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伽玛射线头部立体定向放射外科治疗系统配置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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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伽玛射线头部立体定向

放射外科治疗系统配置规划

伽玛射线头部立体定向放射外科治疗系统(简称头部伽玛刀),是一种融立体定向技术和放射外科技术于一体,以治疗颅脑疾病为主的大型设备,具有不开颅、损伤小的优点。该设备价格昂贵,应用技术要求高。

为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头部伽玛刀,避免医疗机构盲目引进,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根据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04]474 号)规定,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原则与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按照控制总量、合理布局、严格准入、有效使用的原则,制定本规划,以合理配置头部伽玛刀,避免重复配置和低效配置,使有限的卫生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

二、配置数量配置头部伽玛刀以省级区域为规划单位,综合考虑适应症、发病率、人口、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卫生资源总量等因素,合理确定各地配置数量。2007〜2010年全国头部伽玛刀配置总量控制在60台以

内,其中,2007-2008年控制在50 台以内。

具体测算公式:

全国配置总量二艺31省区市配置数量

各省区市配置数量二(人口数x发病率x适合头部伽玛刀治疗的病人比例X选择头部伽玛刀治疗的病人比例)+头部伽玛刀年标准工作量X 经济调整系数X卫生资源调整系数

经济调整系数二各省区市人均GD片全国人均GDP

卫生资源调整系数二各省区市每千人口床位数+全国每千人口床位数

三、准入标准

医疗机构申请配置头部伽玛刀应符合以下规定:

1 、三级甲等医院或神经外科专科医院或肿瘤专科医院。综合医院住院床位数在600张以上,日门急诊工作量不少于 1 600人次,内、外科处于所在区域领先水平,神经外科床位数在50 张以上;神经外科专科医院住院床位数在200 张以上;肿瘤专科医院头部肿瘤外科住院床位数在40 张以上。

2、设置神经外科或头部肿瘤外科,成立时间3 年以上,具备治疗

各种颅脑肿瘤、脑血管疾病,及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的能力,年手术量不少于 1 000人次;具备较高水平的教学、科研能力。

3、具有取得伽玛刀上岗资质的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医师、放射物理师和相关技术人员。

4、装备MR、CT脑血管造影等相关影像设备,使用5年以上,并能通过网络或光盘传输扫描图像。

5、管理制度健全,具有全面的医院质量管理方案。

6、设备购置资金来源和运作方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7、符合国家或区域内疾病控制预防中心、环保等部门的有关要求。

四、配置申请程序申请配置头部伽玛刀,由医疗机构按属地化原则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可行性报告,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做出是否同意的批复。配置申请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医疗机构方可进行采购,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五、本规划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六、本规划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

全国2007〜2008年伽玛射线头部立体定向放射外科

治疗系统规划配置量汇总表

单位:台编号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划配置量

1北京3

2天津2

3河北2

4山西1

5内家古1

6辽宁2

7吉林1

8黑龙江2

9上海3

10江苏3

11浙江3

12安徽1

13福建2

14江西

1

编号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划配置量15山东3

16河南3

17湖北2

18湖南2

19广东3

20广西1

21海南1

22重庆1

23四川2

24贵州1

25云南1

26陕西1

27甘肃1

28新疆

1

合计50备注:2009-2010年各地规划配置量根据2007-2008年配置和使用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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