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审核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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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 表以前,已办理减免税手续的企业应向 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以下资料:
(1)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 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的说明;
(2)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见附件);
(3)企业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说明;
(4)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 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 明、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 比例说明。
(2)根据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 构明细表,计算研究开发费用总额 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关注研发 费用归集和比例的合理性;
(3)根据企业提供的说明材料,审核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否占企业 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其中核心技术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服 务)收入占企业当年全部高新技术产品 (服务)收入的比例应至少在50%以 上。
三、关于研究开发费
2.企业应按规定要求设置研发 费用辅助核算帐目,并按规定分 项归集并填写《企业年度研究开 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1)高新技术企业应单独建账核算研究 开发费用
(2)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范围
三、关于研究开发费
*研发费用的会计核算需遵循企业会 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一般情 况下,企业计入“生产成本”及 “制造费用”科目的研究开发支出, 应要求企业正确进行账务处理后再 进行税务处理。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 审核要点
一、关于认定和复审范 围
一、关于认定和复审范围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的必须是 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个人独资、 合伙企业(含有限合伙企业)和认定 (复审)前三年任意一年为核定征收企 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原则上不得申请高新 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
一、关于认定和复审范围
4.申报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收入所描述的核心技术或创新点必须 与申报的高新技术领域最具体的领域 分类和对应文字说明相对应。
五、关于人员
五、关于人员
1.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统计是否符 合要求。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 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 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 的10%以上。
四、关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收入
2.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否按 照规定进行归集,是否占企业当年总收 入的60%以上。
核算要求,发票开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高新技术产品
收入暂按企业会计核算对收入的界定口 径掌握。
四、关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收入
3.计入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是否与申报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相对应。
三、关于研究开发费
6.对照申报企业的研发费用的起止日期、 金额与企业的成果转化证明资料,投产 后发生的费用应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 一般情况下,不得作为研究开发费。对 已形成规模化销售的产品(服务)进行 后续改进提升的研发活动而发生的费用, 企业应给出详细说明。
三、关于研究开发费
7.申报企业的研发费用的起止日期 与获取自主知识产权的日期应有对 应关系。对已获自主知识产权的产 品(服务)进行后续研发活动及其 发生的费用,申报企业应给予说明。
以上资料的计算、填报口径参照《高新 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有关规 定执行。
主管税务机关每年要对纳税人提供的资 料与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的减免税条件进 行审核确认,对情况变化导致不符合减 免税条件的,停止享受减免税政策。
主要审核要点包括:
(1)根据企业提供的说明材料,审核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是 否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 其中研发人员是否占企业当年职工总 数的10%以上;
二、关于自主知识产权
2.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范围应符 合规定要求,并具有权属证明 (授权通知书或授权证书);申 报企业提供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权 属人必须为申请企业(独占许可 除外)。
三、关于研究开发费
三、关于研究开发费
1.要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 〔2008〕362号)中就“研究开 发活动及研发项目”的界定,审 核企业是否按规定确认研发活动 并如实填报《研究开发项目情况 表》。
三、关于研究开发费
3.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之比是否符 合要求。
4.企业委托外部研究开发应符合独 立交易原则,按照80%计入研发费 用总额;企业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不能作为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企业接受委托的研发收入不应计入 本企业的研发费用。
三、关于研究开发费
5.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办公费、 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护费、高新技 术研发保险费等其他费用,一般应 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 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关于研究开发费
8.对于申请认定企业须说明研发费 用归集的具体方法及标准。对于申 请复审企业,申报企业须建立较为 完善的单独核算研发制度,审核可 根据账册凭证进行确认。
四、关于高新技术产品 (服务)收入
四、关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收入
1.对企业的主要产品(服务)发 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是否属于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规定的范围。
有偷、骗税等行为的,应取 消其资格。被取消高新技术 企业资格的企业,认定机构 在5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认 定申请。
二、关于自主知识产 权
二、关于自主知识产权
1.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应是本企业申 报前三年的1月1日起至申报日前获 得;以独占许可方式拥有的知识产 权是应是全球独占许可,并签订了 独占许可协议,办理了备案手续; 高新技术企业的有效期应在五年以 上的独占许可期内。
五、关于人员
3.是否将非本企业人员(不满 183天)、本企业非研发人员计入 科技人员、研发人员。
பைடு நூலகம்
谢谢大家!
二、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 及后续管理
高新技术资格≠享受税收优 惠政策
1、 认定(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 业,自认定(复审)批准的有效期当 年开始,可申请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具体操作上,企业取得省、自治区、直 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 理机构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 持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其复印件和 有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 免税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高新技术 企业可按15%的税率进行所得税预缴申 报或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