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及印刷品的加工和印印制暂行规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包装及印刷品的加工和印制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包装品及印刷品的加工和印刷程序,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包装品包括产品的瓶、盖、纸盒(小盒、中盒)、外纸箱等。

第三条、本规定印刷品包括产品说明书、产品宣传材料、公司有关的文字资料、表格等。

第一章加工印制程序

第四条、加工、印制工作由供应部组织实施,并对产品的质量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生产标准、包装材料质量标准由技术部根据国家质量管理规定制定。

第六条、产品说明书由技术部产品开发人员拟定初稿。

第七条、有关宣传资料、表格等,由使用部门提出初稿。

第八条、所有包装、印刷品的外观由公司设计人员或指定专人设计。

第九条、各部门提供的包装、印刷品的初稿,均由办公室汇总,送设计部门设计。第十条、设计部门设计出的样稿核对后,由供应部初审签字,再由质检人员核审,核对无误后,签字封样,报总经理批准同意,转设计部门出稿。

第十一条、设计部门凭批准的签字封样稿件出稿,一式三份,一份为供应部存档,一份为印刷厂加工标准,一份为质检部门对入库成品的文字检验标

准。

第十二条、供应部拿到经审核批准后的样稿和刻盘及彩色样稿,应在二个工作日内给制作厂家,打印出彩色样稿,总经理确认无误签字后,方可出菲

林片。

第十三条、制作厂家在开印前应通知供应部到现场校对颜色,双方均在印刷样上签字(各封存一份签样)方可开印。

第十四条、供应部应将签字的样品和印刷厂提供的印刷品纸样,送技术部,作为成品质检标准。

第三章验收

第十五条、材质与原样稿材不同,不能作为合格品(材质较原样稿差为不合格品;较原样稿好为代用合格品),不合格品不予验收。

第十六条、印刷与样稿不同为不合格品,不验收。

第十七条、纸盒脱胶,瓶体脱墨和有气泡超过5%为不合格,不验收。

第三章附则

第十八条、因校稿发生错误,由校稿责任人负责,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因厂、商错误,由厂、商负责,并按合同索赔。

第二十条、本规定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批准后生效,原暂行规定作废。

xxx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

包装及印刷品的加工和印制

暂行规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