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危机干预制度及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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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制度
一、总则
(一)干预目的
1.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
3.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帮助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行为等过激行为。
4.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减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
5.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心理品质。
(二)干预原则
1.预防为主;
2.及时预警;
3.协调有序;
4.反馈追踪。
(三)干预对象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在读的存在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小学生。具体包括:
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关注的重点学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3.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4.有自杀倾向或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5.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痛苦的学生;
6.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
7.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程度更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二、心理危机干预体系职责、措施和方法
(一)心理危机干预小组
成立心理危机干预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成员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班主任和少先队干部。
(二)心理危机干预小组职责
1.协调各部门做好心理危机宣传、教育和干预工作;
2.建立心理危机监测信息交流机制和相关渠道;
3.建立心理危机预警机制,加强相关设备建设和人员建设;
4.积极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科学研究;
5.加强与国家、省、市相关组织技术合作和交流;
6.对外公布有关心理危机监测信息,发出预警,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7.根据科学研究和实践经验,及时更新预案,保持预案科学性、实用性和指导性。
(三)心理危机干预三级工作网络
根据心理健康教育三级工作网络模式,确定心理危机干预三级工作网络。
1.以心理健康工作人员为核心。
在心理辅导或咨询过程中,发现处于危机状态或需要立即干预的学生,应及时采取相应
干预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对于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的学生,专业人员应给予评估和会诊,及时采取心理治疗或转介等措施。
2.以班主任为重要力量。
班主任是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重要力量。班主任应了解心理危机干预流程,发现学生有异常心理或行为时,应立即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并及时与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小组联系。
3.以少先队干部为基础力量。
少先队干部加强同学之间思想和感情上的联系和沟通。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尽快与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联系。
(四)确定干预技术
A、心理急救,稳定情绪
B、行为调整,放松训练,晤谈技术
C、认知调整,晤谈技术
1.首先要取得干预对象的信任,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
2.提供疏泄机会,鼓励他们把自己的内心情感表达出来;
3.对访谈者提供心理危机及危机干预知识的宣教、解释心理危机的发展过程,使他们理解目前的处境,理解他人的感情,建立自信,提高对生理和心理应激的应付能力;
4.根据不同个体对事件的反应,采取不同的心理干预方法,如:积极处理急性应激反应,开展心理疏导、支持性心理治疗、认知矫正、放松训练、晤谈技术等,以改善焦虑、抑郁和恐惧情绪,减少过激行为的发生,必要时适当应用镇静药物;
(五)干预技术要点
1.心理急救
(1)接触和参与
(2)安全确认
(3)稳定情绪目标:
(4)释疑解惑
(5)实际协助
(6)联系支持
(7)提供信息
(8)联系其它服务部门
2.心理晤谈