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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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
增补申报技术规程
Technical Document on Reporting for the Inventory of the Existing Chemical Substances in China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
二零零三年四月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增补申报的背景..........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作用..................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增补申报的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可以参加《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增补申报的商业实体错误!未定义书签。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增补申报表格............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增补申报的时间及受理增补申报的机构错误!未定义书签对《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增补信息的审核.......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信息的质疑.................................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增补申报的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化学物质”的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以商业为目的生产、加工、使用或进口”的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增补申报化学物质的选取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增补申报的化学物质选取标准和规定错误!未定义书签。
判断化学物质是否应进行增补申报的简明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增补申报方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申报表格................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关于填写《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申报表》的几点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2002年版)的查询方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申报表》的填写 (12)
申报声明 (12)
申报单位名称及地址 (12)
技术联系人 (13)
生产厂址 (13)
经营活动 (13)
如何使用申报表B申报化学物质 (14)
如何使用申报表C申报化学物质 (18)
保密声明 (18)
关于有准确定义但无美国化学文摘号的物质的申报 (21)
关于没有准确定义的物质的申报 (29)
没有准确定义的物质 (29)
描述没有准确定义的物质的方法 (31)
第四章申报信息的保密规定 (42)
关于保密声明 (42)
表B中的保密声明 (42)
表C中的保密声明 (42)
保密标准 (42)
标识保密物质的申报规定 (43)
附件1 术语 (45)
附件2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中化学物质的特殊类别 (49)
附件3 电子邮件或软盘提交名录申报表B的格式 (52)
附件4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申报表 (53)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增补申报技术规程
第一章总则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增补申报的背景
随着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加强和化学品国际贸易的发展,我国化学品环境管理技术和方法需要与国际接轨。为配合我国化学物质污染防治法规的制定工作,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决定编制《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
为了减少重复和减轻工商业界的申报负担,《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编制分两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1994年12月~1995年12月,由国家环保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负责组织编制核心名录,即《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1995年版)。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1995年版)收录的化学物质包括1992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期间,为了商业目的已经在中国境内生产、加工、使用、销售或从中国境外进口的化学物质。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1995年版)的数据来源于《中国化工产品目录》(1994年第三版),《石油化工产品大全》(1994年),其他工业部门生产和使用的化学品资料,以及外国公司驻华办事处提供的资料。
核心名录的编制已于1995年底完成。
第二阶段:1996年3月至1997年6月,名录的第一次增补申报,完成《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正式版。
名录的第一次增补申报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1995年版)为增补蓝本。所有在1992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期间以商业为目的在中国境内生产、加工、使用和从国外进口的化学物质,如果未被包括在《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1995年版的第一和第二部分中,均可进行增补申报。
1999年开展了名录的第二次增补申报,所有在1992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以商业为目的在中国境内生产、加工、使用和从国外进口的化学物质,如果未被包括在《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中,均可进行增补申报。汇总了该次申报和以前的资料,国家环保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发行了《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2000年版)。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作用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是我国化学物质污染防治法规的技术支持文件,其作用是用来区分“现有化学物质”和“新化学物质”,即已被列于《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中的化学物质就被视为“现有化学物质”,否则就被视为“新化学物质”。既使某些化学物质在国外已经生产或使用了许多年,如果没有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中,进口或在国内生产时仍被视为是“新化学物质”。
对于未列入《现有化学物质名录》中的“新化学物质”,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一般是要经过生产前或上市前的通知、审批程序,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生产、进口或上市。审批程序将依赖于对准备生产、进口或上市的化学品的危害评估结果,只有论证其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不构成严重的影响之后,才有可能批准该化学品的生产、进口或允许其上市。风险评价需要申请人提供化学品的理化、生态影响和毒理学数据,而为获得这些数据往往需要支付高昂的测试费用。
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经济负担,所有化学品的生产商、加工商、进口商、经销商和以商业为目的的化学品使用者都应将所经营的符合《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收录标准的化学物质向国家环保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申报,以便被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