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差错定性标准

护理差错定性标准
护理差错定性标准

护理差错定性标准

一、临床护理差错标准

(一)、严重差错

在护理工作中,由于责任心不强,违反操作规程,查对不严,技术水平低等,发生错误给病人造成一定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但未造成死亡和伤残等严重不良后果,为严重差错。发生以下任何一条严重差错者,科室要及时上报护理部,按医院护理人员奖惩条例处罚。

1、未作青霉素皮试而注射或错注青霉素者。

2、错注化疗药物者。

3、抢救病人时,少用、多用或未用特殊药物而影响抢救效果者。

4、全病房漏发一次药物(超出规定时间2小时以上);错发口服药引起不良后果者。

5、各种标本错留、丢失、急诊重要标本未及时送检(视情节严重程度而定)。

6、危重病人观察不仔细或发现问题不向医生汇报,耽误治疗。

7、因护理不当致病人烫伤,面积大于5C㎡,II度以上;未按规范落实压疮预防护理造成病人压疮II度以上,面积大于5C㎡;输液、输血外漏致皮肤坏死。

8、由于责任心不够或护理措施不到位致病人坠床、在病区摔倒造成伤害。

9、确因护理不当或措施不全导致病人导管滑脱,为1类、2类导管,且造成病人不良后果者。

10、违反护理操作规程,增加病人痛苦,造成不良后果者。

(二)、一般差错

在护理工作中,由于责任或技术原因发生错误,发生在病人身上,但未给病人造成痛苦者为一般差错。发现下述任何一条一般差错者,科室要及时上报护理部。

1、错做或漏做医嘱,核对医嘱未发现;延误4小时以上执行医嘱;抢救病人临时医嘱未及时执行。

2、做皮试超过时间未看结果,致重复皮试。发错治疗性药物(抗菌素、激素类)的药量,漏服一次。

3、用错药品、药量,未造成不良后果;主要治疗1次未执行者,临时医嘱超过24小时未执行者。

4、输液漏入软组织内,面积超过10C㎡以上者,输血外漏面积超过5C㎡或发生静脉炎。

5、术前需采血交叉配血而未执行,致术中不能及时输血者;输血时无故浪费血液50ml以上。

6、因护理不当致病人烫伤,面积5C㎡以下,II度以下;未按规范落实压疮预防护理造成病人发生压疮面积在5C㎡以下;备皮因损伤皮肤而延缓手术时间。

7、应禁食的病人未通知禁食,致延缓手术或检查时间。

8、确因护理不当或措施不全导致病人导管滑脱,属3类导管,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二、手术室护理差错标准

(一)严重差错

1、因责任心不强,错接病人至手术室或错送手术间。

2、手术前后因器械、敷料清点不严、数目不清,影响手术进行,延长手术时间达30分钟。

3、造成电刀烧伤病人。

4、上止血带时间超过规定,造成肢体损伤,但未造成肢体残疾。

5、遗失病理标本或重要标本未及时送检。

6、吸引器接反并已使用。

7、消毒或执行无菌操作不严,造成病人伤口发生感染。

(二)一般差错

1、安置手术体位或接送不慎误伤病人。

2、不慎烫伤病人,面积在10C㎡之内,深度不超过1°。

3、手术器械、物品准备不周全,在术中或麻醉下等待消毒时间超过20分钟。

4、输液外渗皮下,范围超过10C㎡。

5、输血外渗皮下,范围超过5C㎡。

6、用药发生错误,对病人造成影响。

三、产房差错标准

(一)严重差错

1、未执行操作规程或未认真观察产程延误治疗,给产妇或婴儿造成严重损伤者。

2、观察病情不及时,发生误诊导致子宫破裂。

3、产后胎盘残留引起大出血、无其他并发症。

4、子宫刮破。

5、会阴三度撕裂。

6、缝合会阴裂伤时,缝合穿过直肠。

7、执行无菌制度不严,造成产妇及新生儿院内感染。

(二)一般差错

1、未执行操作规范或观察产程不认真,延误治疗致使产妇或婴儿造成轻度损伤。

2、登记新生儿写错姓名、性别。

3、新生儿生理缺陷未记入记录单。

4、婴儿脐带未扎紧,出血量达5ml者。

四、消毒供应中心差错标准

(一)严重差错

1、计划不周或擅离职守致使未能及时供应抢救物品,或在急诊情况下器械不能用,但未造成事故者。

2、过期的消毒器械未进行再消毒就发出供应室。

3、使用已消毒的器械时,发现有血迹污垢。

4、未按常规或制度操作,造成器械、物品损失或报废,延误科室使用。

(二)一般差错

1、错漏装各种治疗包,将不能用的主要器材装进去,操作时发现治疗盘内缺少主要器械、物品。

2、没有按科室事先预约的要求准备大器材,影响治疗。

3、有钩针头用于病人身上或用于病人身上的穿刺针头不合格,未造成不良后果。

4、从已用于病人身上的敷料中发现头发等异物。

5、消毒器械及物品供应不上,影响诊疗工作。

护理不良事件差错、事故的分类及评定标准(参考)

护理不良事件差错、事故的分类及评定标准(参考) 护理不良事件,是护理管理者最常见的困扰。我们应平台粉丝要求,给大家分享一篇相关护理事故、护理差错的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用。 一、差错、事故的分类及评定标准 根据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分为两类: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而造成的为责任差错、事故;由于设备条件或技术水平所限而造成的为技术差错、事故。差错和事故的区分主要根据其性质、后果的轻重不同而确定。 (一)事故 凡在护理工作中,由于不负责任,不遵守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作风粗暴或业务不熟悉而给病人带来严重痛苦,造成残废或死亡等不良后果者。(护理事故为护理工作的红线,一旦踩线,即予辞退,并按医院个案追究规定承担事故的经济损失和法律上的刑事责任)。 1、事故等级分类 一级事故:由于护理人员的过失,直接造成病人死亡者。 二级事故:促使病人死亡或造成残废者。 三级事故:造成轻度残废或严重痛苦者。

2、责任事故范围 (1)对急、危重病人住院,借故推诿,片面强调条件(含制度)拒收入院,失去抢救时机,导致病情恶化或死亡者。 (2)擅离职守、工作失职、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3)护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交接班不认真,观察病情不细致,病情变化发现不及时,以致失去抢救机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4)不认真执行查对制度而打错针,发错药,输错血液;护理不周到,发生严重烫伤或Ⅲ度褥疮,昏迷躁动病人或无陪伴的小儿坠床,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5)对疑难问题,不请示汇报、主观臆断,擅自盲目处理,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6)延误供应抢救物资、药品,供应未灭菌的器械、敷料、药品,或因无菌操作不严而发生感染,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7)不掌握医疗原则,滥用麻醉药品,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8)手术室护士点错纱布、器械,因而遗留在体腔或伤口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9)查对不严,抱错婴儿,引起医疗纠纷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医疗缺陷判定标准

医疗差错、缺陷判定标准 一、临床科室 一般差错: 1、应邀会诊科室接到会诊通知单8小时内、急诊会诊30分钟内未到申请 科室会诊者; 2、未及时执行上级医嘱指示,对诊断、治疗有影响者; 3、体检遗漏重要阳性体征或未认真观察、记录病情变化,对比要得辅助检查不及时而导致误诊者; 4、未记录有药物过敏史,或漏开过敏试验,而导致误用过敏药物; 5、申请单书写不规范,申请目得不明确,导致误检、漏检者; 6、检查、治疗中,因技术与责任因素造成斷针、断管等未取出,但对人体未造成影响者; 7、伤口、体腔内留置引流条(管)未适时取出者。 严重差错: 8、拒收、推诿病人,致使病情恶化,增加病人痛苦或延误病人检查、诊断、治疗者; 9、各种诊疗操作(如胸、腹、穿刺等),未按《常见疾病诊疗规范》进行, 发生感染等并发症。 10、各种检查或术中误伤重要组织、器官者; 1K因误诊或主观臆断而致治疗原则差错,延误治疗时间,影响治疗效果; 12、对急症、危重病人未能优先诊治,对危重病人随意转送而延误诊治者; 13、对危重病员实施抢救或特殊检查,出现危象时医师不在场者; 14、用药过程中,出现明显得毒、副作用而未及时停用者; 15、对术前检查准备不充分或手术指征掌握不准,而轻率地实施手术; 16、外科手术止血不完善,导致术后继续出血较多,需经二次手术止血者; 17、体腔或软组织内遗留纱布、器械等异物,但未在离手术室前发现而拆开伤口取出者; 18、病理标本丢失,影响诊断治疗者; 19、错下医嘱(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床位、药名、剂量、用法、部位)已执行; 20、对院领导与上级医师得指示不执行,违反规定影响诊疗工作得; 21、急诊、危重病人会诊、抢救中,接到会诊通知单或xx不及时参加会诊、抢救者。 二、诊断缺陷 (一)重度缺陷 1、主要疾病诊断错误、诊断不清、延误诊断、延长疗程、影响转归。 3、非疑难病人7日内诊断不明者。

护理差错事故的防范措施

护理差错事故的防范措施 一、护理差错的防范措施 1、增强法律意识加强对护士及实习护士的法律意识教育和培训,提高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应对护理人员定期进行法律、法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工作责任心,并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对实习生进行岗前培训,使她们熟悉院、科内有关规章制度。 2、加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培训全面提高护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只有扎实过硬的本领,才能做到临危不惧,有信心和能力作出快速的应对。 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值班时要集中精力,做到人少事多不忙乱,业务不熟不蛮干,单独值班不松懈,抢救患者不涣散,做到严格交接班。危重患者必须床前交班,交接病情、治疗、护理,尤其应注重检查抢救器材的运行情况;认真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要求做到四看三查一巡视。 四看:看医嘱本、病房交接班本、体温本、各项记录单是否完善。 三查:一查新入院患者处理是否完善;二查术前患者预备是否完善,手术后患者伤口有无渗血、渗液,各种管道是否通畅;三查危重、瘫痪患者是否按时翻身,有无褥疮等。 一巡视:对所有患者巡视一遍。 4、严格消毒隔离,进行无菌操作时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治疗室、抢救室、监护室、换药室天天用紫外线消毒1次,普通病房每周1次,每月做空气监测并留存资料定期监测分析;各种器械、物品及普通病房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严禁使用过期的一次性用品、药品等 5、防止错误的执行医嘱,医嘱内容应明确,一般不执行口头医嘱,并严格三查七对,各班医嘱应做到勤查、细查。 6、防止各种药物注射时发生差错严格三查八对,多种药同时皮试时应有标记。肌肉注射、皮试液配制后不超过2h。 7、防止服药差错,不用无标签、过期、变色等可疑的药物,剂量准确,2人核对后发到患者手中,并随时观察用药效果及不良反应。 8、防止输血差错,严格遵守输血制度防止差错发生。 9、预防护理并发症,昏迷、术后、瘫痪等病人应定时变换体位,多给患者喂水,防止褥疮、肺部感染、泌尿系感染等并发症发生。 10、加强病房治理,防止意外情况,劝说患者及陪护不要使用电器,保持各种管道通畅,防止脱落;危重患者须做检查时应有医护陪检。 11、防止药物变化错用或毒麻限剧毒药物丢失,对不同含量的同一种药物不能盛放于同一瓶内。

护理差错事故管理制度

护理差错事故管理制度 1、各护理单元(病房、门、急诊、手术室、供应室)均应建立差 错、事故登记本,对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后果、当事人及整改措施做详细记录。 2、一般差错发生后,由护士长填写“差错报告表”,每月上报护 理部,严重差错在24小时内报告护理部,并于当月29日前将处理意见及差错报告表上交护理部,不得隐匿后不按时上报。 如有隐匿,一经查实除追究护士长及当事人责任外、加倍扣科室质量分。 3、对已发生的差错、事故,当事人认真分析原因,必要时写出事 情的经过,接受教训,科内应于1周内组织科室人员对发生的差错的原因及性质进行认真分析、讨论,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改进措施。 4、对发生的严重差错、事故,应立即采用补救措施,尽量减轻或 消除由于差错、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5、对性质未定的差错事故,由护理部组织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进 行讨论,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分管院长裁定。 6、进修人员发生重大差错事故后,由医院提交处理意见,转原单 位执行。 7、护理部每月对全院护理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定期在护士长 例会上讲评。科室出现差错、事故后,应及时发现、及时上报,正确对待,有效防范,对重视此项工作,杜绝类似差错、事故再次发生的科室提出表扬,对不能及时发现或隐瞒不报的科室,一经发现进行通报批评。 附: 医疗差错:凡在医疗护理工作中,因自身原因或技术原因发生的但未给患者造成不良后果,未构成医疗事故的错误;或有不良错误;或影响了医疗护理工作的正常运行,但未构成医疗事故者。 医疗事故:凡在护理工作中,由于不负责任,不遵守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作风粗暴或业务不熟悉而给病人带来严重痛苦,造成残废或死亡等不良后果。

护理不良事件标准及处理办法

护理不良事件标准及处理办法 缺陷是指欠缺或不够完善的地方,护理缺陷是指在护理活动中一年违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护理规章与规范等,造成护理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失误,护理缺陷包括护理事故及 差错。 一、护理事故常见原因 护理事故的定义、分级均按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疗事故分级标准执行,护理事故中常见的原因主要有如下表现形式。 (1)护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交接班不认真,观察病情不细致,不按时巡视病房,病人病情变化发现不及时,丧失抢救时机,造成病人严重不良果的。 (2)护理人员擅离职守,工作失职,直接影个病人护理,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3)护理人员不认真执行查对制度,输错血、打错针、发错药;护理不周发生严重烫伤,三度褥疮;对昏迷、躁动病人或小儿未采取安全措施致使病人坠床,造成严重不了后果的。 (4)结扎止血带未及时解除,造成组织坏死,肢体残废等不良后果的。 (5)有关人员无正当理由厌恶供应抢救物品、药品;供应未消毒的器械、敷料、药品引起感染、造成病人严重不良后果的。 (6)护理人员不认真执行医嘱,不按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等,造成病人严重不良后果的。 (7)手术室器械护士或巡回护士。清点纱布、器械有误,以致使纱布或器械等异物滞留在病人体内或软组织内。 (8)护理人员在对及、危、重病员的抢救过程中,抢救药品准备有误,延误抢救时机,造成病人严重不良后果的。

(9)《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中规定:局部注射造成组织坏死,成人大于体表面积2%儿童大于体表面积5%。 二、护理差错的定义和判定标准 《条例》中取消了医疗差错的概念,把《办法》中的医疗差错划归为四级医疗事故。这是因为既往医疗差错,卫生行政部门不予签订和处理,由各医疗机构自行解决,在护理工作中护理事故仅为极少数,常见的经常碰到的多为护理差错,因此抓好护理差错的预防,才能有效地防止护理事故的发生。 (一)护理差错的定义 护理差错失职在护理工作中由于护理人员自身原因或者技术原因的发生的护理人员未 给伤病员造成不良后果或虽有不良后果但未构成事故的差错。 (二)护理差错的判定标准 1、严重差错判定标准 严重差错是指由于护理人员自身原因或者技术原因发生的给伤病员造成不良后果,但为构成护理事故的差错,根据国家及军队有关护理差错处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定为严重差错:(1)对急危重症伤病员推托,延误救治时机的。 (2)急诊入院伤病员在入院后2小时内,非急诊伤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未进行检诊或者未下达医嘱,给予处置的。 (3)对伤病员实施检查治疗时,因准备不认真,检诊不仔细,遗漏主要病史、体征或者阳性结果,延误疾病诊断治疗的. (4)注射、穿刺、活检、窥镜、针灸、理疗等各种诊疗技术操作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伤、断针、断管或者发生局部感染化脓。 (5)开错医嘱、处方、或者特殊检查,不认证执行上级医嘱,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湖南省病案医疗质量判定标准及增补标准

湖南省住院病例评定标准 病历缺陷 重度 1、病史、体格检查、病程记录错误或遗漏重要记述,直接导致重度后果者。 2、主管医生对住院或留观患者未及时观察及记录病情演变、治疗的详细情况,导致重度后果者。 3、上级医师查房或会诊提出的指导性诊疗意见,在24小时内无医嘱执行,又无不执行理由的记录,造成重度后果者。 4、病案中缺本规范规定的重要医疗活动记录资料,或未能在《病历书写规范》中明确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各内医疗活动记录;影响诊疗造成重度后果者。 5、需患者同意方可实施的医疗活动缺“知情同意书”;或签署同意人不符合规范规定资格者,导致重大医患纠纷的重度后果。 6、电子病历,包括门(急)诊电子病历、住院电子病历及其他电子医疗活动记录,缺操作人专有身份标识、操作人员电子签名、缺修改时电子签名确认;缺保存历次修改痕迹和标记准确的修改时间以及修改人信息等违反电子病历基本规范,导致重度后果者。 7、介入治疗全过程在病历中无详细记录(按手术规范书写);缺介入并发症或死亡原因分析记录;术后评定介入治疗无效后,无后续诊疗内容记录,导致重度后果者。 8、故意损毁、篡改、伪造医疗活动资料(包括医疗活动的电子记录资料),造成病历资料不真实者。 中度 9、病历(案)出现上述2-7项的缺陷,但未导致严重后果者。 10、主治医师在患者入院48小时内,未对入院记录中的病史、体征、诊断存在的遗漏、错误进行补充、修改并缺签名确认者。 11、入院记录(包括表格式入院记录)、再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出院或死亡记录内容不符《病历书写规范》要求,或超过24小时完成书写。 12、入院记录缺食物、药物过敏(名称)史、输血史、传染病史者。 13、首次病程记录中缺有说服力的诊断依据;C、D型病例缺有分析的鉴别诊断;诊疗计划内容缺检查项目名称及治疗具体措施。 14、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 15、病程记录未能真实反映病情演变;病情危重患者未能及时下病危医

护理差错事故检讨书

护理差错事故检讨书 1、护理差错事故检讨书 尊敬的领导: 我怀着愧疚写下这份检讨书,以表示深刻认识改正思想工作责任心欠缺的决心。 十月十六日因为我的一时疏忽大意,草率行为,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没有认真做好三查七对,结果犯下了重大的错误,差点造成一场悲剧。我深知一切责任归概于我的责任心欠妥。从事医务工作是和生命打交道,是神圣而又容不得半点差错,可是却在最基本应该做的也疏忽了,真后悔怎么会发生这样低级的错误。如果真的发生悲剧了,痛苦的延伸是无限大的。想到这里不禁一身冷汗,心有余悸。病人以性命相托,我们是出不得一起差错的。我非常懊恼自己的麻痹心理。如果能多问一句,多说一句,多想一下就可以避免这样的差错。这次教训是严厉的,沉重的,深刻的,它将伴随我的一生,让我在将来的工作中时刻警示自己,不敢半点懈怠。 写这份检讨的同时我深刻认识到自己责任心欠缺,我心理感到非常的愧疚。护士面对的是人,是些需要帮助的病人,稍有不慎,在我们弹指一挥间,就可能给病人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甚至是一条生命的代价,面对生命,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啊! 发生这件事情后,我知道无论怎样都不足以弥补自己的过错,因此,我不请求领导对我宽恕,无论领导怎样从严从重处分我,我都不会有任何意见,同时,我请求领导再给我一次机会,我将在今后的护理工作中以爱心,细心,耐心,用心,关心,责任心,六心为起点,来对待所服务的对象,随时随刻要有风险意识,不敢有丝毫的松懈,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每个细节都仔细检查,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并加强自身学习,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一丝不苟的积极做好医院的一切工作。 XXX 2、护理差错事故检讨书 尊敬的领导: 我怀着愧疚给您写下这份检讨书,以向您表示深刻认识改正思想工作责任心欠缺的决心!我不对,我有错,我辜负了父母的期望,领导的教诲,人民的信任,院系的培养!

护理事故差错分类评定标准

护理事故差错分类评定标准 差错事故是影响医疗质量的重要因素,是关系到病人疾苦和生命安危的大事,因此,护理人员必须加强责任心,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并要加强学习,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以保证医疗护理质量。 一、差错、事故的分类及评定标准 根据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分为两类: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而造成的为责任差错、事故;由于设备条件或技术水平所限而造成的为技术差错、事故。差错和事故的区分主要根据其性质、后果的轻重不同而确定。 (一)事故 凡在护理工作中,由于不负责任,不遵守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作风粗暴或业务不熟悉而给病人带来严重痛苦,造成残废或死亡等不良后果者。(护理事故为护理工作的红线,一旦踩线,即予辞退,并按医院个案追究规定承担事故的经济损失和法律上的刑事责任)。 1、事故等级分类 一级事故:由于护理人员的过失,直接造成病人死亡者。 二级事故:促使病人死亡或造成残废者。 三级事故:造成轻度残废或严重痛苦者。

2、责任事故范围 (1)对急、危重病人住院,借故推诿,片面强调条件(含制度)拒收入院,失去抢救时机,导致病情恶化或死亡者。 (2)擅离职守、工作失职、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3)护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交接班不认真,观察病情不细致,病情变化发现不及时,以致失去抢救机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4)不认真执行查对制度而打错针,发错药,输错血液;护理不周到,发生严重烫伤或Ⅲ度褥疮,昏迷躁动病人或无陪伴的小儿坠床,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5)对疑难问题,不请示汇报、主观臆断,擅自盲目处理,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6)延误供应抢救物资、药品,供应未灭菌的器械、敷料、药品,或因无菌操作不严而发生感染,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7)不掌握医疗原则,滥用麻醉药品,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8)手术室护士点错纱布、器械,因而遗留在体腔或伤口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9)查对不严,抱错婴儿,引起医疗纠纷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0)助产工作中,不认真观察产程进展,违反技术操作

护理差错分类及评定标准

护理差错的分类及判定标准 护理差错:凡在治疗和护理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违反制度和 技术操作规程而发生错误,或因技术水平低,增加病人痛苦,对病人造成直接 或间接影响但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谓之差错。 差错的等级分类: 护理缺点:对患者不造成影响或对患者有轻微影响而无不良后果者。 一般差错:由于护士的原因给病人增加了一般性短暂、轻微的痛苦,虽没 加重病情,有一定影响者。 严重差错:指护理人员工作上的错误而影响病人诊断、治疗或增加了病员 的痛苦,使病情加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一、护理缺点 1、口服药:错发,但能及时发现,未造成后果。 2、静脉注射药:外漏,面积v5cm ;错配,造成药液浪费,但能及时发现, 未造成后果。 3、留取标本:时间延误,但没影响检验结果。 4、病人发生压疮:I 度压疮。 5、执行医嘱:没有及时执行,但能及时发现,未造成后果。 般护理差错: 将激素、抗生素、特效药、时间药投药时间提前或推后 2 小时者。 抄错、抄漏医嘱(包含整理医嘱)已执行,造成治疗错误,但未引起不 6、 未造成一般护理差错的其他方面的缺点。 1、 错漏重要治疗 1 次或一般性治疗超过 3 天者 3、 良后果 者。 2、

4、错发、漏发治疗饮食或禁食病人误给饮食致使病人检查、诊断、治疗延误3 天以上者。 5、采取体液标本时,由于采错标本、贴错标签、错加抗凝剂或采集量不够而重新采取者。 6、术前备皮刮破皮肤或误给饮食,影响手术按时进行者。 7、因管理不善,致使在急诊抢救工作中,发生抢救器材失灵,未造成不良 后果者。 8、般情况下发生不消毒分娩,未发生不良后果者。 9、产妇产后会阴撕裂、缝合不细致所致伤口出血者。 10、产妇产后纱布遗留阴道内,24 小时内发现取出,未发生不良后果者。 11、喂奶时错抱婴儿,或护理不周发生婴儿臀部轻度糜烂者。 12、消毒器械过期,发给使用单位者。 13、已灭菌器械使用时发现有污物或血渍者。 14、漏做皮试或观察结果,需再做者。错做或漏做各种临床处置者。 15、未构成严重差错的其他护理方面的失误。三、严重差错 1、错用、漏用毒、麻、限、剧药及特殊治疗用药,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2、易过敏药物,错注入或未按规定做过敏试验即投药,未产生严重后果者。 3、静脉输液或注射刺激性及浓度较大的药品,漏于皮下、引起局部坏死占体表面积的0.25%以下者。 4、输液输错病人、药物、剂量或输入发霉、变质、过期液体,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5、各种注射,由于消毒不严或部位选择不当,引起局部感染或因误伤神经 引起神经短期麻痹,经采取措施未产生不良后果者。

医院医疗缺陷分类判断标准[详]

医院医疗质量缺陷判定标准 医疗工作缺陷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各种主观、客观原因造成诊疗工作中的不足,甚至产生一定的不良后果;根据其对患者的影响程度,分为轻、中、重三度。 本缺陷判定标准仅适用于我院部的医疗质量管理,具体行为是否构成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根据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由相应的鉴定部门裁定。 轻度缺陷:对患者不造成影响或对患者有轻微影响而无不良后果。 中度缺陷:影响疗效,延长疗程,造成组织器官的可愈性损害;或违反操作规程,增加患者痛苦与医疗费用,但无严重后果。 重度缺陷:严重影响疗效或造成重要组织器官损害致功能障碍;甚至造成残废、死亡等严重不良后果。 1、病历书写缺陷 轻度缺陷: (1)首页、楣栏及相关表格填写不全; (2)整份病历有3处以上无上级医师签名; (3)病历排列顺序或检查单粘贴不规; (4)医学术语不当或有明显文字错误; (5)连续三天以上(慢性病五天)无病程记录; (6)除上述缺陷外的其他书写不规; (7)各项检查不及时; (8)上级医生查房不能指导病例诊断与治疗,对住院医师不能起到指导作用; (9)未及时打印住院病历(普通患者满页打印,危重病人随时打印)。中度缺陷:

(1)既往史、个人史、婚育史、月经史、家族史缺一项; (2)入院48小时或手术病人术前无上级医师查房意见; (3)本科室连续住院超过30天无阶段小结; (4)新入院患者及手术后三天无连续病程记录; (5)首次病程记录无诊断依据、鉴别诊断或诊疗计划; (6)专科患者病历无专科情况记录; (7)转科患者无转科及接收记录; (8)会诊单和各种检查单有缺失; (9)缺交接班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和特殊治疗记录之一项; (10)病危、病重患者未及时下病危、病重通知或过早停病危、病重医嘱者; (11)申请单书写不规,申请目的不明确,导致误检、漏检者; (12)不规修改三处及以上,或关键点不规修改一处者; (13)病历记录缺页造成病历不完整; (14)出院诊断错误; (15)由实习医师代替住院医师书写入院记录; (16)病历中有涂改、刀刮、粘贴、涂黑,或医嘱有涂改; (17)病危、病重病人缺主(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查房记录; (18)病情变化未按要求随时记录(时间具体到小时、分钟),病危患者每天至少记录一次,病重患者每两天至少记录一次; (19)缺法定传染病的疫情报告记录; (20)抢救病人缺抢救记录; (21)抢救记录记述不清(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时间及措施)或缺参加抢救人员的及专业技术职称; (22)缺死亡讨论综合意见记录; (23)缺交接班记录;

护理差错事故判定标准

护理差错事故判定标 一、差错、事故的分类及评定标准 根据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分为两类: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而造成的责任差错、事故;由于设备条件或技术水平所限造成的技术差错、事故差错和事故的区分主要根据其性质、后果的轻重不同而确定。 一)、事故:凡是在护理工作,由于不负责任,不遵守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作风粗暴或业务不熟悉而给病人带来严重后果,造成残废或死亡等不良后果者。 1、事故等级分类: 一级事故:由于护理人员的过失,直接造成病人死亡者。 二级事故:促使病人死亡或造成残废者。 三级事故:造成轻度残废或严重痛苦者。 2、责任事故的范围: 1)、护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交班不认真,观察病情不细致,病情变化发现不及时,以致失去抢救机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2)、不认真执行查对制度而打错针,发错药,输错血液;护理不周到,发生严重烫伤或Ⅲ度褥疮,昏迷躁动病人或无陪伴的小儿坠床,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3)、对疑难问题,不请示汇报、主观臆断,擅自盲目处理,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4)、延误供应抢救物资、药品,供应未灭菌的器械、敷料、药品,

或因无菌操作不严而发生感染,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5)、不掌握医疗原则,滥用麻醉药品,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6)、手术室护士点错纱布、器械,因而遗留在体腔或伤口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3、技术事故范围:凡确因设备条件所限或技术水平低或经验不足而导致上述不良后果者。 二)、差错:凡在护理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或技术水平低而发生差错,对病人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但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称为差错。如: 1)、错抄、漏抄医嘱,而影响病人治疗者。 2)、错服、多服、漏服药(包括未服药到口),按给药时间拖后或提前超过2小时者。 3)、漏做药物过敏试验或做过敏试验后,未及时观察结果,又重做者。错做或漏做滴眼药、滴鼻药,冷、热敷等临床处置者。4)、发生Ⅱ度褥疮、Ⅱ度烫伤,经短期治疗痊愈,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5)、误发或漏发各种治疗饮食,对病情有一定影响者;手术病人应禁食而未禁食,以致拖延手术时间者。 6)、抢救时执行医嘱不及时,以致影响治疗而未造成不良后果者。7)、损坏血液、脑脊液、胸水、腹水等重要标本或按要求留取、及时送检,以致影响检查结果者。 8)、由于手术器械、敷料等准备不全,以致延误手术时间,但未

医疗缺陷判定标准

一、 病历书写缺陷 (一)重度缺陷 1. 病案丢失或缺张少页,改写已出院病人的病历。 2. 病史、体格检查和病程记录错误或有严重遗漏,影响到疾病的诊断、治疗、 3. 未经询问病史查体、主观臆断编造。 4. 住院过程中,病情变化未能及时发现而影响病人治疗,造成后果者。 5. 对上级医师指示医嘱未能执行或执行错误病人造成不良后果者。 6. 未按规定及时完成病历。 7. 死亡病例无讨论记录。 8. 核查住院病历,查对辅助检查、处置等收费与实际不符的。 (二)中度缺陷 9. 对诊断及治疗有影响的一般症状、体征未写入病历或描写有出入者。 10. 病例书写字迹潦草难以辨认或一页中 3 处错字、漏阳性体征,延误病人的诊断治 疗, 但未造成病人明显伤害者。 11. 未及时发现病情变化,或遗漏阳性体征,延误病人的诊断治疗,但未造成病人明显伤 害者。 12. 对上级医师查房、会诊、术前记录不及时,病情变化无分析者。 13. 未按载规定记载病程记录,住院超过 30天的病人没有阶断小结者。 14. 丢失检查报告单。 15. 核查住院病历,查对辅助检查、处置等收费与实际不符增减 (三)轻度缺陷 16. 病例书写不规整,一页中错字、漏字、涂改超过 3处,不使用医学术语超过 1 处。 17. 病例首页等医疗文件,各级医师未盖章者。 18. 病例各页排列顺序不符合要求者。 19. 各种申请单填写项目不全,不正确者。 20. 各项检查报告单粘贴不整齐者。 21. 各项检查不及时。 22. 上级医生查房不能指导病例诊断与治疗,对住院医师不能起到指导作用。 23. 核查住院病例,查对辅助检查、处置等收费与实际不符增减 30.00 元以下者。 二、诊断缺陷 (一)重度缺陷 24. 主要疾病诊断错误、诊断不清、延误诊断、延长疗程、影响转归。 25. 非疑难病人 7 日内诊断不明者。 26. 实施诊断发生严重副损伤者。 27. 丢失活检组织标本或有诊断意义手术标本,影响诊断或增加病人痛苦者。 (二)中度缺陷 28. 主要疾病诊断不明确、依据不足,对治疗有一定影响但无严重后果者。 29. 主要诊断确定,但遗漏次要疾病或并发症的诊断,对治疗有影响者。 30. 医技科室重要诊断项目报告错误或检查内容回报不及时。 31. 鉴别诊断内容不充分、不完整。 (三) 轻度缺陷 32. 诊断名词未按规范书写者。 抢救。 31.00 —50.00 者。

护理差错事故管理制度

护理差错事故管理制度 (一)事故管理: ⑴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⑵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⑶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⑷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专业)负责人报告,科室(专业)负责人应当在4小时之内口头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24小时内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

责人书面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⑸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6)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⑺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⑻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机构派人员到场。 (二)护理差错事故防范教育与培训计划 ⑴培训内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各种规章制度等。 ⑵培训要求:门诊护理人员每年进行相关的知识教育不少于6学时。通过每年的教育培训,使护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及自我保护意识得到提高,减少和杜绝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⑶培训对象:全体护理人员 ⑷培训时间:6小时。 ⑸考核办法:书面答题或随时抽查提问。 (三)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报告、讨论、制度

护理差错分类标准

护理差错事故分类标准 (一) 护理差错事故定性标准 事故定义: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具体参照“国务院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Ⅰ类差错(严重差错) 定义: 在护理工作中,由于责任心不强,查对不严,违反操作规程或技术水平低等原因所造成的错误,给病人造成痛苦,延长治疗时间,增加经济负担,但未造成死亡、残废和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为Ⅰ类差错。 举例: 1.对危重病人观察不仔细,发现问题不及时通知医师,贻误治疗。 2.应用特殊药物,如洋地黄、麻醉药、胰岛素、氯化钾等,因注射方法或剂量不正确而发生反应者。 3.输血不能按规程操作造成浪费者。 4..查对不严,以致输入有霉菌(肉眼所见)的液体、异型血或错注青霉素或未做皮试注射青霉素,未发生严重后果者。 5..昏迷、重危病人、兴奋躁动、小儿因管理不严或不符合正常约束要求等原因所致坠床,造成软组织挫伤,经治疗而无功能障碍者。凡精神病人发生自杀、自伤、伤人等到行为时,工作人员虽有不足之处,但后果不严重者。精神科一级护理以上病人及重管室病人(包括三防病人)跑逃,在一小时内发现,24小时以内被找回,无不良后果者。 6..各种穿刺、活检、特殊化验标本取错、损坏或遗失。, 7..危重病人(休克、昏迷、五衰等)未作床头交班者;对感染性和出血性等疾病,不按时测脉搏、血压和观察生命体征,出现休克发现不及时者。 8.延误或漏用抢救药品或治疗药品,如抗菌素、脱水剂、强心剂、利尿剂、镇静剂、呼吸兴奋剂、各种血管活性药物、胆硷脂酶复活剂等;临时用药超过30分钟,长期用药超过24小时;各种血管活性药剂量超过一倍或使用上述药物后未注明用药时间及剂量。 9.对患者有心功能有全,严重脱水,各型休克,肺炎等病人,未能按医嘱要求进行静脉推注药物和补充液体,影响疗效或引起明显付作用;静脉输液中液体渗入皮下,造成局部组织感染、坏死,经治愈者。 10.护理工作中,因护理不当未尽到责任,造成Ⅱ度褥疮,或热疗或保暖造成的灼伤,灼伤占体表面积>0.25%,深度或浅Ⅱ度类以上,短期治疗难以治愈者。

护理差错事故的分类及判定标准

护理差错事故的分类及判定标准 护理缺陷是指在护理活动下,因违反医疗卫生法律、规章和护理规范等造成护理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失误。护理缺陷与护理差错事故判定标准不尽相同,护理缺陷包含内容比较广,包括事故、差错及未构成差错的缺点。 一、护理事故及判定标准 护理事故的定义、分析均按卫生部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分级标准》执行。在护理活动中,有下列护理行为之一者即为事故。 1、护理人员工作失职,如交接班不认真,观察病情不严密,不 按时巡视病房等,未能及时发现病情变化而丧失抢救时机, 造成患者死亡及严重的人身损害者。 2、护理人员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如不认真执行医嘱及查对制度, 输错血、打错针、发错药;护理不周发生严重烫伤、Ⅲ度褥 疮;对昏迷、躁动患者或小儿未采取安全措施致使患者坠床、 结扎止血带未及时解除造成组织坏死、肢体残疾等;构成上 述事件,造成患者严重不良后果或人身损害者。 3、手术室器械护士或巡回护士,清点纱布、器械有误以致使纱 布或器械等异物滞留在患者体内或软组织内。 4、护理人员在对急、危、重患者的抢救过程中,抢救药品及物 品准备有误,延误抢救时机造成患者死亡或严重人身损害者。 5、发放未消毒或过期的手术包等物品,造成严重感染者。 6、局部注射造成组织坏死,体表面积成人大于2%,儿童大于

5%者。 二、护理差错的分类及判定标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分级标准》中取消了医疗差错的概念并划归为四级医疗事故,但在护理工作中事故仅为极少数,护理差错仍为常见。因此,抓好护理差错的防范,才能有效的防止护理事故的发生。根据差错程度可分为严重差错和一般差错两大类。 1、严重差错指在护理活动中,由于护理人员自身原因或者技 术原因给患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但尚未构成护理事故者。 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应视为严重差错。 (1)护理人员未认真执行医嘱及查对制度,错用、漏用“毒、麻、限、剧”药及特殊治疗用药(如抗肿瘤药物、特殊心血管药 物、抢救用药、麻醉药、胰岛素等)或上述药物发生投药、 给药浓度、给药剂量、给药时间、给药途径等错误,给患者 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或重大影响者。 (2)护理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如使用过敏性药物时,错用或未按规定做过敏试验或原有药物过敏史者给予投药;错抱婴儿但 及时发现,采集胸水、腹水、血液、体液等标本时,由于采 错标本、贴错标签、错加抗凝血药需重新采集或损坏、遗失 活检组织送检标本等,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或重大影响者。 (3)因护理不当,如造成Ⅱ度压疮,浅Ⅱ度以下烫伤或婴儿臀部糜烂,手术时体位不当造成患者皮肤压伤及功能障碍者,卧 床患者因护理不当发生坠床等,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或重大影

医院医疗缺陷分类判断标准

医院医疗缺陷分类判断 标准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医院医疗质量缺陷判定标准 医疗工作缺陷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各种主观、客观原因造成诊疗工作中的不足,甚至产生一定的不良后果;根据其对患者的影响程度,分为轻、中、重三度。 本缺陷判定标准仅适用于我院内部的医疗质量管理,具体行为是否构成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根据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由相应的鉴定部门裁定。 轻度缺陷:对患者不造成影响或对患者有轻微影响而无不良后果。 中度缺陷:影响疗效,延长疗程,造成组织器官的可愈性损害;或违反操作规程,增加患者痛苦与医疗费用,但无严重后果。 重度缺陷:严重影响疗效或造成重要组织器官损害致功能障碍;甚至造成残废、死亡等严重不良后果。 1、病历书写缺陷 轻度缺陷: (1)首页、楣栏及相关表格填写不全; (2)整份病历有3处以上无上级医师签名; (3)病历排列顺序或检查单粘贴不规范; (4)医学术语不当或有明显文字错误; (5)连续三天以上(慢性病五天)无病程记录; (6)除上述缺陷外的其他书写不规范; (7)各项检查不及时; (8)上级医生查房不能指导病例诊断与治疗,对住院医师不能起到指导作用; (9)未及时打印住院病历(普通患者满页打印,危重病人随时打印)。中度缺陷: (1)既往史、个人史、婚育史、月经史、家族史缺一项;

(2)入院48小时内或手术病人术前无上级医师查房意见; (3)本科室连续住院超过30天无阶段小结; (4)新入院患者及手术后三天无连续病程记录; (5)首次病程记录无诊断依据、鉴别诊断或诊疗计划; (6)专科患者病历无专科情况记录; (7)转科患者无转科及接收记录; (8)会诊单和各种检查单有缺失; (9)缺交接班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和特殊治疗记录之一项;(10)病危、病重患者未及时下病危、病重通知或过早停病危、病重医嘱者; (11)申请单书写不规范,申请目的不明确,导致误检、漏检者;(12)不规范修改三处及以上,或关键点不规范修改一处者; (13)病历记录缺页造成病历不完整; (14)出院诊断错误; (15)由实习医师代替住院医师书写入院记录; (16)病历中有涂改、刀刮、粘贴、涂黑,或医嘱有涂改; (17)病危、病重病人缺主(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查房记录; (18)病情变化未按要求随时记录(时间具体到小时、分钟),病危患者每天至少记录一次,病重患者每两天至少记录一次; (19)缺法定传染病的疫情报告记录; (20)抢救病人缺抢救记录; (21)抢救记录记述不清(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时间及措施)或缺参加抢救人员的姓名及专业技术职称; (22)缺死亡讨论综合意见记录; (23)缺交接班记录; (25)缺整页病历记录,造成病案不完整;

护理差错事故标准

护理差错事故标准 护理差错事故标准是什么? 护理差错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具体参照“国务院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Ⅰ类差错(严重差错) 定义: 在护理工作中,由于责任心不强,查对不严,违反操作规程或技术水平低等原因所造成的错误,给病人造成痛苦,延长治疗时间,增加经济负担,但未造成死亡,残废和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为Ⅰ类差错。 举例: 1、对危重病人观察不仔细,发现问题不及时通知医师,贻误治疗。 2、应用特殊药物,如洋地黄,麻醉药,胰岛素,氯化钾等,因注射方法或剂量不正确而发生反应者。 3、输血不能按规程操作造成浪费者。 4、查对不严,以致输入有霉菌(肉眼所见)的液体,异型血或错注青霉素或未做皮试注射青霉素,未发生严重后果者。

5、昏迷,重危病人,兴奋躁动,小儿因管理不严或不符合正常约束要求等原因所致坠床,造成软组织挫伤,经治疗而无功能障碍者,凡精神病人发生自杀,自伤,伤人等到行为时,工作人员虽有不足之处,但后果不严重者,精神科一级护理以上病人及重管室病人(包括三防病人)跑逃,在一小时内发现,24小时以内被找回,无不良后果者。 6、各种穿刺,活检,特殊化验标本取错,损坏或遗失。 7、危重病人(休克,昏迷,五衰等)未作床头交班者,对感染性和出血性等疾病,不按时测脉搏,血压和观察生命体征,出现休克发现不及时者。 8、延误或漏用抢救药品或治疗药品,如抗菌素,脱水剂,强心剂,利尿剂,镇静剂,呼吸兴奋剂,各种血管活性药物,胆硷脂酶复活剂等,临时用药超过30分钟,长期用药超过24小时,各种血管活性药剂量超过一倍或使用上述药物后未注明用药时间及剂量。 9、对患者有心功能有全,严重脱水,各型休克,肺炎等病人,未能按医嘱要求进行静脉推注药物和补充液体,影响疗效或引起明显付作用,静脉输液中液体渗入皮下,造成局部组织感染,坏死,经治愈者。 10、护理工作中,因护理不当未尽到责任,造成Ⅱ度褥疮,或热疗或保暖造成的灼伤,灼伤占体表面积>0.25%,深度或浅Ⅱ度类以上,短期治疗难以治愈者。

(完整版)医疗缺陷管理办法

医疗缺陷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医疗缺陷管理 第一条:医疗缺陷的分类和程度区分 一、医疗缺陷的定义: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诊疗护理过失的行为,是由医疗过失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包括医疗缺点、差错、事故的总称。临床上的任何医疗不安全因素,都可能导致医疗过失,造成医疗缺陷,发生医疗差错,事故。 医疗缺陷管理广义上包括医疗技术风险管理、医疗技术损害管理。 从医疗行为对患者有无人身损害的角度对医疗缺陷进行区分,其中未对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为非事故性医疗缺陷,对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为医疗事故。 二、医疗缺陷的分类:据临床工作的特定阶段和特点,分为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护理,药学,抢救及病历书写等其他方面的缺陷。 三、非事故性医疗缺陷的程度区分:根据其对患者或医疗工作的影响程度,可分为重、中、轻三度。 1,重度缺陷:影响疗效,延长疗程,增加患者痛苦与医疗费用,对医疗工作造成重大影响,构成重大安全隐患。

2,中度缺陷:影响疗效,延长疗程,增加患者痛苦与医疗费用,或构成明显的安全隐患,对患者或医疗工作有一定影响。 3,轻度缺陷:对患者或医疗工作不造成影响,或有轻微影响而无不良后果。 四、医疗事故的定义: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五、医疗事故的程度区分: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第二条:医疗缺陷管理的组织结构 医院设立由院、科两级组成的医疗缺陷管理体系(附件3),由医院医疗缺陷管理小组负责(附件4)全面管理,医务部,护理部,门诊办,感染办,药学部,设备科等相关部门主任为部门第一责任人。 一、医疗缺陷信息来源 1、责任人或责任科室的报告; 2、各级各类查房或检查:医师三级查房、护理查房、临床药师查房、院长查房、每月专项检查或季度检查等;

护理差错事故防范措施

护理差错事故防范措施 一、建立建全各项规章制度,考核标准,差错事故定性标准及管理办法。 二、科室应组织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医疗规章制度,每半年一次,人人有笔记。 三、定期培训诊疗护理常规,操作技术规范,“三基”训练常抓不懈,以科室组织学习为主,护理部每季度讲大课一次。 四、护理人员在护理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及诊疗护理常规、规范、恪守职业道德。 五、按照护理质量考核标准,科室每月组织质量检查一次;护理部每季度组织质控检查一次,,每季度召开一次质量评价会议,每半年组织一次质量研讨会,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护理质量,防范医疗差错事故发生。 六、护士长每天进行质控检查(护士长“五查”),每周全面检查一次,每月召开护理人员会议,总结该月工作,找出存在不足,进行讨论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七、严格环节管理,合理调配人力、物力、积极组织抢救、确保工作正常运行。 1、防止“三危”时刻出差错: a、危险时刻:人员少工作忙,节假日、周末、交接班; b、危险人员:新上岗护士、生活中干扰因素大的护士; c、危险治疗:注射青霉素、输血、应用氯化钾、安茶碱等。 2、严格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三交”(书面交班、口头交班、床头交班);“三接”(治疗交接、病情交接、药械交接);“三清”(口头讲清、书面写清、床头看清)。 3、护理操作做到:“五不可“: a、不可随意简化操作程序; b、不可忽视每一查每一对;

c、不可凭主观经验估计行事; d、不可忽视操作中的病情变化; e、不可放手对

新上岗无监督的独自操作。 八、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告知内容书面写清,有病人或家属亲自签字或按手印为证,对拒绝签字者应注明,并有医生、护士双方签名。 九、护理文书内容严禁涂改、伪造、销毁、隐匿,对抢救记录不及时的应在6小时内补记,并加以注明。 十、护理人员发现或发生差错时,处理应冷静,根据事态严重程度逐级上报。以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轻或消除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 十一、各科应建立差错事故登记(包括发生的经过、当事人、处理结果、分析原因,改进措施),并按时上报:一般差错一周内上报,一月讨论,严重差错及时上报,24小时内讨论,并提出处理办法及改进措施,对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除追究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外,扣科室质量分5分,对因此造成的事故或纠纷,另行处理。 十二、护理部每月对全院护理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在护士长例会上进行反馈,提出改进措施。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