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基建项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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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基建项目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基建项目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强化项目的廉政建设和监督力度,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计划申报
医院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参加有关申报制度,每年在编制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时提出基建项目资金概算和筹资方案,经院务会、职代会讨论论证通过,将预算报告等相关资料交与基建科、财务科列入基建预算计划项目。
①投资金额2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实行招投标制。纪检干部监督项目管理状况,审核预决算,加强对招投标的监督管理。
②投资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项目实行议标或实行考查论证等主要方式运作,项目执行前要有可行性报告,对项目的关键工作进行监督,审核预决算。
2、招标投标
①委托招标办及代理公司全权办理。
②邀请招标和议标具体程序如下:
a、招标邀请;
b、发放招标文件(每个项目的招标人控制在3至5家);
c、组织投标预备会勘查现场;
d、编制、递交招标文件;
e、竞标单位资质,信誉审核;
f、开标、评
标,发放中标通知书;g、签订合同。各项条款程序必须在书面记录材料备案。
3、施工管理
①所有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院方现场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和管理能力,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按期完成。
②加强基建项目的过程审计,凡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如开工、图纸会审、基础工程验收、主体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必须有审计人员参加。
③隐蔽工程必须具备完善的技术资料并按规定程序验收。
4、合同管理
①基建项目涉及的各类合同(如设计、勘测、施工监理、设备),由基建科拟稿,主管院长审定。
②调整合同项目应参照有关规定规章履行报批手续。
5、工程结算
①基建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款的支付,必须由施工方报工程进度、监理方认可,院方现场施工代表及主管签字,报院长审批,方可支付。
②基建项目竣工后,必须办理竣工决算,凭竣工决算支付的工程款不得超过施工合同总价款的85%。
③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完全达到合同要求,由院方下达
文字结论后方可结算。
6、其它内容
基建项目档案工作要纳入基建规划、计划、管理制度和基建人员职责范围之中,做到基建工程一开始就与建立档案工作同步进行,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与竣工材料的积累整编,审定工作同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要提交一整套合格的竣工图与验收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