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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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细则
为了规范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根据国家《关于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
训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制定医院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细则。
一、专科基地负责专科基地的建设、管理、考核评估,负责专培医师的
临床培训及考核工作。科教部为专科基地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和必备的培训资源,协助专科基地开展招收学员相关培训工作和专科基地的建设、管理、考核
评估等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社会化专培医师培训合同的签订及待遇保障。
二、专培医师准入资质。培训对象自愿申请参加专培,培训对象以经过专
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本单位或委派单位在职人员为主,以及未
经历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但具备中级及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自愿参加专
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
三、专培医师基地实行基地主任负责制,负责专培招收工作和承担培训
任务,专科基地负责人统筹规划专培工作。设立教学主任和教学秘书,成立教
学小组,具体落实培训计划、入科教育、培训考核、定期评价等专培相关教学
工作,确保培训质量。
四、专培医师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及设备,严格
遵守请假制度。注意消防安全、医疗安全、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网络安全等。
五、专培医师在院期间需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包括医院岗前
培训、医院质量继续培训、入科培训、心肺复苏培训等。
六、培训年限根据各专科的培训要求,一般为2-4年专科医师培训,培
训以提高本专科的临床实践能力为主,科教部每年对专培医师的培训轮转计划
实施督查。
七、专培医师培训考核包括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专培基地组织过程考
核实施,结业考核由中国医师协会统一要求、统一部署,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
织实施。按要求完成培训并通过结业考核合格者,由中国医师协会颁发统一制式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八、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任务,培训时间可顺延,顺延时间最长2年。考核不合格者可申请补考,参加补考次数仅限两次。专科培训以临床实践能力培训为主,同时接受相关科室的轮转培训和有关临床科研和教学训练。专培医师可以独立参加门急诊工作。除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时间外,培训期间产假、哺乳假、病假者,培训时间顺延。专培医师在培训期间请休假参照人资部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九、轮转出科时,带教老师需要督促专培医师进行360度评价。
十、专培医师需按照有关规定将执业地点变更至所在培训基地。培训结束后,根据工作单位相应变更执业范围和地点。
十一、专培医师在医院中发生或发现不良事件和突发事件,参照医院相关管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