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互动”执行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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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互动”执行考核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在全面实现中中小学“校校通”、大力开展教育资源库建设、推进中中小学“管理通”应用的基础上,为配合学生电子成长档案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施行,市信息委、市教委联合启动施行“家校互动”项目方案。为加强学校的日常教学和管理,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手段提高教师工作效率,努力拓展学生展示、交流开展成果的平台,促进和提高学生本身综合素质的提高,积极营造学校和家长的和谐互动环境,实现学校、教师和家长、学生的双向交流,实现正确的教育理念和各教学信息的及时发布和传达,实现为学生和家长的教育资源和家庭教育指导的服务,特制定我校“家校互动”工作各级考核管理办法。
二:教师在“家校互动”项目方案执行中的重要职责:
⑴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正确的教育理念;
⑵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发送学校课程计划安排、重大教育教学活动、学生学习信息资源;
⑶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发送学生在校表现情况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信息;
⑷组织动员学生通过该系统展示本身的兴趣才艺,获取教育资源;
⑸组织动员家长通过该系统与教师进行沟通,接受家庭教育等方面的指导。
三、考核细则条例:
(一)、班主任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⑴以班主任发送信息为主,结合学生和家长信息发送情况,作为班主任考核指标之一;
⑵学校重要活动通知和收费规范为必发内容;针对每个学生的个性化信息(在校表现)每两周至少一条。
⑶特长班、上海班、民工班分别考核;
(二)学科教师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⑴任课教师每日通过“家校互动”系统发送回家作业;
⑵任课教师每周一次通过“家校互动”系统发送至少5条本周教学重点;
⑶任课教师每周一次通过“家校互动”系统发送至少5条学生个性信息;
⑷任课教师每学期至少两次通过“家校互动”信息发布栏,宣传针对本学科、本班学生实际情况的学习方法指导留言;
⑸任课教师每学期至少两次通过“家校互动”系统,向每一位学生发送有关学生作业质量情况、课堂表现情况、测验考试情况等信息;
⑹任课教师通过“家校互动”系统,主动建立与学生家长有关学生学习情况的沟通,并做到及时回复家长来信;
⑺任课教师在使用“家校互动”系统时,做到充分利用并积极开掘该系统的各项功能,做好课堂教学的延伸和补充,切实抓好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有效性研究。
(三)管理员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⑴爱岗敬业,积极主动。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下达的各项“家校互动”相关工作。做好与上级“家校互动”主管部门的联络工作,及时传达上级要求和精神、反应学校工作信息,做好学校层面的信息组织和发送工作。重要信息(手册、通知、预警、应急)100%发送;普通信息(宣传、科普、活动等)90%发送。
⑵精通业务,认真负责。熟悉家校互动管理平台和操作要求,做好学校的相关信息组织和维护工作。
⑶耐心细致、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教师、学生、家长新用户的开展工作,保证教师激活到达100%,学生到达90%以上。做好教师的操作培训和指导,并指导教师做好家长、学生使用系统的培训工作。
⑷公平合理、准确及时。每周一次做好班主任、任课教师“家校互动”执行情况统计,以及家长、学生使用情况上报、统计和归纳;每周信息更新不少于3条包括日常简报和学校工作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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