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智慧工地建设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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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员实名制管理“ 智能化应用” 技术标准

智慧应用

人员实名制管理“智能化应用”

名称

人员实名制管理“智能化应用”,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现

场,利用已与“市智慧工地管理平台”人员实名制管理子系

应用简介统(原平安卡管理子系统)对接的智能考勤设备,对人员

到岗情况实施考勤,供项目部、企业、主管部门对人员进

行管理的智能化管控措施。

1. 市城乡建委负责对既有“市智慧工地管理平台”人员实名

制管理子系统进行升级、维护,接收并处理建筑工程施工

现场智能考勤设备传送的考勤数据。

2.建筑工程施工总包单位,负责自行选用智能考勤设备,

建设主体并将人员考勤数据传送到人员实名制管理子系统。

与内容 3. 项目部应利用人员实名制管理子系统项目端,对项目人

员考勤进行具体管理;企业应利用人员实名制管理子系统

企业端,对承建项目人员考勤进行综合管理;建设主管部

门可利用人员实名制管理子系统主管部门端,对辖区内项

目人员考勤进行监督管理。

1.智能考勤设备的类型,主要包括平安卡刷卡机、指纹考

勤设备、人脸识别考勤设备、RFID 射频识别考勤设备、

智能考勤

手机 APP 考勤设备等。

设备

2.项目应自行选择一种或多种智能考勤设备进行人员考

勤。

智能考勤设备应能从人员实名制管理子系统读取本项目

设备技术

已录入实名制信息的人员的信息数据,并按照相应考勤方要求

式进行信息关联、融合。

1. 智能考勤设备应支持互联网接入,存储数据量不低于1

万条记录。

数据存储

2. 智能考勤设备上传考勤数据,需满足人员实名制管理子

与传输

系统数据通讯协议,能正确采集通讯协议中需上报的内要求

容。

3.满足人员实名制管理子系统对数据上传的接口要求。

1.全市建筑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我市

建筑业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相关制度,将管理人员与建筑工

人的实名制信息录入人员实名制管理子系统。

2.即日起,全市平安卡实体卡片的制作、发放工作全面停

止。市城乡建委将组织开发人员实名制手机考勤APP ,其他要求

在原平安卡实体刷卡考勤的基础上,拓展出无卡手机考勤

的功能,无偿提供给全市使用。

3. 施工总包单位应做好建筑工人实名制考勤管理工作,为

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及银行代发提供必要保障。

4.还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2.? 视频监控“智能化应用”技术标准

智慧应用

视频监控“智能化应用”

名称

视频监控“智能化应用”,是指建筑工程施工总包单位在施

工现场,利用视频监控设备及其配套监控软件,对现场进

应用简介

行实时视频监控,同时,视频可供“市智慧工地管理平台”

远程视频监控子系统进行实时点播的智能化管控措施。

1.市城乡建委负责“市智慧工地管理平台”远程视频监控子

系统的升级、维护,能实时点播施工现场视频监控设备拍

摄的视频图像。

2.建筑工程施工总包单位,负责自行选用视频监控设备,

建设主体

并实现远程视频监控子系统能实时点播相关视频图像。

与内容

3.施工总包单位、项目部应利用视频监控设备及其配套的

可视化监控软件,对施工现场状况进行具体管理;建设主

管部门可利用远程视频监控子系统,对辖区内施工现场进行

监督管理。

1.项目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应由捕影部分、传输部分和显示

部分构成。

2.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内外侧、主要作业面、料场、材料加

工区、仓库、围墙、塔吊等重点部位应安装监控点,监控

部位应无监控盲区。要重点拍摄车辆及人员进出场、车辆

视频监控

冲洗及是否存在带泥上路、主要作业面进展等情况。

设备

3. 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 5 万 m 2及以下的项目,监

控点位数量不应少于 3 个;建筑面积在5~10万 m 2的项

目,监控点位数量不应少于 5 个;建筑面积在10 万 m 2

及以上的项目,监控点位数量不应少于8 个。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每个项目监控点数量不应少于 3 个,并确保重点

部位监控全覆盖。

1. 项目视频监控的图像分辨率应达到D4 标准( 1280×72设备技术0,水平720 线,逐行扫描)。

要求 2. 具备远程视频直播功能,根据远程视频监控子系统的需

要,提供安全的互联网访问通道。

1.视频监控数据应在本地保存至少 2 个月。

2.视频监控设备能够输出兼容HTML5 标准的HLS 视频

流,可直接用于浏览器和移动端播放。

数据存储

3. 视频监控设备输出的视频流应采用H264 编码,能够支与传输

持最大1080P分辨率的视频流稳定传输,并支持多路视要求

频输出。

4.视频数据接入,需满足远程视频监控子系统通讯协议,

能够正确采集通讯协议中需上报的内容。

1.施工总包单位应安排专人定期对视频监控设备运行情况

进行检查、维护;项目应提供视频监控设备正常工作所

其他要求需条件,避免人为损坏。

2.鼓励项目使用视频电子围栏技术,在人员进入禁入区域

时预警并抓拍。

3.鼓励项目采用视频图像识别技术,识别并抓取作业人员

未戴安全帽、未系安全带等常见违章行为的图像。

4.还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3.? 扬尘噪声监测“智能化应用”技术标准

智慧应用

扬尘噪声监测“智能化应用”

名称

扬尘噪声监测“智能化应用”,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设

置扬尘噪声监测设备及其配套监控软件,实时采集现场 P 应用简介M2.5 、 PM10 、噪声等相关环境数据并进行现场处置,同

时,将现场 PM2.5 、PM10 、噪音数据实时传送至“市智慧

工地管理平台”扬尘噪声监测子系统的智能化管控措施。

1. 市城乡建委负责“市智慧工地管理平台”扬尘噪声监测子

系统的升级、维护,接收施工现场扬尘噪声监测设备传送

的 PM2.5 、 PM10 、噪音数据。

2. 建筑工程施工总包单位,负责自行选用扬尘噪声监测设

建设主体备,并将 PM2.5 、 PM10 、噪声数据传送到扬尘噪声监测

与内容子系统。

3. 施工总包单位、项目部应利用扬尘噪声监测设备及其配

套的可视化监控软件,对施工现场扬尘噪声状况进行具体

管理;建设主管部门可利用扬尘噪声监测子系统,对辖区

内施工现场扬尘噪声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

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至少设置 1 套扬尘噪声监测设备,实

时监测 PM2.5 、 PM10 、噪声等相关环境数据。

扬尘噪声

2. 监控设备应设置在项目施工现场大门主出入口内侧,其监测设备

颗粒物采样口高度应设在距地面 3.5m± 0.5m ,四周应无

遮挡。

1.能够连续自动准确监测扬尘、噪音等环境数据,具备实

设备技术

时显示功能。

要求

2.设备应能在室外环境可靠工作,具备自动校准功能。

1.应支持互联网通讯,并具备离线存储上传功能,现场监

数据存储

测数据存储时间不少于 6 个月。

与传输

2.监测数据接入,需满足扬尘噪声监测子系统数据通讯协

要求

议,能够正确采集通讯协议中需上报的内容。

1.鼓励项目实现扬尘噪声监测设备与现场雾炮等喷淋设

其他要求施智能联动。

2.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4.? 施工升降机安全监控“智能化应用”技术标准

智慧应用

施工升降机安全监控“智能化应用”

名称

施工升降机安全监控“智能化应用”,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

现场施工升降机内安装安全监控设备,并利用其配套监控

软件,实现驾驶员身份识别、升降机运行状态实时监控、

应用简介

预警,同时,将运行状态关键数据实时传送至“市智慧工

地管理平台”起重设备安全监控子系统的智能化管控措

施。

1.市城乡建委负责“市智慧工地管理平台”起重设备安全监

控子系统的升级、维护,接收施工升降机安全监控设备传送

的运行状态关键数据。

2.建筑工程施工总包单位,负责自行选用施工升降机安全建

设主体监控设备,并将运行状态关键数据传送到起重设备安全监

与内容控子系统。

3.施工总包单位、项目部应利用施工升降机安全监控设备及

其配套的可视化监控软件,对施工升降机安全运行进行具体

管理;建设主管部门可利用起重设备安全监控子系

统,对辖区内施工现场施工升降机进行监督管理。

施工升降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在使用的施工升降机,应安装、使用施机安全

工升降机安全监控设备。

监控设备

1.应具有操作人员指纹识别或人脸识别功能。

2.应具有对施工升降机的载重量、提升速度、提升高度等

进行实时监视和数据存储的功能。

设备技术 4. 安全监控设备应能以图形、图表或文字的方式,显示施要求工升降机当前主要工作参数及与施工升降机额定能力比

对信息,工作参数至少应包括:载重量、提升速度、提升

高度。

5.当单项工作参数超标时,设备能进行声光报警。

数据存储 1.本地至少存储施工升降机最近 1 个月内的工作信息,及与传输对应的起止工作时刻信息。

要求 2.运行状态关键数据接入,需满足起重设备安全监控子系

统数据通讯协议,能够正确采集通讯协议中需上报的内

容。

1. 在既有施工升降机升级加装安全监控设备时,严禁损害

施工升降机受力结构,不得改变原有安全装置及电气控制

其他要求

系统的功能和性能。

2.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5.? 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智能化应用”技术标准

智慧应用

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智能化应用”

名称

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智能化应用”,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

现场塔式起重机内安装安全监控设备,并利用其配套监控

软件,实现驾驶员身份识别、塔式起重机运行状态实时监

应用简介

控、预警,同时,将运行状态关键数据实时传送至“市智

慧工地管理平台”起重设备安全监控子系统的智能化管控

措施。

1.市城乡建委负责“市智慧工地管理平台”起重设备安全监

控子系统的升级、维护,接收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设备传送

的运行状态关键数据。

建设主体 2. 建筑工程施工总包单位,负责自行选用塔式起重机安全

与内容监控设备,并将运行状态关键数据传送到起重设备安全监

控子系统。

3.施工总包单位、项目部应利用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设备及

其配套的可视化监控软件,对塔式起重机安全运行进行

具体管理;建设主管部门可利用起重设备安全监控子系

统,对辖区内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进行监督管理。

塔式起重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在使用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使用安机安全

全监控设备。

监控设备

1.应具有操作人员指纹识别或人脸识别功能。

2.应具有对塔式起重机的起重量、起重力矩、起升高度、

幅度、回转角度、运行行程信息等进行实时监视和数据

存储的功能。

设备技术

3.安全监控设备应能以图形、图表或文字的方式,显示塔

要求

式起重机当前主要工作参数及与塔式起重机额定能力比

对信息,工作参数至少应包括:起重量、起重力矩、起升

高度、幅度、回转角度、运行行程、倍率。

4.当任何一项工作参数超标时,设备能进行声光报警。

1.本地至少存储塔式起重机最近 1.6 ×10 4个工作循环信息数据存储及对应的起止工作时刻信息。

与传输 2.运行状态关键数据接入,需满足起重设备安全监控子系要求统数据通讯协议,能够正确采集通讯协议中需上报的内

容。

1. 在既有塔机升级加装安全监控设备时,严禁损害塔机受

力结构,不得改变原有安全装置及电气控制系统的功能和

性能。

其他要求

2.应符合《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 JGJ332 )的要求。

3.其他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6.? 工程监理报告“智能化应用”技术标准

智慧应用

工程监理报告“智能化应用”

名称

工程监理报告“智能化应用”,是指全市监理企业通过“市智

慧工地管理平台”监理行业管理子系统,按照《关于开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报告制度试点工作的

应用简介

通知》(渝建〔2017 〕 540 号)等要求,向建设主管部门

报送涉及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民工工资拖欠等方面的监

理专报、监理急报和监理季报等的智能化管理措施。

1. 市城乡建委负责建立“市智慧工地管理平台”监理行业管建设主体理子系统,接收并处理监理企业报送的报告。

与内容 2. 全市监理企业负责将监理专报、监理急报和监理季报,

报送至监理行业管理子系统。

硬件设备

连接了互联网的办公电脑。

要求

其他要求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7.? 工程质量验收管理“智能化应用”技术标准

智慧应用

工程质量验收“智能化应用”

名称

工程质量验收管理“智能化应用”,是指通过建立“市智慧工

地管理平台”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子系统,对建设工程重要

应用简介

节点验收过程中的验收组织、验收程序及验收内容等各环节

实施有效的动态监管的智能化管理措施。

1. 市城乡建委负责建立“市智慧工地管理平台”工程质量验收

管理子系统,接收并处理监理单位报送的验收数据。

2.监理单位在组织工程重要分部验收(地基基础、主体结

建设主体

构、节能分部、工程预验收、工程验收)时,应将验收成

与内容

果上传至“市智慧工地管理平台”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子系

统,并随验收进度实时更新。建设单位应对监理单位报送信

息进行符合性审查。

硬件设备

连接了互联网的电脑。

要求

其他要求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8.? 建材质量监管“智能化应用”技术标准

智慧应用

建材质量监管“智能化应用”

名称

建材质量监管“智能化应用”,是指通过建立“市智慧工地管

理平台”建材质量监管子系统,对预拌混凝土原材料质量、应用简介

配合比设计及出厂检验质量实施有效的动态监管的智能

化管理措施。

1. 市城乡建委负责建立“市智慧工地管理平台”建材质量监管

子系统,接收并处理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传送的数据。

建设主体 2.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通过建材质量监管子系统取得操

与内容作权限,按规定上传企业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及设备信息,以及混凝土生产下料数据、混凝土原材料检测报告、混凝

土配合比设计报告及混凝土出厂质量检验报告。

硬件设备

连接了互联网的办公电脑。

要求

其他要求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9.? 工程质量检测监管“智能化应用”技术标准

智慧应用

工程质量检测监管“智能化应用”

名称

工程质量检测监管“智能化应用”,是指通过建立“市智慧工

地管理平台”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子系统,对工程质量检测

应用简介

行业,对检测数据、检测报告实施大数据分析运用和对检

测行为进行过程监管的智能化管理措施。

市城乡建委负责建立“市智慧工地管理平台”工程质量检测建设主体监管子系统,包含检测机构、检测人员、检测数据信息库,

与内容负责接收检测过程中上传的检测图片、检测视频、检测数

据和检测报告。

1.连接了互联网的办公电脑。

硬件设备

2.检测机构配置二维码扫码枪。

要求

3. 工地见证取样工区4G 或 wifi 无线网络信号覆盖。

设备技术

要求二维码扫码枪:

离有线不低于

USB ( USB-KBW/USB-COM

1.5m ,无线不低于30m 。

);通讯距1.取样单位人员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取样,并将取样样品信

息和过程信息,及时录入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子系统,并打印检测委托书。

2.见证单位人员应按规定程序进行见证,并将样品见证信

应用要求息和样品审核信息,及时录入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子系统。

3.检测机构人员应按规定程序收样检测,将现场检测过程信

息、室内样品检测信息、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及时录入工

程质量检测监管子系统,并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时推送检

测结论不合格的报告信息。

其他要求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10.BIM施工“智能化应用”技术标准

智慧应用

BIM 施工“智能化应用”

名称

BIM 施工“智能化应用”,是指将深化出的BIM 施工阶段模

型,有效应用于建筑工程场地布置、施工方案与工艺模拟、

应用简介

施工进度管理、工程质量验收管理、施工安全管理等的智

能化管控措施。

1.市城乡建委负责建立“市智慧工地管理平台” BIM施工应用

管理子系统,

接收建筑工程项目传送的 BIM 轻量化模型与 BIM 施工应用管理

数据。

2.建筑工程施工总包单位,负责会同 BIM 设计阶段模型的

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关能力的机构,深化出BIM 施工阶段

建设主体

模型,将其应用于施工管理,同时,按要求将BIM 轻量与内容

化模型与 BIM 施工应用管理数据传送到 BIM 施工应用管

理子系统。

3.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部应利用BIM 技术,对施

工全过程进行具体管理;建设主管部门可利用BIM 施工

应用管理子系统,对辖区内具备BIM 施工“智能化应用”

的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BIM 软件

BIM 软件。

采用国家主流的通用

要求

1.按照渝建发〔 2018 〕 19 号文件规定,利用已通过建设

主管部门施工图设计审批的BIM 设计阶段模型深化出BI M 施工阶段模型,可认定为符合BIM施工“智能化应用”

BIM 模型

要求的BIM 模型。

认定

2.上述情况以外深化出的 BIM 施工阶段模型,经市质监总站组

织 BIM 专家评审合格后,可认定为符合 BIM 施工“智

能化应用”要求的BIM 模型。

1.场地布置:运用 BIM 施工阶段模型,进行建筑工程场地布

置(包括围墙与大门、场地分区、拟建物、活动板房、

基坑与围护、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料场加工棚、道路、

标志牌等现场实体),并能实现可视化虚拟演示。

2.施工方案与工艺模拟:运用 BIM 施工阶段模型,进行建筑

工程关键施工技术方案、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复杂建(构)筑物施工工艺流程的3D 数字模拟,并能实

现可视化虚拟演示。

3. 施工进度管理:运用BIM施工阶段模型,定期对工程施应用技术

工进度进行模拟。

要求

4.工程质量验收管理:运用 BIM 施工阶段模型,自动生成检

验批、检查项目和检查点,利用移动智能设备,完成施

工单位自检录入和监理单位复验审核,并自动生成验收资料;

实现工程预警、远程巡查;与工程技术资料相关联,

能形成可交付归档的数字档案。

5.施工安全管理:运用 BIM 施工阶段模型,模拟现场各施工

阶段的临边防护、外防护脚手架等重要安全防护措施;

在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架、隧道开挖等危大工程施工前,

运用 BIM 进行专项方案编制、论证和安全交底。

项目应将以下资料或数据,传送至BIM施工应用管理子

系统:

1.及时上传最新的 BIM 施工阶段轻量化模型。

2. 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通过的批复、建筑

工程项目建筑信息模型设计说明书(符合渝建发〔2018 〕

19号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提供)。

数据传输

3.BIM 场地布置3D 模型多视角照片或动画。

要求

4.BIM 施工方案与工艺模拟动画。

5.每月上传当前工程施工进度BIM 多视角照片。

6.利用 BIM 技术生成的工程技术资料。

7.BIM 安全防护设施多视角照片或动画,以及专项方案、

论证与交底影像等资料。

8.上述动画应采用 MP4 格式,不低于 1080P 。

其他要求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11.? 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智能化应用”技术标准

智慧应用

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智能化应用”

名称

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智能化应用”,是指通过“市智慧工地管

理平台”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子系统,对项目工资款拨付及

应用简介

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实行动态监管,自动进行拖欠风险预

警提示,及时进行风险处理的智能化管控措施。

建设主体市城乡建委负责建立“市智慧工地管理平台”工资专用账

与内容户管理子系统,

接收并处理施工总包单位、银行等传送的工资管理数据,并供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监管。

硬件设备

连接互联网的办公电脑。

要求

1. 施工总包单位应及时将合同备案信息填报,每月报送工

资款到账及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建设、监理单位及造价咨

询机构应及时登录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子系统,配合施工总应用要求

包企业填报或审核相应信息。

2. 对于存在拖欠风险的项目,施工总包单位应进行重点监

控,及时采取风险处理措施。

其他要求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二)

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二) 一、有围护结构、有顶盖的院馆如何计算建筑面积? 答:有围护结构、有顶盖的院馆按照入户花园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 二、定额规定挑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及综合脚手架,挑阳台进深有无规定? 答:定额规定挑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及综合脚手架,挑阳台进深无尺寸限制。 三、GBF箱的安装如何套用定额? 答:GBF箱的安装在08定额中无相关子目,建议按定额相关规定甲乙双方以实际人材机消耗量编制补充定额。 四、涂膜防水定额考虑的厚度为2MM,设计为1.5MM,如何换算? 答:按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第十章的说明二、2条执行。即“聚氨酯、981高分子防水材料及水泥基防水涂料等均执行涂膜防水子目,材料用量不同时允许换算,其他不变”。 五、梁、板模板支撑超高高度不足1M时如何计算? 答:不足1m时按1m计算。 六、地下室是否计算垂直封闭费用? 答:方案批准且实际搭设了应计算。

七、08建筑定额说明“自升式塔机塔高超过45M时,每增高10M,安拆项目增加20%”,不足10米如何计算? 答:不足10米时按10米计算。 八、定额人工费包含了哪些内容?是否可以调整? 答:(一)、我市现行08定额的定额人工为综合工日,人工费组成内容按照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规定,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及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二)、定额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是以定额编制期的价格为依据确定的基价,作为计取各项费用的基础,价差可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或市场价格进行调整,如《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2012年第一季度渝中区的土建人工信息价为66元/工日,08定额土建人工基价为25元/工日,人工费价差=(66-25)元/工日×定额总工日消耗量。 九、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结构加强板,是否计算建筑面积? 答: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应计算脚手架、垂直运输及超高降效费。脚手架执行单项脚手架相应定额项目,垂直运输及超高降效按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此问题已纳入08定额第二批综合解释。 十、建筑安装工程税金计取费率调整后如何结算?税金发生变化的风险由谁承担?

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渝办发〔2010〕12 号) [2010-2-2]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 [ 2010-1-28 ] 渝办发〔2010〕1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第一条为了确定本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包括: (一)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四)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应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 第三条本规定第二条所称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具体范围包括: (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三)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自动化控制等邮电通信系统项目;

(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五)道路、桥梁、城市轨道交通、污水处理、垃圾收运及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公交站场、休闲广场、城市公园等城市设施项目; (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七)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第四条本规定第二条所称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具体范围包括: (一)供水、供电、供气、园林、绿化、路灯照明等市政工程项目; (二)科技、教育、文化、广播电视等项目; (三)体育、旅游等项目; (四)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五)政府保障性住房等项目; (六)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第五条本规定第二条所称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范围包括: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专项建设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的项目;

渝建发〔 〕 号重庆调整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附件2 定额计价及工程量清单计价通用表格 计价和未计价材料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1 序号材料种类扣税 基础 扣减系数 (%) 进项税额 (元) 1 商品混凝土、砖、瓦、灰、砂、石、土 对应的材料费用扣税基础×扣减系 数 2 草类制品、棉、麻及制品、绳、纸及制品、毡类制品、水、天然气 3 苗木 4 除上述之外的其他材料 注:1.材料价格为不含税价格时,则不需扣减计算进项税额。 2.计价和未计价材料费扣税基础包含材料价差。 材料费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2 序号材料种类扣税 基础 扣减系数 (%) 进项税额 (元) 1 其他材料费、五金材料费、照明及安全 费用、脚手架材料费、支架摊销费、校 验材料费、检验材料费、滑轮绳卡摊销 费、橡胶球摊销费、设备摊销费等 对应的 定额材 料费用 扣税基础× 扣减系数 … 2 安装工程脚手架使用费定额费用 合计

机械费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3 序号 费用名称 扣税基础 扣减系数(%) 进项税额(元) 1 可分解费用的机械 折旧费及大修理费 定额费用 扣税基础×扣减 系数 经常修理费 定额费用 安拆费及场外运费 定额费用 燃料动力费 2 不可分解费用的机械 定额机械费 3 定额中其他机械费 4 垂直运输通讯费、超高降 效机械费、回程费、本机使用台班费、脚手架机械使用费、机具摊销费等 5 通风空调系统调试费 定额费用 合计 注:燃料动力费中的材料价格均按不含税价格计入。

组织措施费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4 注:二次搬运费按实签证计算时,应按不含税价格计取,不再采用扣减系数计算进项税额。 序号 费用名称 扣税基础 扣减系数(%) 进项税额 (元) 1 夜间施工费 对应的各项 费用 扣税基础×扣减系数 2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3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4 材料检验试验费 5 二次搬运费 6 包干费 7 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场地清理费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法规类别】基本建设 【发文字号】渝建发[2004]84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4.04.06 【实施日期】2004.04.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渝建发[2004]84号2004年4月6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工程建设标准的管理,提高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水平,根据建设部《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建标[2004]20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建设领域工程建设标准的立项、制定、修订、发布及监督实施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是指在工程建设领域,通过制定标准、实施标准和对标准实施进行监督,从而实现最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技术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是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立项批准并组织制定、实施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应用的技术标准。 第五条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计划、统一审批、统一发布、统一管理。 第七条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经费主要采取财政补贴、科研经费、上级拨款、企业资助、标准培训收入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解决。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管理,其职责是:(一)组织贯彻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制定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规划、计划; (三)承担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订、修订等任务;

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方案

附件 “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的部署精神,大力开展我市“智慧工地”建设工作,实现信息技术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深度融合,提升施工现场现代化管理水平,推动建筑施工行业转型升级,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的通知》(建质函〔2016〕183号)和市城乡建委《关于印发城乡智慧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建〔2016〕505号)等文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市城乡建委高度重视“智慧工地”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城乡建委李明副主任任组长的“智慧工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委建管处。“智慧工地”建设具体工作由建管处牵头,市城乡建委相关处站室、各区县城乡建委(建设局)、相关企业配合,统筹推进“智慧工地”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标准课题研究、系统平台建设和“智慧工地”打造等工作,建立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的协同推进机制。工作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单位要明确工作专项负责人和工作责任人,细化工作职责,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智慧工地”建设组织机构见附件1。 二、总体要求 要将信息管理平台、智能技术、智能设备广泛应用到全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中,创新工程管理模式,构建覆盖“建设主管部门、企业、工程项目”三级联动的“智慧工地”管理体系,全面提升企业

施工信息化管理水平与核心竞争力,有效提高建设主管部门在工程质量、安全、清欠等方面的监管与服务效能,进一步实现工程管理精细化、参建各方协作化、行业监管高效化、建筑产业现代化。 三、建设原则 (一)先易后难,分步推进。要结合工作目标、时间、对象和实施难易程度等因素,实事求是,以小目标带动大目标,有计划、分层次、分阶段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工作。 (二)顶层设计,标准引路。要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自上而下地开展“智慧工地”建设工作。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顶层设计,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打造统一的“智慧工地”建设标准体系。 (三)行业主导,企业参与。要以企业需求和监管问题为导向,在便捷性、高效性、适用性上下功夫,发挥信息化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提升行业监管效能与企业管理水平。要通过市区联动、政企合作,实现全行业共同推进建设工作。 (四)重点突破,示范带动。要以国家级开发新区、优势施工企业和示范工程先行先试为突破口,以提高信息管理平台、智能技术与智能设备的普及使用率为出发点,逐步拓展,以试点、示范带动全市“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整体推进。 四、工作目标 (一)第一阶段目标(即日起至2017年12月) 1﹒技术标准研究:开展“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的调查研究和资料收集分析工作,为《重庆市“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智慧工地”大数据挖掘与技术集成应用示范》课题研究做好基础性工作。 2﹒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完成市城乡建委“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中的工程项目数据库、综合管理子系统、安全监管子系统、

渝建发〔2016〕35号重庆调整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附件2

附件2 2.1定额计价及工程量清单计价通用表格 计价和未计价材料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1 序号材料种类扣税 基础 扣减系数 (%) 进项税额 (元) 1 商品混凝土、砖、瓦、灰、砂、石、土 对应 的材 料费 用2.91 扣税基础 ×扣减系 数 2 草类制品、棉、麻及制品、绳、纸及制品、 毡类制品、水、天然气 11.50 3 苗木8.80 4 除上述之外的其他材料14.53 注:1.材料价格为不含税价格时,则不需扣减计算进项税额。 2.计价和未计价材料费扣税基础包含材料价差。 材料费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2 序号材料种类扣税 基础 扣减系数 (%) 进项税额 (元) 1 其他材料费、五金材料费、照明及安全 费用、脚手架材料费、支架摊销费、校 验材料费、检验材料费、滑轮绳卡摊销 费、橡胶球摊销费、设备摊销费等 对应的 定额材 料费用 14.53 扣税基础× 扣减系数 1.1 1.2 … 2 安装工程脚手架使用费定额费用10.90 合计 - 1 -

- 2 - 机械费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3 序号 费用名称 扣税基础 扣减系数(%) 进项税额(元) 1 可分解费用的机械 1.1 折旧费及大修理费 定额费用 14.53 扣税基础×扣减 系数 1.2 经常修理费 定额费用 7.26 1.3 安拆费及场外运费 定额费用 5.95 1.4 燃料动力费 2 不可分解费用的机械 定额机械费 10.17 3 定额中其他机械费 4 垂直运输通讯费、超高降 效机械费、回程费、本机使用台班费、脚手架机械使用费、机具摊销费等 5 通风空调系统调试费 定额费用 10.90 合计 注:燃料动力费中的材料价格均按不含税价格计入。

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1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渝建发[ ]90号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验收暂行规定>、<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万州、黔江开发区建委,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各有关单位: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第78号令的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5月30日

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建设部第78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辖区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完成建设工程合同约定内容后对施工单位履约情况的检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前必须完成。 第四条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工程竣工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是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设计、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及有关材料设备生产企业的技术文件,

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试行)

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试 行) 工程造价法规加入时间:2007-6-1 9:43:01 admin 点击:578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 《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渝建发[2003]100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促进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由我委组织制订的《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试行)》已经通过审查,现批准发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二OO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发布工程清单计价通和 抄送: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市政府办公厅 重庆市建委办公室2003年5月21日印 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维护业主与承包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建筑市场的市场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07号令)、《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以及《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99号)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建设工程在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活动中,招标人按规定格式提供拟建招标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它项目和相应数量,并列成明细清单,作为公平竞争的共同基础,由投标人自主报价的一种计价行为。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四条凡在本市范围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8(说明及计算规则)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CQJZDE—2008) 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195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2003年《重庆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L-201-3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他资料等依据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用工不分宫中、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人工单价分别为:土石方用工22.00元/工日,机械操作用工28.00元/工日,其他用工25.00元/工日。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六、本定额材料消耗已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本定额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燃(油)料价格,是以定额编制的价格为依据确定的基价,作为计取费用的基础,其价差可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所在地的信息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智慧工地建设实施方案模板

. XXXXX工程项目 “智慧工地”建设方案 重庆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日XXXX年XXXX月XXXX 安装单位:重庆思尔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范文. . 1 智慧工地简介 1.1 简介 智慧工地是指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三维设计平台对工程项目进行精确设计和施工模拟,围绕施工过程管理,建立互联协同、智能生产、科学管理的施工项目信息化生态圈,并将此数据在虚拟现实环境下与物联网采集到的工程信息进行数据

挖掘分析,提供过程趋势预测及专家预案,实现工程施工可视化智能管理,以提高工程管理信息化水平,从而逐步实现绿色建造和生态建造。 智慧工地将更多人工智慧、传感技术、虚拟现实等高科技技术植入到建筑、机械、人员穿戴设施、场地进出关口等各类物体中,并且被普遍互联,形成“物联网”,再与“互联网”整合在一起,实现工程管理中人与施工现场的整合。智慧工地的核心是以一种“更智慧”的方法来改进工程各干系组织和岗位人员相互交互的方式,以便提高交互的明确性、效率、灵活性和响应速度 1.2 智慧工地建设要求及目标 1.2.1 智慧工地建设要求 将信息管理平台、智能技术、智能设备广泛应用到全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中,创新工程管理模式,构建覆盖“建设主管部门、企业、工程项目”三级联动的“智慧工地”管理体系,全面提升企业施工信息化管理水平与核心竞争力,有效提高建设主管部门在工程质量、安全、清欠等方面的监管与服务效能,进一步实现工程管理精细化、参建各方协作化、行业监管高效化、建筑产业现代化。 1.2.2 智慧工地建设目标(2.0) 1、门禁刷卡“智慧应用”。具备门禁刷卡智能设备,并有效应用于项目人员管理,相关信息数据实时与市建委“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区建委“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 2、扬尘监控“智慧应用”。具备扬尘监控智能设备,并有效应用于项目文明施工管理,相关信息数据实时与市建委“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区建委“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 3、远程视频监控“智慧应用”。具备远程视频监控智能设备,并有效应用于项目施工管理,相关信息数据实时与市建委“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区建. 范文. . 委“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 4、施工升降机智能识别“智慧应用”。具备施工升降机驾驶员身份识别智能设备,并有效应用于项目施工设备管理,相关信息数据实时与市建委“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区建委“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 5、危大工程管理“智慧应用”。应用危大工程管理子系统,并有效开展项目危大工程动态管理,相关信息数据实时与市建委“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区建委“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 1.4 智慧工地建设相关政策 1、“智慧工地”1.0、2.0建设标准纳入建设项目办理质量、安全报建及施工许可现场勘验内容,并作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日常监督内容。 2、智慧工地2.0建设标准为建设项目评先的内容条件。凡是申报市区两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扬尘示范工地的项目,必须首先符合“智慧工地”2.0建设标准,方可具备评选资格。 3、为积极培育辖区工程项目先行先试,打造两江新区“智慧工地”示范工程,对于达到“智慧工地”2.0或“智慧工地”3.0建设标准的工程项目,将给予企业项目资本金、预售金首付款降低监管比例及企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减免的鼓励优惠政策。

渝建发〔2016〕35号重庆调整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

精心整理 附件2 2.1定额计价及工程量清单计价通用表格 计价和未计价材料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1 序号材料种类扣税 基础 扣减系数 (%) 进项税额 (元) 1 商品混凝土、砖、瓦、灰、砂、石、土 对应 的材 料费 用2.91 扣税基础 ×扣减系 数 2 草类制品、棉、麻及制品、绳、纸及制品、 毡类制品、水、天然气 11.50 3 苗木8.80 4 除上述之外的其他材料14.53 注:1.材料价格为不含税价格时,则不需扣减计算进项税额。 2.计价和未计价材料费扣税基础包含材料价差。 材料费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2 序号材料种类扣税 基础 扣减系数 (%) 进项税额 (元) 1 其他材料费、五金材料费、照明及安全 费用、脚手架材料费、支架摊销费、校 验材料费、检验材料费、滑轮绳卡摊销 费、橡胶球摊销费、设备摊销费等 对应的 定额材 料费用 14.53 扣税基础× 扣减系数 1.1 1.2 … 2 安装工程脚手架使用费定额费用10.90 合计

机械费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3 序号 费用名称 扣税基础 扣减系数(%) 进项税额(元) 1 可分解费用的机械 1.1 折旧费及大修理费 定额费用 14.53 扣税基础×扣减 系数 1.2 经常修理费 定额费用 7.26 1.3 安拆费及场外运费 定额费用 5.95 1.4 燃料动力费 2 不可分解费用的机械 定额机械费 10.17 3 定额中其他机械费 4 垂直运输通讯费、超高降 效机械费、回程费、本机使用台班费、脚手架机械使用费、机具摊销费等 5 通风空调系统调试费 定额费用 10.90 合计 注:燃料动力费中的材料价格均按不含税价格计入。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年月日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订 重庆市建筑管理局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发包方经年月日经过投标方式对工程进行招标,经过现场议标,决定由承包方中标承建。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国家《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承包范围 1、设计方案及报价书所包括的内容。 2、中标范围未包括的工程内容:1、中央空调、电动感应门、电动卷帘门。2、地面砖、墙面砖材料。 第三条工程造价 (一)本合同承包总造价为人民币元(大写:拾 万仟佰元整)包干价。其中:装修工程元;土建工程元。 (二)本合同承包范围外甲方要求增加装修内容,按实际增

加工程量经审定后结算。 第四条工期 (一)本合同总工程为日历天 60 天。(包括10天收费时间在内) (二)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开工期前 2 天,不能交出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电源未按规定接通而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指定日期进场,或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因设计变更而增加工程量者;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一次连续停水停电达4小时(含4小时),累计超过8小时者;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方式和价格 中央空调、电动感应门、电动卷帘门由甲方采购安装,地面砖、墙面砖材料由甲方采购,其余材料由乙方采购。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发包方:

重庆市-智慧工地管理平台用户使用说明书

智慧工地管理平台用户使用说明书 2020年8月

目录 1智慧工地管理平台 (1) 1.1 概述 (2) 1.2 登录 (2) 1.3 首页 (2) 1.4 单点跳转 (3) 1.5 智慧工地项目注册 (4) 1.6 种子用户创建项目团队 (6) 1.7 种子用户为项目成员授权 (8) 1.8 获取项目接入码 (9) 1.9 平台管理用户注册 (10) 1.10 子应用访问权限申请 (11) 1.11 子应用访问权限申请审批 (12) 1.12 智慧工地项目的审批 (13) 1.13 用户管理 (13) 1.14 重置密码 (14) 1.15 项目基础信息维护 (14) 2 移动App (16) 2.1 概述 (16) 2.2 App下载与安装 (16) 2.3 App项目用户注册 (18) 2.4 App登录 (19) 2.5 找回密码 (22)

1 智慧工地管理平台 为进一步推动《智慧工地建设与评价标准》的实施,打造了“重庆市智慧工地管理平台”,该平台采用“1平台+N应用”的系统架构,既满足统一门户、统一监管的要求,又能满足横向应用兼容拓展的需求,是一个综合的监管服务平台。 主要功能包括:实名制管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人员智能定位、工资专户管理、机械设备管理、视频监控管理、环境监测管理、危大工程管理、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工程监理综合信息管理、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工程质量检测管理、预拌混凝土企业信息管理、BIM施工管理、工程建造过程数字化管理、预警管理等模块。

1.1 概述 在本章节中,将对重庆市智慧工地管理平台操作进行介绍。智慧工地管理平台面向市区管理用户、以及项目管理用户进行使用。 1.2 登录 图1.2-1平台登录页面 用户登录智慧工地管理平台,如上图所示。 1.3 首页 用户登录平台后的首页如下图。

重庆市建设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重庆市建设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评标原则和程序 2009 年版 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09 年4 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一、编制依据 .................... ......... .. (1) 二、与招标文件的关系 ......... (1) 三、开标 (1) 四、投标有效期 (2) 五、评标委员会 (3) 六、评标原则 (4) 七、定标原则和方法 (4) 八、量化打分保留两位小数 (5) 九、保密规定 (5) 十、监督 (6) 第二章评标程序 (7) 十一、评标程序 (7) 十二、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7) 十三、评标活动结束 (8) 第三章评标准备工作 (9) 十四、熟悉相关文件资料 (9) 十五、暗标编号(适用暗标评审) (9) 十六、使用副本评标 (10) 第四章评审内容与方法(综合评估法) (11) 十七、确定投标文件评审顺序 (11) 十八、初步评审 (12)

十九、详细评审 (14) 二十、质疑以及澄清、说明和补正 (15) 二十一、推荐中标候选人 (15) 二十二、编制及提交评标报告 (16) 第五章评审内容与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8) 十七、确定投标文件评审顺序 (18) 十八、初步评审 (19) 十九、详细评审 (22) 二十、质疑以及澄清、说明和补正 (22) 二十一、推荐中标候选人 (23) 二十二、编制及提交评标报告 (23) 第六章废标条件 (25) 二十三、废标条件 (25) 第七章附则 (26) 二十四、通知评标结果 (26) 二十五、解释权 (26) 第八章附录........ .. (27) 二十六、废标情况一览表 (27) 二十七、评标表格 (27) 附录一:综合评估法废标情况一览表 (29) 附录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废标情况一览表 (30) 附录三:评标表格格式 (31) 附表1:投标单位签到表 (33) 附表2:评标委员成员签到表 (34)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程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程 1 总则 为了加强重庆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统一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本规程规定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基本要求、防火安全、防水、电气安装、给排水管道及卫生器具安装、抹灰、镶贴、木制品、门窗安装、吊顶、花饰、涂装、裱糊、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等各项工程的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及质量评定规则。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程的规定。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建筑装饰装修 building decoration 为保护建筑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 基体 primary struture 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维护结构。

基层 base course 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细部 detail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饰物。 3 基本规定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应遵守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遵循安全、使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装饰设计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严禁改变、损伤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改变原有房间的主要使用功能,不得破坏建筑的节能构造及设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开启的安装孔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原有装饰效果。不得改变原有建筑共用线管及设施和影响周围环境。 装饰应在业主的分户门以内的住房面积范围进行,不得占用公用空间,不得因装饰影响毗邻房屋的安全及使用环境。施工中应加强对噪声、粉尘、有害气体的有效控制,不得影响邻居的正常生活。 供需双方在住宅装饰前应签订施工合同。 装饰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该产品现行标准对质量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供货单位应提供产品质保书或质检报告。施工前,必须对材料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如供需双方有争议时,可由市级法定建材质检机构仲裁检验;甲供材料应符合设计对材料提出的相关质量要求,施工方对甲供材料有异议时,应对材料进行复验。对安装、使用有特殊规定的材料、制品和设备,应按其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在选材时应优先采用节能型装饰材料及用具。严禁使用国家和本市禁止使用和淘汰的材料及产品。 装饰不得改变共用给水排水管道、地漏、便器的位置。不得破坏厨房、卫生间的防水功能。 厨房装饰时如需移动燃气表具,敷设燃气管道等,必需符合燃气主管部门的规定。 施工过程中应对原建筑的成品门窗、设施设备,以及甲方提供的成品及半成品进行有效的保护。 装饰施工企业在装饰工程完工时,应向业主提供水、电、气管线和其他暗埋管线的竣工图。 4 防火安全

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定额

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CQFYD-2008 目录 第一章总说明…………………………………… 第二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内容……… 第三章建筑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第四章建筑安装工程定额计价费用标准及计算程序… 第五章建筑安装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用计算程序……… 第六章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计价表格 附录建设工程造价相关文件

第一章总说明 第二章 一、《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加强政府宏观调控,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三、建设工程计价,可采用以下计价办法: (一)定额计价:指按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及本定额规定计算工程项目所需全部费用的计价办法。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指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及本定额规定的计价办法。 四、建设工程采用定额计价的,应执行本定额。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招标最高限额价时,应执行本定额;编制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价时,其费用组成及内容、计价矢口否认能关说明以及工程费用中的规费、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税金标准执行本定额外,其它工程费用标准、工程类别等参考本定额执行。 五、本定额与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配套执行。 六、本定额适用范围 (一)土石方工程:适用于人工土石方工程和机械土石方工程。 (二)建筑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装饰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装饰工程以及再次装修的工程。 (四)安装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安装工程。包括各类管道、设备、电气(含路灯)、自控仪表、通风空调、消防、工艺金属结构、刷油、防腐蚀、绝热、通信等工程。 (五)炉窑砌筑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的工业炉窑砌筑工程,包括各类专业炉窑和一般工业炉窑工程。 (六)市政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包括道路(含厂区生产区和生活区、居住小区)、桥梁、隧道、涵洞、堤防、排水、附属构筑物、市政给水、燃气管道及道路交通设施等工程。 (七)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的仿古建筑及园林、绿花工程。 (八)房屋修缮工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和附属设备的修缮(含加固、拆除)工程。 (九)签证记工、签证机械和零星借工:签证记工、签证机械适用于施工过程中,由发包方签证的用工及机械台班。零星借工适用于发包方向承包方借用工人,由发包方负责管理零星用工。

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说明 一、费用定额说明: (一)重庆中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标[1993]894号文《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与一九九九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和《重庆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配套使用。凡在我市辖区内从事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单位和有关部门均应执行。 (三)本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概预算、拨付工程款、进行工程结算、编制招投标技术文件及编制工程建设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 (四)本定额以工程类别划分计费标准。对于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中未能涵盖的项目和未划分工程类别的特殊建筑,须报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依据有关技术资料确定工程类别。 二、费用定额适用范围 (一)土建工程 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包括各类房屋建筑、构筑物,一个单位工程平整场地后土石方挖方总量在三千立方米以内的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金属结构制安、建筑物装饰等。 (二)市政工程 适用于新建、扩建的道路(含厂区、生活区、小区)、桥涵、隧道、堤防、排水、附属构筑物及市政工程的给水、燃气管道、路灯等。 (三)土石方工程 适用于竖向布置的场地平整、机场、水池、人工湖、运动场、油库、路基、给排水、燃气管道的土石方工程(以上工程均不论土石方数量多少)等,以及单位工程平整场地后挖方总量在三千立方米以上的土石方工程。 (四)签证记工、签证机械及零星借工 签证记工、签证机械系指施工企业承包的工程范围内,少量无法套用定额须经建设单位签证的用工及机械台班。 零星借工系指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借用工人,由建设单位负责管理的零星用工。 三、工程费内容: 工程费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四个部分组成。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说明及计算规则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8 (局部图片内容缺失可参考复印件或软件内相应内容) 总说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计算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挡墙、护坡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计算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基础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计算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脚手架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计算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砌筑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计算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计算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金属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计算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章门窗、木结构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计算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九章楼地面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计算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章屋面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计算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一章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计算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二章装饰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计算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三章其他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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