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专卖制度与重农抑商政策辨析_林文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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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战线 SIXIANG ZHANXIAN 2003年第3期 第29卷 №.3,2003 Vol.29
THINKING
中国古代专卖制度与重农抑商政策辨析
林文勋
(云南大学人文学院,云南昆明,650091)
摘 要:在研究中国经济史中的专卖制度与重农抑商政策时,不少学者将两者混为一谈,否定古
代在实施专卖制度的同时也推行过重农抑商政策。其实,专卖制度与重农抑商的区别是极为明显的,
二者既表现为实施动机上的不同,也表现为理论基础和实际应用的不同,两项政策长期并行不悖地推
行和实施。学术界之所以出现片面的认识,一是忽视了对重农抑商要义的深刻理解,二是将重农抑商
政策的内容看得过于宽泛。
关键词:中国古代;专卖制度;重农抑商
中图分类号:F1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78X(2003)03-0054-05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Ancient China's Sale Monopoly System and
the Policy Emphasizing Agriculture at the Expense of Commerce
LIN Wen-xun
(School of the Humanities,Yunnan University,Kunming,Yunnan,650091,China)
Abstract:Many scholarsof ancient Chinese economic history confuse the sale monopoly system with the
policy emphasizing agriculture at the expense of commerce so that they deny the fact that the latter did exist
though the former was predominant.In actuality,despite the distinct differences in the respects of imple-
mentation motivation,theoretical basis and practical application,the two had run parallel for a long time
while being practiced.The lopsided viewsof those scholarsowed greatly to their poor understanding orover-
generalization of the policy emphasizing agriculture at the expense of commerce.
Key words:ancient China;sale monopoly;the policy emphasizing agriculture at the expense of com-
merce
专卖制度,古称禁榷制度。禁,乃禁止之意;
榷,为独木桥。所谓专卖制度,就是政府通过控制
或干预某些大宗商品的运销乃至生产,与商人争利,
从而达到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目的。
以往,人们常常将专卖制度与重农抑商混为一
谈。如傅筑夫先生就将专卖制度作为重农抑商政策
的一个重要支柱。有的学者还说:“专卖制度,其实
质是抑商的政策。” [1]这种看法到底对不对,请看
《盐铁论》中的一段话。《盐铁论·本议》篇中文学
云:
窃闻治人之道,防淫佚之原,广道德之
端,抑末利而开仁义,毋示以利,然后教化可
兴,而风俗可移也。今郡国有盐、铁、酒榷、
均输,与民争利。散敦厚之朴,成贪鄙之化。
是以百姓就本者寡,趋末者众。夫文繁则质
衰,末盛则本亏。末修则民淫,本修则民悫。
54
收稿日期:2003-03-10
作者简介:林文勋(1966-),男,云南曲靖人,云南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经济史研究。民悫则财用足,民侈则饥寒生。

愿罢盐、铁、
酒榷、均输,所以进本退末,广利农业,便
也。
从这段话可明显看出:第一,盐铁官营、均输、
榷酒的目的是“与民争利”。因此,这些政策推行
后,不仅没有达到重农抑商的目的,反而进一步引
发“百姓就本者寡,趋末者众”。第二,“为了进本
退末,广利农业”,必须罢盐、铁、酒榷、均输,盐
铁官营与重农抑商不仅没有联系,而且存在某种不
可调和的矛盾。因此,有必要对二者作重新认识。

春秋战国时期,适应封建中央集权制的产生和
发展,在经济思想领域内形成了两种截然相反的主
张。一种是经济放任思想,强调任其自然,反对国
家对社会经济进行过多的干预和限制;另一种则是
经济干预思想,强调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管理社会
经济、组织社会经济的重要性,主张国家要掌握轻
重之势,运用轻重理论对社会经济进行必要的干预
和调节。在整个春秋战国时期,这两种思想始终进
行着尖锐的斗争。斗争的结果是,经济干预思想越
来越多地为当时的统治者所接受并不断付诸实施。
专卖制度萌生于春秋,重农抑商政策产生于战
国。二者都是一种国家干预社会经济发展理论的具
体体现,都是为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服务。在这一
点上,二者具有共同性。但它们所要达到的具体目
的却是不同的。
先说专卖制度。专卖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国家充
当大商人,与商人争利。在西汉盐铁会议上,贤良
文学反复指斥盐铁官营是“与民争利”。国家与商人
间的这种争夺利益的斗争,突出地反映在国家专卖
商品的选择上。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
展,各地交换频仍,市场上商品增多。在众多的商
品世界中,盐、铁二种需要量最大,需求弹性最小。
《管子·海王》说:
十口之家,十人食盐,百口之家,百人食
盐。
一女必有一针、一刀,若其事立;耕者必
有一耒、一耜、一铫,若其事立;行服
连、轺、辇者,必有一斤、一锯、一锥、
一凿,若其事立。不尔而成事者,天下无有。
《汉书·食货志》也记载:
夫盐,食肴之将;铁,田农之本。非编户
齐民所能家作,必仰于市,虽贵数倍,不得不
买。
即使在交换经济微弱的时期,也拥有较大的市场。
《颜氏家训·治家》说:
生民之本,要当稼穑而食,桑麻以衣。蔬
果之蓄,园场之所产,鸡豚之善,埘圈之所
生,爰及栋宇器械,樵苏脂烛,莫非种植之物
也。至能守其业者,闭门而为生之具以足,但
家无盐耳。
惟其如此,经营盐、铁即可获致巨富,盐、铁
成了市场上的宠儿,受到商贾的追捧。翻检《史记》
中的《货殖列传》、《平准书》和《汉书》中的《货
殖传》、《食货志》,那些倾国倾城的富商巨贾,几乎
都是依靠煮

盐、冶铁而起家的。特别是《汉书·食货
志》中所记的那些“役财益骄”而又“不佐国家之
急”的商人,完全控制着整个社会的盐铁业。所以,
国家要与商人争利,要充当大商人并在这场利益争
夺中获致胜利,就必须从盐、铁下手。根据上面的
叙述,从专卖施行的那一天起,国家的专卖品正是
以盐、铁为对象,其争利性质极为清楚。
从汉武帝时期推行盐铁官营、榷酒,以及均输、
平准等政策的背景中,我们可进一步加深对这一点
的认识。《史记·货殖列传》说:“汉兴,海内为一,
开关梁,弛山泽之禁。” “弛山泽之禁”的具体内容,
《盐铁论·错币》篇说,就是“纵民得铸钱、冶铁、
煮盐”。经过文景两朝,到汉武帝时期,富商大贾的
经济实力和社会势力坐大。《盐铁论·复古》篇记载:
“往者豪强大家,得管山海之利,采铁石鼓铸,煮海
为盐,一家聚众或至千人,大抵尽收放流人民也,
远去乡里,弃坟墓,依倚大家,聚深山穷泽之中,
成奸伪之业,遂朋党之权,其轻为非亦大矣。”一方
面危害社会,另一方面在汉政府“费以亿计,县官
大空”的情况下,对政府的财政困难漠然无视。《汉
书·食货志》说:“而富商大贾或滞财役贫,转毂百
数,废居居邑,封君皆氐首仰给焉。冶铸煮盐,财
或累万金,而不佐公家之急,黎民重困。”于是,元
狩三年(前120年),御史大夫张汤“承上指”,请
求“笼天下盐铁”。[2] (卷95,张汤传,P2641)
从张汤“承上旨”一语来看,对盐铁实行专卖,在
此之前武帝意欲已决。这样,汉王朝相继推出了盐
铁官营、均输、平准、榷酒等一系列政策。对此,
司马迁在《史记·酷吏列传》中记述道:
于是汤益尊任,迁为御史大夫。会浑邪等
降,汉大兴兵伐匈奴,山东水旱,贫民流徙,
皆仰给县官,县官空虚。于是承上旨,请造白
金及五铢钱,笼天下盐铁,排富商大贾,出告
缗令,驵豪强并兼之家,舞文巧诋以辅法。
在司马迁的笔下,汉武帝推行专卖政策的目的,
就是“排富商大贾”,即与商人争利。汉武帝盐铁专
卖的具体办法,《汉书·食货志》记载:
大农上盐铁丞孔仅、咸阳言: “山海,天
地之臧,宜属少府,陛下弗私,以属大农佐
赋。愿募民自给费,因官器作煮盐,官与牢
盆。浮食奇民欲擅斡山海之货,以致富羡,役
利细民。其沮事之议,不可胜听。敢私铸铁器
煮盐者,钛左趾,没入其器物。郡不出铁者,
置小铁官,使属在所县。”使仅、咸阳乘传举
行天下盐铁,作官府,除故盐铁家富者为吏。
吏益多贾人矣。
很显然,汉武帝推行盐铁专卖,就是要将过去
由商人经营的盐铁业收归国家控制,将富商大贾从
盐铁业的经营中排挤出去。
在西汉盐铁会议上,桑弘羊清楚地表

述了国家
55盐铁专卖政策的目的。一方面要打击富商大贾,根
除其对社会的危害,但更重要的是要通过盐铁官营
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在《盐铁论·本议》篇中他
说:
匈奴背叛不臣,数为寇暴于边鄙。备之,
则劳中国之士;不备,则侵盗不止。先帝哀边
人之久患苦,为虏所系获也,故修障塞,饬烽
燧,屯戍以备之边,用度不足,故兴盐铁,设
酒榷,置均输,蕃货长财,以佐助边费。
同书《非鞅》篇中他又一次指出:
盐铁之利,所以佐百姓之急,足军旅之
费,务蓄积以备乏绝,所给甚众,有益于国,
无害于人。
而站在桑弘羊的一边的官吏则每每以盐铁官营达到
了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目的夸耀,并反驳贤良文学
对盐铁官营的指责。《盐铁论·轻重》记御史之言说:
大夫各运筹策,建国用,笼天下盐铁诸
利,以排富商大贾, … …损有余,补不足,以
齐黎民,是以兵革东西征伐,赋敛不征而用
足。
还说:
今大夫各修太公桓管之术,总一盐铁,通
山川之利而万物殖。是以县官用饶足,民不困
乏,本末并利,上下俱足。
显然,盐铁官营的本来目的并不是为了重农抑
商,而是解决国家财政问题。
再说重农抑商政策。重农抑商又称重本抑末。
这项政策是针对社会上很多人“舍本逐末”而提出
来的。重农抑商政策的首倡者之一商鞅即说:“民之
外事,莫难于战,故轻法不可以使之。… …民之内
事,莫苦于农,故轻治不可以使之。奚谓轻治?其
农贫而商富,故其食贱者钱重,食贱则农贫,钱重
则商富,末事不禁,则技巧之人利,而游食者众之
谓也。故农之用力最苦,而赢利少,不如商贾、技
巧之人。苟能令商贾、技巧之人无繁,则欲国之无
富,不可得也。” [3] (外内第二十二,P165—167)
荀况指出:“士大夫众则国贫,工商众则国贫”。为
此,必须“省工贾,众农夫”。[4] (富国,P155)
韩非也说:“其商工之民,修治苦窳之器,聚弗靡之
财,蓄积待时,而侔农夫之利”,是“邦之蠹也”。
要富国强兵,就要“使其商工游食之民少而名卑,
以寡趣本务而趋末作”。[5] (五蠹,P1078)可见,
控制工商业的从业人员数量,解决农商从业人员比
例失调是重农抑商政策的出发点和根本目的。
此后,重农抑商政策的这一基点一直没有改变。
西汉初年,由于“时民近战国,皆背本趋末”,贾谊
指出:“今背本趋末,食者甚众,是天下之大残也;
淫侈之俗,日日以长,是天下之大贼也。”如何解决
这一社会问题,他分析道:“夫积贮者,天下之大命
也。苟粟多而财有余,何为而不成?以攻则取,以
守则固,以战则胜。怀敌附远,何招而不至?今殴
民而归之农,皆著于本,使天下各食其力,末技游
食之民转而缘南亩,则畜积足而人乐其所矣。”

[2]
(卷24上,食货志,第四上,P1127—1130)其具
体措施就是要使“末技游食之民转而缘南亩”。直到
清代,雍正皇帝还说:“农为天下之本务,而工贾皆
其末也。… …市肆中多一工作之人,则田亩中少一
耕稼之人。… …虽不必使为工者尽归于农,然可免
为农者相率而趋于工矣。” [6] (清世宗实录,卷
57)控制工商业从业人数的重点仍然没有改变。

前面我们说到,专卖制度也好,重农抑商也罢,
都是在轻重理论指导下国家对社会经济的积极干预。
但这并非说二者的理论基础完全相同。事实上,重
农抑商与专卖制度的直接理论基础是完全不同的。
专卖制度的理论基础为重商论。国家为什么要
与商人争利,根本点就在于国家充分认识到了商业
的重要性,特别是看到了商业能为国家带来巨额财
政收入的功能。春秋时期的齐国,太公何以要通鱼
盐之利,原因是齐国“地泻卤,人民寡”,单靠农业
生产是难以使齐国富强起来的。“于是太公劝其女
功,极技巧,通鱼盐”。结果,“人物归之,至而
辐凑。故齐冠带衣履天下,海岱之间敛袂而往朝
焉”。管仲推行盐铁专卖,目的也在于避开齐国农业
生产的劣势,发展工商业,以商致富。所以,在他
相齐时,除了推行盐铁官营外,还免征关税,为商
人提供各种优惠条件。依靠商业的发展,“则桓公以
霸,九合诸侯,一匡天下”。[7] (卷129,货殖列
传,P3255)西汉的盐铁专卖政策也是在重商思想
的指导下制定出来的。在盐铁会议上,贤良文学强
调农业是国家的本业,要富国必须发展农业,宣扬
重农抑商。针对这种观点,桑弘羊说:
古之立国家者,开本末之途,通有无之
用。… …故工不出则农用乖,商不出则宝货
绝。农用乏则谷不殖,宝货绝则财用匮。[8]
(本议第一,P5—6)
在他看来,农、工、商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促
进,缺一不可,特别是在增殖财货方面,商业与农
业具有同等的重要性。
不仅如此,针对贤良文学片面强调只有依靠农
业才是富国的惟一之道的言论,桑弘羊举例反驳:
“夫白圭之废著,子贡之三至千金,岂必赖之民哉?
运之六寸,转之息耗,取之贵贱之间耳。” [8] (贫
富第十七,P129)又说:“燕之涿、蓟,赵之邯郸,
魏之温、轵,韩之荥阳,齐之临淄,楚之宛秋,郑
之阳翟,三川之二周,富冠海内,皆为天下名都。
非有助之耕其野而田其地者也,居五诸侯之衢,跨
街冲之路也。故物丰者民衍,宅近市者家富。富在
术数,不在劳身;利在势居,不在力耕也。” [8]
(通有第三,P20)他明确提出“富国非一道”,“富
国何必用本农,足民何必井田也” [8] (力耕第二,
P14—18),高度强调商业的重要性,并以此作为其
推行盐铁官营、均输、榷酒政策的理论

依据。
与此不同,重农抑商政策的理论基础则是重农
理论。主张重农抑商的商鞅、韩非等人,虽然并不
56完全否定工商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但他们
认为工商业所起的作用是次要的。而农业才是最为
重要的。如商鞅就说: “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
又说:“国待农战而安,主待农战而尊。” “国不农,
则与诸候争权,不能自持也,则众力不足也。” [3]
(农战第三,P31—37)基于对农业的这种认识,商
鞅系统地提出了一套农战理论,并以此作为他重农
抑商政策的基础。而荀况、韩非等人,也无一不是
从重农的角度来阐发自己的重农抑商主张的。
在西汉盐铁会议上,贤良文学极力反对盐铁官
营、榷酒,以及均输、平准等一系列政策,他们的
论据和出发点主要就是反复强调农业的重要性。他
们认为,农业才是财富的惟一源泉,才是“治国之
本”,说:“衣食者民之本,稼穑者民之务也。二者
修,则国富民安也。” [8] (力耕第二,P13)而在
他们看来,商业则非“治国之本务”,认为它是“交
万里之财,旷日废功,无益于用”。[8](通有第三,
P25)这种思想,无疑是将农业与商业置于对立的
地位。因此,他们反复强调,“工商上通伤农”,“末
盛则本亏”,“工商盛而本业荒”。在此基础上,贤良
文学提出了自己的治国主张,即“王者崇本退末”
[8](本议第一,P1—8),“王者务本不作末” [8]
(水旱第三十六,P278)。这从一个方面进一步证明
了专卖制度的理论基础是重商理论,而重农抑商政
策的理论基础则是重农理论。
过去,在探讨重农抑商政策时,有的学者过分
强调农与商的对立关系,认为要重农就必须抑商,
所谓重农抑商就是要消灭工商业。其实,倡导重农
抑商政策的商鞅、荀况、韩非等人,都是充分肯定
商业的作用的。如商鞅就说:“农、商、官三者,国
之常官也。”,“农少商多,贵人贫,商贫,农贫。三
官贫,必削。” [3] (去强第四,P43—44)这就是
说,农、官、商三者均是社会分工的产物,它们各
司其业,起着完全不同的作用,都是不可或缺的部
门。荀况也说:“农分田而耕,贾分货而贩,百工分
事而劝” [4] (王霸,P172),是一种合理的分工。
韩非将工商之民列为社会“五蠹”之一,但还是不
能否认商业的作用,曾说:“利商市关梁之行,能以
所有致所无,客商归之,外货留之。” [5] (卷51,
难二,P835)。所以,重农抑商不是要消灭工商业,
而是要将从事工商业的人数控制在一定比例之内,
使其不危害农业。不过,在这些思想家的头脑中,
重农思想才是根本的,对商业的肯定是服务于重农
思想的。也就是说,重农抑商政策的理论基础是重
农理论,他们对商业作用的肯定是不能与重

商论者
对商业重要性的认识相提并论的。

从专卖制度和重农抑商政策二者产生的时间上,
我们也可以看到二者是有差别的。
关于专卖制度产生的时间,目前尚有不同看法。
有的人曾臆测三代即有。但以历史上禁榷时间最长
的食盐来看,根据史书上“青州厥贡盐”的记载,
盐在当时应是作为地方土特产以贡品的形式向统治
者交纳,国家还不曾对盐的生产实行垄断。比较普
遍的看法认为专卖制度起源于春秋管仲相齐的“官
山海”。当然,有的学者认为,这时的“官山海”仅
只是加强对山林川泽的管理,还没有实行国家垄断。
对盐铁等资源实行国家垄断是从西汉武帝时开始的,
专卖制度应产生于西汉武帝时期。我们认为,“官山
海”一词的“官”字,通管。在春秋战国以至秦汉
时期意义极为广泛。既有管理的含义,也有垄断、
经营的含义。桑弘羊曾在与贤良文学的辩论中说
“往者豪强大家得管山海之利,采铁石鼓铸、煮盐,
一家聚众或至千余人,大抵尽收放流人民也”。[8]
(复古第六,P42)这里,当然不是说富商大贾对盐
铁生产进行管理,而是指他们垄断经营盐铁生产。
所以,“官山海”除了包括国家对盐铁生产进行必要
的管理外,还可指国家垄断、经营盐铁产销。在西
汉盐铁会议上,桑弘羊的支持者与贤良文学辩难,
讲桑弘羊所推行的盐铁官营等政策并非其所首创,
而是“修太公、桓管之术”。汉朝人距离春秋战国不
远,最知悉这项政策的原委,此说应是可信的。值
得注意的是,专卖制度形式多样,且从产生到定型
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我们不能将以后专卖制度
的模式用以概括春秋齐国“官山海”的具体办法,
从而否定专卖制度源起于春秋时期。
至于重农抑商政策产生的时间,学术界的看法
则比较一致。战国初年,李悝提出“重农抑奢禁技
巧”的观点,仅只是重农抑商思想的萌芽。重农抑
商思想和政策是战国时代,经商鞅、荀况、韩非等
思想家的不断倡导才最终形成的。之后,为秦汉王
朝所继承。
如此说来,专卖制度行于春秋时期,而重农抑
商起于战国时代。可见,专卖制度不待重农抑商政
策而行。它们应是两项不同的经济政策。
由于这两项政策都是工商业领域的政策,且都
是为维护封建统治这一总目标服务的,所以,后来
统治者曾将两项政策结合起来一起推行。商鞅在秦
国主持变法时,曾将“壹山泽”作为重农抑商的重
要措施。《商君书·垦令》说:“壹山泽,则恶农、慢
惰、倍欲之民无所于食。无所于食,则必农。农则
草必垦矣。”为此,商鞅不唯“外设百倍之利,收山
泽之税”([8]非鞅第七,P51),对山泽课以重税,
而且将盐铁

置于国家的控制之下。将盐铁专卖与重
农抑商结合在一起,这是商鞅的一个首创。
西汉武帝时期,桑弘羊推行盐铁官营、均输平
准、算缗告缗等政策措施,其中重要的一个目的就
是抑商。《盐铁论·复古》记载桑弘羊在盐铁会议上
所阐释推行盐铁专卖的目的:“今意总一盐铁,非独
为利入也。将以建本抑末,离朋党,禁淫侈,绝并
兼之路也。”对此,有的学者说:“可见禁榷盐铁的
主要目的有二:一是彻底抑商,以达到`建本抑末'
和`绝并兼之路',这是要制止商业资本的破坏作用
和土地兼并的进一步发展,借以缓和日益尖锐的阶
级矛盾;二是`离朋党,禁淫侈',即把地方上的富
57商大贾和豪强权贵所掌握的利权夺取过来,堵塞他
们发财致富的途径,用以打击地方上的分裂割据势
力,来消灭政治上的一个潜在威胁。就抑商而言,
预期的目的基本上是达到了。” [9]这应是一种曲
解,本末倒置。从桑弘羊的原意来说,“利入”是第
一位的,同时还可兼有抑商、离朋党、禁淫侈之功
效。所以,尽管一些主政者曾将专卖与抑商结合在
一起,但二者的泾渭是非常分明的。

由上面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出,所谓专卖制度,
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对若干关系国民生计的重要
商品实行垄断经营。其目的,主要是国家与商人争
利。它的理论基础是重商论。正是由于国家看到了
巨额商利的重要性,才会充当大商人,才会与商人
争夺商业利润。
过去,我们之所以将专卖制度看成是重农抑商
政策,主要是将重农抑商政策的内容看得过于宽泛。
举凡对工商业发展会产生不利影响的政策措施,通
通名之曰“重农抑商”。事实上,所谓重农抑商,只
不过是要控制从事工商业的人数和比例,使之不至
于危及当时农业生产的发展。这既不是要从根本上
消灭工商业,也不是一味地要抑制工商业的发展,
而是要将工商业的发展控制在不危害农业生产的范
围内。从历史上来看,重农抑商的内容和措施,重
点在于抑制商人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以及加重
商人的赋役负担,以此来解决社会上“背本趋末”
的问题,达到重视农业的目的。
对此,古人是有一定认识的。《文献通考》卷
20《市籴考一》中,马端临在评述汉代工商业政策
时曾说: “噫!古之人立法,恶商贾之趋末而欲抑
之;后之人立法,妒商贾之利而欲分之。”马氏将古
代的工商业政策区分为“抑商”和“与商分利”两
种,无疑是正确的。同时,他看到了唐宋以来政府
工商业政策重点的变化,也是难能可贵的。“抑商”
就是重农抑商政策,“与商分利”即专卖制度。
在此,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说明。这就是专卖制
度与官营商业的关系。有的学

者说,专卖制度就是
官营商业。实际上,官营商业的历史比专卖制度要
悠久得多。官营商业与民间商业一样,只是经济发
展的一种组织形式。官营商业与民间商业更多地是
一种商业竞争关系,而不是一种排斥关系。与此不
同,专卖制度则是国家依靠政治权力,垄断某些商
品的生产和(或)销售,尽可能地排斥商人经营,
所谓“排富商大贾”是也,而不是一种简单的竞争
关系。我们不能将二者简单地等同起来。

最后,有一个相关问题必须略作说明。
许久以前,有的学者提出了中国古代社会存在
反抑商思想的命题,这对于推动对重农抑商政策的
深入研究,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在近年的
研究者中间,曾出现了否定中国古代实行过重农抑
商政策的倾向。如有的学者认为,“中国古代的商业
政策,并不像有些学者概括的那样,是`重农抑商'
或`崇本抑末'。实际上,在漫长的中国封建时代,
统治者除了推行`重农抑商'政策外,另外也在推
行重农而不抑商,甚或重农而又恤商的政策。而且,
如果从时间跨度和政策执行的实际情况来看,后者
还占有更重要的地位。即使有些王朝的统治者颁布
了抑商政策或抑商令,也往往或执行时间很短,或
仅停留在表面现象上,从而形成了既重农,又恤商
的政策内涵。” [10]还有的学者说:“从战国以迄秦
汉,抑商思想和抑商政策虽亦有之,但相形之下,
远比重商思想和重商政策来得逊色。… …可见那抑
商的法律形同虚文,重商、隆商才是历史的真相。”
汉代以下,“在商业领域中,确实有抑兼并的内容,
其出发点仍是通过官营商业来组织国家的财政收入。
它的性质是重商而不是轻商和抑商”。“统治者无论
是个人,还是作为一个阶级整体,都是`重商'的,
`抑商'只是国家在寻求其本身的商业利益时产生的
一种表象。” [11]这是一种矫枉过正,从一个极端
走向了另一个极端。观他们立论的根据,主要是以
中国古代长期存在盐铁专卖和官营商业作为依据,
认为国家一直十分重视商业的作用和经营,从而以
此否定重农抑商政策的存在。其实,作为封建国家
在工商业领域的两项基本经济政策,在相当长的时
期内,二者一直并行不悖地得以推行和实施。专卖
制度和官营商业的存在并不足以否定重农抑商政策。
有的学者之所以基于重商理论而用长期存在的历代
专卖制度去否定中国古代存在过重农抑商政策,这
除了对重农抑商的要义没有深刻把握外,更重要的
还是没有将专卖制度与重农抑商政策明确地区别开
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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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何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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