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的权利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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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的权利是什么
2、旅游者享有知悉旅游经营者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
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行程时间表和赴有关国家(地区)的旅行须知,提供旅游经营服务价格,住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旅
游服务标准和境外接待旅行团的旅游经营者名称等有关情况。
4、旅游者享有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
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安排游览,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委
派专职领队人员。
7、旅游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对违
约责任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
②旅游经营者安排合同约定以外需要收费的旅游项目,应征得旅游者的同意。
8、旅游者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在旅
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得受到损害;在出境
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到损害的,旅游
经营者应当出面交涉,并保证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9、旅游者享有对旅游经营者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
抵制旅游经营者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旅游者权益工
作提出批评、建议。
目前游客投诉最多的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旅游合同不规范,措辞上模棱两可,投诉索赔难找证据。如一些旅行社对应承担的责任模糊处理,对游客吃、住、行的标准含
糊笼统,口头承诺住三星或相当于星级宾馆,乘豪华空调车,实际
未必如此。特别是对星级宾馆,常常用“准星级”来混淆星级的等级。
二是旅游虚假广告引人上当,主要是一些旅行社以低价吸引游客,一旦报名参团,便巧立名目多收费用,或降低服务标准。三是导游
素质参差不齐。有的导游在接待过程中不按规定履行义务,还有的
讲解质量低,一路沉默寡言,“导购”时却十分卖力。四是部分景
区景点管理混乱,假冒伪劣商品坑人。一些景点的观光车强拉硬拽
游客,摊点强买强卖,导游争抢游客。
旅游者投诉可以找各省、市、自治区旅游局及各级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正规的投诉是向质监所递交投诉状,内容包括:投诉人的
姓名、性别、国籍、职业、年龄、单位(团队)名称、联系地址及电话;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所在地;投诉请求和根据的事实与
理由、证据,如合同、日程安排、各种与事实有关的票据。
国家旅游局规定,受理投诉的时效期,由事发之日算起,90天
内有效,过期不予接受。对于旅游投诉,质监所在查明事实、分清
责任的基础上,对能够调解的案件,将在30日内进行调解,并促其
达成协议;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质监所在接到投诉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诉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最后提请旅游者提出投诉要求赔偿时,要合理合法,实事求是地提出要求,不要以为先索高价可留下砍价的余地,结果获赔不多。
因为,这种做法无助于事情的解决,相反可能引起对方的抵触情绪而形成僵局。另外,遇到以下情况,将视为无效投诉:旅行社因
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人身财物意外事故;旅行社之外的其他经济纠纷;超过投诉规定的时效和时限的案件;
司法机关已受理的案件。
实施作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权的有力武器,《消法》的颁布实施,催生和强化了消费者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标志着我国以消
费者为主体的市场经济向法制化、民主化迈出了一大步。
《消法》规定了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赔权、结社权、获知权、尊重权、监督权等,9项权利。我
国公民作为消费者应该拥有的权利,第一次在国家法律中做了系统规定。
随着《消法》的贯彻实施,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知晓并注重维护自己应有的合法权益,《消法》也因此成为知名度最高的法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