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测细则-福建农林大学交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定细则(2015年9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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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交通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定细则
2015年9月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福建农林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1、本综合素质测评的结果作为对学生各种奖励表彰、资助和推荐就业的基本依据;
2、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评定一次,毕业班安排在每年5月份进行,非毕业班安排在每年9月进行;
3、学生在休学年间,不参与综合素质测评;
4、综合素质测评坚持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静态考查和动态测量相结合,专业年级测评和学院考评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综合素质测评的基本内容:
综合素质测评是对经注册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本科、专科学生在校期间的德、智、体、美的全面考核,分为德育测评、智育测评和文体测评三项,相应设立德育测评分、智育测评分、文体测评分和综合测评总分四个测评分值。德育测评分、智育测评分、文体测评分的满分值均为100分。
综合素质测评总分计算公式为:
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德育测评分×20%+智育测评分×70%+文体测评分×10%(一)德育测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遵纪守法、集体观念、荣誉表彰、劳动表现、基础文明、社会工作等。
1、德育测评的公式:德育测评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
2、德育测评分的基础分为75分;
3、奖励标准
个人荣誉称号:(注:以公示名单和奖状为准,没有奖状,以公示名单为准。)
集体荣誉称号:
(二)智育测评是对学生一学年学习课程成绩的测评,其内容包括学习成绩、专业劳动和生产实习(不包括体育课)等。
1、智育测评公式:智育测评分=成绩分+奖励分-扣分;
成绩分=该学年各课程学分积的总和/该学年各课程学分总和;其中,课程学分积=该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公共选修课除外);
2、课程成绩按实际分数计。补考成绩及格的按60分计,补考后仍不及格的,按补考后的成绩计,缓考的按缓考实际分数计;
3、补考课程,扣去该课程相应学分;
3、智育测评奖励分标准:
(1)参加专业竞赛,获国家级荣誉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2分;省级
荣誉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1分。
(2)发表论文,核心期刊第一作者加6分,第二作者加2分;学术刊物(CN)第一作者加3分,第二作者加1分。
同一学年获同一类别竞赛奖励,按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加分。
(三)文体测评包括文艺测评和体育测评,文体测评主要评价学生在文艺、体育方面的表现。
1、文体测评的公式:文体测评分=文艺测评分×50%+体育测评分×50%;
(1)文艺测评分公式:文艺测评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其中文艺测评分的基础分为80分)
(2)体育测评分公式:体育测评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其中有体育课的体育测评分的基础分为体育课成绩分,没有体育课的体育测评分的基础分为80分。
2、奖励标准:
A.文体测评分奖励标准
三、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2、综合素质测评具体步骤:
对学生的素质测评以平时记录和学年总结考核综合测算完成。
第一、建立学生记实登记表,记载学生平时表现和奖惩的情况;
第二、学生实事求是地自我申报奖惩项目及其分值;
第三、以专业年级为单位成立测评小组,测评小组由辅导员、班主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代表组成。各专业年级的学生测评工作在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具体测评工作由分管辅导员指导把关。
四、工作要求:
1、各专业年级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实事求是综合评定;
2、各专业年级测评结果须与学生本人见面,并公示三天,测评结果应将原件及电子版本材料上交学院党委备案;
3、综合素质测评表在规定时间内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4、本细则系在《福建农林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管理规定》的基础上,针对我院实际制定的。未尽事项或与《规定》有矛盾之处,以《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