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备课笔记纸(首页)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1、甲打电话邀请好朋友李某一起实施抢劫。
2、乙向朋友赵某扬言说一定要将陈某杀掉。
3、丙为了盗窃方便,将张某家的看门狗毒死了。
4、丁为了成功抢劫,对刘某的行动规律进行了跟踪调查
问题:他们的行为犯罪吗?
讲授新课四、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首先,只有故意犯罪而且是直接故意犯罪才有犯罪停止形态问题。
(一)概念及相互关系
1、概念:指故意犯罪在其产生、发展及完成的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而使得犯罪停止下来的状态。理解这个概念,我们要把握三点:一个过程;三个阶段;四种形态。
(1)犯罪过程:指故意犯罪从犯意产生到行为的实施以及结果的发生所要经过的全部程序或阶段的总和。当然这个过程有长有短。
(2)犯罪阶段:是故意犯罪过程中,因主、客观具体内容不同而划分的段落。一个完整的犯罪阶段包括犯罪预备阶段、犯罪实行阶段、犯罪结果阶段。需要提醒注意的是:这几个阶段不是每个犯罪都必须经历的,有些犯罪可能只经历其中一个或两个。
1)犯罪预备阶段——以实行犯罪预备行为为内容,起点为开始实施犯罪预备,终点为着手实施犯罪实行行为;
2)犯罪实行阶段——以实行犯罪实行行为为内容,起点为着手实施犯罪实行行为,终点是完成犯罪实行行为。
3)犯罪结果阶段——以出现犯罪结果为内容,起点是犯罪实行行为结束,终点是犯罪结果出现。
(3)犯罪停止形态:故意犯罪过程中,因主、客观原因而停止下来的的各种不同结局和状态,即预备、中止、未遂、既遂。,
2、相互关系(结合图示理解):
1)过程是一个线段,阶段是线段上的各部分,形态是各部分的点。这个点究竟出现在哪个阶段,哪个位置要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确定。一般来说,有这样几种可能:
犯罪预备阶段犯罪犯罪实行阶段犯罪结果出现前阶段犯罪结果出现阶段
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犯罪既遂
2)一个故意犯罪行为可能经过几个阶段,但不可能出现几个形态,只能出现一种形态。也就是说,各犯罪形态之间具有相互独立性,不可以相互转化。
例如:甲想杀害乙,拿着自家的菜刀守候在乙回家的途中,并在乙到来时向乙头部砍去。乙慌乱中躲让,恰好此时,巡逻的警察路过,甲被警察制止并抓获。甲犯罪行为经过两个阶段(预备和实行),但甲的犯罪行为只有一种停止形态:犯罪未遂。
(二)特征
1、犯罪预备
(1)犯罪预备的概念犯罪预备形态是故意犯罪过程中未完成犯罪的一种停止形态,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犯罪实行
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
(2)、犯罪预备的特征▲行为人已经实行了犯罪预备行为。犯罪预备行为的类型有A、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包括租、借、买、盗、改造、制造。
B、其他为犯罪实施犯罪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包括邀请同伙、商议计划、尾随跟踪……
▲ 行为人尚未着手实行犯罪,即犯罪预备行为在犯罪的预备阶段停止下来。如果行为人超过犯罪的预备阶段而着手实行犯罪,那就不再是犯罪的预备。
▲犯罪预备停止下来,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如果是由于犯罪行为人本人主观意愿自动停止下来的,那就不是犯罪预备,而是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因害怕受到刑罚而停止犯罪属于不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
(3)犯罪预备的处罚原则我国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犯罪未遂
(1)犯罪未遂的含义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的行为。
(2)犯罪未遂的特征▲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所谓着手实行犯罪,是指犯罪行为人已经实行刑法分则某种犯罪构成要件所规定的行为。是否“已经着手”,是区分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主要标志。▲犯罪未能得逞,即是说犯罪分子的行为没有完成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这是区分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的主要标志。▲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如果是犯罪分子自动放弃犯罪意图而停止犯罪行为的,那就是犯罪中止,而不是犯罪未遂。
分析案例吴某嗜赌,致夫妻不和。一日,吴某赌输回家,寻妻泄气。在与其妻殴打过程中,生杀人之念,遂举菜刀将妻砍伤,并欲进一步行凶。恰逢邻居赶到,将吴某手中菜刀抢下,对其进行教育。吴某息怒,略有悔悟,及时送其妻去医院,得免妻死。
请分析:吴某的犯罪行为属于哪种犯罪停止形态?为什么?
(3)未遂犯的处罚原则我国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犯罪中止
(1)犯罪中止的概念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
(2)、犯罪中止的类型A、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彻底地放弃了犯罪意图和犯罪行为,没有发生危害结果的情况。即行为人出于本人的意愿,在主观上放弃了犯罪意图,在客观上停止了当时可以继续进行下去的犯罪行为。这种自动性是其本质特征,是区分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主要标志。
B、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特征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已经实行终了、犯罪结果尚未发生之前,犯罪行为人自动有效地阻止了犯罪结果发生的情况。这是犯罪中止的一种特殊表现。其特征除具备自动放弃犯罪这种犯罪中止的特征外,还必须具备采取了积极措施有效阻止了犯罪结果发生的这一特征。如果犯罪行为人采取了积极措施,仍未能够阻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就不能视为犯罪中止,应当按犯罪既遂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犯罪结果已经出现,则构成犯罪既遂,不管当事人采取什么行为,都
不能改变这一形态。
如:小宋,33周岁,某单位会计,妻子患尿毒症,家中积蓄全部用光,就在小宋为妻子的药费发愁时,单位业务员拿回来30万货款。当天晚上,小宋潜回办公室,用事先配好的保险柜钥匙打开保险柜,拿走30万现金,并制造了失窃假象,回到家中。妻子得知后,规劝小宋,小宋醒悟,立即潜回办公室,将30放回保险柜,并清除了失窃假象。小宋犯罪属于哪种形态?
(3)犯罪中止的处罚原则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归纳总结
这次课我们主要学习了故意犯罪的几种停止形态和共同犯罪,大家重点掌握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特征及其相互区别,还要学会分析案例。课外作业:
1、某甲与某乙有仇,欲寻机报复。一日某甲见某乙一人在家,便携匕首前往。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某甲深感害怕,折返家中。某甲的行为属于(C)
A.犯罪预备B.犯罪未遂C.犯罪中止D.不构成犯罪
2、某甲意图毒死某乙,误将白糖当作砒霜拌入某乙所要吃的食物内,某乙吃后平安无事。在这种情况下,某甲的行为属于(B )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