作品(诗歌)不可译〞论,他认为:“任何富于音乐,和谐感的作品都不能被译成另一种语言而不破坏其全部优美和谐感。
〞18世纪末德国著名翻译家和语言学家威廉•洪堡(illhelHubldt)也是不可译论者。
他提出了:“任何翻译都企图解决不能完成的任务。
因为每个译者都难免触到两个暗礁之一,这两个暗礁是:过分确切的保持原文,而在译文中损害本民族的风格和语言,或力求使译文保持本民族的特点而损害原文。
某种中间的东西不仅难以到达,而且简直是不可能的。
〞?什么是翻译?一书中提出,艺术上确切的翻译,其中包括诗的翻译,是可能的。
只要在译文中运用能引起原文那样的情感和效果的手段。
英国翻译理论家彼得•纽马克(Peter.Nearh)认为译文与原文要“贴近〞(lse),这种贴近是相对的,这样“所有的东西都是可译的〞在我国翻译界,翻译家周煦良先生
是认为风格不可译的:“在通常情形下,它(指风格)好似只是在无形中使译者受到感染,而且译者也是在无形中把这种风格通过他的译文去感染读者的,所以既然是这样的情形,我看,就让风格自己去照顾自己好了,翻译工作者大可不必为它多伤脑筋。
〞钱钟书那么认为:“文学翻译的最高理想可以说是‘化’。
把作品从一国文字变成另一国文字,既能不因语文习惯的差异而露出僵硬牵强的痕迹,又能完全保存原作的风味,那就算入得‘化境’。
〞但同时:“一国文字和另一国文字之间必然有间隔 ,译者的理解和文风跟原作品的内容和形式之间也不会没有间隔 ,而且译者的体会和他自己的表达才能之间还时常有间隔。
〞因此,“彻底和全部的‘化’是不可实现的理想,某些方面,某种程度的‘讹’又是不可防止的毛脖。
钱钟书的观点没有否认风格可译,但也没有认为译文与原文风格上能完全对等。
笔者比拟赞同钱钟书的观点。
译作风格和原作风格只能做到无限接近,而不可能完全对等。
译者可以通过各种手段使“不可译〞变为“可译〞。
三、风格可译的根据1.语言的共性语言的共性为翻译提供了根据。
哲学上讲一个事物既有其特殊性也有其普遍性。
语言也不例外。
不同的语言因其社会环境,民族特点等而具有其特殊性,同时所有的语言都是对人类社会理论的反响,是思想的表达手段。
马克思和恩格斯说:“无论思想或语言都不能组成特殊的王国,它们只是现实生活的表现。
〞而人类的社会理论过程大致上是一样的,那么表达这一过程的语言也是相近的。
因此我们可以说语言是有其共性的,这种共性就是风格可译的基矗2.思维的共性思维
的共性是指人类承受外界影响而产生的思想,感情是一样或相近的。
不同的语言表达同一感情的用词上会是千差万别,但是读者对这一感情的思维是大致一样的,只是感触是深是浅的差异而已。
也就是说,原语读者和译语读者对一部作品风格的感触是一样或相近的。
这种思维的共性就是带有不同感情色彩的作品风格可译的根据。
四、可译性存在的限制1.原文语言中独具的特点和地方色彩以及含有独特感染力的词语是较难传译的。
每一种语言因为不同的历史开展,人文环境,民族文化等逐渐形成了其独有的特色,有其本民族语言的特殊性。
拿我们的汉语来说明,它不同于英语这样的拼音文字,汉字是形,音,意相结合的字。
这种各自语言的特殊性就给汉英两种语言的互译带来了困难。
而一部文学作品是用作者本民族的语言来表现,完成的,与这些民族语言严密结合的作品的独特风格的传译也就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2.译者对原文风格的理解和其译文对原文风格的再现程度不同影响了风格的传译的“忠实〞性。
译者在对原文进展传译
时,应尽量做到忠实,也就是“信〞。
译者不应对原文随意的加以改变,渲染。
但由于译者本人只是构造,语言素养及个人经历和才能等原因,译者对原文风格的把握是不同的。
同一作品在不同译者手中就有不同的效果产生。
译者是否对原文风格充分理解?又能否把这种理解在译文中充分地表达出来?这些问题都对风格的传译带来了限制。
同时,译者在传译时会把自己的风格带入到译文当中,这是一种“再创作〞,也是不可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