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计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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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设计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为提某公司(以下简称本院)设计整体质量,根据本院《设计质量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本院设计质量管理实行院长领导下的设计(含制图、描绘)→校核→审查
→核定→批准的五级审查制度,成立院设计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本院设计质量管理工作,以促使本院设计质量逐渐完善和提高。
第二章质量管理原则
三、为提高本院设计整体质量,必须在全体职工中认真贯彻执行《质量管理体系》的全员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树立以服务为根本、质量为生命的求真务实的质量管理指导思想,形成人人讲质量、层层抓质量的良好风气,为提高本院设计整体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
1、定期组织员工学习《质量管理体系》倡导的全员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本院《设计质量管理办法》,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管理意识;
2、在全体员工中树立服务为根本、质量为生命的的指导思想,把求真务实的
工作作风贯穿始终,使之成为搞好本院设计质量的强大动力;
3、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坚持宣传提高质量为客户,保证质量谋发展的服务宗旨,树立人人讲质量、层层抓质量的良好风气。
四、为提高本院设计整体质量,必须把贯彻执行本院《设计质量管理办法》作为质量管理的中心工作,使其成为提高本院设计整体质量的巨大推动力。
1、院设计质量管理小组应将组织全体员工反复学习本院《设计质量管理办法》作为质量管理的中心工作,使全体员工明确设计质量是设计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
2、通过对本院《设计质量管理办法》的学习,促使全体员工深刻认识建筑工程规模大、工期长、投资多,其设计过程中涉及的专业面广等特点,因此,提供的设计成果主要是集体产物,必须发挥团队作战精神。
五、为达到本院设计质量管理规范化,并适应《质量管理体系》论证的需要,必须对设计质量管理具体化,使本院设计质量逐步得到提高。
1、以设计质量管理规范化为目标,以《质量管理体系》为准绳,全面推行全员质量管理,逐步形成质量管理制度化;
2、实行设计质量管理具体化,配合本院《内部管理实施办法》继续施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设计质量分项目、分阶段进行控制,项目设计编制阶段由项目经理负责,全过程进行设计文件编制的质量控制;项目设计内审阶段由院设计质量管理小组(总工室)负责,代表院组织项目设计文件的专业会审和综合审查,使本院设计质量逐步提高。
第三章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六、设计质量管理以设计项目为单元进行。设计质量管理过程实行设计(含制图、描图)→校核→审查→核定→批准的五级审查制度,主要步骤如下:
1、设计人员负责完成单项工程的结构布置和计算工作,并负责提供经自己反复核实的该
工程结构布置和计算的详细设计资料,为单项工程设计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2、设计人员负责完成自己所承担项目的制图、描图工作,必须保证所制图、描图的准确性;
3、工程设计校核人员(以下称校核人员)负责完成设计人员提供的工程设计文件初稿的校核工作,必须对该工程结构布置和计算方法的合理性、准确性进行分析,并逐项进行结构核算,并负责提供该工程设计校核书面意见,为工程设计质量的第二责任人。
4、项目设计负责人(以下称项目经理)根据设计(包括制描图)人员提供的各单项工程设计文件(初稿),负责完成各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查工作,并保证项目设计文件的整体性、规范性,为项目设计质量的总责任人。
5、设计院总工:主持项目出院前内部审查,督促项目按内审意见修改,重点把握全院总体设计技术方案和成果。
6、设计院院长:根据项目各级任务安排和质量执行情况,作好批准。
七、设计质量管理过程
1、项目经理在接到院下达的项目的设计任务后,必须认真分析了解《项目设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所有条款,按照项目相应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的编制规程,认真编写《项目设计大纲》(以下简称大纲),并经本项目全体设计人员讨论形成初稿,报院设计质量管理小组(总工室)审批定稿后,分发各勘设人员,作为设计的指导性文件;
2、设计人员在进行项目设计前,必须认真阅读大纲,在广泛收集、认真分析与自己设计项目有关的基础资料,查找有关的国家(行业)规程规范、地方标准(以下简称规程规范),熟悉项目设计总体布置的基础上,主动与本专业(项目)相关的其它专业(项目)设计人员交换意见,相互了解其设计思想,以避免或减少工作弯路,提出切合实际的设计文件初稿;
3、校核人员根据大纲、设计人员选用的规程规范和提供的设计文件(部分)初稿,在全面认真的了解和分析设计人员的设计思想的基础上,对设计人员采用的规程规范合理性、工程结构布置科学性、计算数据准确性进行分析和评价,并提出对该工程设计文件(部分)初稿的书面校核修改意见,连同设计文件(部分)初稿交设计人员修改;
4、项目经理根据合同、大纲和提供的经校核修改后的设计文件(部分),在全
面认真的了解和分析设计和校核人员的设计思想的基础上,对提供的经校核后设计文件(部分)的工程结构布置科学性、计算数据准确性和规程规范的适应性进行评价,分析论证与设计项目的整体适应性,并提出书面审查修改意见,连同设计文件(部分)交设计人员修改。负责收集审查修改后的设计文件(部分),整编项目设计文件(审查稿),对照合同和大纲,检查合同执行情况,整编出项目勘设计文件(审查稿),报院设计质量管理小组(总工室)。
5、院设计质量管理小组(总工室)根据合同、大纲、规程规范和整编的项目设计文件(审查稿),进一步审查合同执行情况,组织相关专业会审,并提出专业会审汇总意见,连同项目设计文件(审查稿),交设计项目经理部组织修改,根据修改后的项目设计文件(审查稿),组织相关专业会签,形成项目设计文件(核定稿)。
6、院长根据合同、大纲、规程规范和设计文件(核定稿),最终审查合同、大纲、规程规范的执行情况和设计工作的完整性、准确性,形成设计文件(核定稿)终审意见,交项目有关部门处理完善后,在形成设计文件(批准稿),交项目经理部组织刊印。
7、与设计文件相关的最终成果均由项目组(项目经理)交资料室存档备案。(存档内容:合同、审查会议纪要、报告、图册、计算文件、批复文件等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