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不良事件与护理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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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护理差错评定标准
• 7)错用一般限制性或精神性药品:如安定、氯硝安定、阿托品等无 不良后果者。 • 8)静脉输入一般性液体渗出血管外,造成较大范围肿胀面积达 3cmX3cm,但未造成感染者;静脉注射刺激性液体渗出血管外,但未造 成坏死者. • 9)各种标本错留、贴错标签、丢失,错加抗凝剂或采集量不够而重 新采取者,抽错血或急诊病人重要标本未及时送检,未造成不良后果 者。 • 10)因管理不善,致使在急诊抢救过程中,发生抢救器械功能不到位 或失灵,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 11)护理文书书写不规范,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 12)术前准备或特殊检查前的准备未做或未做规范,经发现未影响手 术或检查者。13)各项护理工作(包括基础护理、重症护理、专科护 理)未达标准者。 • 14)其他相当于上列情形者。
• 1类 不良治疗: • 包括给药错误、输血错误、医疗感染暴发、患者身份或手术部位识别 错误、体内遗留手术器械、输液输血反应。 • 2类 意外事件: • 包括跌倒、坠床、走失、烫伤、烧伤、自残、自杀、火灾、失窃、咬 破体温表、约束不良。 • 3类 医患沟通事件: • 包括医患争吵、身体攻击、打架、暴力行为等。 • 4类 饮食、皮肤护理不良事件: • 包括误吸/窒息、咽入异物、院内压疮、医源性皮肤损伤。 • 5类 不良辅助诊查、病人转运事件: • 含身份识别错误、标本丢失、检查或运送时病情突变或出现意外。
严重差错评定标准
• 11)接产工作中由于病情复杂或有严重合并症,以 致子宫破裂,经及时治疗而无严重不良后果者。 • 12)不消毒分娩(特殊情况例外)、产后会阴Ⅲ 度裂伤以下(急产例外)、缝合不彻底引起阴道 小量出血,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 13)分娩时婴儿牌挂错或出院时婴儿调错发现后 被纠正者;婴儿性别写错引起纠纷;产下畸形( 如无肛门婴儿)在24小时内未发现者;出院时抱 错婴儿,出医院门后纠正的。 • 14)手术室不按规定清点手术器械纱布等物品,将 纱布器械棉片等遗留在创口或被检查器官中,经及 时治疗和纠正后无严重后果者。
严重差错评定标准
• 1)对危重病人观察不仔细,发现问题不及时通知医师,贻误 治疗。 • 2)应用特殊药物如:洋地黄,麻醉药,胰岛素,氯化钾等药物 时,因注射方法或剂量不正确而发生反应者。 • 3)输血不能按规程操作造成浪费者。 • 4)查对不严导致输入有霉菌(肉眼所见)的液体、异型 血、错注青霉素或未做皮试注射青霉素,未发生严重后果者 • 5)昏迷、重危病人、兴奋躁动、小儿因管理不严或不符 合正常约束要求等原因所致坠床,造成软组织挫伤,经治疗 而无功能障碍者。 • 6)责任心不强将各种穿刺、活检、特殊化验等重要标本 取错、损坏或遗失,而贻误诊断增加病人痛苦和经济负担, 但未引起严重后果者。
护理缺陷分类
• ① 护理事故:护理事故是指在护理过程中,由于护理人员 的过失,直接造成患者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害导致功 能障碍。 • ② 护理差错:护理差错是指在护理过程中,因责任心不强 、工作粗疏、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或违反操作规程的原因 ,给患者造成精神及肉体上的痛苦,但未造成严重后果。 • ③护理缺点:在临床工作中,虽然有某一环节的错误,但 被发现后得到及时纠正,未发生在病人身上(如错医嘱, 但未执行)的现象,称为护理缺点。 • ④护理纠纷:是指基于护理行为,在医方(医疗机构)与 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护理过错、过失 、侵权等赔偿纠纷。
护理差错处理程序
• 1、护理部、科、病区应建立护理缺陷和不良事件登记本,对发生的 护理差错进行登记。 • 2、发生护理差错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护士长及科室领导,一般差 错由护士长每月上报。凡属严重护理差错,病区应于24小时内上报科 、护理部。 • 3、对发生护理差错的当事人,可根据发生差错的情节严重程度酌情 给予口头批评、书面检查、经济处罚等处理。 • 4、病区、科护士长应及时调查、组织科室有关人员对发生的差错认 真分析、讨论、定性、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详细记录。 • 5、护理部应根据病区上报的材料进行调查,组织病区护士长、科护 士长对发生的差错认真分析、讨论、定性、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 • 6、护理部每季度对全院差错进行汇总,召开护士长分析讨论会,总 结教训,改进工作。
严重差错评定标准
• 15)供应室、手术室存放的各种器械包、物品清 洗不彻底,消毒不严格,发放消毒过期的治疗包,或 虽已用于病人而未发生严重后果者。 • 16)上班护士不履行岗位责任制、不遵守劳动纪 律、工作值班时擅自脱离岗位,造成医院工作惯性 运行失调,随机调度失控,导致医疗抢救工作失误者 。 • 17)凡病人发生自杀、自伤、伤人等行为时,工作 人员虽有不足之处,但后果不严重者。特一级护理 病人及重管室病人(包括三防病人) 逃跑,在1小时内 发现,24小时以内被找回,无不良后果者。 • 18)其他相当于上列情形者。
事故评定标准
• 1、护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交接班不认真 、观察病情不细致、病情变化发现不及时 ,以致失去抢救机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 者。 • 2、不认真执行查对制度导致打错针、发错 药、输错血液;护理不周到发生严重烫伤 或Ⅲ度褥疮、昏迷躁动病人或无陪伴的小 儿坠床,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事故评定标准
护理差错
• 严重差错:在护理工作中,由于责任心不强,查对不 严,违反操作规程或技术水平低等原因所造成的错 误,给病人造成痛苦,延长治疗时间,增加经济负担, 但未造成死亡,残废和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 的,为Ⅰ类差错. • 一般护理差错 :由于护理人员在工作中由于责任 或技术原因发生的错误,未对病人造成影响,或 对病人有轻度影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或错误 性质虽严重但未造成病人发生任何不良反应者。
护理缺点评定标准
• 1、除外护理事故、护理差错评定标准。 • 2、参照护理缺点的概念评定。
护理事故处理程序
• 1、护理部、科、病区应建立护理缺陷和不良事件登记本 ,对发生的护理事故进行登记。 • 2、凡发生护理事故,当事人应当立即向病区护士长及科 主任报告,护士长应立即向科、护理部报告,护理部应立 即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主管院长汇报,同时做好 患者解释工作。 • 3、指定专人妥善保管相关的原始资料及物品,严禁涂改 、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因输液、输血、注射、服 药等引起的不良后果,医患双方应当场封 • 2 存保留现场实物,以备检验。 • 4、对发生事故的责任人,应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护理缺点处理程序
• 护理缺点处理程序 • 1、护理部、科、病区应建立护理缺陷和不良事件登记本 ,对发生的护理缺点进行登记。 • 2、发生护理缺点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护士长,由护士 长每月上报护理部。 • 3、对发生护理缺点及时上报的当事人,给予口头表扬。 • 4、病区、科护士长应及时组织科室有关人员对发生的缺 点认真分析、讨论,提出改进措施,并详细记录。 • 5、护理部应根据病区上报的材料进行调查,组织病区护 士长、科护士长对发生的缺点认真分析、讨论,提出防范 措施。 • 6、护理部每季度对全院护理缺点进行汇总,召开护士长 分析讨论会,总结教训,改进工作。
护士 3பைடு நூலகம்%
药师 医生 护士 其他人员
医疗差错、事故发生率
患者安全——世界性重要议题
卫生部2007年对全国696所医院的调查
给药错误(包 括剂量错误、 途径错误) 服务态度不 好引发纠纷 等 操作失误 发生 护理差错 的类别 发生压疮 管道脱出
病人跌倒坠 床
二、护理缺陷
定义
• 在护理活动中因违反医疗卫生法律、 法规和护理规章与规范等,造成护 理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失误。 护理缺陷包括护理事故及差错。
伤害事件并非由原有疾病所致,而是因医疗护理 行为造成患者死亡、住院时间延长,或离院时仍 带有某种程度的失能。包括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 的跌倒、用药错误、压疮、走失、误吸或窒息、 烫伤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非正常的护理意 外事件。护理不良事件是护理管理的重要组成部 分,是护理安全防范措施的重要环节。
不良事件的分类:10类42种
国内外现状
• 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多国已建立 了不良事件报告内部系统和外部系统。 • 美国安全用药研究会和美国药典委员 会的《用药差错报告》。
患者安全——世界性重要议题
1999年美国相关调查表明
其他人员 13%
药师 11% 医生 38%
其他人员(其中 30%-50%事故 中,有2%由护 士引起)。
• 3、对疑难问题不请示汇报、主观臆断,擅 自盲目处理,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 4、延误供应抢救物资药品,供应过期的或 未灭菌的器械敷料药品、或因无菌操作不 严而发生感染,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 5、不掌握医疗原则,滥用麻醉药品,造成 严重不良后果者。 • 6、手术室护士点错纱布、器械,因而遗留 在体腔或伤口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护理事故
定义
• 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 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 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 能障碍的严重质量缺陷。
事故等级分类
• 一级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者。 • 二级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 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者。 • 三级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 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者。 • 四级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 后果的。
一般护理差错评定标准
• 1)错服、漏服重要药物或处理医嘱错误,影响病人治疗 但无严重后果者。 • 2)凡规定需做皮试者未做皮试,用药后无不良反应者(青 霉素例外);或做皮试后未及时观察且又不重做者。 • 3)因护理不当,发生占体表面积<0.25%的灼伤,或二度以下 的压疮,在短期内治愈者。 • 4)抱错婴儿在医院内纠正的,未引起纠纷者。婴儿发生口 疮、红臀、脓疱疮等。 • 5)误发或漏发各种治疗饮食,对病情有一定影响者;手术病 人应禁食而未禁食以致延误手术时间。 • 6)手术室、换药室、人流室等使用消毒过期手术包施行 手术,未发生不良后果者;或遗漏主要的器械、物品,虽未 使用于病人,但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
护理投诉及纠纷处理流程
• 病人投诉后护士长接待,安抚并记录投诉 内容。 • 了解情况科内解决,组织全科护士讨论, 吸取教训。 • 科内未解决,上报护理部。由护理部查找 原因,协调解决。组织全体护士长讨论, 吸取教训。 • 如问题不能解决或有赔偿问题,上报医务 科和院办协调处理。
二、护理不良事件
定义:
严重差错评定标准
• 7)危重病人(休克、昏迷、五衰等)未作床头交班者,发生异常未及时 发现,延误抢救时机者;对感染性和出血性等疾病不按时测脉搏血压 和观察生命体征,出现休克发现不及时者。 • 8)延误或漏用抢救药品或治疗药品如:抗菌素、脱水剂、强心剂、 利尿剂、镇静剂、呼吸兴奋剂、各种血管活性药物、胆硷脂酶复活剂 等,临时医嘱超过30分钟、长期医嘱超过24小时还未使用;各种血管 活性药剂量超过一倍;使用上述药物后未注明用药时间及剂量。 • 9)对患者有心功能不全、严重脱水、各型休克、肺炎等病人不按医 嘱要求进行静脉推注药物和补充液体,影响疗效或引起明显付作用;静 脉输液中液体渗入皮下,造成局部组织感染坏死,经治愈者。 • 10)护理工作中因护理不当未尽到责任造成Ⅱ度褥疮、热疗或保暖造 成的灼伤,占体表面积>0.25%、深度或浅Ⅱ度类以上,短期治疗难以治 愈者。
严重差错评定标准
• 11)接产工作中由于病情复杂或有严重合并症,以 致子宫破裂,经及时治疗而无严重不良后果者。 • 12)不消毒分娩(特殊情况例外)、产后会阴Ⅲ 度裂伤以下(急产例外)、缝合不彻底引起阴道 小量出血,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 13)分娩时婴儿牌挂错或出院时婴儿调错发现后 被纠正者;婴儿性别写错引起纠纷;产下畸形( 如无肛门婴儿)在24小时内未发现者;出院时抱 错婴儿,出医院门后纠正的。 • 14)手术室不按规定清点手术器械纱布等物品,将 纱布器械棉片等遗留在创口或被检查器官中,经及 时治疗和纠正后无严重后果者。
护理不良事件 与护理缺陷
马永会 2015-1-10
一、背景
• 2002年8月国家卫生部颁发了《重大医疗过失行 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 • 卫生部2008年《医院管理年活动指南》中明确要 求各卫生机构积极上报不良事件。 • 中国医院协会【CHA】自2006年开始连续3年在 《病人安全目标》中倡导非处罚性不良事件上报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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