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现场6S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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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现场6S管理规范

一、目的

规范生产现场6S管理标准。

二、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生产现场6S管理的相关要求;生产现场各类定置图、牌的有关标识规定;6S管理责任区域划分;厂房内部色觉和现场机械设备表面油漆颜色等规定;

三、生产现场6S管理要求

本标准要贯彻的原则是:使生产现场的一切物品都有区(位);一切区域都有标识;一切设备、设施的用途和状态都明确;一切污染源都得到有效控制;一切不安全因素都要排除。具体操作方法只是初步探讨,不是最终规定,还有待于不断修改和完善。各生产车间在具体实践中如有更为合理、适用的方法时,在经过公司有关部门认可条件下,允许应用。

1、生产现场的通道、地面、墙壁、门帘、设备、安全设施和特殊物品以及废弃物清除规定

1.1 对生产现场现场通道的定置要求

人行通道宽不小于1m;汽车及消防通道宽不小于3.5m。安全通道要用黄色实线标出宽度,线宽为70mm—100mm,通道地面用绿色油漆,随时保证畅通无阻。

1.2 对地面、墙壁、门窗以及废弃物清除规定

1.2.1 厂房内地面要保持洁净、无尘、无杂物,不允许有任何原因产生的积水、积油,不允许有油漆渍,不允许有散落零件和产品。地面区域线清晰无剥落,两侧物品不压线。

1.2.2 厂房内墙壁、门窗上不允许有钉子、电线、宣传标语等废弃物,要保持洁净无尘;窗台上无杂物,门窗玻璃上无乱张贴现象;墙壁无不用物吊挂,无蜘蛛网。

1.2.3 凡是经主管部门认定为废弃无用的配电箱、柜、盒、线路、管路、消防栓等要进行彻底清除,不得残留占据空间、场地,影响观瞻;凡正常使用的上述设施要保持清洁、干净,损坏的要及时修补,要明确责任人、监督人。

1.3 对设备的定置要求

按工艺流程定置设备时,要充分考虑安全和操作方便的因素。各类设备标识规范、安全保护设施齐全;设备保养、油封符合标准;设备附件要定位摆放,妥善保管;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时;完好、不完好、封存设备标识、档案齐全。设备上无散放置的杂物。

1.4 对特殊物品、部位的定置要求

1.4.1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定置,要远离明火作业区,存储定置的位置要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法规标准》的要求,凡是实行特殊定置的场所,应明示国家规定的统一标志。

1.4.2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及消防设施定置区,要明示“特殊定置”的标志,划定区域线。区域线用红色实线,线宽为50mm—70mm。

2 、生产现场内可移动物品摆放规定

2.1 现场内可移动物品全部按规定区域摆放,并划线定置;包含范围:气瓶防倒架、推车、工具箱、垃圾箱、铁屑箱、工作台、吊装工具架、工装架、零件架、机床附件架、机床踏板、材料架、桌椅、标识牌等。

2.2 经常移动的物品,如其上有文字说明的标志,其标志要朝向使用者易于观察的方向。

2.3 区域线的划定方法:按现场物品外轮廓划区域线,除工装架、材料架、机床附件架、工具箱、工作台可按四角划线方法外,其余一律用连续实线。

2.4 线宽要求:大型可移动物品区域线用白色实线,线宽为50mm—70mm;小型物品可根据视觉比例效果,可按大型移动物品线宽的1/2宽度划定。

3、生产现场流动物品的定置要求

生产现场物品指除设备、工具箱、架、柜等固定位置摆放物品以外物品。包括:材料、毛坯、成品、零件、半成品、待处理品、工装、器具、生产中其它辅助物品等。

3.1 将生产现场的流动物品,根据与生产作业相联系的紧密程度,区分设定为A(A1、A2)、B(B1、B2)、C(C1、C2)、D(D1、D2)四大类(按性质又细分为八小类)各类物品要严格按区域分类摆放。对于易于造成污染的物品,注意使用相应的容器;对于易造成散乱和影响美观的小件物品,进行上架和装箱处理,标识清楚。

A1—正在加工的原材料、毛坯、零件、半成品。

A2—正在使用的工装、量具、器具。

B1—作业计划内投入的材料、在制品、毛坯、半成品和待装配的配套部件、外购件。

B2—有待使用的工装、计量器具、各类辅助设备、器具等。

C1—不能立即转移而暂时存放的各类物品,待处理的材料、在制品、产成品等。

C2—与生产联系不紧密,但仍有使用价值的辅助物品及福利设施。

D1—有再生价值的废旧物品。

D2—加工后的屑类、废品、垃圾等。

C、D类物品定置要远离生产作业现场。

3.1.1 对加工、检修和产品零件及成品零件,在运输、周转过程中要有防止磕碰伤措施。

3.1.2 在制品摆放高度不允许迢过1.2m。

3.2 生产现场流动物品必须固定在区域内;区域线用白色实线,线宽为50mm—70mm。

4 、生产现场各种区域线颜色管理规定和定置标识方法

4.1 区域线标识材料采用:彩色油漆。区域线线宽:25mm—50mm,宽度应尽量统一。

4.2 白色

--用于生产现场存放的毛料、半成品、零件、夹具、吊装工具、量具、配件、工具箱、台、架、桌椅、脚踏板、推车等地面标识。

4.3 黄色

--用于生产现场放置的待处理品;

--用于生产现场放置的与生产关系不紧密的物品。

如:清扫工具、临时存放的物品。

4.4 红色

--用于生产现场放置的防火器材地面标识;

--用于生产现场放置的油类、乙炔瓶、氧气瓶、二氧化碳气节瓶等可易燃物品地面标识。

--用于工作现场放置的有毒物和危险品的地面标识。

4.5 黑色

--用于工作现场铁屑箱、废品箱和垃圾箱的地面标识。

4.6 定置标识方法

按物品状态,在定置区域明显部位,喷涂同区域颜色对应的实体漆面方框,喷字颜色为白色,字体为:黑体,方框大小可视字体多少各车间内部统一。

5 、生产现场使用的工艺规程、图纸及有效记录、零件周转卡片的维护管理规定

5.1 生产现场使用的各类工艺规程、图纸必须使用塑封或装塑料袋方式保护。

5.2 生产现场使用的有效记录、零件周转的工艺卡片,质量证明等技术文件,必须使用塑封或装塑料袋方式保护。

6、生产现场量具、刃具的管理规定

6.1 现场使用的各种量具要做到使用后立即归还,不经常使用的量具不允许存放在工作现场。定期检验合格证字迹要清晰、无脱落。

6.2 现场使用的刃具,在个人手中存放,要规定最高限量,不允许个人手中存放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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