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大综测加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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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细则

一、思想品德行为加分:

1.担任团委、学生会、学代会、社联干部以及各班班团干部满一年且表现良好以上的,

德育附加分按要求加分(详见附表)。本项职位加分可以累加,但是最多只累加两个

职位的加分,例如:一个同学担任三个职务,只能算最高的两个职位的加分。

2.担任学生党支部、院报工作满一年且表现良好以上的,德育附加分按要求加分。

3.获得2012—2013年度各级别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各

类荣誉称号的按《暨南大学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登记手册》加分(同一系列的不累加,这里的优秀称号是指没有获得奖学金的)。

4.担任团委、学生会、学代会、社联干部满一年且表现良好以上并获得年终总结大会

优秀干部的,校级加3分,院级加2分。

5.积极参与学院升国旗活动的,每人每次在德育附加分中加2分。班级审议小组根据

平时升旗出勤登记表如实进行审核,杜绝班级不按照事实全体进行加分现象。

6.获“文明宿舍”的,为公益活动捐款活动的按要求加分,参加“无偿献血”活动的

每一次在德育附加分中加5分。(此处加分需提供相关证明,班级审议小组需要公

平公正,不得造假出现班级统一加分现象。)

7.思想品德行为扣分按照网上测评规则严格实施。

8.备注:

(1)个人奖和集体奖的加分可以累加。例如是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和校优秀班集体的一般成员。

(2)同一类别的奖项不可累加。如既是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又是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只取最高奖项。

(3)全国、省级、校级、院级先进集体的班、团干和一般成员可根据不同表现进行加分(详见附表),表现差者不可加分。

二、学术加分:

1、在各类刊物发表文章的,除学术性论文算入学业附加分外,其余按要求算入德育附加分。(发表时间:2012.7.17—2013.7.14,需要提供改学术论文复印件)。

2、挑战杯、本科生创新创业计划等获奖按要求在学业表现中加分,如只是立项,结项按要求在文体表现分中加分。

3、学业表现分中的成绩以一年所有科目的平均绩点*10+50统一公式计算。

4、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的,按照要求加2分。若在同一学年里既过四级又过六级,可以加4分;但若过四级两次或六级两次,只加2分;若上一年度过四六级已加分,本年度不再加分(即刷分的不算,同一级别不管考几次,只加一次分)。

5、备注:

(1)同一作品在不同级别竞赛获奖及同一论文在不同级别的刊物上发表时,只计最高分,不累加;同一项目在不同的活动中获奖,不可累加,取最高加分。

(2)各类竞赛获奖加分按获奖级别高低而不同,例如国际一等奖20分,二等奖15分

(等于国家级一等奖),三等奖10分;国家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0分(等于省级一等奖),三等奖5分,其余以此类推。

(3)校内外学术、科技竞赛级别的衡定,由主办单位的级别决定(区域性级别的另外灵活处理,如“华南区比赛”,则可视为国家级别比赛)。

(4)以上所获奖励者在评分时必须出示有关证明或证书,以便核实无误。

三、文体加分:

1.文体附加分参与组织或工作、服务人员一栏加分由原来的10分改成15分封顶。

2.担任校区团委、学生会、社联,学院团委、学生会等职位的干部与干事满一年且表

现良好以上的,参与活动策划、组织及服务等,给予文体附加分加1分/次(此项

加分需详细注明活动名称)。

3.礼仪队、艺术团、辩论队、院田径队、篮球队、拉拉队成员正常训练且表现良好以

上的,按照训练时间给予文体附加分加2分/年,1分/学期。

4.礼仪队的同学在每参加一次礼仪队服务活动在文体附加分中加1分;艺术团队员每

参加一次演出(比赛除外)在文体附加分中按服务人员在文体附加分中按要求加分,

如属参加比赛按照获奖级别加分;辩论队成员参与辩论比赛按照获奖级别加分。(对

外商业活动不加分)

5.参与学院或以上级别文体活动的工作或服务人员(非学生干部)按要求在文体附加

分中加1分/次,迎新工作除外,迎新工作另外参照第九条。

6.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同学每参加一次志愿者服务活动,在文体附加分中加1分(此

项加分不纳入参与组织或工作、服务人员一栏封顶15分内)。

7.党支部的活动参与者每次在文体附加分中加1分(此项加分不纳入参与组织或工

作、服务人员一栏封顶15分内)。

8.“三下乡“活动的每参加一次在文体附加分中加两分(此项加分不纳入参与组织或

工作、服务人员一栏封顶15分内)。

9.参加体育比赛,辩论赛等按要求加分。

10.在各类刊物上发表的非学术类、非通讯类文章(800字以上),按要求在文体附加

分中加分,加分时需提供文章复印件;

11.参加暨南大学迎新工作的,1个班次的加1分,2个班次的加2分,3个班次的加3

分,4个班次的加4分。

12.学校挑战杯,本科生本创、省创、国创、学院科研项目申请获审批的加1分,未立

项成功的不加分,结项加2分。如果所写论文发表在著名刊物上,则另外按照学术

加分要求在学术类进行加分;(此处的挑战杯属于学校国家级的挑战杯比赛获奖则

按照获奖一类加分)

13.参加校、校区学生代表大会的学生代表加3分,参加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学生代表

加2分,无故缺席者扣1分,监票检票者加2分(注意:校、校区、院学生代表本

身不作为学生干部加分)。

14.文体表现加分按照《暨南大学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登记手册》严格实施。

13、备注:

(1)比赛以及参加活动的级别根据主办单位级别确定(例如:珠海国际航展为珠海市主办,加分为市级)。

(2)同一文艺节目多次获奖只计最高分,不累加,不同项目可累加。

(3)同一体育项目在同一次比赛中获奖只取最高级别的奖作为加分参考标准。

(4)以上所获奖励者在评分时必须出示有关证书获证明,以便核实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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